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由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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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佛与活佛转世制度使藏传佛教独树一帜,同时也是区别于其他佛教教派的重要特征。

    活佛,意为佛或菩萨应化之身、即“应身”的意思。活佛转世制度的依据是佛经上所说的: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有佛性者皆可成佛的理论,以及佛有法身、报身、应身的说法。

    法身,就是佛的真身。佛教界认为法身指的是人先天具有的佛性,即自性身。报身,指的是经过修行而获得的果报之身,即一切功德所得来的自受用之身。应身,则指的是一种变化莫测的佛身。如《大正藏·金光明经》里记载:“诸佛难思议,如来常住身,为利有情故,示现种种身。”也就是说由于“众生机感,义如呼唤,如来示化,事同响应,故名为应”。藏传佛教认为佛或菩萨为了度众生脱离苦海而随时现身,并且随着三界六道的不同而示现不同之身。佛教的“法身、报身、应身”三身论,正是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理论依据。从世间来看,度脱众生离苦得乐亦非易事,也不是哪一位活佛一世能够完成的使命,它需要一脉相传的转世活佛代代现应身,即转生来度脱世间的众生。藏传佛教认为佛或菩萨重返人间,就是转生。活佛,就是佛或菩萨的现身。正如察仓·尕藏才旦所说,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不仅将佛的含义从‘觉者、智者、大成就者’延伸为普度众生、现身拯救者,而且将缥缈虚幻、扑朔难辨的佛形象化、具体化、世俗化。把佛的三层内涵(自觉、觉他人觉悟、觉行圆满)实施为活生生的东西,一下子把佛陀与芸芸众生、茫茫苦海拉得紧紧的了,让无形者变为有形者,让无为者变为有为者”。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形成有着深厚的佛教文化背景,它是藏传佛教发展的必然结果。藏传佛教实施活佛转世制度不但缓和了教派内不同集团的对立与摩擦,而且也缓和了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并且充分体现出释迦牟尼佛所教诲的“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有佛性者皆可成佛”。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预示着人人都有可能成佛,而且每个人成佛的机会是均等的。

    1283年,已经八十高龄的噶玛噶举黑帽派领袖噶玛拔希临终前对自己的大弟子珠妥·邬坚巴预言自己将转世再来。1288年,年仅五岁的灵童攘迥多吉被认定为噶玛拔希的“化身”,成为噶玛噶举黑帽派法统的继承者。从此在西藏雪域高原逐渐形成了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并且逐渐形成了达赖喇嘛、班禅喇嘛、哲布尊丹巴、章嘉活佛四大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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