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清百录》题为灌顶编纂,但实际系灌顶续编智寂之作。灌顶《国清百录序》云:“沙门智寂编集先师遣迎信命,搜访未周而智寂身故,笔墨之功与气俱弃。余览其草本,续更撰次诸经方法等,合得一百条,呼为《国清百录》。”(《大正藏》卷四六)按灌顶所说,编集该书的目的,是为了“贻示后昆,知盛德之在兹”,即揭示智*(左岂右页)大师的功德,弘传天台佛教。
《国清百录》是早期天台宗历史文献的汇编,反映了天台宗实际创始人智*(左岂右页)及其弟子辈创宗立派的艰难历程,表现早期天台宗与陈、隋王朝的错综复杂关系。名为“百录”,是以整数取名,实际所收远不止百件,即按《百录》所列亦当为一百四件(据今人详细统计,实际当为一百三十三件)。所录事项,上限为陈太建七年(575)①,下限为隋大业三年(607)②。
现通行本(以《大正藏》本为代表)四卷本《国清百录》分为四卷。各卷所收的文献分布如下:卷一主要收录智*(左岂右页)为天台宗所立的各类仪规制度,如《立制法》、《敬礼法》、《普礼法》、《请观世音忏法》、《金光明忏法》、《方等忏法》、《训知事人》等,另有《陈宣帝敕留不许入天台》、《宣帝敕施物》、《宣帝敕给寺名》、《陈少帝敕迎》等文献;卷二主要收录智*(左岂右页)与陈、隋王朝交往的相关文献,如《(陈)少主皇太子请戒疏》、《永阳王解经疏》、《陈义同公沈君理请疏》、《陈左仆射徐陵书》、《陈吏部尚书毛喜书》、《隋高祖文皇帝敕书》、《晋王初迎书》、《(晋)王受菩萨戒疏》、《(晋)王入朝遣使参书》等,以及智*(左岂右页)所撰《述蒋州僧书》、《述匡山寺书》、《让请义书》,晋王有关答书,另有晋王《迎(智*(左岂右页))书》、《请义书》多件,此外还载录陈国子祭酒徐孝克所撰《天台山修禅寺智*(左岂右页)禅师放生碑文》;卷三所收文献基本上是智*(左岂右页)生前与晋王交往的文献,以及智*(左岂右页)灭后其弟子辈与隋代帝王的交往文书,如智*(左岂右页)所撰《重述还天台书》、《答度人出家书》、《答放徒流书》、《发愿疏文》、《遗书与晋王》《(晋)王论荆州诸寺书》、《(晋)王遣使入天台参书》、《(晋)王遣使入天台迎书》、《(晋)王答遗旨文》、《(晋)王遣使入天台建功德愿文》、《(晋)王吊大众文》、《皇太子敬灵龛文》、《皇太子于天台设斋愿文》、《皇太子令书与天台山众》、《敕立国清寺名》、《天台山众谢启》、《天台山众谢造寺成启》、《僧使对皇太子问答》、《表国清启》等;卷四收录有隋秘书监柳顾言所撰《天台国清寺智者禅师碑文》、当阳县令皇甫毗所撰《玉泉寺碑》,以及反映天台与三论学者之间交往的文献如《吉藏法师书》、《吉藏法师请讲法华经疏》等。
所有文书的类型,可大略分为以下几大部分:一是智*(左岂右页)为天台宗僧众亲自所制定的仪规制度,包括礼敬佛菩萨的仪轨、忏悔念佛的方便、僧众寺院生活的规范等;二是陈、隋两代帝王与智*(左岂右页)的书信往来(敕、疏、书、启等);三是智*(左岂右页)与僧俗的往来书信;四是隋朝晋王杨广与天台山智*(左岂右页)弟子的往来文书;五是有关天台宗的碑文。就数量而言,以杨广所撰的敕、书为首,其次为智*(左岂右页)亲撰的仪文、书启。
《国清百录》为我们研究天台宗的形成过程、早期天台宗历史展开的状况,提供了最为直接、可靠的原始资料。而首先需要提及的,是它如实载录了智*(左岂右页)为天台僧众所立的多种制度。
