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元代的曹洞宗和临济宗/第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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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万松行秀的居士弟子耶律楚材

    万松行秀门下的在家弟子中,以曾随从元太祖西征、《西游录》的作者、官至中书令(相当宰相)的耶律楚材最有名。这里仅对他的生平和他与行秀的交往、他对佛教的见解作概要进行介绍。

    一  耶律楚材生平

    耶律楚材(1190—1244),亦异译作移刺楚材,字晋卿,信奉佛教后,号湛然,法名从源,原是辽朝东丹王突欲的八世孙,父耶律履在金朝官至尚书左丞。耶律楚材自幼博读群书,学通天文、地理、律历、医学,乃至占卜术数,并且对佛教、道教也有很深的了解。因为父的官职相当宰相,被金朝廷任命为掾(文职属官),后任开州同知。自金宣宗贞祐元年(1213)开始,蒙古兵大举南下攻金,直至围困中都,金朝在第二年迁都南京(开封),命耶律楚材为留守燕京的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元太祖成吉思汗十年(1215)攻陷燕京,耶律楚材投降,有相近三年的时间闲住在家。

    元太祖十四年(1219),成吉思汗率兵西征西夏、西辽等地,命耶律楚材扈从。耶律楚材便从自己的家永安(今北京香山)出发,过居庸关,历武川(在今内蒙),出云中(今山西大同),抵天山(此指阴山)之北,穿过大沙漠至元太祖行在。明年随军西征,夏过金山(今阿尔泰山),越瀚海(即哈密以东沙漠),经轮台县、和州、五端(今和田)、不列、阿里马(今新疆霍城县克千山南麓阿尔泰古城遗址)、虎司窝鲁朵、塔刺思(唐代的怛逻斯,在今哈萨克斯坦的江布尔)、讹打刺(在今锡尔河东岸的阿里斯河汇入处)、寻思干(今乌兹别克国的撒马尔罕)、蒲华(今乌兹别克斯坦的布哈拉)等地。元太祖十九年(1224)从“东印度”班师东归,进攻西夏。①

    耶律楚材他担任占星、司医等事,并且经常乘机提出省杀爱民的建议。在元太宗朝,他官至中书令(相当宰相之位),在制定规章制度了恢复社会生产、发展文教等方面,提出许多建议。主要有:(1)设立州县官吏“管理民事”,建立法制,制止纵兵将掠夺滥杀民众;(2)明定君臣上下礼仪;(3)反对有人提出的改中原农地为牧地的主张,提出发展农业与工商,设立燕京等十路课税使,后又设立民户和赋税制度,立钞法,定均输等,以稳定社会,增加财政收入;(4)对蒙古兵攻占城区“降民”及流民,采取宽抚政策,让他们归故里从事农业生产;(5)尊崇孔子,提倡儒学,发展文教,在燕京置编修所,平阳置经籍所,恢复考试取仕制度。耶律楚材受到元太宗的信任,上述建议皆得到采纳。

    太宗死,乃马真后称制,耶律楚材虽受到冷落,然而仍坚持朝廷旧章。他在乃马真后三年甲辰(1244)去世,年五十五。②著作现存《湛然居士文集》及记述随元太祖西征经历的《西游录》。

    二 《西游录》及其对全真道、“糠禅”的批评

    耶律楚材晚年虔诚信奉佛教,是万松行秀的在家弟子。据他撰写的《从容庵录序》,他在金朝时居住燕京,经常参谒圣安澄和尚,以前代禅门语录公案扣问,澄和尚有时对他的悟解表示出“许可”之意。在蒙古攻占燕京之后,耶律楚材求功名之心顿时淡泊,表现出强烈的求佛参禅的志趣,然而再登门参谒澄和尚,对他的悟境不再表示认可。他问是什么原因,澄和尚告诉他:

    昔公位居要地,又儒者多不谛信佛书,惟搜摘语缘,以资谈柄,故予不敢苦加钻锤耳。今揣君之心,果为本分事以问予,予岂得犹袭前愆不为苦口乎?予老矣,素不通儒,不能教子,有万松老人者,儒释兼备,宗说精通,辩才无碍,君可见之。

    是说当初看到耶律楚材原来是身居要职的士大夫,信佛谈禅,搜寻禅宗语录只是为了以资谈柄,所以对他不想按丛林传禅方法严格要求,知他现在想认真学法参禅了,就不能再对他敷衍了,说自己已老,建议他去参谒佛儒兼通的万松老人。

    此后,耶律楚材便投到行秀的门下潜心学禅。当时他正在家赋闲,据说将近三年之间,“杜绝人迹,屏斥家务,虽祁寒大暑,无日不参,焚膏继晷,废寝忘餐者”,得行秀的印可,为他起法号“湛然”,法名“从源”。直到他在元太祖十三年(1218)奉诏西去随成吉思汗西征,才离开行秀。他在西域前后七年时间,给行秀写过九封信,多次劝行秀评唱宋代曹洞宗天童正觉的百则颂古,后行秀如约写出《从容录》。

    耶律楚材随成吉思汗班师东归,在元太祖二十二年(丁亥,1227年)因奉诏“搜索经籍”一度回到燕京,翌年太祖去世,拖雷(元睿宗)以皇子监国,调耶律楚材回燕京办案,此后一直在燕京。因为总是有人向问西域之事,为省烦复,他便将自己随元太祖西征的见闻写出《西游录》。《西游录》二卷,成书于1228年,翌年刊印前加序一篇。卷一的主要内容如前面介绍耶律楚材随元太祖西征时所引,卷二篇幅相当卷一的一倍,首先表述自己的信仰,接着记述全真道教主丘处机在随元太祖西征途中对太祖的答语,他与丘处机之间的交往,重点是对丘处机及全真道的批评,特别指责全真道恃势强夺佛教寺院田地之事。下面对此略加介绍。

    (1)他在《西游录》卷一借“客曰”的名义,说自己自幼学儒,晚年喜佛,“常谓以吾夫子之道治天下,以吾佛之教治一心,天下之能事毕矣”。他认为儒释道三教“皆有益于世”,老子《道德经》有益于治道,然而他在《西游录·序》中却明确表示,金元之际流行的全真道、真大道教派、混元道、太一道、“三张左道”(正一天师道),皆为“老氏之邪”。这样一来,便几乎将道教各派全部否定。

    (2)表示自己与丘处机在元太祖身边西征期间虽彼此宾主相待,“联句和诗,焚香煮茗,春游邃园,夜话寒斋”,然而,实际上信仰见解不同,指出特别不赞成丘处机言行的地方有十点,其中最重要的是:丘处机故意隐瞒自己的年龄(门徒称已三百岁);对太祖说宋徽宗梦游神霄宫之事,自称“圣贤提真性遨游异域”,爱梦境的事;奏请皇帝下蠲免“道人差役”,却故意将僧人排除在外③;上表乞符印,自出师号,私给道观之额;门下弟子假借朝廷“符牌”企图“通管僧尼”,竟四处强占佛教寺院、田地,毁坏佛像,改寺为观,甚至在西京(今山西大同)天城连孔庙也拆毁改成道观。

    耶律楚材写此书时,丘处机已在一年前去世,全真道正在最得势的时候,到处侵占佛教寺院、土地,佛道斗争十分尖锐。他在《西游录》中对全真道的批评,也是对佛教的声援。后来祥迈编《辩伪录》,在三处大段引用他在《西游录》中对全真道的揭露和批评。

    此外,据耶律楚材《西游录·序》及其他文章,在金朝和元初北方一带盛行很多打着佛教旗号教派,有毗卢教、糠禅、瓢禅、白莲教、香会等,他一律称之为“释氏之邪”,意为佛教中的邪教。他特别对其中的所谓“糠禅”,也称之为“禅孽”④进行严厉批判。

