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求与隋侯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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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法门寺地宫珍宝》一书(以下简称《珍宝》),编著者将法门寺真身宝塔地宫出土的两枚水晶球定为“随球”①。文中是这样叙述的:“随球,以水晶琢磨而成,大球透明光洁,小球稍有腐蚀。“和氏之壁,随侯之球”在古代视为瑰宝。但史书多指随球为烧造的琉璃球,地宫物账明载的随球却为水晶质(着重号为笔者所加),可能唐代将天然宝石类亦称‘随侯之球’了。大径52,小径40毫米。”法门寺真身宝塔地宫确实是出土了两枚白色、半透明、通体抛光的水晶球,但这两枚水晶球是否就是“随球”,尚有可商榷之余地。

    法门寺真身宝塔地宫出土的《应从重真寺随真身供养道具及恩赐金银器物宝函等并新恩赐到金银宝器衣物帐(以下简称《物帐碑》),为这批珍贵文物的定名,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文字资料,是我们正确认识这批文物的根据。《物帐碑》是这样记载唐僖宗对佛祖的赐物:

    “新恩赐到金银宝器、衣物、席褥、幞头、巾子、靴鞋等,共计七百五十四副、枚、领、条、对、量张:银金花盆一口重一百五十五两,香囊二枚重十五两三分,笼子一枚重十六两半,龟一枚重廿两,盐台一副重十二两结条笼子一枚重八两三分,茶槽子、碾子、茶罗、匙子一副七事共八十两,随求六枚共重廿五两,水晶枕一枚,影水晶枕一枚,七孔针一,骰子一对,调达子一对……”从上面的记就可以看出,《物帐碑》在记载恩赐物时则遵循一定的规定,即凡是金银器均列于前,各面依次记载宝器、衣物等,凡是金银器之后均标有该器物的重量,非金银器之属仅记明件数而无重量。据此,“随求六枚共重廿五两”的“随求”显然是金银器,而不可能是玉或水晶之类的器物。紧跟在“随求”之后的“水晶枕”、“影水晶枕”只记件数,没有写出其重量,也可证明“随求”不是水晶质。如以上推论不误,《珍宝》将“随求”定为水晶质,并说是“地宫物账明载的随求却为水晶质”一句显然是错了,并将《物账碑》之“随求”改为“随球”更是与《物账碑》不符。

    法门寺真身宝塔地宫出土的两枚水晶球是何用途?我们可根据古文献并结合其出土位置进行推测。这两枚水晶球同出于地宫后室秘龛,被放置于鎏金四十五尊造像盝顶银函顶上,其函顶有被水晶球压陷的凹痕,外套铁盝顶函,其外包裹织金锦。鎏金四十五尊造像盝顶银函内相次迭套有银包角檀香水函;嵌宝石水晶椁;壸门座玉棺;玉棺内安置释迦牟尼佛指舍利。这枚佛指又被称为“灵骨”从这两枚水晶球与“灵骨”同置一函并被秘藏于地宫后室秘龛来看,笔者认为水晶球不是被看作珍奇宝器用来供奉佛祖的,而是视其与“灵骨”同等重要。

    佛典中谓舍利有两类:一是法身舍利,即释迦牟尼所说的佛教经典。《法华经·法师而》云:“经卷所在处,皆因起宝塔,极会高广严饰,不须复安舍利,所以者何?此中已有如来金身。”二为生身舍利,即释迦牟尼火化后,遗留下来的固体物。按《法苑珠林》的说法:这一类舍利又有骨舍利,白色;发舍利,黑色;肉舍利,赤色;但皆因圆明皎洁,坚固不碎,迥非世间珠宝可比。而《如意宝珠经·轮咒王经》又说:“若无舍利,以金银、琉璃、水晶、玛瑙、玻璃众宝造作舍利。行者无力者,则到大海边拾取净沙粒即为舍利,亦用药草、竹木根节造作舍利。”依据佛典记叙和水晶球放置位置分析,这两枚水晶球很可能是作为“舍利”对待的。

    《法苑珠林》卷五十三记载,唐高宗显庆四年,派内山僧智琮与给使王长信到法门寺祈请舍利时,二人“专精若到,行道久之未见有光明,至十日三更,乃臂上安炭,就而烧香,懔励专波,曾无异想,忽闻塔内像下震裂之声,往观乃见瑞光流溢,霏霏上涌……及旦看之,获舍利一枚,殊大于粒,光明鲜洁。更细寻视,又获八枚,总置盘内,一枚独转绕余,舍利各放光明,炫耀人目。”对于传奇色彩的描述暂且不谈,但当时获得了八枚舍利却是有史可查。《集神州三宝感通录》中也有类似之记载。这次从地宫秘龛铁盝函中出土的两枚水晶球,很可能是唐高宗显庆四年智琮所祈请的八枚舍利中的两枚。

