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之道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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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千五百多年前,释迦牟尼佛(以下简称释迦佛或释尊)诞生于中印度。出家,修行,在菩提伽耶成佛。成佛后,四十五(或作九)年间,游行于恒河两岸,为大众说法,佛(的)法才流行于人间。佛法是世界性的,本没有种族与国界的局限,但佛法是出现于印度,流传于印度,由印度而传到世界各地区的,所以虽有部分教典,传说从天上来,从龙宫来,从他方世界来,而一切教典的原本,都是使用印度人的语文,经传诵、记录而流传下来的。因此,佛法可以说到鬼神,说到他方世界,说到超越人间的事理,却不可忘记了,一切佛法是出现于印度人间,因释尊在印度成佛说法而开始的。
    佛法在印度的长期(约一千六百年)流传、分化、嬗变,先后间有显著的不同。从不同的特征,可以区别为三类:一、“佛法”;二、“大乘佛法”;三、“秘密大乘佛法”①。
    一、“佛法”:释尊为弟子说法、制戒,以悟入正法而实现生死的解脱为宗。弟子们继承了释尊的(经)法与(戒)律,修习宏传。公元前三〇〇年前后,弟子们因戒律(与法)的见地不同而开始分派;其后一再分化,有十八部及更多部派的传说。如现在流行于斯里兰卡(即锡兰)等地区的佛教,就是其中的赤铜鍱部。
    二、“大乘佛法”:公元前一世纪,有称为大方广或大乘者兴起,次第传出数量众多的教典;以发菩提心(因)、修六度等菩萨行(道),圆成佛果为宗。这一时期,论义非常的发达;初期“佛法”的论义,也达到精严的阶段。从公元二世纪起,到八世纪中(延续到十一世纪初),译传于我国的华文教典,就是以“大乘佛法”为主的。
    三、“秘密大乘佛法”:公元五六世纪起,三密相应,修天瑜伽,迅速成佛的愿望流行起来,密典也就不断地次第传出。传入藏地的佛法,“大乘佛法”以外,主要是属于这一类的。佛法有此三大类型,也就是印度佛教史上的三大时期。这一切,从出现于印度来说,都是流传于印度人间的佛法。
    佛法在印度的不断演化,原因是非常错综复杂的。我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一一)中,曾这样说:
    “从佛法而演进到大乘佛法的过程中,有一项是可以看作根本原因的,那就是佛般涅槃所引起的,佛弟子对佛的永恒怀念。”
    “大乘佛法”如此,从“大乘佛法”而演进到“秘密大乘佛法”,也不离这一原因,不过离释迦佛的时代远了,对佛的理念也多少远了些。佛的弟子,有在家的,有出家的,依法修行求解脱,没有什么不同;但佛法的住持与宏扬,从释尊以来,无疑的是以出家(主要是比丘)众为中心的。佛法的住持宏扬,是多方面的;比丘众的个性与特长,也不尽相同。佛弟子从事的法务,各有所重,比丘也就有了持法者、持律者、论法者、诵经者、呗*(左口右匿)者、瑜伽者等不同名目。持法者与持律者,是(阿含)经法与戒律的集成者、诵持者。“佛法”在僧团中的护持延续,持律者——律师是有重大贡献的!戒律,是道德的轨范,生活的准则,僧团的规制。这一切,“毗尼(律)是世界中实”,释尊是适应当时当地的情形而制定的。初期的结集者,为了护持佛教的统一性,决定为:“若佛所不制,不应妄制;若已制,不得有违:如佛所教,应谨学之”②。但也由于这一规定,律制受到了限制,不能随时代、地区不同而作正确的适应。失去“世界中实”的意义,窒碍难行,有的就精进修行,对律制是一切随宜了。③这一僧伽制度,虽一直(其实还是多少变通)延续下去,但在“大乘佛法”兴起时,已不为大乘行者所重视,所以“大乘佛法”以后的开展,几乎都是“法”的开展。
