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民国时期的北京佛教/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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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时期的北京佛教,是公元1912至1949年在北京地区传播的佛教。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北京从封建帝都转变为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处在历史上空前的社会转型期,佛教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环境的空前改变。积弊日深的传统佛教进行自身的改革运动,力图在社会大变革中占有一席之地。居士佛教空前崛起长盛不衰,成为民国时期佛教复兴的重要特征,对近现代佛教发展的走向产生重要影响。佛学研究蓬勃开展,佛教教育方兴未艾。佛教团体与组织不断涌现,佛教教育和佛教慈善事业蓬勃开展。佛教调整自身的传播策略和佛寺的功能,以顺应社会需求的变化,从而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播,彻底融入到北京地域文化之中,成为北京多元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一节  社会转型期佛教的危机与复兴运动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同时也结束了中国历史上的皇权专制时代。进入民国以后,北京从封建帝都转变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处在史无前例的社会转型期,随着北京城市功能的转变和都市近代化的发展,北京佛教的生存环境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空前改变。

   一、北京的政治地位和城市变化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君主专制制度,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政体“中华民国”。北京从封建帝都转变为的全国的政治中心,与南京的地位相当。

    民国初期的16年,北京的政治地位是首都,其后在国民党政府统治的前9年和后4年中,北京(时为北平)是中国北方政治中心。在日本占领的8年间,是华北沦陷区殖民统治中心。北平解放至新中国建立之前不足一年的时期,是中国暨华北解放区的政治中心。从整体来看,民国时代的北京(北平)一直处于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的地位。

    在长达两千年的皇权专制时代,北京作为五朝国都,帝王有皇家园林,贵族有私家园林。进入民国以后,随着城市功能的转变和都市近代化的发展,北京的城市空间格局也发生了由封闭走向开放的深刻变化。最突出的表现为,皇城禁苑被开辟为城市公共空间,京城一些名胜陆续对公众开放,成为公共场所。从1924至1929年,颐和园、北海、景山和中南海相继辟为公共场所。1927年故宫博物院也对大众开放。①中南海的开放颇费了一番周折,最终也向市民正式开放。

    把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辟为公共活动空间,让公众参观游览,是现代城市空间格局由封闭向开放转化的突出体现,是近代出现市民社会的产物。近现代交通的发展更是改变了城市封闭结构和格局。随着北京城市功能的转变和都市近代化的发展,北京佛教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环境的空前改变。

    二、民国社会转型期佛教的危机与复兴运动

    佛教自传入北京,至民国以前,大致经历了隋唐以前的佛教传人和发展阶段;辽、金、元时期的兴盛阶段;明代臻于鼎盛及至清代盛极而衰的过程。清末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积贫积弱,屡遭外国列强的侵略,北京佛教亦随着国势衰落而日趋不振。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中国社会进入空前的国体转型期。佛教也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走上了艰难的变革之路。

    社会转型期佛教面临的危机。中国佛教长期生存载君主制社会,依托于封建势力,是佛教在中国立足与发展的重要经验。而佛教与封建势力长期相适应的结果,是佛教本身的封建化。②这种状况对于传统佛教在近代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障碍。如中国传统佛教的定居式僧团制度,大量子孙庙的存在及其传承方式,虽然在历史上起到了维系佛教持续发展的作用,但这种寺院封建化模式,容易异化为食利阶曾,甚至产生因追逐寺院经济利益而置佛教宗旨于不顾的弊端,如晚清庙产兴学时即有寺僧表示“寺既可保,教可不论”。③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寿终正寝,与之相适应的传统佛教也因自身积弊而导致活力丧失。

    诚如释曼殊、章太炎在《儆告十方佛弟子启》指出,“丛林轨范虽存,已多弛缓”。僧人多“不事奢靡静虑,而惟终日安居。不闻说法讲经,而务为人礼忏。嘱累正法,则专计资财。争取缕衣,则横生矛戟。驰情于供养,役形于利衰”。某些寺庙的当权者“懒惰成风,对于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存亡问题一概置之不顾”。④与此同时,近代以来西方宗教在中国的传播,使得传统佛道二教的垄断地位不复存在;近代新兴科学技术的发展,无疑增强着人们认识自然和社会的能力,对传统佛教信仰的冲击也日益凸显。面临生存环境发生大变革的时代,积弊日深的中国传统佛教危机重重,已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佛教复兴运动拉开帷幕。清末民初,在社会骤变的大格局下,维新变法思潮风起云涌,佛教界的有识之士也发起一场救亡图存的佛教复兴运动。

