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辞 在宁波监狱布教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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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

    诸君须知,现在北京政府有定章,浙省有公文,要我们佛教中人到各处监狱中布教,讲演佛法。要令诸君人人可以用功,庶不空过时光也。诸君谛听,此是一件极好的因缘,教你们离苦得乐,入圣超凡的大事,切不可作泛常论。

    今日初次讲演,先将一个“狱”字,令诸君知道。何独在此处便谓狱,即我们僧家亦是狱中人,而终日昏昏不知自在狱中耳。若以大悟明眼人看来,上天堂有天狱,下入地府有地狱,中间为人有家狱。最初投生时,先入母之胎狱。七日一回拷打,打至三十八遍,共有二百六十六天,方许出狱。

    殊不知出胎狱而依然在于家狱之中,举足动步不得自由,息食起居不得自由。凡不得自由者,岂非狱中乎?

    及至长大成人,又要入名利狱中去。求名不得名,欲利不得利,名为求不得苦,岂非又在狱中耶?莫道求之不得,即使求得一点虚名少利,又何尝得自由哉?上有父母,下有儿女,中有室家,各各贪心似海,被这名利锁困得牢牢紧固,岂非又是狱中耶?此在有名有利边论,尚不异于狱中,况名利俱无的人,终日七事关心,忙忙碌碌,波波汲汲,其苦何可胜言?若以佛法论之,尽三界无非是狱也。

    狱字之义大矣哉,一时之间不能畅谈。先把要紧的事告于诸君,使彼我可以同得自由之乐,不审能信我乎?经云:“信为入道之门,亦是功德之母。”若诸君能信我言,依而行之,不但能出人间之家狱,并可免地府之地狱,又可出天堂之天狱,得永远无穷之快乐。

    经云:“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土有佛,号阿弥陀,今现在说法。”或问曰:“彼土何故名为极乐?”答曰:“其上众生,无有众苦,但受诸乐,故名极乐。”

    又问曰:“其土在西方去此甚远,何以能到?”答曰:“到则不难,只要肯念阿弥陀佛,若得一心不乱,西方只在目前,不劳举足,便可到也。但患信之不及耳。”经云:“若有信者,应当发愿,愿生彼国。”又云:“若有人闻说阿弥陀佛,执持名号,若一日,乃至七日,一心不乱。其人临命终时,佛与圣众现在其前。是人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极乐国中。”

    莲花化生,初生可免胎狱之苦。花开见佛,即便安住七宝楼阁之中。优游自在,快乐无涯。思衣衣来,思食食至。般般如意,种种现成。其受用自由之乐趣,即天堂之乐,无可譬喻,自非言说可能形容也。诸君勉而行之,必不相赚。

    第二次

    监狱讲经,是为最大利益之事,以人未到极苦之处,哪肯求出苦之方?殊不知同在三界之内,无一不在苦处之中。佛言:“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怖畏,”其间上天下地,虽苦有轻重不同,毕竟到底终归极苦,无一能免者。六道升沉,四生出没,人间八苦,天上五衰,诸君能知之乎?若不归向三宝,求佛哀悯,则出苦无由。

    前日检察厅长在我寺中,余曾与厅长当面言之,倘狱中诸犯肯迁善回心,信仰佛法,日夜念佛,实行修持,或过一年,或经半载,调查确实,自当重者减,轻者释放。此在法律上,本有条例,厅长唯唯赞成。

    诸君从今日起,各发厌苦求救之心,大家认真念佛,或念观音菩萨。经云:“若人称念观世音菩萨,一心称名,菩萨观其音声,此人即得解脱。”有七难二求。“没复有人,若有罪若无罪,杻械枷锁,检系其身,称观世音菩萨名者,皆悉断坏,即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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