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元代的北京佛教/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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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代佛教是指公元1206年至1368年蒙古族所辖区域内的佛教,包括元朝建立前蒙古政权统治和元朝统治两个时期。①元代北京佛教大致涵盖从1215年金中都被蒙古族军队攻占,改金中都为燕京,直至1368年元大都被朱元璋攻克为止这段历史时期在北京地区传播的佛教。蒙元统治者崇奉佛教,在蒙古国统治时期即扶持燕京佛教,名僧万松行秀和海云印简受到统治者极高礼遇,遭到战争破坏的北京佛教得到恢复,佛教宗派的教门和禅宗各派都有阐扬和发展,北京成为当时重要的佛学中心。元朝建立后,元大都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首都,帝王对藏传佛教的扶持以及重教抑禅的政策,并未导致汉传佛教沉寂,反而促使同属教门的汉地华严宗、律宗受到重视而振兴起来。寺塔建造在前朝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弘法寺大藏经》和《元官版大藏经》先后问世,云居寺石经续刻仍有所进展。佛教书画和雕塑名家辈出,赵孟頫、管道升、刘贯道、溥光、阿尼哥等享誉当时。北京佛教与国外佛教界的往来不断发展。

    第一节  统治者的佛教政策对北京佛教的影响

    元朝建立后,大都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首都。元统治者适应统治境内不同民族的需要,对各种宗教采取兼容并包的政策,从而使大都成为一座宗教信仰多元化的大都市。统治者对佛教的大力扶持,推动了大都佛教的繁盛。

    一、元大都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首都

    元代兴建新城大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首都,政治地位空前提升,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忽必烈改中都为大都,定为元朝的首都。元大都,突厥语称为“汗巴里”(意即“汗城”),自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四年(1267)至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为元朝国都。其城址位于今北京市市区,大体相当于北起元大都土城遗址,南至长安街,东西各至二环路。

    蒙古政权立国之初,统治中心原在和林,在攻占金中都后,燕京就成为统治一方的地区中心。忽必烈即位之后,一度将开平府定为都城。至元元年(1264)八月,忽必烈颁诏升燕京为陪都,号称中都。自至元四年(1267)开始,在中都东北郊外以积水潭为中心另建新城,为北京城奠定了基础。至元八年(1271)十一月,定国号为“大元”。至元九年(1272)二月,忽必烈采纳霸突鲁、刘秉忠等人之意,改中都为大都,正式迁都于此。大都作为元代的国都,在这里设置中央官署管理全国事务,其政治地位显著提升,一跃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首都。

    元大都政治地位进一步提升。元代之前统治燕京者,皆沿袭前朝旧城。而元大都的建立,系以琼华岛为中心,另建新城。元大都的建立,不仅在一百六十多年的元朝历史中是至关重大的事件,同时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也具有重要意义。在元朝建立以前,燕京始终处于边镇方国的地位。从唐末开始,中原群雄割据,边地少数民族纷纷乘势而起建立政权。燕京因地处北部边陲,为战略要地,历来为少数民族政权所重视,先后被辽、金两个王朝据为陪都或首都,使燕京的地位得到提升,成为北部中国的统治中心。元朝强势崛起统一全国后,燕京作为有元一代的首都大都,第一次成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其地位空前提升。此后虽历经明、清朝代更迭而始终作为全国的统治中心再未发生变动。

    二、统治者的佛教政策对大都佛教的影响

    元统治者奉行普遍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对各种宗教并非始终绝对平等。成吉思汗以后几代君主,都保持优待佛教的政策,统治者扬佛抑道,使佛教在与道教之争中确立了优势地位。大都佛教也乘势得到空前兴盛发展的机遇。

    兼容各教,尤重佛教,促使大都佛教繁盛。蒙元统治时期的北京地区,既有蒙古人、汉人、色目人、回族人,也有来自不同国家的人,他们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蒙古统治者以武装铁骑入主中原之后,面临着一个以少治多的统治局面。面对与统治区巨大的人口差距以及多种不同宗教并存的局势,仅仅靠武力镇压不足以稳固政权。为了怀柔抚纳众多被统治民族,元统治者采取了对各种宗教兼容并包的政策,以适应统治境内不同民族的需要,从而使大都成为一座宗教信仰多元化的大都市。

    蒙古民族入主中原后,尊重各民族原有的宗教信仰。成吉思汗利用穆斯林的支持战胜了西辽,宣布“信教自由”。还严令诸皇子“切勿偏重任何宗教,应对各教之人待遇平等”。②其后元朝统治者基本遵行这一原则,对各种宗教采取兼容并包的政策。朝廷设置了各种相关机构来管理宗教事务,还对各种有宗教信仰、并加入相应宗教组织的民众给予优待,另立户籍,免除他们的赋役杂税等负担。对于各种不同宗教的领袖人物均予以礼遇,使其为朝廷效力。

    蒙古统治者奉行普遍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对诸种宗教并非始终绝对平等,在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其政策也有所倾斜。成吉思汗以后几代君主,都保持优待佛教的政策。忽必烈朝,更是大力提倡和崇奉佛教。他尊八思巴为国师,令其管理全国佛教及藏族地区事务,成为全国佛教的最高僧官,推动了藏传佛教在汉地的传播。

