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三教调和”国策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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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佛教,是指从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到哀帝天佑四年(907)289年间李唐一代的佛教。①

    唐高祖李渊(566—635)是唐王朝的创建者,公元618—626年在位。他很重视佛教的整顿和利用,武德二年(619)在京师聚集佛门高僧,立十大德,管理僧尼。武德四年(621),太史令傅奕上《废省佛僧表》,条陈十一条,对佛教攻击甚剧。高祖李渊有所采纳,于武德九年(626)终于下令淘汰佛道二教。显然,李渊确立以儒术为治国之本。后因皇子们争位,此事搁置。

    李世民(599—649)在李渊率兵入长安后封秦王,时为618年。为秦王时,有沙门法琳针对傅奕的《废省佛僧表》而写《上秦王论启》,全面驳斥傅奕的论点,阐述佛教的历史和教义。这一举措对李世民产生了一定影响,所以当他于武德九年(626)受父禪即帝位后便发布一系列政令,他为法门寺度僧、敕准住持、特建寺宇、诏开塔基,做出一种专崇佛教的姿态。所以,唐太宗李世民本人给人的表面印象是崇佛的,此外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登基后在他征战过的地方建立7所寺院,并于贞观三年(629)颁布《为战阵处立寺诏》,称此举使国殤不至于在“九泉之下尚沦鼎鑊,八难之间永纏冰炭”,以求“变焰火于青莲,易苦海于甘露”。

    二、不忘佛之恩惠,登基后曾游逍遥園和草堂寺。草堂寺和逍遥園都是他崇拜的西域高僧鸠摩羅什住过的地方,曾是国立译经场,羅什在此主持译经35部294卷。太宗幼时患病,时为郑州刺史李渊大老远跑来为子祈福禳灾,幸得痊愈,方有今之显贵。太宗逍遥園游不能不怀念羅什,他满怀感激之情,写下一首七律,诗云:

    秦朝朗现圣人星,遠表吾师德至灵。

    十万流沙来振锡,三千弟子共翻经。

    文如金玉知无朽,舌似兰荪尚有馨。

    堪叹逍遥園里事,空余明月草青青。

    三、他支持玄奘的译经事业和玄奘交往密切。

    四、他为事佛多次颁诏或著文。

    实际上一代英主唐太宗既不崇佛也不崇道,我们不妨考察一下太宗在位时有关他与佛教的文字档案②,主要有:

    一、《告柏谷坞少林寺上座书》,颁于征讨王世充之时;

    二、《舍宅造兴寺诏》,颁于贞观元年;

    三、《为战阵处立寺诏》,颁于贞观三年閏十一月;

    四、《为太穆皇后追福願文》,颁于贞观八年;

    五、《令道士在僧前诏》,颁于贞观十一年二月;

    六、《为故礼部尚书虞世南齋僧诏》,颁于贞观十二年以后;

    七、《诘沙门法琳诏》,颁于贞观二十年;

    八、《贬肖瑀手诏》,颁于贞观二十年;

    九、《答玄奘法师进西域记书诏》,颁于贞观二十年;

    十、《大唐三藏圣教序》,颁于贞观二十二年;

    十一、《答玄奘谢御制三藏序敕》,颁于贞观二十二年;

    十二、《唐太宗度僧于天下诏》,颁于贞观二十二年;

    十三、《唐太宗为战死之人设齋行道诏》;

    十四、《追悼琬律师诏》;

    十五、《诸州寺度僧诏》;

    十六、《令诸州寺观轉经行道诏》;

    十七、《佛遗教经施行敕》;

    十八、《断賣佛像敕》;

    十九、《大兴善寺钟铭序》;

    二十、《弘福寺施齋原文》。

    太宗在三教的排列顺序上仍令道在僧前。他对佛教的真实看法在贞观二十年(616)写的《贬肖瑀手诏》中表达得十分明确,诏曰:

