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讲到出家十要的前四条,现在续讲第五条——弘法利生。弘法是弘扬佛法,利生就是利益众生,就是讲经说法,作广度众生的事情。弘法利生,包括创办佛教教育,弘扬佛教文化,推展慈善福利事业者,或如传授三坛大戒,作绍隆佛种工作者。换言之,在僧团中去发挥利益社会人群者,或在佛教中去作作育僧才,培育弘法人员者,无不是弘法利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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