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序跋 邓璞君义庄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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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未有不为自身及与子孙谋者,而谋之之道,固宜参详。若为众为公,则其福泽绵长;为己为私,便如春露秋霜。倘或加以机械变诈,则何异服砒鸩以求长生,无不立见其死亡。且令神识永堕恶道,备受祸殃。本欲利己,卒成自戕。虽属自取,实可悲伤。宋范文正公置义庄以赡族,欲令族人恒受其利,故八九百年,长发其祥。
    璞君居士,上承父母之志,踵文正之遗芳,且令其子若孙并族中受赡者,咸念阿弥陀佛,求生西方。是盖财与法同施,色身与慧命同襄。其若自若他之福泽,殆与虚空同寿而无央,乃为发其隐义,俾其子孙与族人并见闻者,同沐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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