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契嵩的生平和著作
一 契嵩的生平
契嵩(1007—1072),俗姓李,字仲灵,自号寂子、潜子,藤州镡津(今广西藤县)人。年十三出家,翌年受具足戒,十九岁到各地游方,参访名师,曾游历湖南沅湘、南岳衡山一带地方。
契嵩到潭州(治今湖南长沙)时,曾到神鼎寺参谒临济宗禅僧洪諲。洪諲是临济下四世首山省念的弟子,洪諲与他对话,感到他思维敏捷,非同一般人。然而,契嵩在此无所契悟,转而游历江西袁、筠二州(分别治今江西宜春、高安)之间,在高安县的洞山投到云门下三世晓聪(?—1030)门下受传云门宗禅法,得悟,受到师的印可。据载,契嵩每夜顶戴观世音菩萨之像并念诵其号十万遍,长年坚持广读佛教经典,并且也钻研世间儒道经史著作。
契嵩在宋仁宗庆历(1041—1048)年间入吴(治苏州,此指江浙一带),至钱塘(在杭州),爱此地的湖水山色,便居入灵隐寺的永安院修行和传法。
唐代政治家和文学家韩愈(768—824),著《原道》、《原性》,并著《论佛骨表》等,弘扬儒家仁义道德的名教,提出自尧、舜、禹,经周文王、武王、周公,直到孔子、孟子的儒家“道统”说,严厉批判佛教和道教,并且提倡古文运动,在中国文化思想史上影响很大。至北宋,虽然皇帝尊崇佛教,在京城设译场翻译佛经,任命大臣担任润文官,乃至命宰相任译经使兼润文官①,并采取相应措施扶持佛教,对佛教在社会上的广泛传播起到极大推动作用,然而在儒者当中,对佛教持怀疑乃至反对态度人仍然很多。他们对韩愈提倡“先王之道”,排斥佛老的思想和雄辩厚重的文风表示钦敬,其中有的人也仿效撰文批判佛教。著名的有仁宗时任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的欧阳修(1007—1072),在庆历三年(1043)撰写《本论》;任国子监直讲的石介(1005—1045),撰有《怪说》、《中国论》等,皆排斥佛、老,提倡儒学,振兴儒家“礼义”。在契嵩居住的江浙一带,有章表民、黄聱隅、李泰伯等儒士竞相仰慕韩愈文章,尊孔而批评佛教。
在这种形势下,激发了契嵩深入钻研儒家经典,比较研究儒、佛异同,会通佛、儒二教的热情,同时与儒者士大夫也常有往来,相与探讨儒家学问和儒佛关系问题,并将自己的研究心得写成书。在他的著作中最有代表意义的是论佛、儒一致的《辅教编》,还有大体以儒家观点撰写的《皇极论》、《中庸解》及《论原》等论文。皇祐年间(1049—1053),契嵩曾一度游历南岳,回来后针对诸宗僧人对禅宗祖统说的批评,参考并校核相关史书撰写了论述自释迦牟尼佛、大迦叶至菩提达磨二十八祖、东土六祖的传法世系和传记的《传法正宗记》、《传法正宗论》和《传法正宗定祖图》等。②
契嵩虽身在杭州,但总在寻找机会将他的论佛、儒一致论和佛教有益于国家治理的著作带到京城呈交执掌朝政的宰相、大臣,以至皇帝,以取得朝廷对佛教的支持。据现存他的书信内容分析,他曾在嘉祐三年(1058)托担任“主簿”的关景仁(字彦长)、崔黄(字太博)、某僧,利用进京的机会分别给宰相韩琦、富弼,三司使、端明殿学士张方平,枢密使田况、参知政事曾公亮,还有赵内翰(御史中丞赵概?)、吕内翰(殿中侍御史吕晦?)上书,并赠自撰《辅教编》、《皇极论》等刻印本,希望他们对他阐释“发明”“圣人之心”、佛教的“性命之说”、儒佛会通的道理能够理解,并请求他们通过自己的权位扶持佛教传播,使佛教得以与“儒并化天下”。③