东晋道安为统理僧众,曾制定僧众规范,确立行香定座上经上讲之法,以及六时行道饮食唱念之法、布萨差使悔过之法等,使当时僧众的修行有所依凭。但有关规范早已失传。正如周叔迦先生业已指出的:“卷初《立法制》、《敬礼法》、《普礼法》、《请观音忏法》、《金光明忏法》、《方等忏法》、《训知事人》七篇,尤为重要。盖自晋道安法师制立僧尼轨范,条为三例,天下则而从之,其文今不传。下届隋唐,因时变迁,其所损益,亦不可考。至唐百丈禅师立禅寺清规,而律教制度,益渐弛废,更经元代之乱,禅律各寺,规模荡然无遗矣。今时各寺沿明代之积习,殊未能尽合道法,国清寺久已易教为禅,无复旧日宪章。是故此录不仅足以考证当时僧寺文献之一隅,后世有志天台教观者必有取于斯文乎!”③可以认为,《国清百录》所载录的各种定制立法,是现存最早的佛教寺院的轨仪制度,是研究中国佛教史极其可贵的原始资料。
在《立制法》中,智*(左岂右页)略列十条,以对治僧众之犯戒者。智*(左岂右页)之立制,十分细致清晰,可适用于一般学佛者。如第一条说,根据“根性不同,或独行得道,或依众解脱”。又说,若依众解脱,当修三行,“一依堂坐禅,二别场忏悔,三知僧事”。但该条未对“独行得道”作出具体规定,表明智*(左岂右页)立制的重心是在“依众解脱”的普通修行者方面。又如第二条说,“依堂之僧,本以四时坐禅、六时礼佛,此为恒务”,若有违犯者,予以处罚。就普通出家学佛者而言,智*(左岂右页)特别注意以坐禅、礼佛、忏悔三事相劝,使之渐修入道。因而,在立制法后,智*(左岂右页)又专作敬礼法、忏悔法等。
在智*(左岂右页)看来,严肃戒律法制是修行得道的前提,这是任何人都不可逾越的,尤其对初学者来说更是如此。在《立制法》的序中,他说:“入天台观乎晚学,如新猿马,若不控锁,日甚月增。”他还同时指出,这种情况必然是个普遍现象,故而“后若妨起,应须增损,众共裁之”。立制只是权宜之计,故它必须顺应时代之变化。
在《立制法》中,智*(左岂右页)还详细规定僧众日常生活行事所应注意的事项。如说:“僧名和合,柔忍故和。义让故合,不得争计高声,丑言动色。”“其大僧小戒,近行远行,寺内寺外,悉不得盗啖鱼肉辛酒、非时而食。”“食器听用铁瓦……又不得摚触己钵,吸啜等声,含食语话;自为求索,私将酱菜,众中独啖。”并规定对轻犯者处以对众忏悔,重犯者处以逐出寺院的惩罚。这些严格规定,充分体现智*(左岂右页)的立教风格,从中可见到他为建立天台宗而作的不懈努力。
《训知事人》是智*(左岂右页)为天台宗立法的又一重要文献。“知事人”是指寺院中各部门的执事者。在该文献中,智*(左岂右页)以自己的经历为例,要求知事人时时处处严以律己,为佛教事业作出贡献。他说:
吾少婴勤苦,备历艰关,游学荆、扬、雍、豫,唯著一衲,三十余年,冬夏不释体。上至天子,下至士民,虽有所施,受而不私。一果一缕,入众以后,尚不希念,况故侵之。所以然者,众宝尊重。若能增益,名甘露苑;若有增损,即蒺藜园。自饱自伤,因倒因起,可以意得。……应须竭力,善始令终。业既坦然,报亦圆满,此亦可意得。
这表明,为了改善南北朝后期佛教徒的形象,应对隋王朝的宗教政策,智*(左岂右页)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从佛教律仪规范着手,强化佛教僧团自身建设。而在事实上,天台宗的建立和发展都与严格的僧团纪律的确立相关。
智*(左岂右页)在与晋王的遗书中还曾心有余悸地说:“末法众僧,多行不称服,尚不挟人意,况扶经律?王秉国法,兼匡佛教,有罪者治之,无罪者敬之,起平等不可思议心,则功德无量。”大业元年(605)九月,隋炀帝问天台僧使智璪:天台寺“僧众和合不?相争竞是非不?”智璪即回答道:“门人一众,扫洒先师之寺,上下和如水乳,尽此一生奉国行道,不敢有竞是非,常以寒心战惧。”炀帝又问:“先师之寺,行道与诸处同,为当有异?”智璪又答曰:“先师之法与诸寺有异,六时行道,四时坐禅,处别行异。道场常以行法奉为至尊。”意思是说,天台宗僧众严格遵循智*(左岂右页)确立的律仪制度,以禅坐修行、忏悔念佛为日常功课,对隋王朝决不会构成危害。对此回答,炀帝甚表满意,并对智璪等人说:“师等既是行道之众,勿容受北僧及外州客僧,乃至私度出家。冒死相替,频多假伪,并不得容受。”(《国清百录》卷三)上述问答再次表明,杨广对佛教始终没有真实信仰,他所关切的只是一己利益而已。如此说来,天台宗始终受到隋王朝的严厉控制,也就是毫不奇怪的事了。因此,智*(左岂右页)为天台僧众立法制仪,实际上是保护天台佛教的一项重要措施。
