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疏依经而有,至于个人思想之发挥,问题之讨论,则较能于论著文显之。一为通论,标本宗义,自建法门。隋唐各宗因均有其根本之论文,类为教祖开宗明义之作,而后人叠加疏解,遂为一宗章疏之主体。华严宗有法藏之《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及宗密之《原人论》,天台宗有智*(左岂右页)之大、小《止观》、《四教义》,净土宗有道绰之《安乐集》,禅宗顿教之《六祖坛经》,三阶教信行之《三阶集录》,则其中之最著者也。一为专论,就特殊问题而加以研求,兹列其可考之目如下:
(一)论佛性
《佛性论》二卷
法上撰,《房录》入于《隋录》。按据《房录》,法上卒于隋初。而《续僧传》则云,法上卒于周大象二年。《内典录》同《房录》。
《佛性论》二卷
唐恒景撰,见《宋高僧传》卷五。
《法性论》
唐灵一撰,见《宋高僧传》卷十四。
(二)论因果
《通命论》二卷
隋晋府祭酒徐同卿撰,《房录》、《内典录》均著录。《续高僧传》曰:“引经史正文,会通运命,归于因果。意在显发儒宗,助宣佛教,导达群品,咸奔一趣。”
《因果论》二卷
隋灵裕撰,《房录》、《内典录》著录。
《六道论》十卷
《法苑珠林》著录,谓唐左卫长史兼弘文馆学士阳尚善撰。《唐志》作“杨上善《六趣论》六卷”。
《敬福论》十卷
《略敬福论》二卷
《善恶业报论》
上唐道世撰。前二者《内典录》著录,《珠林》仅载《敬福论》三卷,《宋僧传》有《信福论》,《善恶业报论》仅见于《宋僧传》。
(三)论形神
《形神不灭论》一卷
唐时释海云撰。圆仁《承和五年入唐求法录》,谓为灵溪沙门。又《新求圣教目录》亦著录,惟“灵溪”作“云溪”。唐末密宗有海云,然住净住寺。
(四)论翻译
《辩正论》一卷
隋彦琮撰,以垂翻译之式,文见《续僧传》。
《译经体式》
隋灵裕,见《续僧传》。
《翻经法式论》十卷
隋明则撰,《内典录》、《珠林》著录。
《内外旁通比较数法》一卷
隋翻经学士刘凭撰,《房录》、《珠林》著录,《续僧传》卷二曰:“凭学通玄素,偏工数术。每以前代翻度,至于数法比例颇涉不同,故演斯致。”并载《比较数法》之序。
(五)论僧伽
《僧官论》一卷
隋彦琮撰,《内典录》、《珠林》著录。《僧史略》卷中,谓其“广明僧职”。
《僧尼制》一卷
隋灵裕撰,《房录》著录,《续僧传》作《僧制》。
《寺诰》
隋灵裕撰,见《续僧传》,《释氏要览》曰:“灵裕法师《造寺诘》(当是诰字)十篇,且明造寺方法准正教,谓避讥涉,当离尼寺及市傍府侧,俾后无所坏。”《珠林》卷三十九及《大宋僧史略》卷上均引《寺诰》寺有十名说。
(六)论仪式
《唱导法》
隋彦琮撰,见《续僧传》。
《十种读经仪》
《礼佛仪式》二卷
唐玄琬撰,均见《内典录》。
《受戒仪式》四卷
《礼佛仪式》二卷
唐道世撰,《珠林》著录,并见《宋僧传》。
《集诸经礼忏仪》二卷
唐智升撰,《开元录》著录。
《信法仪》
唐道氤撰,见《宋僧传》。
至若道宣、义净等著作甚多,悉可属律宗典籍,繁多不能详也。①
此外隋唐论著之著录者极多,惟仅知论名,未详宗旨,且无由考定,兹故从阙,不具录。论著之又一为争论护教之文,隋唐亦富,列之于下:
《通极论》一卷
《通学论》一卷
《辨教论》一卷
隋彦琮撰,《房录》、《珠林》、《内典录》均著录。《续僧传》谓开皇三年,琮作《辨教论》二十五条,斥老子化胡,明道士之妖妄。又《房录》、《内典录》叙此三论曰:“《通极》者,破世诸儒不信因果,执于教迹,好生异端,此论所宗,佛理为极。《辨教》者,明释教宣真,孔教必俗,论老子教不异俗儒,灵宝等经则非儒摄。《通学》者,劝诱世人,遍师孔释,令知外内,备识真俗。”《通极论》全文载《广弘明集》卷四。据唐神清《北山录》,谓此论与道安《二教论》均“先设奇难,后始通之”。
《福田论》一卷
隋彦琮撰,《内典录》、《珠林》、《新唐志》著录。《广弘明集》卷二十五载其文,乃因隋文帝令沙门致敬而作。《释氏要览》卷中引其中一段。
《安民论》十卷
《陶神论》十卷
隋灵裕撰,《房录》、《内典录》、《珠林》均著录。《安民论》,《房录》作“十二卷”,并谓二论“意在宣通无上法宝”。
《劝信释宗论》