契嵩也将《辅教编》送给当时具有太尉、观察使头衔的李某。李某读了此书十分赞赏,回信说:“读其《辅教编》之书,知其学与存诚有以服人者也。”并特地上奏仁宗皇帝赐给契嵩以紫衣,通过杭州知府面授契嵩,可谓风光一时。契嵩特地上书(《谢李太尉启》)表示感谢,内有“伏惟太尉,才识器韵,乃对英豪,门阀高华,为帝家至戚”,可见,这位李姓是位外戚,很可能就是驸马李遵勖(?—1038)之子李端懿或李端愿。④
嘉祐六年(1061),契嵩五十五岁,决定亲自进京向朝廷进献自己的《传法正宗记》等著作,呼吁皇帝、公卿支持佛教发展,采纳自己著书对禅宗祖统所作的梳理修正,平息佛教诸宗对禅宗的怀疑和质难。他到了开封之后,首先向担任宰相的韩琦、曾公亮分别上书,申明自己进京的意愿。希望他们拨冗接见听他面陈,希望他们奏明皇帝能将他著的《传法正宗记》等书编入大藏经,流通天下。例如,他在进京后一月给宰相韩琦上书(《再上韩相公书》)中表白:“某之出山也,盖欲贡其所著之书十余万言,其书乃补其教法之阙正,吾佛氏之乃祖乃宗,赖天子垂于经藏之间,以息乎学佛者疑诤,使百世知其所统也。”在曾公亮的上书(《上曾相公书》)中说:“然某所来,本以吾佛氏之教,其祖其宗,暧昧不甚明,适抱其书曰《传法正宗记》十余万言,与其所谓《定祖图》者,一面欲赖圣明垂于大藏,传之以正,夫吾教三学佛子,使其万世知其所统也。”⑤态度虔诚,语意是十分恳切的。
契嵩到京城之后,曾先后两次向仁宗皇帝上书。第一次所上的书较长,没有标明时间,文集所收本题为《万言书上仁宗皇帝》。既然称庙号“仁宗”,表明题目是在仁宗死后增加的。此书是经谁上呈仁宗的,史书缺载。据载,仁宗读到“谋道不谋身,为法不为名”,深为感动。⑥第二次上书是在嘉祐六年十二月六日(已经进入公元1061年),连同《传法正宗记》和《传法正宗论》十二卷、《传法正宗定祖图》并《辅教编》一部三册一起请当时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王素(字仲仪)⑦上奏进献宋仁宗。仁宗读后,对其奏书表示赞许,翌年三月十七日诏转中书府(宰相府),经审阅后送传法院编入大藏经目录并刻印流通天下。仁宗还赐予契嵩以明教大师之号。在这个过程中,宰相韩琦、参知政事欧阳修等人对契嵩的奏文和著作表示赞赏,欧阳修曾对韩琦说:“不意僧中有此郎也!”他们先后接见过契嵩,当面给以嘉勉。⑧
朝廷虽想留契嵩住京城悯贤寺为住持,但他辞谢不受,坚持回归杭州。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蔡襄(字君谟,1012—1067)以端明殿学士知杭州⑨,请契嵩住入钱塘佛日禅院,对他十分尊敬。因此契嵩也以“佛日”为号。虽然契嵩的《传法正宗记》等书以皇帝钦准的形式颁发天下,然而禅宗的祖统世系和“教外别传”的说法仍受到禅宗外不少僧人的反对和非难。为此,契嵩“攘袂切齿”,怀着激愤的心情,“博引圣贤经论,古人集录为证”,又撰写文章几万言进行驳斥和说明。
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苏轼(1037—1101)因对王安石变法提出异议,被贬官任杭州通判,三年后移知他州。苏轼来时契嵩尚在,并且曾见过他,说他与当地担任州“都僧正”的海月慧辩的风格形成鲜明对照,说“契嵩禅师常嗔人,未尝见其笑;海月慧辩师常喜人,未尝见其怒”(《东坡后集》卷二十载〈南华长老重辩师逸事〉)。大概契嵩晚年表情严肃,经常与反对其说者发生争论吧。陈舜俞《镡津明教大师行业记》记载,当时甚至是契嵩的朋友也有点怪他“犹恨其不能与众人相忘于是非之间”。⑩
契嵩在此年六月四日去世,年六十六。有弟子慈愈、洞清、洞光等人。
二 契嵩的著作