《国清百录》的价值,还体现在它所保存的大量来往书信(包括敕、疏、书、启等)中,从而为我们研究智*(左岂右页)及其弟子与陈、隋两代帝王的关系提供了最为权威性的资料。
智*(左岂右页)因家族的社会历史背景,并受其师慧思的影响,出于王朝正统观念,对梁、陈王朝有着情感上的认同;与此相反,他对隋王朝始终无法有感情上的沟通,从而表现为貌合神离的状态,尤其在与晋王杨广的交往中更为明显。
按《国清百录》所载录,陈宣帝给智*(左岂右页)的敕书计有三件(不许入天台、施物、给寺名各一件),陈少主给智*(左岂右页)的敕书共十七件(敕迎讲经弘法五件、口敕讲经施物十二件),陈皇室及陈朝显贵给智*(左岂右页)书、疏十四件(皇室七件、显贵七件)。就文书数量而言,不算最多,但所有文书都蕴涵真情实感,体现陈王朝上下对智*(左岂右页)天台佛学的热诚支持。如陈宣帝给智*(左岂右页)僧团以有力的物质支持就见之于太建九年《陈宣帝敕施物》的记载:“智*(左岂右页)禅师,佛法雄杰,时匠所宗,训兼道俗,国之望也。宜割始丰县调,以充众费;蠲两户民,用供薪水。”(《国清百录》卷一)次年宣帝又敕赐智者在天台禅坐之处名“修禅寺”。而陈少主对智*(左岂右页)的真实感情,则在前后十七件敕书中充分流露。如他在敕迎智*(左岂右页)的书中,对智*(左岂右页)长期坐禅表示关心,说:“春寒犹厉,道体何如?宴坐经行,无乃为弊。”而在得知智*(左岂右页)“志存林野,兼有疾病”时,便进一步说:“岩壑高深,乃幽人之节。佛法示现,未必如此。且京师甚有医药,在疾弥是所宜。”(《国清百录》卷一)而当他获悉智*(左岂右页)愿意出山时,欢喜雀跃之情溢于言表。
陈朝显贵沈君理、徐陵、毛喜等在与智*(左岂右页)的书信中,主要表达对智*(左岂右页)的仰慕之情。智*(左岂右页)因深感定力缺乏,坚持于天台坐禅实修,使陈朝君臣加深怀念之情,渴望他早日重归金陵。如徐陵的书信云:“弟子二三年来,溘然老至,眼耳聋暗,心气昏塞,故非复在人。……自念余生,无复能几,无由礼接,系仰何言!”毛喜的书信也有云:“弟子老病相仍,汤药无效,兼不得自闲,转有困尔。仰承移往佛陇,永恐不复接颜色,悲慨俱深。”从这些文字中流露的是真情实感,可与道宣《智*(左岂右页)传》所载“仆射徐陵、尚书毛喜等,明时贵望,学统释儒,并禀禅慧,俱传香法,欣重顶戴,时所荣仰”相互印证。
《国清百录》所载隋代帝王与天台僧众往返的文件最多,而其中杨广的书疏敕令又占绝大多数(计五十二件)。
杨广对佛教的态度,以及他与智*(左岂右页)大师之间的实际关系,已在第四章述及,无须重复。《国清百录》所载文献为我们研究这一课题提供了最为重要的原始资料,杨广的虚伪和狡诈在这些文献中也得以充分暴露。如果说杨广在为晋王时尚能忸怩作态,那么在立为太子、登上皇帝宝座后则已无此必要。在《王受菩萨戒疏》中,杨广写道:
弟子基承积菩,生在皇家;庭训早趋,贻教夙渐;福理攸锺,妙机须悟,耻崎岖于小径,希优游于大乘,笑止息于化城,誓舟航于彼岸。(《国清百录》卷二)
他自称“基承积善,生在皇家”,有佛教慈悲精神的基因,故而对大乘佛教情有独钟,并在公开场合对智*(左岂右页)表示敬重。但就在此时,他也将佛教僧众的修行与隋朝的政治联系在一起考虑,如《王答蒋州事》说:
窃以僧居望刹,食惟分卫,所立精舍,本依聚落。近年奉诏专征,吊民伐罪,江东混一,海内又宁。塔安其堵,市不易业,斯亦智者,备所明见。而亡殷顽民,不惭怀土;有苗恃险,敢恣螳螂。横使寺塔焚烧,如比屋流散,钟梵辍响,鸡犬不闻,废寺同于火宅,持钵略成空返。僧众无依,实可伤叹。(《国清百录》卷二)
在他把隋境内民众的各类反抗视为“亡殷顽民,不惭怀土;有苗恃险,敢恣螳螂”的同时,认为佛教可以为隋王朝的“吊民伐罪,江东混一”作道义上的铺垫。
在意识到智*(左岂右页)并不予隋王朝以感情上的认同之后,杨广便逐渐放弃作为弟子的“谦卑”态度。在一再邀请智*(左岂右页)传法不果的情况下,杨广未免心急气恼,对比当初智*(左岂右页)在陈朝时,“彼国明式,瓦官大集,众论蜂起。荣公强口,先被折角;两琼继轨,才获交绥;忍师赞叹,唯唱稀有”,如今却不为我用,难以牢笼,更使他感到难堪。于是,他祭出“名教”的旗号,试图令智*(左岂右页)屈膝臣服。杨广在《王谢天冠并请义书》中说:
即日欲服膺智断,率先名教,永泛法流,兼同治国。未知底滞可开化不?师严道尊可降意不?宿世根浅可发萌不?菩萨应机可逗时不?若未堪敷化,且暂息缘;如可津梁,便开迷藏。(《国清百录》卷二)
一连串四大问题,口气逼人,暗含杀机。上述资料与《别传》、《智*(左岂右页)传》所记载完全相符,使我们对智*(左岂右页)与隋王朝的关系有直接的了解。对照智*(左岂右页)《遗书与晋王》所说六恨,不难看出智*(左岂右页)当时的内心世界。
智*(左岂右页)作为一代佛学大师,在僧俗两界都有巨大号召力,他的去世,对弟子杨广来说,犹如除去一个强大对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所以在此后与智*(左岂右页)弟子的交往中,杨广便以特殊身份出现。杨广《皇太子于天台设斋愿文》云:
弟子幸凭胜缘,微因宿种,方便智度,生在佛家,至尊皇后,慈仁胎教。有八王子日月灯明之恩,十六沙弥大通智胜之勖。加以昔莅淮海,钦尚释门,先师天台智者*(左岂右页)禅师膺请江都,授菩萨戒,由是开悟,归凭有在。……以我今忏,并乞冰销;以我今诚,皆入愿海。(《国清百录》卷三)
这段文字显然是对天台僧众说的,意谓他天生佛种,早已开悟,故在僧俗两界都有特殊地位。同时,他又不忘借用“先师”名义,向天台僧众发号施令(见《皇太子弘净名疏书》、《至尊敕》等,《国清百录》卷三)。在《敕度四十九人法名》中,隋炀帝更以人王兼法王的口吻告诫天台僧众:
然则去圣久远,学徒陵替,规求利养,不断俗缘,滋味甘腴,违犯戒律,此乃增长罪垢,岂谓福田?师等离有为法,求无上道,弃俗诸漏,鉴在雅怀,犹须奖训未学修净行,俾夫法门等侣,咸归和合,诸佛禁戒,毕竟遵行。《国清百录》卷四)
这就意味着,天台宗今后的发展必须符合隋王朝的意志,必须置于隋统治者的严格控制下。这与当年隋文帝令智*(左岂右页)“奖进僧伍,固守禁戒”是一致的。
《国清百录》所录文献都是原始资料,其可靠性无可置疑,若以这些文献为依据,可以对若干佛教史书的记载,以及学术界某些习而不察的错误观点作出纠正。
由于灌顶在天台宗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人们通常认为,在智*(左岂右页)去世后统领天台僧众、掌管天台之教的便是灌顶,天台寺(后名国清寺)则是在灌顶的主持下修建的,该寺的首任住持当然也就是灌顶。但事实上,在灌顶自己所录的全部原始文献中,我们找不到支持这些观点的任何资料。
据《国清百录》卷三、卷四有关资料所载,智*(左岂右页)去世后担任国清寺住持的是智越。智越的主要优势是资历和年龄。灌顶在国清寺的地位大约与智璪、普明相当,或稍高于智璪、普明。《百录》一再显示,智越作为国清寺住持,是智*(左岂右页)之后唯一能代表天台宗直接与杨广书信往来的人物。杨广给天台僧的敕书,如云“侍者灌顶、普明二人赍送别书、《观心论》、《净名疏》、犀角如意、莲花香炉,并智越法师一众启”(《王吊大众文》,《国清百录》卷三),“皇帝敬问括州天台寺沙门智越法师等”(《至尊敕》,《国清百录》卷三),“皇帝敬问括州国清寺沙门智越法师等”(《敕度四十九人法名》,《国清百录》卷四),无一不是以智越为国清寺的住持(实际也就是天台宗的首领)对待。