隋灵裕撰,见《续僧传》。
《伤学论》一卷
《存废论》一卷
《厌修论》一卷
隋长安舍卫寺沙门慧影撰,《房录》、《内典录》、《续僧传》均著录,并叙之曰:“《伤学论》者,为除谤法之愆;《存废》,为防奸求之意;《厌修》,令人改过服道者也。”
《析疑论》一卷
唐慧净撰,《内典录》、《珠林》均著录,《广弘明集》载之。《内典录》叙之曰“每以士俗诸儒沈迷执业,轻侮僧俦,以文自拥,净乃著《释疑论》以晓业缘。”
《破邪论》二卷
唐普应撰,见《法琳别传》,为斥傅奕之作。
《破邪论》二卷
《辩正论》八卷
唐法琳撰,现存。据《破邪论》虞序,琳作有《三教系谱》,释老宗源,当亦护教之文。
《内德论》一卷
唐贞观门下典仪李师政撰,《内典录》、《珠林》、《新唐志》均著录。《广弘明集》载之,凡三篇。《内典录》叙之曰:“初明显正,喻傅氏之谗诽;中明运业,晓古今之迷滥;后述因果,辩感报之非谬。”又自叙曰:“《辩惑》第一,明邪正之通蔽;《通命》第二,辩殃庆之倚伏;《空有》第三,破断常之执见。”此所谓“空”,乃指断见,不信感报之谓也。又敦煌本有《法门名义集》标为“东宫学士李师政奉阳城公教撰”。
《正邪论》
唐李师政撰,见《法琳别传》,与《内德论》同为斥傅奕者。
《辨量三教论》三卷
《十王正业论》十卷
唐西明守法云撰,《内典录》、《新唐志》著录。《珠林》仅著录《辨量三教论》。《内典录》并叙二论曰:“每见俗流邪论,均三教于一宗;商略皇王,混政道于时俗,遂搜采名理,讨核玄儒,著兹二论开道悟俗。”
《通感决疑录》二卷
唐道宣撰,两《唐志》均著录。
《显常论》二卷
唐李玄冀撰,《珠林》著录。
《辨真论》一卷
唐元万顷撰,《珠林》著录。
《辨伪显真论》一卷
唐道世撰,《珠林》著录。
《三教诠衡》十卷
唐杨上善撰,两《唐志》均著录。当即撰《六道论》者,或旨在弘佛。
《论衡》一卷
唐利涉法师撰,见慧琳《音义》。日本圆仁《入唐新求圣教目录》,有《利涉法师与娄(亦作寿)珽论》一卷;《东域传灯录》亦著录,惟“娄”作“韦”。《宋僧传》卷十七,谓利涉与颖阳韦玎辩论,后作《立法幢论》。此《论衡》者,或即《立法幢论》欤?
《定三教论衡》一卷
唐道氤撰,见慧琳《音义》。《宋僧传》称为《对御论衡》,乃对李宗(道教)而作。
《十门辨惑论》三卷
唐复礼撰,今存。两《唐志》均著录,作二卷。
《甄正论》三卷
唐玄嶷(又号杜乂炼师)撰,今存。两《唐志》、《宋僧传》均著录。
《破倒翻迷论》三卷
唐神邕撰,见《宋僧传》。
《破邪论》一卷
唐楚南撰,《新唐志》、《宋僧传》著录。
《显正论》十卷
唐玄畅撰,见《宋僧传》。
《北山录》十卷
唐神清撰,今存。《宋僧传》作《北山参玄语录》。
《会昌皇帝降诞日内道场论衡》一卷
日本圆仁《入唐新求圣教目录》著录,另有一卷无“会昌”二字。又有《京兆府百姓索征上表论释教利害》一卷。
《佛道二宗论》一卷
《三教不齐论》一卷
日本最澄《越州录》著录。以上三部均不悉著者为何人。
《心镜论》十卷
李思慎撰,两《唐志》著录,或亦护教之书。
《崇正论》六卷
释彦琮撰,两《唐志》著录。惟《新唐志》曰:“僧彦琮《崇正论》六卷,又集《沙门不拜俗议》六卷,《福田论》一卷。”按《不拜俗议》,乃唐彦琮集;《福田论》,乃隋彦琮作。而《唐志》又另列“僧彦琮《大唐京寺录传》十卷,又《沙门不敬录》六卷”,且注曰:“龙朔人,并隋有二彦琮。”查《不敬录》即《不拜俗议》之异名。惟据“并隋有二彦琮”之言,则作《崇正论》者,隋彦琮也。而《崇正论》或即《辩正论》耶?又按唐僧或名“彦悰”(此据《开元录》;慧琳《一切经音义》亦作“彦悰”,并谓“前有从玉作琮,未详同异),作“琮”或误。
次日义章,取材虽由于纂录群经,然依义撰著,成一家言,实非通常之纂集也。且收采宏富,往往可见一代学说之纲领,如读隋慧远《大乘义章》,可知六朝以来义学之大略;读窥基《法苑义林章》,可窥唐初学术之内容,且实罗列法相一宗之言也,兹表其目如下:
《大乘义章》十四卷 隋慧远撰
《大乘义章)四卷 隋灵裕撰
《义章》十三卷 唐慧觉撰
《大乘章抄》八卷 唐道基撰
《大乘法苑义林章》七卷 唐窥基撰
《义门》 唐德感撰
① 见《法苑珠林》卷一百;《开元录》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