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峰山道信与禅众定居
道信(579—651),比法冲稍早。后出的有关僧史,都把他列为僧粲禅师的弟子,定为禅宗的第四代或楞伽宗第五代的祖师。此说同僧粲在禅宗中的地位一样难于确定。《续高僧传》本传中说:“释道信,姓司马,未详何人”,自七岁随僧行止,并能自觉持戒。后赴舒州皖公山从二僧授与禅法,经十年,师往罗浮山,“不许相逐”。再后,道信蒙国家许可,得度出家,“附名住吉州寺”。又欲去衡岳,“路次江州,道俗留止庐山大林寺”,亦经十年。“蕲州道俗,请度江北黄梅,县众造寺,依然山行”,去双峰山,一住“三十余载,诸州学道,无远不至”。终于唐永徽二年(651)。道信进入黄梅双峰山,约在武德三年(620)。
道宣晚于道信十六年终,所记道信行事,当比后出的传说可信得多。其中有几个事实,特别值得一提:
第一,本传没有提及道信奉行《楞伽》,与慧可所传法冲等楞伽师也没有关系;相反,他在吉州(今江西吉安市)时,“被贼围城七十余日”,刺史叩请退贼之策,“信曰:但念般若”。据此,道信是奉持《般若》的。尽管《般若》与四卷本《楞伽》在倡导“虚宗”上有一致的地方,但后者的如来藏本有的思想,却是前者所无的。禅众执持的经典,往往是自己所宗的旗帜,不大可能随意变更。
第二,道信在皖公山所师的二僧之一,后人推测即是僧粲。且不论此说可靠与否,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道信未言及他的师长姓名,其师也不许他随逐南下。不留“名誉”是“忘言”的表现,不准师徒久聚是头陀“无亲”的实施,这在思想理论体系上确实与法冲等楞伽师有相近的地方。但若据此说道信就是楞伽师传承,证据不足。道信临终,徒众问道:“和尚可不付嘱?”回答是:“生来付嘱不少。”此话才了,奄尔便灭,说明他自己也拒绝安排继承者。
第三,道信的影响迅速扩大,“诸州学道,无远不至”,山中聚徒五百余人,定居且三十多年。这在禅宗史上是一件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此前,达摩一系的禅僧和多数楞伽师都是以游方为务,居无定所。他们自北向南的流动,也反映了整个下层禅众的趋向。及至进入皖、苏、鄂、湘、赣等山区,开始由流动转向定居,完成了禅众生活方式上的重大转变。道信作为最著名的定居创造者,其吸引力不止于当时的“诸州”,而且影响于禅宗以后的发展至大至久。
关于道信聚众山居的具体情况和所传内容,当时缺乏记载,直到他的第三、四代才有所追记,主要是嵩山法如一系写的《传法宝记》和安州玄赜一系写的《楞伽师资记》。
据《传法宝记》载,道信:
每劝门人曰:努力勤坐,坐为根本。能作三五年,得一口食疗饥疮,即闭门坐。莫读经,莫共人语。
寥寥数十字,道出了初唐禅众中的又一个重大转变,那就是“作与坐”并行。“能作三五年”的“作”,或名“作务”、“作役”,泛指一切生产劳动。道信号召他的门人都去从事作务,以便“得一口食疗饥疮”。可见他所聚结的五百余徒众,全是依靠自身的劳动,主要是垦荒柴耕,解决吃饭问题的。这样,就正式地将劳动吃饭问题当作禅门大事列进禅行之中,这在整个佛教史上是一件具有真正革命意义的创举。
众所周知,佛教的原始教义是厌恶人身,鄙薄生产劳动。僧侣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自己乞食和施主布施,部分受国家的直接供养,成为社会上一个特殊的寄生阶层。晋宋以来,土地和财产向寺院急剧集中,原是单纯消费的寺院也着手经营农工商贷。东晋道安,年十二出家,“驱役田舍,至于三年,执勤就劳”。法显为沙弥,“尝与同学数十人于田中刈稻”。魏太武帝西伐盖吴,时“长安沙门种麦寺内”。姚秦时道恒所《释駮论》反映,沙门中“或垦殖田圃,与农夫齐流;或商旅博易,与众人竞利”;“或机巧异端,以济生业”;“或聚畜委积,颐养有余”。可见僧侣从事生业经营已相当普遍,外来的佛教正统观念受到一定的冲击。但是,所谓“诚非所宜,事不得已”,即使最正当的谋生手段也得不到舆论的理解和尊重,因此一般从事生产劳动者仅限于沙弥和下层僧侣。
隋唐之交,流向佛门的人数大增,他们并不隐讳自己“出家离俗,只为衣食”①的动机。原本可以暂时寄宿留食的寺院,包括官寺在内,由于受到严重破坏,僧尼逃窜,幸存下来的庙宇也只能闭门自保,致使在“兵饥交接”中的“四方游僧,寄食无地”②。因此,一些“高僧”再次强调:“有生之本,以食为命。假粮粒以资形,托津通以适道”③。资形活命成了禅众行道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道信在双峰山上为持续扩大的流动僧众所找到的安身立命之路——垦荒定居,就是最妥当的方式。
所谓“闭门坐”的“坐”,当然是指坐禅。但把“禅”归结为“坐”,尤其强调“闭门坐”,同达摩以来提倡的“理”、“行”并重的禅风,显然已有不同;至于他特别告诫徒众“莫读经,莫共人语”,与楞伽师的“口谈玄理,不出文记”,也有颇大的差异。其所以如此,与唐初淮南、江表一带特殊的战乱有关,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必须闭山藏匿。