    佛教界首先面临着地方政府和社会人士借庙产兴学之名对佛教寺产的剥夺。失去物质基础的佛教,自然处于危机之中。佛教界对此反应强烈。1912年2月,由释太虚⑤发起的佛教协进会在上海留云寺召开会议,推举敬安寄禅⑥为主席。1912年4月,中华佛教总会在上海成立,推选敬安法师为会长。不久,佛教复兴运动由江南向北方地区迅速扩展,全国成立了22个省级支部,400多个县级分部。保护寺产成为佛教界的当务之急。为争取北京政府的支持,敬安法师北上抵京,游说内务部礼俗司,未果,病逝于法源寺。经北京著名居士熊希龄出面调停,袁世凯方令转饬内务部核准《中华佛教总会章程》施行⑦,中华佛教总会亦可合法公开活动,各地寺庙暂得保全。

    1913年2月,太虚法师在寄禅和尚追悼大会上,针对当时佛教丛林存在的积弊,首先提出了“教理、教制、教产”的三大革命口号,主张对传统佛教进行改革,以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并提倡创办近代佛教教育机构,努力提高僧人的素质,通过佛化运动来挽救佛教的危机。与此同时,太虚以僧人的身份在社会上和学术界开展宣传活动,极力维护自身承袭的中国佛教的尊严和价值,力图使佛教在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中发挥积极影响,从而实现佛教的振兴和发展。3月,中华佛教总会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推举冶开、熊希龄为会长,清海(静波)为副会长,成为全国性佛教团体。同年6月,内务部颁布《寺庙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寺产不得变卖、抵押、赠与或强占。各地侵夺寺产、毁灭佛像之风暂时得以遏制。⑧

    1915年初,日本向中国提出索取特权的“二十一条”,其中包括派遣日本僧人来华布密教等条款,为抵制日本的传教要求,由政界要人孙毓筠、杨度、严复等在北京发起讲经会,特邀名僧谛闲、月霞等北上讲经,住锡北京的道阶法师也在受邀之列⑨。一时北方的公卿名流皈依佛教蔚成风气。同年10月,袁世凯政府发布《管理寺庙条令》,宣布取消中华佛教总会,并规定寺产若遇有公益事业的必要及得地方官之许可,可不在该寺住持的管理处置之内。实际上是将寺产处置权划归地方官府掌控。鉴于此,佛教总会上书北京政府和国会,请求撤销此令,同时将总会改名为“佛教会”以求暂时变通。

    1918年,太虚法师与章太炎、蒋作宾、王一亭等在上海创立“觉社”,出版《觉社丛刊》,作为宣传其改革佛教的阵地。为配合弘法宣传的需要,《觉社丛刊》后改为《诲潮音》月刊,曾在上海、武昌、重庆和北京等地编辑出版,堪为历史最悠久的中国佛教刊物。同年,北京政府内务部以中华佛教总会与《管理寺庙条令》相抵触为由,再次宣布取消佛教会,激起全国佛教界的反对。佛教界派出竹溪、太虚二位高僧北上交涉,未有结果。太虚法师在北京期间,与北京著名学者胡适之、林宰平、梁漱溟等广泛交流佛学和对时局的看法。张仲仁教授等随之发起讲经会,请太虚法师宣讲维摩诘经。由此吸引了众多社会名流如王虚亭、杨荦哉、马冀平、陶冶公、胡子笏和周秉清等对佛学的关注,先后参加到佛教复兴运动之中。

    1923年,北京居士张宗载等发起组织“新佛教青年会”,后经太虚法师建议改为“佛化新青年会”,并发行《新佛化旬刊》,宣传太虚革新佛教的主张,以提倡“农禅工禅”、“自食其力”、“和尚下山”等口号推行佛化新运动。佛教复兴运动之势在全国迅速扩展。

    国民政府及军政显要对佛教的态度。民国建立后,国民政府在法律上承认宗教信仰自由。与此同时,历届民国政权也从维护新的统治秩序出发,力图把宗教纳入政府管控之下,对佛教基本上是采取严格管理与控制的政策,相继出台一系列法规条例,如1913年6月《寺庙管理暂行规则》、1915年10月《管理寺庙条令》、1928年9月《寺庙登记条例》、1929年1月《寺庙管理条例》、1929年12月《监督寺庙条例》、1932年9月《寺庙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实施办法》、1935年春《寺庙兴办慈善公益事业规则》、1936年1月《寺庙登记规则》等等。⑩尽管历届政府都在法律上对宗教信仰自由做了规定,但对佛教的管理和寺产处置问题上,仍然延续清代“庙产兴学”的思路,对佛教的生存构成威胁,以至佛教寺产纠纷时有发生,政府机关、军队等机构占据寺庙做学校、办公室、厂房和营房的现象层出不穷,虽然不断受到佛教界的抵制,北洋政府一度也曾有明令保护寺庙之举,如1921年5月大总统徐世昌公布《修正寺庙管理例令》,对佛教的挤压一时有所放松,却未能杜绝社会上下侵害佛教利益的恶性事件发生。南京国民政府执政时期,在宗教管理的法规建设上虽较之北洋政府有所改进,但对佛教严格管理与控制的政策终没有改变。