契嵩生前共有著作百余卷,总共60多万字,按著作年代以宋仁宗的年号“嘉祐”(1056—1063)、宋英宗的年号“治平”(1064—1067》为序,编为《嘉祐集》、《治平集》。契嵩死后,这些著作由其外甥、僧法澄(11)慎重保管收藏。然而后来这些著作逐渐散存于姑苏(今苏州)一带的诸寺院中,还有的流传到其他州县,有的逐渐流失。
南宋释怀悟经过长期搜求和校勘整理契嵩的著述,在绍兴四年(1134)编为《镡津文集》二十卷约30万字。结构是:卷首是陈舜俞《镡津明教大师行业记》;卷一至卷三是《辅教编》,除原有《原教》至《坛经赞》的五篇外,增加《真谛无圣论》;卷四至卷十五是从《论原》至写的各种赞辞,以上是原《嘉祐集》的部分;卷十六至卷十八是《非韩》;卷十九至卷二十是古律诗及山游唱酬诗。(12)日本《大正藏》本的原本是明代刻本,仅有十九卷,从内容看,缺少原编从卷四至卷十五当中的二卷,增加一卷《附录诸师著述》作为第十九卷。
(一)《辅教编》
契嵩最重要的著作是《辅教编》由五篇论文(称“五书”)组成,共三卷。书中广博引证佛、儒以及道家的经论和史书,着重论述佛儒二教的起源和异同,以佛教的五戒、十善等教义比附儒家的五常名教,说二者虽迹异而体同,皆源于“圣人之心”,同属“圣人之道”,旨在引导天下民众为善去恶,使天下得到治理,劝儒者不要看到佛教有与儒家教说不同之处便加以排斥,应当理解和支持。
契嵩在皇祐二年(1050)写《原教》,旨在推求“教”的本源,《辅教编要义》谓“欲推本先圣设教之所以然也”。所谓“教”,是指“世间教”和“出世教”。世间教是指儒、道二教、“百家”(诸子)学说;出世教是佛教,包括大乘、小乘及顿教、渐教、权教、实教等教说。说圣人(此指佛)为引人超脱生死,根据众生不同根机创立“五乘”之教:人乘(修五戒)、天乘(修十善)、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后面三乘是引导人们出世之教,而以前面的人乘、天乘是教人“修善去恶”,以求死后再生为人或生到天界。认为此二乘与儒家的“五常仁义”是“异号一体”的,可以致天下以太平。结论是:佛、儒二教皆为圣人之教,但儒为“治世”之教,佛为“治出世”之教。
皇祐五年(1053)写《孝论》十二章,既阐释佛教“大孝之奥理密意”,又会通儒家之说,对孝作了系统的论述。
至和元年(1054)契嵩据当时流行的《六祖坛经》撰写《坛经赞》,说《坛经》是宣述自佛、大龟氏(大迦叶)至三十三世的大鉴“所传之妙心”,可用以指导修心、崇德辨惑、出世、治世等,并对“定慧为本”、“一行三昧”、“无相为体”、“无念为宗”等要点进行解释。吏部侍郎郎简认为当时流行的《坛经》“为俗所增损,而文字鄙俚繁杂,殆不可考”,看到契嵩的《坛经赞》,便请他订正,表示愿出财雕印使广为流传。契嵩以搜寻到的一“曹溪古本”进行校勘,二年后改编成三卷本《坛经》。此当即元代德异、宗宝先后改编《坛经》所依据的底本。(13)
嘉祐元年(1056)契嵩又撰写《广原教》,对《原教》所论的旨趣加以发展。《广原教·叙》说:“余昔以五戒十善,通儒之五常为《原教》,急欲解当世儒者之訾佛。若吾圣人为教之大本,虽概见而未暇尽言,欲待别为书广之。”此书特别对所谓“圣人为教之大本”、“圣人之心”作进一步探讨和论述。
大约在写《广原教》后不久,又著《劝书》三章,劝导并希望帮助世人,特别是儒者应当“自信其心”,理解并信奉佛教,不要排佛。契嵩根据禅宗的教理,认为人人具有清净之心,此心为“本觉之灵源”,为“三教圣人所立道与义之根本”。他批评儒者对自己之心不了解,而拘于儒教之名分进行排佛。
