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说 法称因明学中“心明”差别略说 二、什么是非量的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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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量觉的定相为“非新证不欺诳的了别”。意思是说这种了别,或者是欺诳,或者不是新证,不具备量的条件,所以是“非量”。非量觉的差别有五种:一已决智,二思察,三现而未定,四疑,五邪智。非量觉中已决智的定相,为“通达已通达事的了别”。
    “已决智”的差别有三种:一现识已决智,二分别已决智,三俱非彼二的已决智。
    “现识已决智”又分为五种:一根规识已决智,二意现识已决智,三自证现识已决智,四瑜伽现识已决智,五俱非彼四之已决智。事例:初如缘青色根现识的第二刹那,二如他心智通的第二刹那,三如领受眼识等自证现识的第二刹那,四如见道无间道的第二刹那,五如现识第二刹那。是中第五俱非彼四之已决智,是抽象的名词。其实体仍不能超出前四种之一。
    “分别已决智”有二种差别:一现量所分别已决智,二比量所引分别已决智。初如缘青色根现量所引生的决了青色的合理定解。“合理”一语,即显示已决智,是不错乱的认识。二如通达声是无常比量智的第二刹那。
    “俱非彼二已决智”,如量的第二刹那等,也是抽象的名词。
    非量觉中“思察”的定相为“于自境有欺诳性的合理著智”。“合理”显示思察于所计的义理是正确的认识。“欺诳”显示思察于所计的义理是未能得到决定性的认识。“著智”显示思察唯属有分别的觉智,不通无分别心。
    思察的差别有五种:一没有理由的思察,二理由相违的思察,三理由不定的思察,四理由不成的思察,五虽有理由未审抉择的思察。事例:初如闻说“声是无常”的宗,便计“声是无常”。如是思察,没有审思到为什么“声是无常”的理由。次如由“空无作用”之因,而计“声是无常”的宗,其空无作用应是常,而与无常性是正相违背的。三如由“所量性”之因,而计“声是无常”的宗,其所量性即可成立彼宗,也可否定彼宗,是不定因。四如由“眼识所取”为因,而计“声是无常”的宗,其眼识所取的是色不是声,不能成立彼宗。五如对于“声是所作性”及“凡所作性皆是无常”之理,未能以量得其决定,即由“所作性”为因,而计“声是无常”的宗,对于此因尚未审谛抉择。
    非量觉中“现而未定”的定相为“若自所趣境的自相法明了显现,但对于自所趣境自相法,不能引起定解的了别”。所趣境,指显示彼心所特缘的境(关于“境的分类”,下文另述)。事例:如能引起怀疑,我是否看见青色的根现识,及异生身中缘色等五境的意现识,并领受彼识的自证分。这里法称说的异生身中缘色等五境的意观识及彼自证分,皆是现有未定的识,皆非现量;这和奘师所传的五俱意识及自证分,皆是现量的说法,有所不同。
    非量觉中“疑”的定相为“由自立犹豫二边的了别”。疑相应的心王及彼心眷属中受等心所法,虽亦对境有所犹豫,那是由于疑的力量使其犹豫,非是他自力对境犹豫。疑的差别有三种:一如理疑,二不如理疑,三等分疑。初如“声是无常耶”的疑心。次如“声是常性耶”的疑心。三如“声常耶?无常耶”的疑心。另外,如于“声大概是常性”的不如理的疑。此疑也通邪智,以是有分别的邪智,邪分别故。
    非量觉中“邪智”定相为“倒取自境的了别”。邪智分二类:一分别邪智,二无分别邪智。初如计“声常”的分别,及执兔角的分别。第二无分别邪智又有二类:一属于意识的,二属于根识的。初如梦中明见青色的梦心,此心是意识,是无分别识,复是邪智。如其次第,以是梦中心故,是离声义可合缘著智的了别故;是自境法处所摄色,实无青色,缘为青色的智故。然这种缘青色心,若就正在梦中的人来说,却是合理的根识。第二属于根识的邪智,如见雪山为蓝色的根识,及见法螺为黄色的根识等。
    上来略说“量”和“非量”的差别,共为七种心:即现量、比量、已决智、思察、现而未决定、疑及邪智。这七种心又可分为二类:谓通达觉与达通达觉。由能通达自境,故名通达觉。此有三种:即现量、比量、已决智。由未能通达自境,故名未通达觉。此有四种:即思察、现而未定、疑及邪智。
    有人说“思察”属通达觉。那仅是约正确思察而通达,非是已生定解而通达。其通达觉,又有直接通达和间接通达的两类。由现起彼境行相而通达的为直接通达,由未现彼境行相而通达的为间接通达。