    随着佛教复兴运动的影响不断扩大,引起国民政府中一些政界和军界要员的关注,不少人敬佛护法,对佛教频频释出善意。

    1921年,大总统徐世昌向佛教复兴运动的核心人物太虚法师颁赠“南屏正觉”的匾额,以示敬意。1925年3月,临时执政段祺瑞等敦请太虚法师在中央公园社稷坛主持护国般若法会。曾任国民政府主席的林森,好佛茹素,与太虚等发起兴建南京中山陵前藏经楼,请印《龙藏》十五部,并敕令有关部门保护栖霞寺产。民国初曾任国务总理的熊希龄,被推为中华佛教总会会长,以其身份地位保护寺产,后被聘为支那内学院院董,与梁启超、蔡孓民等联名呈请中央政府,拨付基金十万元赞助佛教教育。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内务总长的程德全,于1922年面请徐世昌总统修改管理寺庙条例,保护佛教权益。曾任北洋政府交通总长的叶恭绰居士,热心襄助欧阳竟无创办支那内学院,支持谛闲法师建观宗学社和倓虚法师建青岛湛山寺,并发起影印续藏、碛砂藏以及《宋藏遗珍》。历任陕西省长、云南监察使的李根源,受虚云和尚影响而信佛护法,修葺玄奘墓塔,重修南华禅寺,并邀请太虚法师重整鸡足山佛教。任中东铁路护路总司令兼地方长官的朱子桥,协助倓虚法师建寺办学,振兴东北佛教,抗战中在陕西放赈时,重修塔寺,兴办佛学讲习所和慈恩学院。曾任国民革命军第廿一军军长的刘湘,民国十九年(1930)曾会商四川省政府,拟筹款派僧入藏学法,太虚法师得知后表示,派僧入藏不如开办学院招康藏僧来教学,遂有汉藏教理院的缘起。(11)1932年世界佛学苑汉藏院正式开学,军长刘湘即准于省教育经费项下,按月拨款以助学。曾任桂军司令的陈元白信仰佛教,1924年持松法师住持宝通寺期间,陈元白与湖北的一些社会名流萧耀南、赵南山和杜汉三等相继入坛受法,(12)此后热心护持太虚法师的佛教革新事业。

    蒋介石对佛教的态度,也与太虚法师有关。据印顺法师《太虚大师年谱》记载,1927年9月蒋介石曾电邀太虚同游奉化雪窦寺,在此期间,太虚为蒋氏夫妇(蒋经国之母)等略说《心经》大意。1932年10月,太虚应蒋介石延请,任奉化雪窦寺住持。此后数年间,太虚在该寺开讲《出生菩提心经》、《弥勒上生经》、《解深密经》等多部经典,并曾设药师法会,祝蒋五秩之庆。(13)此后蒋介石多有护持佛教之举,如民国二十三年(1934),曾捐五万元给洛阳香山寺,并严令保护该寺古迹;1936年,又通令鄂省各部队不许进驻庙宇,以保名胜古迹,已驻入者速行迁移。(14)

    处在时代剧变的国体转型时期,众多军政显要出于个人信仰或其他因素而敬佛护法,既反映出佛教复兴运动所产生的影响,同时,藉由他们的特殊地位给予佛教的护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环境带给佛教的压力,对于保护佛教的权益和生存空间所起的作用,应当给予历史的客观评价。

    佛教复兴运动在文化界产生的反响。乘佛教复兴运动之势,佛教界广泛开展与社会各界的交往,积极扩大佛教的影响。1924年5月,来自佛教故乡的印度著名哲学家、文学家泰戈尔应诗人徐志摩等人邀请来华访问,北京法源寺住持道阶法师在该寺举行欢迎会,泰戈尔高度赞扬佛教,太虚致辞回应“希望印度老诗人变为佛化新青年”。同年,北京佛化新青年会出版了《泰戈尔与佛化新青年会》。(15)1925年11月,太虚大师等代表中国佛教界出席在东京举行的东亚佛教大会,随后赴南洋群岛弘扬佛法。1924年,在日本学习密宗的大勇法师归国,在北京创办了佛教藏文学院。此后,各地相继兴创办众多佛学院和佛教刊物,佛学交流不断加强。

