研究藏传佛教史必须从佛教的一般意义和藏传佛教的特殊性出发,积极开发藏传佛教特有的问题域,阐明它与藏族社会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的互动关系,特别要突出藏传佛教的根本特征——综合创新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藏传佛教的综合创新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藏传佛教的神祗系统:1、源自佛教:首先,源自印度佛教的罗汉、菩萨、佛;其次,源自藏传佛教自身的法王、高僧,如松赞干布、赤松德赞、赤热巴坚,萨迦五祖,噶举派的玛尔巴、米拉日巴、达布拉杰,格鲁派的宗喀巴、甲曹杰、克珠杰师徒三尊及达赖喇嘛系统和班禅喇嘛系统;2、源自藏族本土宗教——苯教:例如吐蕃时期的“十二丹玛”神灵被莲花生降伏成为佛教的护法神,宁玛派的“八大法行”;3、源自汉地道教:如关公帝君、文昌帝君、二郎神。藏传佛教的神灵主要是来自这三大宗教系统。
二、藏传佛教的仪轨诸要素:1、源自印度佛教;2、源自藏族本土习俗:如煨桑仪轨、插箭仪轨、朵玛仪轨;3、源自汉地的占卜。
三、藏传佛教的道场,以我的家乡青海省湟中县群加藏族乡为例:实施宗教祭拜活动仪式的处所一般分四类:家有佛堂,村有小庙“嘛呢康”,乡有寺院即禅定寺,县有塔尔寺。群加县的藏族信教群众每天都在自家的佛堂里磕头念经,约一周到村的“嘛呢康”作佛事活动,约一季度或佛教的重大节日全乡的信教群众到禅定寺念经磕头,每年春节期间全乡信教群众到塔尔寺从事佛事活动。在这四个场所举行的宗教活动以藏传佛教为主,夹有很多苯教或曰民间信仰的要素。简言之,佛教管出世间事,例如来世、成佛等,苯教或曰民间信仰管世间事,例如占卜吉凶祸福、住持丧葬仪式等。
四、藏传佛教的传承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两种:一是活佛转世制度,它以印度佛教的法身、报身、化身为理论基础,起源于噶玛噶举派,后来被藏传佛教的各宗派所吸纳吸收,到格鲁派发展到其顶峰。这一制度也叫做法统传承系统,除此之外,藏传佛教萨迦派历史上形成了叔侄或伯侄传承系统,这一制度称为血统传承系统。
五、见修
(一)判教
藏传佛教宁玛派形成了九乘——“大圆满”的判教体系,其中既包括了小乘、大乘,又包括了显教、密教,特别需要提及的是,此体系的显教系统中包括了唯识宗的相实派和相假派,中观宗中的中观应成派与中观自续派。中观自续派从世俗谛上又分为经部行中观自续派与瑜伽行中观自续派;从胜义谛上又分为如幻理成派与极无所住派。18世纪以后,宁玛派的一些学者又将他空中观见纳入了中观系统,并将它称为唯识大中观见或了义大中观见或他空大中观见。用现在学术界流行的语言讲,宁玛派九乘判教法的大乘菩萨乘中包括了唯识宗系统、般若中观系统、涅槃佛性系统,在九乘判教法的极顶——“大圆满法”中包含了心部、界部、教授部,教授部中又包含了“决断”和“超越”两种修持方法。用现代哲学的语言讲,其中不仅包括本体、方法、境界,而且蕴含着真、善、美的价值取向,也就是说它是一个囊括存在本体、认知本体和价值本体的复杂的超巨系统。
九乘判教法起源甚古,吐蕃时期的噶瓦·吉祥积在《论说见次第》一文中即提出了九乘判教法。努氏·佛智(832——942年)在《禅定目炬》一书中将当时吐蕃地区流行的显密佛法划分和归结为印度佛教莲花戒所主张的渐门派,印度大禅师菩提达摩、汉地禅师摩诃衍之顿门派,宁玛派早期密乘之摩诃瑜伽,以及大圆满之阿底瑜伽四派,并将各派按见、修、行、果的顺序,各个论述之。
降至14世纪初,宁玛派著名学者隆钦然降巴(1308-1364)在其《七宝藏论》中系统完整地论述了“九乘”及其极顶“大圆满法”。
宁玛派学者郭若扎西(1807-1873)在其《郭扎佛教史》中对九乘一大圆满法体系中的诸要素又有重大的增加。他在九乘一大圆满判教体系的显教菩萨乘的中观宗中增加了唯识大中观宗。这一增加使宁玛派与觉囊派具有了某种契合性。
今人措如·次朗先生(1928-2005)在宁玛派教法史一书中论及九乘大圆满法判教法时,也采用了和郭若扎西相同的方式,他将中观宗分为粗分外之中观无自性派及细分内之了义大中观派。
纵观宁玛派的九乘一大圆满判教体系,从结果看它是一个复杂的超巨系统,从源头看它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它的起源可追溯到8~9世纪吐蕃王朝的赤松德赞—赤热巴坚时期,它的流播可延至19世纪乃至于当今。九乘—大圆满判教体系起源、发展、形成于藏传佛教宁玛派中,后来它又被藏族本土宗教苯教所吸纳成为苯教的特别教法。