    又七种心,若约有分别与无分别而分,现量和现而未定,唯无分别;比量、思察、疑唯有分别。已决智和邪智,通有分别、无分别。若约心来分,根现识、自证现识、瑜伽现识唯无分别;意识,通有分别、无分别。
    心理又可分为三类:一以总义的所取境分别,二以自相为所取境无分别不错乱识,三以无体明现为所取境无分别错乱识。以总义为所取境分别的定相,为“声义可合缘的著智”。这里所说的“声”是“总声”,即由任何事物的名称所引起的影像。这里所说的“义”是“总义”,即分别心中所起的彼义影像。如听说“诸法无我”时,自心中对无我义所起的影像。“声义可合缘”,是把任何事物的名称影像和义理影像,合而为一的缘虑。如把瓶的名称、瓶的实体,结合为一事。“可”字是显示包括未能合缘者的分别。如未习知物名的幼儿,他见物或闻名时所起分别。小儿看见瓶时,不知名瓶,他虽尚未能把名称和事物结合起来而缘,但他的分别心也是可以把名称和事物结合起来而缘的,故用“可”字来包括他。
    分别的差别可分三类:一唯缘总声的分别,二唯缘总义的分别,三俱缘声义的分别。初如有人未知“鼓腹缩足有盛水作用之器物”就是“瓶”。他仅依瓶的名称,而生起缘瓶的分别心,实不如瓶为何物。二如有人见“鼓腹缩足能盛水之器物”时,仅生起缘鼓腹缩足盛水器物的分别心,而不知此物就是瓶。三如有人已了知瓶为何物而起缘瓶的分别心。其第一种人分别心所现起的瓶的影像,但是“总声”;其第二种人分别心现起鼓腹器物的影像,但是“总义”;第三种人分别心,不论是现瓶或现鼓腹物的时候,都是把总声和总义同时现起,更不感觉何者是名、何者是义。
    “分别”又可分为结合名的分别与结合义的分别。前者是把能诠名和所诠义结合起来的分别,如见鼓腹盛水器物而起这是瓶的分别。后者是把别事和能别法结合起来的分别,如看见手执杖的人而起这人有杖的分别。但有的分别既不结合名,也不结合义;如但缘瓶的分别,则俱非彼二种分别所摄。又分别有合理与不合理;所著境属于有,即为合理分别。所著境无体,即是不合理分别。
    以自相为所取境的无分别不错乱识的定相,为“于自现境不错乱的明显了别”。这种识和现识相同,差别有根现识、意现识、自证现识、瑜伽现识。如前已说。以无体明现为所取境的无分别错乱识的定相,为“于自观境错乱明现了别”。这种识和无分别邪智相同,其差别有属根识、有属意识。如前已说。
    复次,心理又可分为“证他”和“自证”二类。初与向外缘识相同,次与向内缘识相同。除自证分外,所余根现识、意现识、瑜伽现识,及一切分别心,皆是“证他”的心。心理又可分为心王与心所的差别,如《百法》、《唯识》等论广说。
    附带说一下境。觉所了别,是境的定相。是境差别分四:一所现境,二所取境,三所著境,四所趣境。一切法皆是所现境,以有为法是现识的所现境,无为法是分别的所现境故。所取境与所现境相同。现识的所趣境,与现识的能取行相境相同。分别心的所著境、所趣境,和分别心的能取行相境相同。除去少数不待外境妄见发轮等的错乱心外,其余一切心都有所现境。所著境唯属于分别心。要合理的分别心,方有所著的境。所趣境则是所决断的义理,也必须是正确心,才有彼境。
    再略谈一下各宗派对于现量的主张:婆沙师、顺经部行的中观师和应成派诸师,只许“根现量、意现量和瑜伽现量”的三种现量,不许自证现量。经部师、唯识师和顺瑜伽行的中观师,都许四种现量。又经部师许现量必不错乱,而唯识师则说:凡夫身中缘色的根现量,是错乱识。唯识宗许彼识是无体明现的识故,识外无境故,而凡夫缘色的根现量,是见有外色的识故。顺瑜伽行中观师,也同唯识宗所许。经部师说:凡夫身中缘色的根现量,是不错乱识。以凡夫缘色的根现量,见色为外境,色实是外境故。我们知道:经部是既许实有外境,又许实有自证分的宗派。又现量心离分别,是经部、唯识、自续中观派等所共许。应成派说“不欺诳的了别”为量的定相,“已决智”也许为量。又许现量,通有分别与无分别二种心。如宗喀巴大师的《中观论大疏》中说。
    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七日在北京菩提学会讲,一九八〇年十一月十九日于中国佛教协会校阅一次。
    (幻音笔录)
    (原载《法音》1986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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