契嵩撰写以上五书后,按某位朋友的建议,按照《原教》、《劝书》、《广原教》、《孝论》和《坛经赞》(14)的顺序编印为《辅教编》三册。此书经仁宗皇帝钦准编入大藏经之后,曾广为流行。契嵩为了使一般人容易理解,晚年对此书作了详细注解,撰写了《辅教编要义》(也称《夹注辅教编》)十卷(15),卷一解释“辅教”的意思是“辅弼吾佛出世之教也”。可见契嵩是为维护、支持佛教的传播和发展而撰写此书的。
现存释怀悟所编《镡津文集·辅教编》在《坛经赞》之后增加一篇《真谛无圣论》,谓真谛(第一义谛,法身、真如)是绝对的超言绝相的,“廓然无圣”,然而却是心之本原、“众圣之实际”,启示世人从“言相之表”体悟言外的解脱之道。
契嵩称《辅教编》等专从佛教立场写的书为“吾所为之内书”。此外,他还针对韩愈的30多篇文章的观点进行批驳,写出《非韩》30篇。
(二)《非韩》
全称《非韩子》,30篇,约3万字。据《非韩》第三十篇的自述,契嵩是在五十岁时写完此书的,时值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正是他将《原教》、《广原教》等五篇文章编为《辅教编》之年。
这三十篇论文是对唐代韩愈三十四篇文章所作的批评,大多篇是集中批评一篇文章,个别篇是批评一篇以上的文章,其中着力最大的是对韩愈鼓吹儒家道统、仁义、性情和批评佛教的《原道》、《原性》、《原人》、《论佛骨表》等文章的批判。《非韩·叙》说:“非韩子者,公(按:此指韩愈)非也质于经,以天下至当为之是非,如俗用爱恶相攻。必至圣至贤,乃信吾说之不苟也。”认为韩愈不是根据经典,以天下的公正之理为标准来论是论非,而如同世间俗人那样从个人的好恶感情出发来攻击别人(此特别指排佛)。契嵩在《非韩》第三十篇批评韩愈的文章未能达到“古之圣贤从容中道”的境界,他只是个“文词人耳”;又批评世间学者不看韩愈文章是否符合道理,竟“斐然徒效其文而讥佛教圣人大酷”,他因为感到不公平,才奋然提笔以“圣贤之大公者辩而裁之,以正乎天下之苟毁者”。可见契嵩是出于对韩愈提倡儒家道统,激烈排斥佛教的不满,才下功夫对韩愈文章进行批评的。他甚至也希望有人能把此书进献朝廷,以将他所辩之理公之于天下。
契嵩在《非韩》行文中尽力利用儒家的观点批评韩愈,在论述中经常引证儒家经史典籍。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点:
(1)认为韩愈在《原道》中所说“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等,目的在于将佛老排斥于仁义之外,而认为这种说法不符合事实,首先如果说道为虚位,则道不可“原”;又“圣人之道”不仅是仁义,还有三皇五帝以来相传的“大中之道”、“皇极”、“诚明”等;既然如此,自商汤、周文武王、周公至孔、孟所传承的不应仅是仁义,而应包括“中道”、“皇极”在内的传承。
(2)说韩愈的知识及其所论没有超越于“人伦天常与儒治世之法”,未能探究圣人之道中的更深奥的“性命”之说的部分。例如,在《原性》中所说的性三品、对孔子“惟上智与下愚不移”的解释,皆不符合圣人之意(引《论语》、《乐记》中孔子言性之文);说仁义等五常与所谓“七情”一样,皆属于“情”而不是“性”,是“性之所出”;人人性相同,说上智(圣人)、下愚(小人)本来性同,只是因为上智“苟不为不善之习所移易”,下愚“不为善习而座易”,圣人才说“不移”的话。批评韩愈为表明自己“异乎佛老”,竟“乱乎圣人之道”。