    元代中央一级的佛教组织都设在大都,先后有释教总统所、总制院、宣政院、功德使司等机构,使大都成为佛教发展的中心。佛教总统所是最早出现的一个僧司机构,设置于蒙古国时期。当时入华的迦湿弥罗国僧人那摩国师和临济宗高僧海云禅师曾先后担任过“释教总统”。元朝建立后,释教总统所仍然存在,同时各路亦设有总统所。如至元二十二年(1285)受命主持大圣寿万安寺的知拣有“释教都总统”的职衔,即为大都路的释教总统。宣政院原称总制院,是至元四年(1267)设立的最高的僧司机构,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称宣政院,最高首领为国师(后称帝师),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功德使司设立于至元十七年(1280),负责管理佛教各种祈福法会和佛经印刷等事务,天历二年(1329)罢废。

    为了表示对佛教的崇奉,元统治者在大都大肆兴建佛教寺院,历朝皇室还对这些敕建佛寺大量赏赐田土、财物等,并频繁举办佛教法事。仅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就在万安寺、兴教寺和庆寿寺举办大规模佛事多达十九次。由于世祖崇佛敬僧,又禁军民干扰寺庙,还蠲免了僧寺徭赋,遂使元代佛教迅速发展起来。至成宗朝开始,皇城内的佛事活动更加频繁,大明殿、隆福宫、兴圣宫以及宝慈殿、文德殿等等,都曾作为佛事活动的场所。佛事活动的次数,也猛增到每年五百余次。③

    在元统治者奉行尊崇佛教的政策之下,有力地推动了大都佛教的恢复、发展和繁盛。在蒙金战争中遭到损毁的一大批佛教寺院得到恢复。忽必烈在位期间,更是举国家之力,在大都修建了不少佛教寺院,其后各朝皇帝也陆续修建了一些佛教寺院。在统治者的影响下,大都形成修建佛教寺院的高潮,贵族官僚、地方豪绅、平民百姓纷纷上行下效,踊跃新建和修复佛寺。在元大都星罗棋布的佛教寺院中,佛教僧侣数量也在急剧增加。据宣政院至元二十八年(1291)统计:全国寺院凡二万四千三百一十八所,僧尼合计二十一万三千一百四十八人,若将私度僧尼也算在内,远远不止此数。④元朝统治者更是频繁在大都举办法事活动,常常动辄万人。统治者尊崇佛教的政策,推动了大都佛教的繁盛。

    扬佛抑道,佛教在佛道之争中占据优势地位。蒙古统治者对统治地区流行的各种不同宗教派别采取兼容并蓄的政策,令其共存于都城之中,遂使大都成为一座宗教信仰多元化的城市。各宗教派别之间,由于存在着崇拜偶像不同、宗教习俗各异等矛盾,时常引起激烈争斗。其中,以金末元初的佛、道二教之间的争斗最为激烈。佛教与以全真教为首的道教之间,曾在朝廷的直接干预和主持下进行过激烈的辩论。

    金、元之际,北方地区兴起的道教派别全真教盛极一时,其首领丘处机曾应成吉思汗之召,远赴中亚觐见,进献修身治国之道而备受统治者恩宠,被尊称为“神仙”。丘处机晚年定居燕京之后,这里更成为全真教的活动中心。由于全真教的发展迅速,旧有道观无法容纳猛增的道众,于是有些道教徒利用统治者的支持,与佛教争夺政治地位,甚而强占佛教寺庙,驱逐庙中原有的僧人,从而导致了佛、道二教之间固有矛盾进一步激化。

    蒙古统治者进入中原之前,为了减少抵抗,极力拉拢道教全真派的领袖,给予丘处机及其门徒许多优惠。待到大局已定之后,他们意识到道教毕竟是具有民族意识的本土宗教,同时,一些不愿意与蒙古政权合作的汉族士大夫也避迹其间;而佛教作为外来“胡教”,与同属外来者的蒙古统治者之间自然更有亲和力。为此,元统治者虽号称兼容各教,不偏重任何宗教,但实际上还是扬佛抑道,使大都佛教在与道教之争中确立了优势地位。

    佛道之争起于丘处机去世以后,其弟子李志常令人刻印《老子八十一化图》与《老君化胡成佛经》,以此来证明佛陀是老子的门徒。引起了佛教界的强烈不满,遂引发了佛道之争。

    自元宪宗五年(1255)开始,因佛教徒投诉,由蒙古最高统治者出面调停,蒙哥汗亲自召集佛道两教首领举行了第一次辩论。此后一直持续到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历时四十年,经过了元宪宗与元世祖两位皇帝。在这期间,佛道之间的冲突共有五次,即三次辩论与两次毁经。⑤

