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代,汉地佛教完成了对以前各种学说的概括和总结,自成体系的佛教僧团相继蔚起,各具特色的佛教宗派标然成立。
林立于汉地的佛教宗派,既有广泛流行于社会各阶层的“净土宗”与“禅宗”,又有主要流行于上层知识分子之中与宫廷里面的“天台宗”、“唯识宗”、“律宗”、“三论宗”、“华严宗”、“密宗”,还有被封建统治者视为异端的“三阶教”。
衣钵相传
“衣钵相传”本是一个佛教用语。
“衣”指“袈裟”。是僧人穿的法衣,包括“大衣”、“上著衣”、“中著衣”。“大衣”即“外衣”,是进入王宫和出入城镇村落时穿的衣服。“上著衣”即“上衣”,是礼诵、听讲等场合穿的衣服。“中著衣”即“内衣”,是日常作业和睡觉时穿的衣服。“大衣”、“上著衣”、“中著衣”统称为“三衣”。
“袈裟”的名目很多,《释氏要览》卷上里面有“袈裟十二名”的说法。其实,“袈裟”的名目远不止“十二名”,诸如“离染服”(表示脱离世间情欲的染污)、“离尘服”、“出世服”、“解脱服”、“慈悲服”、“道服”、“无垢衣”、“去秽衣”、“莲花衣”、“无相衣”、“功德衣”、“振起衣”、“无上衣”、“间色衣”、“消瘦衣”(表示能消损烦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衣”、“忍辱铠”等等,都是袈裟的名目;此外,“幢相”(指样子像佛像前的立柱,表示不向邪恶屈服)、“田相”(指横竖割截而不缝缀,样子像田畔的袈裟)、“缦衣”(指不割截为田畔样子的袈裟)、“一口钟”(指样子像佛寺里的钟)等等,也是袈裟的名目。
佛教传入汉地以后,“袈裟”又有了“百衲衣”之称:“衲”,同“纳”字,是密针缝纫的意思;“百衲”,表示缝纫之多。汉地佛教僧、尼为表示苦修,破除对于衣服的贪著,用许多长方形的小块布片拼缀成袈裟,所以叫做“百衲衣”(或“衲衣”)。汉地佛教僧、尼常自称“衲子”、“贫衲”、“老衲”,原因就在于此。《释氏要览》卷上指出:“大衣”由9—25条布片拼缀而成,所以又叫做“九条”或“九品大衣”;“上著衣”由7条布片拼缀而成,所以又叫做“七条”;“中著衣”由5条布片拼缀而成,所以又叫做“五条”。《释氏要览》卷上还指出:这些布片应该来源于5处——“施主衣”(施主给的)、“无施主衣”(捡来的)、“往还衣”(旧衣服上面的)、“死人衣”(死人的装裹)、“粪扫衣”(被人们丢弃在路上、河边等地方的碎布片)。
实际上,印度佛教各派别的僧服颜色并不统一;汉地佛教发展起来以后,僧人也不穿“死人衣”、“粪扫衣”之类。唐、宋时代,朝廷赐给高僧的是名贵的紫色袈裟,叫做“紫衣”;高级僧侣在讲说佛法和举行仪式的时候甚至穿着金缕织成的袈裟,叫做“金襴衣”。
“钵”,是梵文音译,意译为“盂”,梵汉并举可以译为“钵盂”,是僧人吃饭用的食器,多为陶制或铁制的,扁圆形,平底,沿口略向内收。不用时,装在钵袋(一种有襻带的袋子,也叫“钵囊”)里。
佛教把“衣”与“钵”称为“道具”,意思是“资助学道的器物”,正如《中阿含经》里面所说的:“所蓄之物,可资身进道者,即是增长善法之具。”
“衣”与“钵”代表了一个僧人的全部所有。僧人到某一个寺院投宿,必须以衣钵俱备为条件——把袈裟和钵袋挂在僧堂东西两序名单下面的钩子上,叫做“挂单”。
如果把“衣”、“钵”传给弟子,作为这个弟子得到继承地位的标志,就叫做“衣钵相传”。这个规矩,是由于汉地佛教的世袭制度而形成的:
隋唐时代,以田产为主体的寺院经济空前发达起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朝廷所建造的佛寺,“除‘口分’地外,别有敕赐田庄,所有供给,并是国家供养”。其二,官僚豪富大量建立私人寺院,广招无偿僧众耕种田地,作为自己发财致富的一种手段。其三,佛教高级僧侣巧取豪夺,不仅勾结官府逼夺民产,而且经营“长生库”(高利贷)以及工、商等杂业,聚敛财富。由于这三个方面的原因,形成了独立、雄厚的寺院经济。
由于独立的寺院经济,产生了庙产继承权的问题。隋唐以前,某个佛寺的主持和尚去世以后,可以请另一个佛寺的和尚来做继承人,僧人们也可以在各个佛寺比较自由地流动;到了隋唐时代,主持佛寺的大和尚去世以后,只能由他的弟子做继承人,各佛寺的僧人也不能自由流动,以保证佛寺的权益不旁落。也就是说,祖师的教派学说连同寺院的庙产,即思想遗产和经济遗产,一定要传给嫡系的徒子徒孙,而不能传给旁系僧人。这样,就形成了佛教僧侣代代相传的世袭制度。这是汉地佛教区别于印度佛教的一大特色。“衣钵相传”,正是这种世袭制度的反映。
作为一条成语,“衣钵相传”用来泛指思想、学问、技术等等方面的师徒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