    经法的住持宏传,出现了诵经者与论法者,也就是经师与论师。大概地说,大众部系是重经的,上座部系是重律而又重论的。经法的诵持者,多作对外的一般教化,依经而宣扬经的要义,又举事例来比喻说明。在佛法的宏扬中,传出了众多的譬喻、本生、因缘,是佛与弟子们今生及过去生中的事迹;这是佛教界共传共信的,不过传说得多少差别些。在宣扬经法时,讲说这些事例,使听众容易信受。如阿育王派到各地区的宏法者,大多是讲说有譬喻、本生、因缘的经法。说一切有部中,有“持经譬喻者”一系,上座部系的其他部派,也应有持经而重一般教化的比丘。持经譬喻者的一般教化,从传记、故事而又艺术化,与重声音佛事的呗*(左口右匿)者相结合。如《法华经》所说的法师——受持、读诵、解说、书写,法师是法的呗*(左口右匿)者;呗*(左口右匿)者也与建筑寺塔等有关。④“大乘佛法”兴趣,有更多的佛与菩萨的本生、譬喻、因缘流传出来。传说每与一般信众心理相呼应,与民间神话、古事等相结合。如过分重视这些传说,很可能偏向适应世俗的低级信行。
    论法者,是僧众内部对法义的论究者。起初是摩呾理迦——本母,对每一论题(一一法门,其后演化为一一经)的明确解说,如《法集》、《法蕴》等论,⑤佛教就有了持母者。有的对一一法的“自相”、“共相”、“相摄”、“相应”、“因缘”等,作深入广泛的论究,名为阿毗达磨——对法,也就有了持阿毗达磨者。阿毗达磨论非常发达,成为论书的代表,取得了与经、律的同等地位,总称为三藏。论义,从修行的项目,扩展到佛法全体。对于佛的应机说法,或广或略,或同或异,或浅或深,加以分别、抉择、条理,使佛法的义解与修行次第,有一完整而合理的体系,所以佛法是宗教而又富于学术性的。但论者的思想方式,各有所长;不同的传承发展,论义也就有部派的异义。等到“大乘佛法”兴起,又依大乘经造论。如龙树论,是南方经师及北方论学的综合者。无著、世亲等论书,渊源于说一切有部的经师及论师,更接近阿毗达磨论者。论是经过分别、抉择,不是依文解义的。如龙树依据“四阿含经”的不同宗趣,立“四悉檀”以解说一切经义;⑥无著论立“四意趣”与“四秘密”,用来解释经义。⑦这是说:对于经典,不能依文解义,望文生义,而要把握佛法的真实意趣,去解说一切、贯通一切。“大乘佛法”时代,论义特别发达,在论究抉择法义外,也有面对梵文学的兴盛,印度教教义发达,而负起评破外学,成立佛法自宗的任务。
    瑜伽者,即一般所说的禅师。佛是觉者,佛法是觉者的法。法是本来如此的,佛出世如此,佛不出世也如此。但佛的教法,是由于释尊的觉证正法,然后适应时机,开示宣说,教导弟子们修持,也能证入正法而得大解脱。所以佛法是“从证出教”的,本着自身的修验来教人的。也就因此,佛弟子尤其是出家的佛弟子,从原始的经、律看来,都是过着修行生活的。说到修行,主要是戒、定、慧——三学。出家众依戒而住,过着洁身自好,守法,于大众中和乐共住的集团生活(在家众生活方式不同,但有关道德的戒行,还是大致相同的)。定与慧的修习,就是瑜伽行;专于修习定慧的,被称为瑜伽者。瑜伽者大抵住于适宜于专修的阿兰若处,但为了法义与持行方法,还是要到大众住处来请益的。僧事(出家众的共同事务)多了,佛弟子有了偏重与特长,但并非经师们不修行,瑜伽者不知法义的。虽然传习久了,不免彼此间的风格不同,但在同一的佛教来说,这应该不是对立的。说到定慧熏修,传授者要识别来学者的根机,授以应机的修持法门,如《杂阿含经》说:“有比丘,修不净观断贪欲;修慈心断瞋恚;修无常想断我慢;修安那般那念断觉想”⑧。修不净观,可以对治贪欲,如“九想”等。修慈心,可以对治瞋恚。修无常想的,可以对治我慢。修安那般那念,也就是修数息观的,可以对治觉想(寻思),多种多样的杂想。这些烦恼,是人人都有的,但人的根性不同,某类烦恼特别重的,就应修不同的法门来对治。后代所传的“五停心”,“五种净行所缘”,就是由此而来的。对初学者,要“应病与药”,如修法与根性不适合,精进修行也是难得利益的。瑜伽者的根性不一,大抵以自己修持而有成就的教人;这样的传习下去,瑜伽者也就各有所重了。同样的修习方法,流传久了也会多少差别,如数息观,虽大致相同,而四门或六门,数入或数出,就不一致:瑜伽者又随地区、部派、师承而分流了。不但如此,瑜伽者观行成就,呈现于自心的境界,瑜伽者是深切自信的。这可能引起义解上的歧异,如《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五上)说:
