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大藏经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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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传佛教大藏经是指在斯里兰卡等上座部佛教地区流行的大藏经,由于南传佛教大藏经是使用巴利文传习的大藏经,所以又称「巴利语系大藏经」。

    南传佛教大藏经原称“三藏”(巴利文TiPitaka)。公元前3世纪第三次佛教结集结束后,摩哂陀长老率领传教团将佛教传入斯里兰卡,其传教使用语言即为西南印度的方言巴利语。约在公元前1世纪,斯里兰卡佛教徒将口口相传的巴利语佛典记录在铜片与贝叶上,形成南传大藏经最初的原型。至公元4~5世纪发展成为现今所具有的规模。

    在南传佛教流传的区域内,一般均把此部大藏经称作“三藏”,主要由律藏、经藏、论藏三部分组成,除此之外还包括部分藏外典籍,如:

    一、律藏:包括《经分别》(关于律的戒条)、《犍度》(关于僧团生活制度的规定)、《附随》(关于戒条的解说)。

    二、经藏:包括《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小部》,前四部相当于汉译大藏经中的四部阿含;而《小部》内包括的《小诵》、《法句》、《自说》、《如是语》、《经集》、《天宫事》、《饿鬼事》、《长老偈》、《长老尼偈》、《本生》、《义释》、《无碍道解》、《譬喻》、《佛史》、《所行藏》十五部著作有的被译为汉文,但绝大部分为汉文大藏经所未见。

    三、论藏:包括《法聚论》、《分别论》、《界论》、《人施设论》、《论事》、《双论》、《发趣论》;藏外典籍包括《弥兰陀王问经》(相当于汉译《那先比丘经》)、《岛史》、《大史》、《小史》、《清净道论》、《摄阿毗达磨义论》等二十五部。

    南传佛教大藏经伴随南传佛教的传播而广泛流传于斯里兰卡、东南亚各国及中国西双版纳地区。上述各地均以当地文字转写巴利语南传大藏经,并分别形成僧伽罗文本、泰文本、缅甸文本、柬埔寨文本、老挝文本、傣文本、天城体梵文本等不同民族语言文字的藏经。各种文字的南传佛教大藏经行文偶有差异,但内容基本相同。

    英国1881年设立了“巴利语圣典学会”,从事南传巴利语大藏经的搜集、整理、校勘工作,并用罗马文出版《南传大藏经》及注释的大部分。从1935至1941年,日本高楠顺次郎监修出版了日译本《南传大藏经》七十册。缅甸联邦政府为纪念释迦牟尼涅槃两干五百周年,于1956年,邀请印度及东南亚各国佛教界举行第六次结集,根据各种版本及1871年第五次结集的校勘记,对巴利语三藏又进行了严格的校勘,印成为迄今最完善的巴利语系大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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