    随着佛教对外交往的日益活跃,树立了佛教的新形象,也扩大了佛教的社会影响。文化界一批著名学者如梁启超、章太炎和胡适等对佛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运用深厚的学问功底和学术研究方法,把佛学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在著书立说的同时还到高等学府开设佛学讲座,将佛学研究引入思想哲学领域,在知识界和教育界产生了空前的反响。

    与此同时,文化界也出现一种不和谐的声音——“庙产兴学”旧调重弹。1928年3月,南京政府内政部长薛笃弼提倡庙产兴学,南京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积极响应并提出具体方案。面对危机再次出现,同年5月,太虚、圆瑛等号召佛教界内部捐弃成见,成立统一机构,以维护佛教自身权益。不久,南京政府内政部于1929年1月颁布了甚为苛刻的《管理寺庙条例》,佛教界面临更加严峻的局面。4月12日,全国佛教徒代表会议在上海召开,决议成立“中国佛教会”,圆瑛当选为主席。为使中国佛教会取得合法地位,太虚大师与王一亭居士联名致函蒋介石,南京政府内政部终于批准中国佛教会备案。

    在佛教界强烈抗争之下,同年12月,立法院第六十三次会议废止了《寺庙管理条例》,代之以略为宽松的《监督寺庙条例》。然而,“庙产兴学”并未偃旗息鼓,于次年12月再度沉渣泛起。南京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等人发起成立“庙产兴学委员会”,发表《庙产兴学促进会宣言》,主张打倒僧阀,没收庙产,充作教育事业经费。其提案经全国教育会议通过,遂掀起又一次庙产兴学的风潮。风潮席卷之下,各地相继发生占据寺院、捣毁佛像、驱逐僧尼的事件。佛教徒们强烈要求中国佛教会出面呈请政府保护僧尼生命财产安全。以圆瑛为首的中国佛教会积极与南京政府有关方面疏通,同时发动各界对邰爽秋之流进行回击。太虚为消除庙产兴学的隐患,拟定保护寺产的建议,经国民大会西藏代表在国民会议上提出并获得通过。1931年8月,南京政府颁布维护寺产训令,庙产兴学之风暂时收敛。

    北平电车公司强占铁山寺事件。二十年代末,在“庙产兴学”之风席卷之下,全国范围内以破除迷信为由的反宗教风潮一时甚器尘上,在北平发生了电车公司强占铁山寺事件。1929年9月22日,北平电车公司工人子弟学校为扩充校舍,强行占据铁山寺,并捣毁佛像,驱逐僧众,引起佛教界极大愤慨。为维护佛教权益,北平佛教会觉先法师紧急召开全市僧寺会议,严正指出,国民政府赋予人民信仰自由的权利,寺庙财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电车公司强占寺产,已目无法纪,驱逐僧徒,更属破坏宗教、妨碍人民信仰自由。会议号召全市僧侣团结一致,对不法公司采取行动。1929年10月5日,觉先法师率领北平市僧侣等二千余人游行,高举“僧道番全体请愿团”横幅以及“反对电车公司强占铁山寺”,“反对电车公司欺压佛教僧徒”,“要求政府惩办破坏宗教分子”等标语,向市政府、市党部请愿。游行请愿队伍秩序井然,沿途散发传单,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同情。市政府面对佛教界的强烈抗争,唯恐引来更大的风波,乃出面调解,责令电车公司将铁山寺交还原佛教界,并迎回被驱僧徒,寺中所受损失,由电车公司酌量赔偿。轰动全市的北平电车公司强占铁山寺事件始得平息。(16)

    抗战时期与国家民族共命运。1937年7月7日,驻华日军发动“卢沟桥事变”,日本开始全面侵华,抗日战争爆发。北京沦陷期间,佛教事业损失惨重。寺院多遭废毁,佛像被劫,寺产被侵夺,僧侣被迫流散。“七·七事变”发生后,佛教复兴运动的领袖太虚法师通电全国佛教团体,呼吁佛教信徒“奋勇护国”(17),以金刚怒目的精神投入挽救民族危亡的行列。北京佛教界在国家和民族面临危亡的时刻,与广大人民同呼吸共命运。著名居士欧阳渐屡屡撰文呼吁救亡,作《正气歌》,撰《夏声说》,痛陈“国将亡,族将灭,种将绝,痛之不胜”的义愤。(18)北京地区佛教界人士也积极开展扶危济困和救死扶伤的活动,如广化寺开办临时伤兵医院,北京佛教临时救济会开办难民收容所等等,充分发挥自身所长,反对战争暴行。