与此同时,国清寺与杨广的书启,也全部以智越的名义,如“天台沙门智越一众启”(《天台山众谢启》,《国清百录》卷三)、“天台寺故智者弟子沙门智越一众启”(《天台众贺启》,《国清百录》卷三)、“天台山国清寺沙门智越一众启”(《国清寺众谢启》,《国清百录》卷四)。所谓“智越一众”,就是指智越代表了天台山或国清寺的全体僧众。
全部资料表明,在与杨广的交往过程中,灌顶始终作为天台宗的“僧使”出现。如《天台众贺启》以智越名义“遣僧使灌顶、智璪等奉启以闻”(《国清百录》卷三),《天台众谢造寺成》又以智越名义“遣使灌顶、智璪奉启谢闻”(《国清百录》卷三)。杨广对待灌顶也以僧使之礼,如《皇太子敬灵龛文》言及“送僧使溜顶等还山”(《国清百录》卷三),《皇太子弘净名疏书》中又说“寺差灌顶随使应令”(《国清百录》卷三)。
灌顶于国清寺不无贡献,但既然灌顶并非智*(左岂右页)去世后天台宗的首领,天台寺(国清寺)的建成也就不可能直接归功于他。在天台寺建成之前,天台僧众仍然主要聚居于修禅寺,而当时修禅寺的首领是智越(智*(左岂右页)晚年“付以四众”)。智越在天台寺建成并改名国清寺的过程中,也始终是该寺的住持,这可以从上述杨广的有关敕书中看出。若为了抬高灌顶的历史地位,而无视基本历史事实,这不是真正科学的态度。
《国清百录》还可纠正道宣《灌顶传》的某些记载失误。如上文提到《灌顶传》载仁寿二年杨广致书国清寺,邀“禅师”入京,道宣将此处“禅师”误解为灌顶。其实,杨广致书并非确定指名灌顶,这在《国清百录》卷三《皇太子弘<净名疏>书》中得到印证:“令扬州总管府遣参军张谐到天台,有谙委智者《法华》义者一人,仍赍疏入京。使到寺,寺差灌顶随使应令。”
此外,《国清百录》卷四载录了若干天台宗与其他派系佛教学者的交往书信,尤其三论学者吉藏给智*(左岂右页)大师的两封书信,既可纠正《灌顶传》的失误,又为我们了解两家学术思想关系提供了重要史料。
按《灌顶传》所说,灌顶晚年于称心精舍开讲《法华》,乃有吉藏法师“废讲散众,投足天台,餐禀《法华》,发誓弘演”。但据《国清百录》卷四记载,吉藏四次致书天台,请教天台教义,均在智*(左岂右页)在世之时(文有“奉请智者大师演畅《法华》一部”等语)。四次致书中的最后一次,时间是在开皇十七年(597),即智*(左岂右页)尚在天台修禅之时。道宣《灌顶传》显然将吉藏与智*(左岂右页)关系错置于吉藏与灌顶关系中。
综上所述,《国清百录》记载的是天台宗早期艰难创业的历史过程,是我们了解天台宗早期历史不可多得的原始资料集,它的学术价值要高于《智*(左岂右页)传》和《别传》。
①见《陈宣帝敕留不许入天台第八》(《国清百录》卷一):“京师三藏虽弘,皆一途偏显,兼之者寡。朕闻瓦官济济,深用慰怀。宜停训物,岂遑独善?”《别传》云:“陈宣帝有敕留连,徐仆射济涕请住。匪从物议,直指东川。即陈太建七年秋九月初入天台,历游山水。”
②《国清百录》卷四《口敕施幡第九十二》记载,“僧智璪以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引入殿内辞,口敕赐幡一千二十五张”。是为最后所记事项。
③《周叔迦佛学论著集》,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0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