    “随有经证,或无经证,然决定有缘一切法非我行相,谓瑜伽师于修观地起此行相。”
    依修持经验而成为教义的,如法救说,“二声(语与名)无有差别,二事相行别”,是“入三昧乃知”⑨。瑜伽者的修持经验,影响到论师的义学;论义也会影响瑜伽者,如《修行道地(瑜伽行地)经》的长行,是以论义解说瑜伽本颂,内容就多少变化了。⑩经师教化者的传说,也会影响论师与瑜伽师。总之,佛法在“佛弟子对佛的永恒怀念”中,诵经者、呗*(左口右匿)者、论义者、瑜伽者,彼此不断的相互影响,而从“佛法”到“大乘佛法”,又从“大乘佛法”演进到“秘密大乘佛法”。虽说彼此间相互影响,但发展到出现新的阶段,除适应时地而外,瑜伽者是有最重要的关系。修行者本着自身的修验,传授流通,渐渐的成为大流,进入新的阶段;佛法的宗派,大多是从证(修持经验)出教的。
    修行,是佛法最重要的一环。不过,“佛法”是解脱道,“大乘佛法”是菩提道;解脱道是甚深的,菩提道是难行的。为了宏法利生,无论是摄引初学,种植出世善根;或是适应当时当地的一般根机,不能不善巧的施设方便。佛法展开的修行方便,是重“信”的,浅近容易一些,也就能普及一些。“佛法如大海,渐入渐深”,所以由浅而深,由易入难,不能不说是善巧的方便。不过古代的方便,有些是适应神教的低级信行;有些是适应不务实际的信行,如过分的重视方便,以为是究竟无上的,那不免“买椟还珠”了!本书想从一般的方便道,来说明印度佛法的流变,表示印度佛教史的一面。
    ①《摄行炬论》分三行:离欲行,波罗蜜多行,具贪行。《三理炬论》作:“谛性义,波罗蜜多义,广大密咒义。”见法尊译宗喀巴所造《密宗道次第广论》卷一(北京菩提学会印本五至六),与本书所分三类相同。《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一,总摄“法宝”为素呾缆(经)藏、毗奈耶(律)藏、阿毗达磨(论)藏,及大乘般若波罗蜜多藏,陀罗尼藏(大正八·八六八下),与此三类大同。
    ②《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〇(大正二二·一九一下)。各部广律,都有此说。
    ③《三论玄义》说:“灰山住部(即鸡胤部)……引经偈云:随宜覆身,随宜饮食,随宜住处,疾断烦恼。”(大正四五·九上)这对于衣、食随宜;住处可结界也可不结界,律制几乎一切可以通融了(道德轨范,当然仍受尊重)。
    ④以上参阅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第八章(三六五至三七一);《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第四章(二二四至二二九)。
    ⑤《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四〇(大正二四·四〇八中)。
    ⑥《大智度论》卷一(大正二五·五九中)。
    ⑦《摄大乘论本》卷中(大正三一·一四一上至中)。《大乘阿毗达磨集论》卷六(大正三一·六八八上)。
    ⑧《杂阿含经》卷二九(大正二·二〇九下至二一〇上)。《增支部》“九集”(南传二二上·一一至一二)。
    ⑨《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一(大正二八·七二三下)。
    ⑩参阅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第八章(四〇三至四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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