(3)针对《原道》中“古之为民者四(按:士农工商),今之为民者六(按:加佛、老)。古之教者处其一(按:儒),今之教者处其三(按:儒、佛、老)”的排斥佛、老的说法,说“教”并无定数,佛教、道教与儒教“是亦圣人适时合宜而为之”,意为诸教是顺应时势出世,以助天下治理的,并结合历史上兴佛的事例来批评韩愈的排佛之说。批评《论佛骨表》以佛教传入后帝王寿祚短是由事佛造成的说法没有道理,指出“圣人为教为法,皆欲世之为善而不为乱,未必在其寿祚之短长也”。
(4)举出韩愈《祭湘君夫人文》、《柳州罗池庙碑》(此庙祭祀柳宗元)、《鳄鱼文》、《送穷文》等,批评韩愈竟信世俗传说,“好怪”,祭祀鬼神,乃至以祭文驱逐鳄鱼,是有违于圣人不信“怪力乱神”之教的。还批评韩愈在科举后三次上书宰相自举求仕为“不能守道而贵义”;被贬至潮州时竟上表劝皇帝封禅,是“欲媚人主以自苟解免”,不合中庸之道。批评韩愈既然撰文称赞马彙(马府君)生前曾为其亡父(马燧)刺臂写佛经,又在潮州时礼访禅僧大颠并称赞其道,然而却不改排佛的态度。此外,《非韩》在多处批评韩愈文章经常前后说法不一致。
契嵩以这样长的篇幅撰文专门批评韩愈,古来僧人中没有第二个人。这是一份不可多得的文献资料,对我们了解古代佛僧对排斥佛教的儒者的真实看法,对研究二教的关系,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
(三)诠释儒家伦理名教的《皇极论》、《中庸解》和《论原》
作为一个禅僧,契嵩与别人特别不同的地方还表现在从儒者的视角,基本运用儒家的观点对儒家经书、史事、政治、伦理、名物、典章制度等进行阐释和发挥,撰写了《皇极论》、《中庸解》五篇、《论原》四十篇(16),还有杂著十二篇(17)。
他的视野很广,论及原出自《五经》之一的《尚书·周书·洪范篇》中的“皇极”概念的意义;探讨自韩愈弟子李翱撰《复性篇》以来受到重视,并为宋代理学特别推崇的《四书》之一的《中庸》;对儒者探究纲常伦理、治国安民及推行教化时经常涉及的礼乐、大政、赏罚、教化、刑法、兵道、王道、霸道、性德、善恶、师道、性命之说、存心、治心、诚、天道,等等,都有论述,还有是对历史人物事迹、言论的评论。他对天道性命的论述、与同时代儒者的言论有十分相似之处,反映了进入北宋以后道学正在兴起的时代思潮。
值得注意的是契嵩对生活于陈、隋之际的儒者文中子特别崇敬,多次引用《文中子中说》的话,并且写有《文中子碑》、《书文中子后》。文中子,是王通(580—617)弟子对他的私谥之号,传说他的弟子中有不少人成为唐初的功臣(18),协助唐太宗治理天下。契嵩称他远继孔孟之后行“圣人之道”,“续孔子六经”,为当时天下学士只重韩愈之文(“宗韩”)而不重文中子而鸣不平。
契嵩在这些著作中几乎没有引用佛教经论,甚至也很少引述佛教的教理,而是大量引用儒家的经典。然而,他毕竟是一位虔诚的佛教高僧,在其中两篇文章中表明自己信奉佛教,说自己所服膺的教理虽从大的方面说与儒、道相同,但也有更深妙的不同之处;然而他表示对这些不想在这类文章中详述。
其一,《论原·治心篇》的记载:提出“治心以全理”的命题,说心即是理,通过治心、全理“以正人道”;又说:“理至也,心至也,气次也。乘心,心乘气,故心动而气以之趋。”通过治心而不受外物纷扰,达到“全理”。这与道学的观点没有什么差别。于是有人提出:你所说的与子思之言、老子之言是否相同?他回答:“大较同,而穷神极化异也。”当问他是根据什么时,他回答:“吾正之之于吾师古圣人之说者也。”不用说这里的“吾师古圣人”就是佛。对方请求他详加说明时,他表示难以详述,只是笼统地说,此说“通生死之变,超天地之故,张之则俗必大怪而相訾也。”是谓佛教义理通达生死之变化,超越天地的常理,如果在俗人中敞开来说必然引起惊怪和非议。他建议对方详看他写的“内书”,即看他著的《辅教编》等着重论述佛教义理的书。