    佛教信众群体与佛寺的状况。佛教复兴运动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达到高峰。北京地区的佛教信众数量呈持续上升趋势。据北平市政府统计,1932年全市佛教信徒已达430,362人,占有宗教信仰市民总数的90%,占全市人口总数的32.13%。(19)到1935年,北京地区的佛教信徒高达699,757人,占全市居民总数的49.26%。(20)佛教之所以能在北京地区赢得如此众多的信仰者,与其大力兴办公益慈善事业的影响不无关系。民国时期,北京佛教界广泛开展各项公益慈善事业,积极从事赈灾、济难、慈幼和办学等活动。这些公益慈善事业在动荡之世显得更加可贵,也使佛教更加深得人心,其中名流居士熊希龄兴办的香山慈幼院在当时影响很大。

    北京地区最早的佛教信众团体是华北居士林,成立于1930年,后更名为北京居士林,位于西安门大街。该会经常组织讲经、诵经、传戒和礼忏等活动,并于1940年创办中国佛学院,翌年设立佛画研究会,成立佛学研究会,编辑佛教史志等,在华北佛教界颇有影响。

    民国时期北京汉传佛教各宗派寺院的数量,据不完全统计,1929年北京城乡共有佛寺1033所,包括民庙364所,无宗派庙261所,有宗派庙408所,其中临济宗249所,贤首宗61所,南山宗54所,曹洞宗52所,莲宗11所,法相宗6所,菩萨宗2所,贾菩萨宗、龙池宗、云门宗、华山宗各1所。(21)

    四十年代后半叶,国民政府发动内战,社会动荡,民生凋敝,佛教也日渐衰落。1948年6月,北京城乡残存佛教寺庙仅425座。(22)

    ①  习五一、邓亦兵:《北京通史》,第九卷,中国书店,1994年,第373页。

    ②  方立天:《中国佛教简史》,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年,第351页。

    ③  同上,第351页。

    ④  邓子美:《传统佛教与中国近代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46页。另见《曼殊大师纪念集·儆告十方佛弟子启》,上海书店,1996年。

    ⑤  太虚(1889-1947)俗姓吕,名淦森,法名唯心,字太虚。浙江崇德(今并入桐乡)人,近代佛教改革家,以倡导人间佛教著称。

    ⑥  敬安(1851-1912)俗姓黄,名读山,字福馀,湖南湘潭人。近代著名诗僧。出家后法名敬安,字寄禅,号八指头陀。

    ⑦  习五一、邓亦兵:《北京通志》第九卷,中国书店,1994年,第404页。

    ⑧  习五一、邓亦兵:《北京通史》。第九卷,第404页。

    ⑨  尘空:《民国佛教年纪》,载《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86辑,《民国佛教篇》“民国四年”条,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注:孙毓筠、杨度和严复均为助袁世凯推行帝制的筹安会成员。

    ⑩  以上各法规条令参阅尘空《民国佛教年纪》、释东初《中国佛教近代史》以及北京市档案馆档案;并参考李谦:《民国时期的宗教立法状况分析》,见《佛教导航·五明研究·佛学杂论》http://www.fjdh.com。

    (11)  尘空:《民国佛教年纪》载《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86辑,《民国佛教篇》“民国十九年”条。

    (12)  参阅吕建福:《中国密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

    (13)  尘空:《民国佛教年纪》,载《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86辑,《民国佛教篇》“民国二十一年”、“民国十六年”条。另参阅印顺:《太虚法师年谱》,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

    (14)  同上,“民国二十三年”条、“民国二十五年”条,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

    (15)  同上,“民国十三年”条。

    (16)  《电车工人子弟学校自动接收铁山寺,实行扩充校舍》,载《世界日报》,1929年9月23日。

    (17)  尘空:《民国佛教年纪》,载《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86辑,《民国佛教篇》“民国二十六年”条,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

    (18)  于凌波:《中国近现代佛教人物志》,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第365页。

    (19)  北平市政府秘书处:《北平市政府统计月刊》,1934年1月,第20页,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中心,1992年。

    (20)  北平市政府公安局:《北平市政府公安局户口统计图表》,北平市公安局出版。1935年,第26页。

    (21)  习五一、邓亦兵:《北京通史》,第九卷,中国书店,1994年,第406页。

    (22)  同上,第4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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