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明业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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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迦牟尼提出的“十二因缘”说,把整个人生划分为12个彼此互为条件或因果联系的环节:一、“无明”,指愚痴无知。二、“行”,指意志活动。三、“识”,指精神活动。四、“名色”,指胎中的精神和形体。五、“六处”,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认识器官。六、“触”,指触觉。七、“受”,指感受。八、“爱”,指渴望与贪欲。九、“取”,指追求、执取。十、“有”,指思想和行为。十一、“生”,指来世再生。十二、“老死”,指来世的衰老与死亡。

    释迦牟尼主张:这12个环节,“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按顺序组成了生死循环的链条——由“无明”生“行”(由于愚痴无知而产生了种种世俗的意志活动),由“行”生“识”(以世俗的意志活动为牵引力,托胎投生,有了相应的精神活动),由“识”生“名色”(投生以后,身心在胎中得到了发展),由“名色”生“六处”(由于胎儿发育,生长出各种认识器官),由“六处”生“触”(出生后,认识器官与外界事物接触,从婴儿发育为幼儿),由“触”生“受”(由于接触外界事物,产生了“苦”、“乐”、“不苦不乐”等感受,发育为儿童),由“受”生“爱”(由于对外界事物的感受,产生了渴望与贪欲,进入青年时期),由“爱”生“取”(由于渴望与贪欲,追求外界可以享受的一切,执著不放,进入成年时期),由“取”生“有”(由于追求、执取,产生了种种思想、行为,这是决定来世的善恶业),由“有”生“生”(由于善恶业,导致了来世的再生),由“生”生“老死”(再生以后,又衰老、死亡)。如此循环往复,流转不息。佛教修习的目的,就是为了挣脱“十二因缘”链条的束缚,跳出生死轮回。

    显然,在构成生死循环链条的12个环节之中,“无明”是第一个环节,是引起一系列烦恼行为、导致无涯生死苦海的根源。

    后来,佛教又把“无明”分为“根本无明”与“枝末无明”两类。《大乘起信论》里面说:愚痴无知,不明“四谛”佛理,叫做“根本无明”;由于“根本无明”而产生的种种“惑业”(烦恼),诸如喜、怒、哀、乐等等,叫做“枝末无明”。

    “业火”,指“惑业”中的怒火,是由“根本无明”而产生的“枝末无明”之一,所以叫做“无明业火”。作为一条成语,“无明业火”用来形容怒火。

    这条成语又作“无明怒火”,也可以简作“无明火”或“无明”。例如,《红楼梦》第28回里面就有这种用法:“林黛玉只因昨夜晴雯不开门一事,错疑在宝玉身上。次日又可巧遇见饯花之期,正在一腔无明,未曾发泄,又勾起伤春愁思。”这里,“无明”不是“十二因缘”中的第一个环节,而是怒火、怒气的意思。金庸《鹿鼎记》第18回中所说的“此后无论如何不可妄动无明”,也是这种用法。

    如果说“无明火起”,则用来表示发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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