其二,在《寂子解》中所述,说自己学佛,“以其所得之道寂静奥妙”故自称寂子,既学佛,“又喜习儒,习儒之书,甚而乐为文词”,因此引起学佛教者和儒者两方的非议。前者说他不能“专纯其道”,后者说他“非实为佛者也,彼寄迹于释氏法中耳”。他辩解说,自己之所以学习儒书,是因为要搜寻儒家与佛教相一致的东西,例如,儒之仁义礼智信与佛教的慈悲、布施、恭敬、无我慢、不妄语、不绮语等,虽名目有异,但“其所以立诚,修行,善世,教人”是一致的;二教皆“圣人之教”,儒以有为治世,佛教以无为治心,二者相辅相成。有人希望他将自己信奉的佛教教理详细宣示于世,他表示“难言”,谓:“言乎迩,则常不可极;言乎远,而常自得。存乎人,通乎神,达乎圣,历乎死生变化而不失,未易一一与俗人语也。诚欲求之,当探寂子所著之内书。”说佛教的至极之理(真如、佛性)是近吧,又常难以把握言诠;说它远吧,它又常在你身边随时可得;存于人,与心神相通,能使人达到觉悟而成佛;虽随众生轮回于生死之间而不灭。契嵩说这个道理一般人难以接受,因此劝对方详看他写的专论佛教的内书。
契嵩既然称自己专论佛教的书为“内书”,那么他着重论述儒家思想的书自然也就归于“外书”一类了。
(四)考证阐述禅宗传法世系的《传法正宗记》、《传法正宗定祖图》和《传法正宗论》
自唐末五代以来,以慧能为创始人的南宗为主体的禅宗迅速流传全国,至北宋时更加盛行。在禅门五宗中,沩仰宗早已消亡,曹洞宗曾长期不振,唯有云门宗、临济宗和法眼宗最为盛行。在禅宗以外诸宗中,天台宗、法相宗以及律宗比较流行,在社会和佛教界有相当大的影响。
禅宗标榜“不立文字,教外别传”,认为直接传承自释迦牟尼佛以来的微妙“正法”、“涅槃妙心”,经佛的弟子大迦叶、阿难,传至印度商那和修……第二十八祖菩提达磨来到中国,递相传授慧可、僧璨、道信、弘忍,直至慧能及其法系的弟子,一直是“以心传心”的,引导世人“见性”以成佛。唐后期智炬编撰《宝林传》,五代南唐静、筠二禅僧撰写《祖堂集》,北宋道原编,经真宗钦准编入大藏经流布天下的《景德传灯录》等禅宗“灯史”,皆载录自过去七佛(第七佛为释迦牟尼佛)之后,自大迦叶、阿难直至菩提达磨的二十八祖事迹、语录及彼此传授法的“传法偈”。然而,此前中国佛教界讲佛灭之后佛法代代传承的经典,是传为北魏昙曜、吉迦夜译的《付法藏因缘传》,记述从佛、大迦叶、阿难……直到第二十四祖师子尊者,然而说师子尊者被外道国王所杀,“相付法人,于是便绝”。天台宗三大部之一的《摩诃止观》卷一虽引此传列出二十四祖的名字,但说本宗是以其中的第十三祖龙树为“高祖”。禅宗以自己的二十八代祖统说为依据,标榜传承“佛心”,引起天台宗和其他宗派的质疑以至驳难。他们据《付法藏因缘传》质难:“传所列但二十四世,至师子祖而已矣”,认为禅宗所奉的菩提达磨不可能上承师子尊者,所谓二十八祖的祖统法,不过是后人的编造“曲说”。禅宗的人虽引《宝林传》来加以证明,然而,因为此为禅宗自家的著作,不被质疑者认可,而且此书以至继承此书的《景德传灯录》中所载二十八祖的部分,在年代、事迹情节等方面存在明显的错讹,更被反对者执为批评的口实。(19)
对此,契嵩对《宝林传》,并对照《付法藏因缘传》进行考察,认为《付藏因缘传》所载列祖“师资授受与其所出国土姓氏”前后失序,问题很多,甚至认为“始乱吾宗祖,荧惑天下天下学者”,莫过于此书,虽认为《宝林传》存在不少“错误差舛”之处,然而所载列祖姓名、传承事迹等是可信的。于是,他以《宝林传》以及《景德传灯录》中所载二十八祖世系和传记为基础,参考东晋时佛陀跋陀罗译的《禅经》(《达摩多罗禅经》)、庐山慧远的序、南朝宋慧观的序(《修行地不净观经序》)、北宋赞宁《宋高僧传》、李遵勖《天圣广灯录》以及大量其他佛教文献和史书资料,对两书原载的二十八祖的付法传记中自认为“差误”不当的地方进行校正修改,并列出慧能法系的传法世系,撰写出《传法正宗记》九卷、《传法正宗论》二卷和《传法正宗定祖图》一卷,共十二卷。
