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三、释余略义。分二:
丙一、摄为六义,
丙二、摄为三义。
丙一、摄为六义
相及彼加行,彼极彼渐次,彼竟彼异熟,余六种略义。
如是为乐广者已开八门广说。次为乐中者除前八门当知说余六种略义,谓三智自性之相。修彼三智行相之圆满相加行,修三智相最极之顶加行,三智行相一串次第修习时之渐次加行,修三智加行究竟时之刹那加行,三智之异熟果法身也。
丙二、摄为三义
初境有三种,因四加行性,法身事业果,余三种略义。
如是为乐中者已开六门宣说。次为乐略者当摄为三门宣说。谓三智是修加行之境,四加行是彼究竟三智之因,法身及事业是加行之果。此境行果三门,即离前二另说余门也。
甲三、论后义
其造论者,谓此《般若波罗蜜多教授现观庄严论》,是成就究竟大悲大智现住睹史多天一生补处弥勒菩萨所造。由梵泽藏者谓天竺明本光论师与吉祥积译师翻译校对。后又经天竺大德无死论师与具慧译师重译校阅善为诀择也。
谨依先觉论,摘译少分义,归命慈氏尊,加持成佛事。
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译毕在汉藏教理院双柏精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