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绹任凤翔节度使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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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风雨飘摇的晚唐政坛上,令狐绹(以下用~代)是一位比较活跃的人物。宣宗时他执掌相权长达十年之久,懿宗、僖宗时出任河中、淮南、凤翔诸镇节度使,可谓出将入相、势倾一时。但关于他担任凤翔节度使的时间,史书记载互为歧异。《旧唐书》卷一七二本传记:“[咸通]十三年,以本官为凤翔尹,凤翔陇节度使”。《新唐书》卷一六六本传载:“僖宗初,拜凤翔节度使”。《资治通鉴》卷二五二乾符二年记:“五月,以太傅、分司令狐~同平章事充凤翔节度使”。吴廷燮《唐方镇年表》据《旧书》所记断为咸通十三年(872)。1987年法门寺塔地宫出土《大唐咸通启送岐阳真身志文》碑一通(碑存法门寺博物馆),提供了新的线索。

    《志文》碑记载咸通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时僖宗在位)“自京都护送真身来本寺”,十五年(乾符元年,874)正月四日,归安于塔下之石室。”……诏凤翔节度使令狐~、监军使王景珣等充修塔寺”。显然,《通鉴》卷二五二所记令狐~乾符二年(875)充凤翔节度使是不能成立的。

    再看两唐书所记孰是孰非。遍检两唐书及《通鉴》,令狐~是从分司东都任上迁至凤翔的,这里首先要搞清楚分司东都一职的人事变革。《旧唐书》卷一七二令狐~传载;“[咸通]十二年八月,授检校司徒、太子太保、分司东都。”《通鉴》卷二五一载咸通十年四月“戊戌,以前淮南节度使,同平章事令狐~为太保、分司”。《旧唐书》懿宗纪云:十三年五月,“丙子,制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尚书左仆射。兼襄州刺史,御史大夫,充山南西(东)道节度观察使等于琮可正议大夫,守普王傅,分司东都”。《通鉴》卷二五二又记十三年五月,“丙子,贬山南东道节度使于琮为普王傅,分司”。既然于琮分司东都在十三年五月丙子,旧书所记令狐~于咸通十三年充凤翔节度使不误,则吴氏《唐方镇年表》所断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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