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说 《唯识三十颂》悬论 九、几个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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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说了唯识内部的争执,还有几个名词,今天须得解释一下,以后才好说。有几个名词,学唯识的人,容易混淆,就是胜义谛和胜义有,常住和实有,假有和没有,世俗有和世俗谛。现把这些界限,一一分别开来。通常把胜义谛和胜义有,混为一谈,说胜义谛就是胜义有,其实不然。“胜义谛”有三个重要的解释:第一解“胜义谛”三字,指“法空真如”。与此对待的,就是世俗谛。凡法空真如所不摄的,都归世俗谛所摄。分开来讲,“胜”字指能缘真如的圣智;“义”字谓境,指圣智所缘的真如。谛者不欺诳义;谓法空之理,真实不虚。即是说圣智所缘的境真实不虚。第二解胜义谛也指法空真如,胜字作殊胜解,义谛二字,同第一解。法空之义殊胜,故名胜义。何以殊胜?因为法空真如,给能断烦恼所知二障的智慧作所缘,要由缘真如,才能断二障,故真如殊胜,胜义谛即是缘法空真如的正智。
    “胜义有”是胜义认为有的。就是用正智观察,认为有的。圆成实是实有,依他起也是实有。因为阿赖耶是实有,所以阿赖耶变起的色心诸法,应该也都是实有,以胜义智观察依他起圆成是实有故。此比胜义谛范围宽大,实有是有自性的意思,有自性就是一法自有体性,不依他法体性假立。
    若依他多法和合,或依他法的一部,假立名此法,就叫没有自性。如行舍、不放逸,依其他三善根等心所假立,就说它没有自体性。反过来说,可见凡是非依他法假立的,都叫做有自性。是故当知实有和胜义有,都是有自性的意思;因有自性,才名为实有;因为它实有,才可由胜义智观察而得;因为胜智得到它的自性,才能立它为实有。也要能得它的自性,才能安立其智为无谬误。因为智是无谬误,才能叫胜智。
    又在清辨师以下各宗的人,凡立此智是量者,皆须其智不欺诳;其不欺诳者,即是于境之自性,要不错误的意思。唯识宗安立二谛诸法,当然也须以正量安立,不能任自己的非量诸识而立。其正量即须于境不谬,于境无谬者,即须无倒见到诸法之自性;若不见其自性,亦不知其是倒非倒;若见境之自性,则此宗亦当许二谛诸法皆是实有矣。
    “常住”,只有无为法才是常住;所以常住的法,是实有法的一部分,并非一切实有之法皆是常住。
    “实有”和“假有”是对立的,假有虽依他法体性而立,仍是有法;没有,是连依他假立的都没有。如龟毛、兔角,能说他依什么法假立呢?
    “世俗谛”,指法空真如所不摄的一切法。世俗就是障覆的意思。障碍正智,覆蔽真如,就是法执。世俗谛所摄诸法本空,由法执故,执为实有。世俗所执为谛,名世俗谛。
    “世俗有”,是未经正智观察,便认为是实有;若以正智观察,反见它非实。遍计所执,便是属于世俗有的。换句话说,世俗有,就是指唯由名言分别假立之法,即遍计执。但是假立的心所法等,是不是世俗有,是不是遍计执摄,又成了不可解决的问题了。还有了义和不了义,也须得说一说。了就是显了,决定;不了即是不显了,未决定之意。依唯识宗说一时二时的言教未显了说,义尚未竟,是不了义;第三时教才是了义。了义和不了义,依何为标准而判断呢?唯识宗说,凡可以如文取义而不犯过失的言教,就是了义教。如佛说诸行无常,用不着别下解释,直截信解诸行是无常。若如文取义便有过失的言教,须求其别解,才可信受的,便是不了义教。如《摄大乘论》四意趣、四秘密中说,佛教有情杀父母才得解脱,这句话便是不了义教。如果父母可以杀害,何以说是无间业呢?如文取义,便有过失。然则如何信解呢?佛说杀父母,是杀无明之父、爱取之母。无明爱取,能生有情于三界中,故说为父母。有情因元明爱取,不得解脱,故说杀父母才得解脱。这样的教,是不了义教。
    中观宗说了义、不了义的标准,便不是如此。这内中又分两派:一派主张,凡说诸法无自性胜义谛的教是了义教,此外皆不了义教。有一派说,凡是说诸法无自性,还要言说上简别的不犯过失的,才是了义教。因中观和唯识,了义教的标准不同,所以中观说般若是了义,说诸性空的胜义谛,故唯识说般若是不了义。诸法自性空一语,不应如文取义。应再下注释,说遍计执无自性,依他圆成有自性,然后才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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