    朕闻物之顺也,虽异质而成功;事之違也,亦同形而罕用。是以舟浮楫举,可济千里之川;辕引轮停,不越一毫之地。故之动静相循易为务,曲直相反难为功。况乎上下之宜,君臣之际者矣。朕以无明于元首,期托德于股肱,思欲去伪归真,除澆反樸。至于佛教,非意所遵,虽有国之常经,因弊俗之虚术,何则?求其道者,未验福于将来;修其教者,翻受辜于既往。至若梁武穷心于释氏,简文鋭意于法门,倾帑藏以给僧祗,殚人力以供塔庙。及乎三淮沸浪,五岭腾烟,假余息于熊蹯,引残魂于雀彀,子孙覆亡而不暇,社稷俄倾而为虚,报施之征,何其谬也!而太子太保、宋国公瑀践覆车之余轨,袭亡国之遗风。弃公就私,未明显隐之际;身俗口道,莫辨邪正之心。修累葉之殃源,祈一躬之福本,上以違忤君主,下则扇習浮华。往前朕谓张亮云:卿既事佛,何不出家?瑀乃端然自愿,请先入道。朕即许之,寻复不用。一回一惑,在于瞬息之间;自可自否,变于帷扆之所。乖栋梁之大体,岂具瞻之量乎?朕犹隐忍至今,瑀尚全无悛改。宜即去兹朝闕,出牧小藩,可商州刺史,仍除其封。

    他对佛教是“非意所遵”,认为佛教是“弊俗之虚术”,“未验福于将来”,“翻受辜于既往”。他一些崇佛之举只为“示存异方之教”。贞观元年(627)他曾说过:

    神仙事本虚妄,空有虚名。秦始皇非份爱好,遂为方士所诈,乃遣童男女数千人隨徐福入海求仙药,方士避秦苛虐,同留不归。始皇犹海侧踟躇以待之,還至沙丘而死。汉武帝为求仙,乃将女嫁道术人,事既无验,便行诛戮。据此二事,神仙不烦妄求也。

    由此可以看出,唐太宗的宗教倾向仍如乃父李渊,還是重儒轻佛、道。佛、道二教在他心目中也不能劃等号。道教宗老子,老子名李耳,一个李字掰不破,何况道教又是本土宗教,故他于贞观十一年(637)颁布《令道士在僧前诏》,文中先对道教歌颂一番,所谓“老君垂范,义在清虚”,称其为“大道”、“肇于遂古”、“故能经邦致治,返朴还淳”,言及佛教则云:

    至如佛教之兴,基于西域,逮于后汉方被中土。神变之理,多方报应之缘匪一。洎于近世崇信滋深,人冀当年之福,家惧来生之祸。由是滞俗者闻玄宗而大笑,将异者望真谛而可归。始波涌于閭里,终风靡于朝廷。遂使殊俗之典,鬱为众妙之先;诸华之教,翻居一乘之后,流遯忘返于兹累代。今鼎祚先昌,既凭上德之庆;天下大定,亦赖无为之功。宜有解张闡兹玄化。自今以后,斋供行立,至于称谓,道士、女冠可在僧尼之前,庶敦反本之俗。

    看来唐太宗对三教的认识是出于这样一个原因:儒教自是根基,无论任何时候都不可稍有丢弃;就佛、道二教言,道教是本土宗教,历史悠久,自应给一席之地。佛教虽为异域之教,然传入中土后已成大气候,所谓“崇信滋深”、“波涌于閭里”、“风靡于朝廷”,反而压倒了“诸华之教”。有鉴于此,对佛教不可灭亡,不可纵之,只能采取适当的遏制政策,以求“反本之俗”。对三教而言,不可激化内部矛盾,讓其彼此争斗,而应调和之。调和之法是使用平衡术,强者弱之,弱者助之,坚者削之,虚者辅之,热者寒之,寒者温之。总之,不会太过。这样可将三教玩于股掌之上,成为巩固皇权的驯服工具。唐太宗为佛、道排座次,令道在佛前,亦不能说明他真心重道轻佛,而是揚道抑佛,勿使佛教太盛太过,否则又会导致“周武滅佛”之事重演。

    对于一国之君的唐太宗,我们讨论他的宗教信仰意义不大。他是有信仰的,这信仰也不断在变化。如由于玄奘的熏陶,晚年确有几分真心向佛。然总体上看,唐太宗的宗教政策是持“三教调和”的方针。由于他的奠基,“三教调和”(或称“三教统一”)的方针成为大唐300年的基本国策。

    ①《中国佛教·中国佛教史略》

    ②《全唐文》、《广弘明集》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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