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宗(656—710)李顯,高宗李治第七子,母武则天。初封周王,任洛州牧。后旋封英王、雍州牧。永隆元年(680)立为皇太子。公元683年父死嗣位,改元嗣圣。后武则天篡位,直至神龙元年(705)武则天病重,宰相张柬之等乘机拥戴李顯复位,上尊號为应天神龙皇帝,立妻韦氏为皇后。
武则天死时83岁,时为神龙元年(705)。因其故第二次迎佛骨之举未能善始善终,至武则天死,佛骨仍留洛阳明堂供养。
中宗怯懦,在位之初,大权即旁落韦武集团。中宗朝帝、后、公主竞相大造寺庙,耗资无数。景龙四年(710)李顯被韦后、安乐公主合谋毒死。在位仅8年。
中宗为政8年里对法门寺及其佛指舍利做了几件有益的事:
其一是送还佛指舍利。景龙二年(708)二月十五日,命僧文纲送真身舍利往法门寺真身宝塔,仍入地宫供养。又派法藏造白石灵帐一铺,此帐于1987年地宫出土时发现;
其二是将佛指入塔之事视为国家大事载入史册。唐张仲素《佛骨碑》提了一句:
中宗纪之国史。
不可轻视这一句话。它表明,到中宗朝迎佛骨及归送佛骨已成为国之大典,有资格书之竹帛。封建时代的史官用笔严格,不够规格的事是不会轻易入国史的。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法门寺的文化活动已成为具全国性影响的文化活动,佛骨的迎送已成为国家文化史上的大事件。史籍虽无“法门寺文化”这一提法,实际上在大唐朝已经存在并已成为民族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受到各阶层人士的广泛注意。
其三是下发入塔以供养佛骨,此事有《唐中宗下发入塔铭》为证,铭曰:
大唐景龙二年歲次戊申,二月乙丑朔,十五日己卯,应天神龙皇帝,顺天翊圣皇后各下发入塔供养舍利。温王长宁、安乐二公主,郕国、崇国二夫人亦各下发供养。囗使内寺主囗妙威、都维那仙嘉、都维那无上。
此碑铭1978年出土于寺内宝塔西南方,长25cm,宽52cm,现存扶风县博物馆。铭文中的“应天神龙皇帝”即中宗李顯,顺天翊圣皇后乃韦后,温王是中宗第四子李重茂,时年11岁。长宁、安乐公主为韦后所生。郕国、崇国二夫人是韦后之妹。主持落发之事的是法门寺三纲——寺主妙威和都维那仙嘉、无上。儒教认为,身体发膚受之父母,不可稍有损伤。中宗和皇后两家7口人都是当朝顯要人物,皆共同下发入塔以供养佛指舍利,较武则天“舍所寝衣帐”的供养又升了规格。然这7口人未必是心善的佛子,如韦后和安乐公主便一肚子鬼胎。景龙元年(707)。太子李重俊起兵杀武三思,中宗反杀太子,埋下了祸根。安乐公主见有机可乘,欲效武则天称帝的故事自立为皇太女。景龙四年韦后与安乐公主合谋毒死中宗,演下了弑夫弑父弑君的宫廷丑剧悲剧。中宗死后,韦后秘不发丧,立温王李重茂为帝。此后,李治第八子、武则天的亲子李旦之子李隆基(玄宗)发动政变,杀韦后。就这样一家人杀来杀去,何曾有一星半点善意佛心!这一家人下发入塔并非诚心向佛,只是故作姿态。
其四是景龙四年(710)二月十一日,中宗李顯旌表法门寺为“圣朝无忧王寺”,题法门寺舍利塔为“大圣真身宝塔”,并度僧49人。大历《碑铭》载:
……景龙四年二月十一日中宗孝和皇帝旌为圣朝无忧王寺,题舍利塔为大圣真身宝塔,度僧四十九囗。……变化囗囗之谓圣,阴阳不测之谓神。况每欲开临,皆呈异相,或风烟歕欱荡覆河山,或雷雨震杌机动天地。倏往而香花戾止……
《碑铭》指出,中宗以“聖”字名寺名塔,取其变化莫测,即为佛指舍利的灵异现象所感动。
中宗在位只七八年,时间短暂,在位期间所发生的事情说明帝王崇佛的虚伪性,他们只是对佛教利用而谈不上皈依佛门,一心向善。愈是统治不够巩固的帝王事佛之心更迫切,如中宗朝,短短几年便做了几件礼佛的大事,又是礼送佛骨,又是下发入塔,又是赐名,又是纪之国史。法门寺在中宗朝升了规格,使法门寺文化的内容进一步充实,范围进一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