关于宁玛派“大圆满法”的来源问题,宁玛派学者认为它具有明确可靠的印度佛教传承系统;苯教学者则认为九乘及“大圆满”来自藏乡本土;还有一部分学者认为九乘大圆满法受到了汉地佛教之判教体系及其禅宗的强烈影响。对此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里需要提及的是宁玛派的主要思想和一些基本概念与汉地佛教思想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如汉地佛教史上被认为是伪经的《大乘起信论》中提出“本觉真心”的概念,并认为“本觉真心”具有体、相、用的特征和法、报、化三身的内容,大圆满中提出了“觉性自然智慧”,并认为“觉性自然智慧”也具有体、相、用的特征和法、报、化三身的内容,两者之间的相似性或曰一致性其源头在印度佛教中呢,还是汉地佛教对藏传佛教的影响所致?这些都应在扎实、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说法。
(二)修持
藏传佛教的修道次第是融佛教的义理与验修为一体的实践理性体系,这一体系源自吐蕃时期的“顿渐之诤”,莲花戒的《修道次第三论》便提出了方便与智慧双运、止住修与观察修结合的大乘佛教的修道次第思想,降至11世纪阿底峡大师来到阿里地区传播佛法,他针对当时阿里地区佛教的状况撰写了《菩提道灯论》,提出了出离心、菩提心、中观见的修道次第框架,从而使藏传佛教的修道次第具有了一种框架概念和操作程序,具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之功。阿底峡圆寂后,他的弟子和再传弟子们以《菩提道灯论》为蓝本和依据,并在此基础上发挥和发展,而写成了大部头的藏传佛教修道次第论,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卓龙巴·洛哲炯乃所撰写的《道次第广论》和《教次第广论》。到12世纪,噶举派著名学者达布拉杰撰写了《道次第解脱庄严宝论》,此论是将噶举派的大手印思想和噶当派的修道次第论有机结合,是一部极具特色且在修道次第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论著。到15世纪格鲁派宗喀巴大师撰写了《菩提道次第广论》,这是藏传佛教修道次第方面的造极之作,也是藏传佛教修道次第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论典。
(三)堆扎
作为佛家逻辑的因明学,约公元8世纪传入西藏,藏族学者根据藏民族的思维方式、语言特点对印度量学删繁就简、分门别类、规范定义,进行了创造性的发挥和整合,最后形成了别具特色的藏传因明学。这便是恰巴·确吉僧格等创立的摄类学,藏语称“堆扎”。
(四)佛苯
佛教传来西藏的时候,苯教虽然有它的理论体系,进入了人为宗教的阶段,可是和佛教比,实力悬殊。因此佛教传入西藏以后,与传统宗教苯教经过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后,“苯门单薄、收拾不住、而皆归释氏耳”。最后佛教占据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即佛教在西藏完全实现了思维转换和意义提升,获得了化蛹为蝶的力量,取得了反客为主的地位。这样,藏区基本上变成了佛教地区,藏族变成了基本上全民信仰佛教的民族。而苯教吸收和融合了佛教艰深的理论、庞大的体系、繁复的仪轨等,经过自身的不断改造和发展,形成了佛教化的苯教。于是,佛教的思想、理论、价值、文化便在藏族社会反客为主,成为主体思想文化,主导性价值取向、主流的理论特质、主要的道德评价标准,苯教则由中心而退居边缘。
藏人用自己的话语体系、思维模式、伦理道德将佛教思想消化、吸收,融会贯通后创造出了藏传佛教。它不仅有藏族固有文化的积淀,也有藏人心理结构和认知结构的渗透。也就是说,藏族佛教化了,佛教也藏族化了。
六、藏传佛教的体系架构中不仅包含了宗教的思想义理、修持实践的内容,而且还蕴含着各具特色的文化诸要素,例如大小十明文化。藏族学者将自己的传统文化、印度的佛教文化、祖国内地的儒道文化等条分缕析、融会贯通后造就了包括内明、声明、因明、工巧明、医方明和历算、诗歌、词藻、音韵、戏曲在内的光辉灿烂且极具自身特色的十明文化。因此藏族的十明文化是多源文化相互发明、相得益彰、以我为主、吸取精华、为我所用的典型。所谓“纳众流而归一同、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是也。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