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佛门奇僧——禅林清规的创始者——百丈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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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成语,在我国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这句成语就源自禅林清规创始者——唐代禅宗高僧百丈怀海。

    3.6.1

    今后我也一定要做佛

    怀海是福州长乐人,俗姓王。传说儿时的怀海随母亲到寺庙烧香拜佛时,曾手指佛像问道:这是什么东西?妈妈说:这是佛像。怀海一听,大声说道:样子就跟真人一般,今后我也一定要做佛。由于有了这样一个信念,怀海很早就出了家,从衡山法朗受了具足戒。后来,又往庐江(今属安徽)浮槎寺披阅藏经多年。当他听说马祖道一在南康(今江西赣州)开法,就前去参学,怀海侍奉道一6年,得到了马祖的印可。马祖道一圆寂后,怀海先到石门(今江西靖安县),后来又到洪州新吴县(今江西奉新),住在大雄山,弘扬马祖之说,使马祖一派大振,形成“洪州宗”。大雄山高峻挺拔,又称“百丈山”,于是后人就叫怀海为“百丈禅师”。怀海在江西传播禅风20多年而圆寂,有《百丈怀海禅师语录》和《百丈怀海禅师广录》各一卷传世,其弟子以沩山灵祐、黄檗希运两位最为上首。

    百丈禅学的主要特点,是主张众生心性本来圆满成就,只要不被妄想所系缚,就和诸佛无异。他常开示大众:“灵光独耀,迥脱根尘,体露真常,不拘文字。心性无染,本自圆成,但离妄缘,即如如佛。”这也就是慧能心性本净、顿悟成佛的意思,不过怀海说得更为平实简朴、圆透中肯一些。他的修行法门也是根据这个思想,他说:“先歇诸缘,休息万事,善与不善、世出世间,一切诸法并皆放却,莫记、莫忆、莫缘、莫念。放舍身心,全令自在。心如木石,口无所辩,心无所行。心地苦空,慧日自现,如云开日出。”(《百丈怀海禅师语录》)

    怀海的打、笑、喝、举佛等,和马祖道一相似。他每逢说法下堂,众人已出去,他就招呼众人、等众人回头时,他却问:“是什么?”他这种提醒学人内省的方法,禅林中称之为“百丈下堂句”。

    3.6.2

    “野鸭子话”和“野狐禅”

    禅宗史上流传着很多有关百丈禅师的智慧公案,其中最著名者要数“野鸭子话”和“野狐禅”。

    有一天,怀海和马祖在郊外散步,看到一群鸭子飞过,马祖问:“是什么?”怀海答:“野鸭子。”马祖又问:“到哪里去了?”怀海答道:“飞过去了。”马祖一听,就扭住怀海的鼻子,怀海痛得大叫起来。马祖说:“你说它们飞过去了!”怀海听后,猛然得悟。这就是所谓的“野鸭子话”。

    在这段公案中,马祖借野鸭子来启发怀海。开始马祖所问的“是什么”和“到哪里去了”都是普通的问话,而当马祖用手扭百丈的鼻子,说“你说它们飞过去了”时,马祖的真实意思是问:“难道自性也跟着飞上天了吗?”平常,我们的心都是跟着外境而走,很少想到真我的存在。怀海开始也是这样,没有得悟。当马祖通过下手扭痛他的鼻子时,才觉悟到自体的存在,猛然顿悟。

    据《五灯会元》卷三记载,怀海每次上堂讲经,总有一位老人随众听讲。有一天众人都退下去了,唯独老人还留在堂上。于是,怀海问:你是什么人?老人答:我不是人。过去在迦叶佛时,曾住在此山,有人问我有大修行的人,还落因果吗?我答不落因果,因此一语之错,五百年堕为野狐身,今天请大和尚代为下一转语,使我脱野狐身。怀海说:你问吧。老人便问:有大修行的人,还落因果吗?怀海答道:不昧因果。老人顿时大悟,说自己已脱野狐身,住在山后,请大和尚以僧仪烧送。午后,怀海率众到山后,果然从岩下挑出一只死去的野狐,便依法火葬。

    这段公案是说明佛教因果规律的。佛教认为,一切有情都离不开因果的支配,如造恶受苦,作善得乐等。而佛教的修行,正是建立在因果规律的基础上,是为修因证果。这老人自以为大修行的人可以不落因果,故自误而又误人。佛家视不落因果为最大的妄见,老人错对一转语,说了句大妄语,以致受到五百年野孤身之报,可见不是不落因果,而是不昧因果。怀海一字之易,使老人深切体会到因果不可昧,便脱去了野狐身。

