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精华录笺注 五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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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般若经》曰:五蕴者,①色相②譬如聚沫,性不坚固,瞬息归空。③色生灭者,④生无所来,灭无所去;虽无来去,而生灭相应,⑤无染无净,⑥无增无减,⑦即真如无二。⑧
    ①五蕴,旧译作五阴。蕴,积集之义。五蕴者,一曰色蕴;二曰受蕴;三曰想蕴;四曰行蕴;五曰识蕴。即下文色相、受相等。
    ②色身之相貌现于外,可以外见,故云色相。
    ③色蕴等从妄而生,还从妄灭,则其生相,全是灭相;既是灭相,何异空相。
    ④真空无生,不同色等,缘合初际,幻现有生。真空无灭,不同色等,缘离后际,变坏有灭。既有生灭,即为幻有。
    ⑤有生则有灭,故云相应。
    ⑥无染者,随染缘结业而有六道轮回,真如从不受染。无净者,随净缘而断无明,成涅槃净德,真如亦不受净。
    ⑦无增无减者,自凡夫以至佛果,虽三智同圆,万德俱足,亦体所本具,不能增真如分毫;纵在六凡,沦没四生,亦不能减真如少许也。
    ⑧真者,真实之义。如者,如常之义。常住而不变不改,故云真如。《唯识论》二:真谓真实,显非虚妄。如谓如常,表无变易。谓此真实,于一切法常如其性,故曰真如。真如,或云自性清净心,或云佛性,或云法身,或云如来藏,或云实相,或云法界,或云法性,或云圆成实性,同体而异名也。《往生论注》下:真如是诸法正体。《教行信证·证卷》:无为法身,即是实相。实相即是法性,法性即是真如,真如即是一如。《杂阿含经》二十一:以一乘道净众生,离忧悲,得真如法。
    受相①如浮泡,起灭速如箭。
    ①受蕴者,以内外言之,有心受、身受之别。以顺逆言之,则顺为乐受,逆为苦受。
    想相①如阳焰,水不可得,②渴爱因缘,③妄起此想。
    ①想蕴者,对事物有种种之想像也。《俱舍论》曰:想蕴谓能取像为体,即能执取青黄、长短、男女、怨亲、苦乐等相。
    ②阳焰又名渴鹿,又名飏焰。原野中日光所照之尘也。《维摩经·方便品》:是身如焰,从渴爱生。四卷《楞伽经》二:譬如群鹿,为渴所逼,见春时焰,而作水想,迷乱驰赴,不知非水。
    ③凡夫之爱着五欲,如渴之爱水,故云渴爱。《行事钞》下之二:渴爱难满,如海吞流。《维摩经·佛国品》肇注曰:前后相生,因也;现相助成,缘也。诸法要因缘相假,然后成立。
    行相①如芭蕉柱,叶叶析除,实不可得。
    ①造作有为法之因缘而迁流于三世者名曰行,于行之中除色、受、想、识四蕴,其余之有为法,名曰行蕴。《俱舍论》曰:四余为行蕴。《颂疏》曰:四者谓色、受、想、识,除四蕴外,诸余心所有四十四及十四不相应,此五十八法,是四蕴余,总名行蕴。
    识相①如诸幻事,②众缘和有。假使设有,实不可得。以上生灭等法,③同色相仿佛之义,自性本空。
    ①八识所生种种之区别心,集于一处,名曰识蕴。八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第八识也。末那者,意也。意,思量之义;自无始以来无间断者。第八识即阿赖耶识也,凡为世间万物之本之种子,皆藏于此识之中,故又谓之藏识。或谓此乃有情根本之心识,凡人执持受用之一切事物而不没失是也,故又译作无没。
    ②《演密钞》四:幻者,化也,无而忽有之谓也。先无形质,假因缘有,名为幻化。又云:以不实事惑人眼目,故曰幻也。
    ③以上生灭等法,指受相、想相、行相、识相之生灭相应言。此四相,于真如亦无染无净、无增无减。
    本性空中,①能得所得,②得处得时,③一切非有。当知是名实际,④是名真空胜义。⑤离本性空,无别方便。十方诸佛,无不皆依本性空而出世间。⑥故以本性空理,方便善巧。⑦假设一切法门,教化有情,令离执著,⑧趣入空如性中。⑨离本性空,无有一法,是实是常,可坏可断。
    ①本性,本来固有之德性也。《圆觉经》:若此觉心本性清净,因何染污?
    ②二法对待时,能动之法谓之能,不动之法谓之所。《金刚经新注》一:般若妙理,无能所,绝对待。
    ③所得之处,所得之时。
    ④实际,为十二真如之第十。是诸法性真实之际极也。
    ⑤《行宗记》一上:非有之有,谓之妙有;非空之空,谓之真空。是大乘至极之真空也。胜义者,胜于世间世俗深妙之义理也。
    ⑥出世间,对世间之称。世间,一切生死之法。出世间,涅槃之法。
    ⑦方,方法。便,便用。大小乘一切之佛教,概称为方便。契一切众生之机,便用之方法也。《法华玄赞》三:施为可则曰方,善逗机宜曰便。《佛地论》七:称顺机宜,故名善巧。
    ⑧执著,固著事物而不离也。《行事钞》下四:大德顺佛圣教,依教而修,内破我倒,外遣执著。
    ⑨空如,空真如也。真如究竟而离染法,犹如明镜,谓之空真如。
    本性空中,亦无有一法,是实是常,可坏可断。但愚夫迷谬,颠倒异想,谓分别色,①乃至诸佛菩提异本性空。②故有执相执名;我由此妄计,执我我所;③由妄计故,著内外物,受后身色、受、想、行、识。④由此不能解脱诸趣,⑤生老病死,愁忧苦恼,往来三有,⑥轮转无穷。⑦
    ①举色以推其余。
    ②乃至越过中间之言。愚夫分别色、声、香、味、触、法、眼、耳、鼻、舌、身、意、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以至诸佛菩提,以为与本性空相异也。
    ③我,谓自身。我所,身外之事物。《智度论》三十一: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先著五众为我,然后执著外物为我所(五众,五蕴也)。《圆觉经钞》九:我谓正报,我所谓依报。
    ④后身,死后更投胎所得之身也。色、受、想、行、识五蕴,即愚夫迷谬,颠倒异想,分别执为我者。
    ⑤诸趣,人天等五趣、六趣也。五恶趣:一、地狱;二、饿鬼;三、畜生;四、人;五、天。六趣:一、地狱;二、饿鬼;三、畜生;四、阿修罗;五、人;六、天。
    ⑥三界之生死也。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生死于三界中,为三界所有,故曰三有。
    ⑦众生无始以来,六道之生死旋转,如车轮之转而无穷。《观佛三昧经》六:三界众生轮回六趣,如旋火轮。《身观经》:循环三界内,犹如汲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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