《传法正宗记》卷一是以〈始祖释迦牟尼佛表〉的标题记述释迦牟尼佛的出世传说和传法事迹;卷二至卷五是以“传”的形式记述从大迦叶至第二十八祖菩提达磨的传记;卷六是从第二十九祖慧可至三十三祖慧能的传记;卷七至卷八是〈正宗分家略传〉,记述大鉴慧能的弟子及以南岳怀让、青原行思两大法系十几代的传承世系,共列出禅师1304人;卷九的前面是〈旁出列传〉,是记载从印度二祖阿难至二十八祖达磨,以及中国自二祖慧可至五祖弘忍的旁出弟子205人;后面是〈宗证列传〉,是为被认为曾讲述过或记载过列代祖师事迹者所作的传记,有10人。此书在某些传的后面附加〈评曰〉,对某人或事,进行评论。
《传法正宗论》由四篇组成,是契嵩对撰写《传法正宗记》,编述禅宗列代祖师传承世系、事迹的根据和理由的说明,特别对《付法藏因缘传》所讲师子尊者死后,为什么有从婆舍斯多至菩提达磨五代祖师的传承?他论述列祖事迹是根据的什么书,这些书为什么可信,进行说明;甚至也针对其他宗派对禅宗的疑问,论述禅宗“以心传心”,“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宗旨。他在论述对《禅经》及慧远、慧观二序、梁僧祐《出三藏记集》所载〈萨婆多部相承传目录记〉的重视,认为西土前二十五祖传记取自三国时来华的天竺僧支疆梁楼所译《续法传》,二十七祖至二十八祖传记是取自北齐译经僧那连耶舍译的《续法传》等,是很独特的值得注意的内容。(20)
《传法正宗定祖图》是作于仁宗颁布《祖师传法授农图》之后。契嵩受此启发,并附会朝廷的意旨,特地将《传法正宗记》的释迦牟尼佛及从大迦叶至慧能三十三位祖师、曾讲述或记述祖师事迹的“素有证据者”竺大力、佛陀跋陀等十人的事迹分别概述,在每段文字后面绘制他们的图像。现存《碛砂藏》等藏经版本仍保留此绘像。
此外,他还写有《武林山志》及大量的书信、叙、记、传、赞、碑、铭等内容涉及方面很多。
① 请参考拙著《宋代的佛经翻译》,载杨曾文、方广錩编,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佛教与中国历史文化》。
② 本文有关契嵩的生平事迹,除注明者外,主要据《镡津文集》卷首所载宋陈舜俞(字令举)于熙宁八年(1075)撰写的《镡津明教大师行业记》、惠洪《禅林僧宝传》卷二十七〈契嵩传〉。
③ 《书启上韩相公书》、《上富相公书》、《上张端明书》、《上田枢密书》、《上曾参教书》,参考《宋史》及《续资治通鉴》相关人物的官职传记记载,可以确定契嵩所上书的人是韩琦、富弼、张方平、田况、曾公亮,时间是嘉祐三年(1058)。然而《上赵内翰书》、《上吕内翰书》,是上给谁的书,不好确定,也许是赵概、吕晦。这些书信载《镡津文集》卷九,并参考卷十《与关彦长秘书书》,《大正藏》卷52,第691—697页下。
④ 《宋史》卷四六三至四六五是〈外戚传〉,外戚中李姓只有真宗时尚万寿长公主的李遵勖和仁宗生母章懿皇太后之弟李用和两家。从时间讲,契嵩可能赠书给李遵勖之子李端懿、李端愿,或是李用和之子李璋、李玮,传中皆载他们有过“观察使”头衔,但皆无“太尉”之称。然而据南宋悟明《联灯会要》卷十三〈襄州石门慈照聪禅师法嗣〉,临济泉僧昙颖对李端懿、李端愿皆称为“太尉”。
⑤ 《大正藏》卷52,第692页下、第696页中下。