    3.6.3

    《百丈清规》

    怀海对禅宗最重要的贡献,是他制订了禅门清规,即后世所称的《百丈清规》。

    唐代,佛教宗派林立,要求有一套适应国情的统一的寺院制度。唐武宗灭佛之后,多数宗派一蹶不振,只有简便易行的禅宗、净土宗仍盛行于世。自慧能创立禅宗以后,在百余年间禅僧大增。但是这些禅僧以道相授受,有的岩居穴处,多半则寄住在律宗的寺院中,有些寺院常住一二千人。随着禅宗的兴盛,参学的僧俗日益增多。有远识的禅宗大匠已意识到禅僧住在律寺内尊卑不分,对于说法住持和集体修行生活都不合规则。于是,从马祖道一起,就开辟荒山另建禅寺,但当时还没有丛林规章制度。佛教所谓丛林,有两个意思:一是指众多的比丘一处和合,如同大树丛聚,故称僧众聚集的地方为丛林,通常指寺院;二是借喻草木生长有序,用以表示僧众有严格的规矩和法度。

    百丈禅师根据中国的国情和禅宗特点,折中大小乘戒律,大刀阔斧,正式制定了丛林清规。据《释门正统》记载:“元和九年(公元814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丛林规式,谓之清规。”这《百丈清规》的清规有清净规约的意思,是禅宗的丛林制度,也就是禅宗寺院组织的程序和寺众日常行事的章程准则。其主要内容是:

    不立佛殿,只建法堂。这是因为佛祖亲自嘱咐,以现前的人法为重,以表示佛法的超乎言象。立德高望重、深具禅学见解者为丛林住持,是禅众之主,尊为长老,居于方丈。

    参学僧众不论高下、多少,依受戒年次安排,一律入僧堂居住;在僧堂内设“长连床”,供坐禅偃息。

    长老上堂说法,主事、徒众雁立侧聆,宾主问答,激扬宗要,其用意在表示依法而住。

    除了听禅师开堂说法以外,听任学者勤怠,或上或下,不拘常准。

    分置十寮舍,每寮舍任用首领一人,管理禅院的各种具体事务。

    实行“普请法”,普遍邀请禅众劳作,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农禅生活,规定无论上下都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以求生活自给。

    《百丈清规》使禅宗的体制更加中国化,对禅宗自身的发展起过重大推动作用,受到禅宗僧普遍欢迎。自怀海制定清规之后,禅宗才确立了自己的生活方式,故宋代《高僧传》中说:“禅门独行由海之始。”《百丈清规》在中国佛教史上的影响非常深远,北宋、南宋曾两次增订《百丈清规》。流行至今的清规是元朝元统三年(公元1335年)由朝廷命江西百丈住持德辉禅师重辑定本的《敕修百丈清规》,其内容和精神与《百丈清规》相去甚远,体现了封建王朝对寺院的控制,但毕竟是以《百丈清规》为蓝本的。

    3.6.4

    “一日不作,一日不食”

    《百丈清规》中的一条重要制度就是实行“普请法”,上下协力参加劳动。据《五灯会元》卷三记载,怀海每当耕种劳作,都是以身作则,在众人之先,即使到了80高龄,也一如既往,不肯歇息。徒弟们不忍心,就悄悄地把他的工具收藏了起来,想用这种方法逼他休息。怀海说:我没有德行,须与大家共同劳作。到处找他的工具,找了一天也没找到,他这一天也就不吃饭。徒弟们见拗不过他,只好把藏起来的农具还给了他。晚上,怀海训示弟子:“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这句话成了禅门名言,流传至今。

    怀海倡导修持和劳动相结合,这是对印度佛教戒律的一种重大突破,有进步意义。印度佛教戒律规定,僧人不准掘土垦地,认为锄头入土会截断蚯蚓、捣毁蚁窝,切碎螺蚌,也就是杀害生命,违背了戒律,所以是严格禁止的。但是,在中国僧人看来,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几乎成了中国人民的传统伦理信条,佛教传入中国后,也必然要受到这种伦理观念的影响。在中国僧人看来,如果把这种犯戒的包袱推给别人,自己做一个掩耳盗铃的清净僧人,这本身就不符合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佛教教义。尤其是禅宗一向认为,凡挑水劈柴,穿衣吃饭,都是佛法。因此,由百丈怀海身先力行的这种老僧在镢头边为大众说法,大众亦当共同于镢头边生活的农禅之风,一经出现,就一直成为中国禅林的优良传统。它有助于心境融合,佛法与世事打成一片,也有利于寺院经济自给自足,改变僧人的惰散习气。考诸中国历史上许多高僧大德所建设的庄严寺院,已成为今天祖国的名胜佳境;许多荒山秃岭,植上各种树木,成为绿云蔽天,青翠欲滴的森林。佛教这一农禅并重的优良传统,流风余韵,绵延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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