    元太祖二十年(乙酉,1225),耶律楚材尚在高昌,朋友从燕京寄给他某位“讲主”(相对于禅僧的学僧)所著专批糠禅的《糠孽教民十无益论》,请他写序。他怕因此给那位讲主带来诽谤,没有写。然而他取过去万松行秀所写《糠禅赋》及《糠孽教民十无益论》的意趣和内容,以自己名义写了《辨邪论》。此论已佚,现仅存他写的序(载《湛然居士文集》卷八)。翌年(丙戌,1226),他在鄯善城时,燕京的朋友来信再次请他为《糠孽教民十无益论》写序,他不得已取此书的要旨写为序(载《湛然居士文集》卷十三)。此外,耶律楚材在《寄赵元帅书》中,批评著《头陀赋序》庇护糠禅的“儒者”赵君瑞“元帅”,并对糠禅进行批判。

    那么,何为糠禅,或似乎带有贬义的“糠孽”呢?耶律楚材在上述著作中称其教为“释教之外道”、“异端”、“邪教”。在《寄赵元帅书》中,他说创此教派的是近百年前(相当于金初)的刘纸衣,其教“毁像谤法,斥僧灭教,弃布施之方,杜忏悔之路,不救疾苦,败坏孝风,实伤教化”。在行秀的《请益录》卷下第九十五则“布袋弥勒”中提到过耶律楚材的《辨邪论》,提到“糠孽之祖刘纸衣,自称弥勒下生”,耶律楚材据《弥勒上生经》及《弥勒下生经》所载弥勒下生当在“五十六亿万岁”之后,来批刘纸衣所说“弥勒下生”之伪;又说南朝梁的傅大士、五代的契此和尚(所谓大肚弥勒,憨皮袋),“亦不当为弥勒”,说:“傅大士遗像写经不可胜数,糠孽大毁经像;憨皮袋剃发披缁,饮啖无择,糠孽垂发白衣,米亦不食,若例二大士,甚不类也。”

    在耶律楚材的笔下也许有夸大或失真走样的地方,然而通过他的描述大致可以了解,所谓糠禅、糠孽,是金朝初期由自称是“弥勒下生”的刘纸衣创立的新教派,尽管打着佛教旗号,然而教徒不剃头,头留垂发,穿着白衣,所到之处毁坏佛像佛经,排斥僧尼,在修行方面既弃舍忏悔,又反对施舍,并且拒绝吃米。据《糠孽教民十无益论序》,糠禅曾十分盛行,当时“市井工商之徒,信糠者十居四五”,可见在民众中占有很大比例。《辩伪录》卷三记载,涿州行满寺观音殿原有座高三尺的白玉石观音菩萨像,“有糠禅任志坚,夜中打碎共十一块,并占讫寺院,改为永宁观住坐”⑤,看来在全真道仗势强占佛教寺院土地的风潮中,有的糠禅教徒也加入其中。

    综上所述,耶律楚材虽是儒者,同时又是虔诚信仰佛教的居士,尊奉曹洞宗万松行秀禅师为师,然而,也认为三教一致,主张以儒家之道治天下,以老子之道养性,以佛教之道修心,对于“异端”、“邪教”是采取坚决批判、攻击的态度的。

    ①  参考耶律楚材《西游录》,向达校注,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的《中外交通史籍丛刊》所收;《元史》卷一<太祖纪>、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郭沫若主编,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中国史稿地图集》下册,第59—60页。

    ②  以上除注明出处外,主要据《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

    ③  据《西游录》卷下,丘处机从西域将归,派人奏请免除道人差役,正值皇帝身边主管典诰的人不在,“令道人自填,诏旨遂止书道士免役之语”。

    ④  “糠孽”的“孽”,或作“薛”字下加“虫”字,GB及GBK字库中无此字。然而,在《湛然居士文集》卷十三所载《糠孽教民十无益论》中,皆作“糠孽”,笔者皆改用此词。

    ⑤  《大正藏》卷52,第767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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