⑥ 《镡津文集》卷十九载〈又序〉,《大正藏》卷52,第747页下。
⑦ 王素,在陈舜俞《刹津明教大师行业记》中作“府尹龙图王仲义”,据《宋史》卷三二○〈王素传〉,其字应为王仲仪,曾两次出任开封知府。
⑧ 《镡津文集》卷十九《又序》;卷九《重上韩相公书》、《上欧阳侍郎书》,分别载《大正藏》卷52,第747页下,第692—693页上、第696页中。
⑨ 宋惠洪《禅林僧宝传》卷二七〈契嵩传〉谓:“嵩居钱塘佛日禅院,应密学蔡公襄所请也。”“密学”即枢密直学士的简称,蔡襄此前确实曾受此称,但在任杭州知州前已改拜端明殿学士。参《宋史》卷三二○〈蔡襄传〉和《续资治通鉴》相关记载。
⑩ 《大正藏》卷52,第648页下。
(11) 《大正藏》本《镡津文集》卷首陈舜俞《镡州明教大师行业记》作“法灯”,但卷十九释怀悟之〈序〉及惠洪《禅林僧宝传》卷二十七〈契嵩传〉皆作“澄”,此从之。
(12) 《镡津文集》卷十九,载《大正藏》卷52,第746—747页。
(13) 郎简《六祖法宝记叙》,载《镡津文集》卷十一。关于契嵩本《坛经》,参考杨曾文校写,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新版·敦煌新本六祖坛经》附编二《〈坛经〉敦博本的学术价值和关于〈坛经〉诸本演变、禅法思想的探讨》。
(14) 关于五书撰写的时间,《原教》、《广原教》、《孝论》三篇,据《广原教·叙》及《孝论·叙》可以推论得知;《坛经赞》可据郎简《六祖法宝记叙》推测得出;《劝书》从其“幸视吾《广原教》者可详”可知它作于《广原教》之后。日本椎名宏雄为东洋文库收藏的原东禅寺藏五山版《夹注辅教编》写的〈解题〉归纳日本已有的研究成果,介绍五书写作年代是:《原教》,皇祐二年(1050);《劝书》,嘉祐元年 (1056);《广原教》,嘉祐元年(1056);《孝论》,皇祐五年(1053);《坛经赞》,至和元年(1054)。
(15) 此书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仅藏有其第一卷,题为《夹注辅教编原教要义第一》。现日本东洋文库藏有原东福寺藏的五山版本,此外还有1915年东京禅学大系出版局出版的铅印本等。
(16) 这四十篇的题目是:礼乐、大政、至政、赏罚、教化、刑法、公私、论信、说命、皇问、问兵、评让、问霸、巽说、人文、性德、存心、福解、评隐、喻用、物宜、善恶、性情、九流、四端、中正、明分、察势、刑势、君子、知人、品论、解讥、风俗、仁孝、问经、问交、师道、道德、治心。
(17) 杂著十二篇是:纪复古、文说、议旱对、夷惠辨、唐太宗述、易术解、逍遥篇、西山移文、哀屠龙文、记龙鸣、寂子解、寂子解傲。
(18) 契嵩《书文中子后》(《镡津文集》卷十三,《大正藏》卷52,第718页下)据王通之弟王绩《东皋子集》,谓房玄龄、杜如晦、李靖、董常、温彦博、魏徵、薛收、杜淹等是王通的弟子。但据近人研究,此不可全信,至少其中的魏徵、房玄龄、李靖,不可能是他的弟子。请见尹协理、魏明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州版的《王通论》。
(19) 请参考契嵩《佛法正宗记·第一篇》及《再上皇帝书》等。
(20) 契嵩考证及所依据资料从总体上没有超越《宝林传》、《景德传灯录》的水平。据近代以来的中外禅宗研究,所谓支疆、耶舍译《续法传》等等说法是难以成立的。请参考拙著《唐五代禅宗史》第九章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