    第一次佛道辩论,佛教占了上风。次年,准备举行第二次辩论,据说因道教首领“怯不敢去”,未能进行。蒙哥表示,各种宗教“譬如五指,皆从掌出。佛门如掌,余皆如指”,令佛教地位高于道教和其他宗教。1257年,蒙哥又委托忽必烈召集僧、道再次举行辩论,“二家自约,道胜则僧冠首而为道,僧胜则道削发而为僧”。辩论的结果是道教徒失败。忽必烈命如约行罚,长春宫十七名道士被迫削发为僧,被据为道观的大量佛寺归还佛门,大量道经被焚毁。至元十八年(1281),忽必烈再次下令佛、道第三次辩论,指定仲裁者为藏传佛教萨迦派大师八思巴,并命参辩道士演示其所宣称“水火不能焚溺”之术。当时道教首领不敢佩符入火,只得宣布服输。于是,忽必烈下令,道家诸经除《道德经》可留外,其余一概焚毁,隐匿者论罪。⑥

    经过大规模的佛道冲突之后,佛教的优势地位已是不可逆转的事实,道教势力始终居于佛教之下,成为大都地区的第二大宗教派别。在统治者对佛教的大力扶持之下,大都佛教得到空前兴盛发展的机遇。

    重教抑禅,大都教门兴盛,禅宗势力减弱。对汉传佛教诸宗派,元朝统治者采取崇教抑禅的政策。汉传佛教自宋代以后,基本分为禅、教两家,中国化的佛教——禅宗成一家独盛之势,是当时佛教的主流;而天台、华严、唯识等以讲读佛教经典为主的“教”派,在佛门并不占主流。

    蒙古统治者最早接触的佛教,是汉传佛教的禅宗。出于维护自己统治的需要,蒙古统治者曾对禅宗扶持和尊崇,禅宗显赫于一时。成吉思汗攻打金朝,得临济宗僧人中观沼及其弟子海云印简,称师徒二人为“老长老”、“小长老”,下令好生供养这师徒俩,并委以重任。印简后来到达燕京,先后得到窝阔台、贵由、蒙哥诸汗的尊崇,忽必烈还曾从其学习佛法。印简的俗家弟子刘秉忠,是忽必烈倚重的谋士之一,官至太保、参领中书省事。另外,曹洞宗名僧万松行秀及其弟子林泉从伦、华严至温和雪庭福裕等也受到蒙古统治者的尊崇。行秀的嗣法弟子耶律楚材,甚为成吉思汗、窝阔台所信任,对蒙古统治者采用“汉法”多有襄助之功。

    元朝建立后,以元世祖忽必烈为首的统治者便将奉佛的重心转移到了藏传佛教上,尊奉藏传佛教首领为帝师,此举使得同属于教门的汉地华严宗、律宗等宗派因受到重视而重新振兴起来。至13世纪后期,为抑制金朝末年以来日益强盛的禅宗势力,元世祖开始重教抑禅。

    为了提高教门的地位,至元八年(1271)冬,忽必烈召集北方佛教中禅、教两派的高僧,就燕都设会,令二宗论议。至元二十五年(1288),忽必烈又召集江南禅、教高僧到大都“廷辩”,之后作出了升教居禅之右的明确决定,使教门冠于禅门之上。忽必烈采取重教抑禅的政策,极大地推动了大都教门的繁盛。其主要措施是对教门中人委以重任,并给予崇高的宗教和政治地位。如至元二十二年(1285),忽必烈诏请华严宗高僧知拣主持新建的大圣寿万安寺(白塔寺),知拣先后被授予释教都总统、开内三学都坛主、开府仪同三司、光禄大夫、大司徒等职位和封号。知拣圆寂后,其弟子德严又受命主持万安寺,并享有大司徒之爵位。元代的大都,成为与五台山并称的北方华严宗的两大基地。

    在元朝统治者的大力推崇下,知拣、妙文、定演、德严、德谦和惠印等名僧大弘教门于大都,教门各派的传播取得长足进展。辽金时期华严宗传播的中心道场主要在燕京大宝集寺,而在元统治者的崇重下,又衍生出16个分道场,其中在大都就有宝集寺衍生的四个道场⑦,是为大都教门勃兴的显著标志。此外,在至元二十二年到至元二十四年,忽必烈亲自组织编纂的《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卷首所列15位参与校勘编纂者都是清一色的汉地教门僧人,而没有一位禅宗僧人参与,这也是忽必烈实行的重教抑禅政策的具体反映。在元统治者崇教抑禅政策的倡导之下,禅宗往日显赫之势难继,不少佛教寺院“易禅为教”,而教门各宗则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

    ①  参见方立天:《中国佛教简史》对元代佛教涵盖时期的界定。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年,第277页。

    ②  [瑞典]多桑:《多桑蒙古史》,上册,冯承钩译,中华书局,1962年,第158页。

    ③  王岗:《北京通史》,第五卷,中国书店,1994年,第341页。

    ④  中国佛教协会:《中国佛教史》,第一辑,东方出版中心,1980年,第103页。

    ⑤  陈垣:《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卷二《全真篇下·焚经之厄运第十》,北京:科学出版社,1958年。

    ⑥  [元]释祥迈:《至元辩伪录》,卷3,载《续修四库全书》子部·宗教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⑦  北京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北京志·民族宗教卷·宗教志》,北京出版社,2007年,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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