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书信 复马契西居士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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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言长斋念佛外之应守规律,即是敦行孝友,务尽伦常,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居心动念,不干邪僻,并及虚伪,与人做事,克尽厥职。遇有缘者,劝令入道,其种种行相,不须具标,但勤看《印光文钞》自知。须知为佛弟子,凡所作为,必须超过世俗所行,方能自己得真实益,令他相观而善。若口说修行,心怀不善,于父母兄弟以及一切世人上,未能尽其本分,如是之人,名为假善人,因地既伪,实益何得?圣贤之学皆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而始。况欲了生脱死,超凡入圣者乎?格物致知,当看《四书蕅益解重刻序》,及《袁了凡四训序》。昔白居易问鸟窠禅师:“如何是佛法的的大意?”窠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白曰:“这两句话,三岁孩童也会恁么道。”窠曰:“三岁孩童虽道得,八十翁翁行不得。”须知此语乃一切学佛法人之总关切要语。诸恶众善皆须在心地上论,不专指行之于事而已。心地上了不起恶,全体是善,其念佛也,功德胜于常人百千万倍矣。欲得心地唯善无恶,当于一切时处,主敬存诚,如面佛天,方可希企。心一放纵,诸不如法之念头,随之而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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