    如果上述推测不错的话,那么《珍宝》所谓的“随球”并非《物账碑》所记之“随求”,而是“舍利”。而《物账碑》所载之“随求”又指何物呢?《物账碑》所载“随求六枚共重廿五两”,从所记数量及总重量分析,地宫出土文物中只有臂钏的数量和总重量与之相吻合。但臂钏何以称“随求”呢?现在尚找不出直接的证据,这可能是由于我们对唐人关于器物名称的习惯叫法不大了解、很生疏之缘故。同时,也是我们对《物账碑》记载与出土物不易上号的主要原因。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臂钏之所以叫“随求”与佛教密宗有很大关系。胎藏界曼陀罗中有随求菩萨,是观音菩萨之变身,别名也,而臂钏则是其法宝之一。《物账碑》中以佛教人物名作器物名的也不乏其例,如“调达子一对”的“调达子”也是人名用于器物名,“调达”是斛饭王之子,阿难之兄,释迦牟尼之从弟。这也可作为“随球”是臂钏的旁证。

    “随球”古书及文献中鲜见,而古文献常见到的有“随珠”、“随侯之珠”。《战国策·楚四》、“宝珍隋珠不知佩兮,*(左氵右韦)布与丝不知异。”《庄子·庄王》:“今且有人于此以随侯之珠,弹千仞之雀,世必笑之,是何也?则其所用者重,而所妥者轻也。”故隋珠亦作随珠。《韩非子·解志》云:和氏之壁,不饰以五彩,随侯之珠,不饰以黄金,其质至美,物不总以饰之。”《淮南子·贤冥》曰:“譬如隋侯之珠,和氏之壁,得之者富,失之者贫。”该书《说山训》篇又曰:“放和氏之璧,随侯之珠,出于山渊之精,君子服之,顺祥以安宁,侯王宝之,为天下正。”另外《汉书·邹阳传》、张衡《两京赋》等书均有记载。也可能是偶然的巧合吧,地宫出土的鎏金人物画银坛子②(按:是否叫银坛子暂且不论)其腹外壁錾有四个壸门,每个壸门内均鉴刻有人物画,其中一幅左侧有一大蛇,头颈翘起,口含宝珠,作欲吐状,右侧有一老翁,高冠髻,着长袍,躬身向前,左手抬起曲于头侧,右手前伸,延蛇口边,作接宝珠状,画面中还有山石、树木等。相同的故事画面还见于山西太原金胜村337号唐墓墓壁③,该墓东壁北侧,壁画中有一老翁,头戴高冠,身着长袍,足登高头履,面前一蛇,口中衔珠,昂首腾起,献珠于老翁,右侧是一株大树,干弯曲,枝吐嫩芽,两侧有怪石。这两幅画傍均无题记,笔者推测,其画面所描绘的内容应是“随侯之珠”这个传说故事的高潮。“随侯之珠”其事见于晋干宝的《搜神记》卷二十:

    隋县溠水侧,有断蛇丘。隋侯出行,见大蛇被伤中断,疑其灵异,使人以药封之,蛇乃能走。国界其处‘断蛇立’。岁除,蛇衔明珠以报之。珠盈径寸,纯白,而夜有光明,如月之照,可以烛室,故谓之‘隋侯珠’,亦曰‘灵蛇珠’,又曰‘光明珠’。丘南有季良大夫池。”

    图中的老翁,头戴高冠,足登高履,正是隋侯,而灵蛇口衔宝珠,报答隋侯救命之恩。这类人物故事画的出现,说明这种感德报恩的思想为唐代社会所崇尚,也和佛教所宣扬的善恶报应思想是一致的。

    “随球”不是“随求”,“随求”是金银器,而不是水晶质的球形物,两者不能混为一谈。“隋侯之珠”乃是传说中的宝物,而见者又有何人呢?地宫出土的两枚水晶球不是“随球”,而是被僧人视为“舍利”秘藏于地宫秘龛的。

    注  释

    ①石兴邦、郭伟《法门寺地宫珍宝》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89年版。郭伟《法门寺地宫唐代随真身衣物账考》《文物》1991年第五期。

    ②韩伟《从饮茶风尚看法门寺等地出土的唐代金银茶具》《文物》1991年第十期。

    ③《山西太原金胜村337号唐墓壁画》《文物》1991年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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