那时淮南、江南是杜伏威、辅公祏的天下。武德六年(623),辅公祏公然反唐,在丹阳称帝,次年被杀。道宣在《法融传》中记载这一事件对佛教的影响时说:“武德七年,辅公祏跨有江表,未从王政。王师薄伐,吴越廓清,僧众五千,晏然安堵。左仆射房玄龄奏称:入贼诸州,僧尼极广,可依关东旧格,州别一寺,置三十人,余者遣归编户。”广大僧尼,既要躲避同反叛者的瓜葛,又要逃开官方的沙汰,在夹缝中窘迫挣扎。因此,道信倡导的坐禅,并不是简单恢复域外的传统禅法,而是为了保护自身的生存权利。
《楞伽师资记》关于道信的记载,其文甚长,但并无道信的传略;与上述《传法宝记》所记的禅风,也完全不见。另说他有《菩萨戒法》一本,及制《入道安心要方便法门》,并重申,说法“要依《楞伽经》诸佛心第一;又依《文殊般若经》一行三昧,即:念佛心是佛,妄念是凡夫”。在这篇长文中,除说道信亦习《般若》类经而与《传法宝记》略同以外,在思想倾向上几乎毫不相涉。《楞伽师资记》为道信弟子弘忍作传,系依玄赜撰写的《楞伽人法志》,所述弘忍的禅风与《传法宝记》所记的道信禅风大同,说明《传法宝记》的记载更加接近史实。
二、东山弘忍的山居禅学与坐作并重的禅行
关于弘忍,《楞伽师资记》说他俗姓周,其先寻阳人,生于黄梅,父早弃背,七岁奉事道信,终于咸亨五年(674),年七十四④。传说有《禅法》一本,“谬言也”。他在道信门下,“役力以申供养,法侣资其足焉”。他的“役力”供养能使所有“法侣”资足,说明他是这个禅僧团中卓越的生产经营者和生活组织者。又记他“肃然静坐,不出文记”,正是坚持了道信的“作”、“坐”并重的禅风。《传法宝记》与此记载大体相同,说弘忍“性木讷沉厚”,“常勤作役,以体下人”。“昼则混迹驱给,夜便坐摄至晓”(白天带头劳动,晚上静坐“摄心”)。又说他“未视诸经论,闻皆心契”,与《楞伽师资记》称他“生不嘱文,而义符玄旨”的意思相同。
弘忍的文化水平可能不高,他之所以成为禅众公认的领袖,主要在于他在解决禅众生活问题方面的出色才能。像弘忍这样的禅师,隋唐之际不在少数。如后来被推崇为天台宗二代祖师的禅师慧思,就是以“营僧为业,冬夏供养”著称于慧文门下的。后来他南下吉州,止大苏山,也是因为能够“供以事资”,使来者“归从如市”,“填聚山林”。禅师志超,于太原比干山创立禅林,在隋季多难、寇贼交横、民流沟壑、死者大半的情况下,“结徒聚劝”,就在于他有设法令“余粮不穷”的能力。不过,由于弘忍自幼受佛教熏陶,他的师弟辈中不少是有文化素养的人,所以他不但在禅风上将“作”、“坐”定型化,而且在禅思想上也有所创新。《楞伽师资记》载有一段问答:
又问:学道何故不向城邑聚落,要在山居?答曰:大厦之材,本出幽谷,不向人间有也。以远离人故,不被刀斧损斫——长成大物后,乃堪为栋梁之用。故知栖神幽谷,远避嚣尘,养性山中,长辞俗事,目前无物,心自安宁。从此道树开花,禅林果出也。
这话当本自《庄子》,与大乘佛教的救世济众之旨颇不相容,弘忍加以引申发挥,作为禅众山居的理论根据,也是当时禅师多以《庄》、《易》解释佛理的一种反映。
又据玄赜记,弘忍“缄口于是非之场,融心于色空之境……四仪皆是道场,三业咸为佛事。盖静乱之无二,乃语嘿之恒一”⑤。这可以说是对道信“作”、“坐”禅法的进一步发挥。所谓“四仪”,指人的行、住、坐、卧;所谓“三业”,指身、口、意的诸种活动。作“道场”、“佛事”,不限于寺院那样的特定场所,也不限于供奉膜拜佛菩萨等特定的僧侣律仪,而是要贯穿在行禅者的全部日常生活中。换言之,在禅理指导下的全部日常生活,就是行禅。从思想形式上看,这似乎只是达摩“理入”和“行入”的具体化,但弘忍的侧重点在于把禅贯穿于日常的劳动生产中,而不是像达摩那样强调进入世俗社会;是要把劳动生产提高为禅行,而不是一般地将禅贯彻于世俗生活。因此,两者都同讲“四仪”,但内涵有所不同。
弘忍的这一主张,对于道信提出的“作”、“坐”并行也有修正。因为“作”、“坐”并提,有将两者分裂开来的缺陷;弘忍用“静乱无二”、“语嘿恒一”,将两者统一起来,令所谓“融心于色空之境”的老生常谈也有了新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弘忍不但坚持了由道信开端的聚众定居的大方向,而且为禅农结合作了符合佛家教义的理论阐释。
应该说,中国禅宗到道信、弘忍而正式形成。他们继承了达摩以来关于众生“心性”即是“佛性”的基本思路,在佛教内外的多种打击和排斥下,完成了以自信自立、自求解脱为中心教义的立宗工作,为长期流动的禅僧们创建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据点,组成了生活上比较有保障的群体。黄梅禅系是一个榜样,不久就成为佛教内外、朝野上下注目的对象,剩下的问题就是唐王朝的正式承认了。
①《续高僧传·智则传》。
②《续高僧传·昙迁传》。
③《续高僧传·弘智传》。
④《传法空记》说弘忍年十二事信禅师,终于上元二年(675),年七十四。
⑤《楞伽师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