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纪末,15世纪初,正当西藏佛教中占据统治地位的几个派别如萨迦、噶举等,开始丧失民心,走向衰落时,西藏佛教中崛起了一个影响最为深远的新教派——格鲁派(黄教),其创始人是一代宗师——宗喀巴。(图30)
3.7.1
湟水岸边人
宗喀巴(公元1357—1419年),本名罗桑扎巴,今青海湟中县鲁沙尔人。从吐蕃时期开始,西宁、湟中一带的藏族同胞就自称此地为宗喀,意思是“宗水(今湟水)岸边”。罗桑扎巴成名之后,藏族人民为了表示对他的尊敬,不愿呼其本名,而尊称之为“宗喀巴”,也就是“宗喀的人”的意思。
宗喀巴出生于一个官僚家庭,父亲是元末的达鲁花赤,父母都是虔诚的佛教徒。宗喀巴3岁那年,就受了“居士五戒”。同年,当地甲琼寺一位名叫敦珠仁钦的喇嘛见宗喀巴聪明伶俐,非常喜欢,就向他父亲施舍了很多财物,请求将这个小孩送给他,最后得到应允。从此,宗喀巴就跟随高僧敦珠仁钦学习经论,受了密教灌顶,取密号不空金刚。7岁时,宗喀巴正式出家,受沙弥戒。经过10年的学习,宗喀巴在藏文、密法、显教经论等方面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7.2
游学西藏
为了进一步深造,公元1372年,16岁的宗喀巴辞别恩师敦珠仁钦,赴西藏游学,开始其独立的宗教活动。
经过一年的长途跋涉,宗喀巴终于到达了拉萨东面的止公寺。止公寺是一个噶举派寺院,宗喀巴在寺中住了一段时间,学习了噶举派的主要密法大印五法、那热六法等教法。然后,他又到西藏其他地方,开始广泛学习和吸收显、密各派教法,系统学习藏传医学等知识。25岁之前,宗喀巴已学习了《慈氏五论》、《俱舍论》、《集论》、《释量论》、《入中论》和《戒经》等显宗的重要经论,并在讲经寺院立宗答辩。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宗喀巴正式受了比丘戒,开始讲经收徒。这些都表明他在佛学上的造诣已达到了相当的深度和广度。此后,宗喀巴又系统地学习了密宗经典及其注疏,如无上密部的《集密》、《胜乐》、《时轮》以及密宗四部的瑜伽部、行部、事部。同时,寻师访友,解决显教教理方面的疑问。
为此,宗喀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有一次,宗喀巴的母亲写了一封信,并捎去一束白发,说数年不见,非常想念,希望他回家团聚。宗喀巴无暇回家,便派弟子携一幅用鼻血画的自画像和一尊佛狮咆哮图回家探望亲人,捎话说,如果能在埋藏自己胞衣的菩提树处建一座宝塔,就像自己回家省亲一样。母亲遂按照儿子的心愿,以菩提树连同翻印的十万张佛狮咆哮图为胎藏,建成一座小塔。这座小塔就是后来塔尔寺的雏形。
经过十几年的刻苦学习,大约在35岁左右,宗喀巴已经能同时给人讲17部经,这17部经包括大乘显教各派的代表著作。宗喀巴在讲经时,条理分明,脉络清晰,从不会相互混乱和遗漏,各地来听他说法讲经的人,无不表示钦佩,都认为这不是普通人能够达到的高水平。
3.7.3
改戴黄帽
宗喀巴在声名鹊起的同时,他的佛教思想也逐渐走向成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佛学体系。这个体系就是把西藏流传的显、密教法组织为一个以博闻深思和实践修证为纲领,显密并重,由显入密,按部就班,次第整然的系统。以此为基础,宗喀巴从43岁开始,积极开展宗教改革活动。
首先,整顿戒律,提倡并宣传僧人必须严守戒律。当时,西藏佛教各派戒律弛废,教风败坏。特别是一些上层僧侣直接参与掌握政治经济权力,享有很高的特权。他们横行霸道,飞扬跋扈,引起了人们极大的不满。在生活上,各派僧人都放肆喝酒,无论何时都可以进食,甚至到处游玩、沉湎歌舞、打架斗殴。一些专修密法的喇嘛,甚至公开扬言,戒律是专为小乘僧人而设,他们无需顾忌戒律,因而公开淫乱,酗酒耽食,完全过着花天酒地、荒淫无耻的生活。一部分修密的喇嘛,更是无恶不作,借口修密需要,强抢民女;借口法事需要,便挖取活人心肝做供品,甚至发展到用人头骨、人肠、人血、少女的大腿骨做法器或做祭器的地步。还有的教派,甚至剥人身全皮,用以制作佛像坐垫,以异术自炫。这样,佛教的灵光圈在人们的心目中,已变得黯然无光,丧失了宗教的号召力和帮助封建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功能。
为挽救佛教衰落的社会影响,维护僧人的名誉地位,宗喀巴强调僧人必须严格遵守戒律,他规定僧侣严禁娶妻生子和参加生产劳动,必须常住寺院,以区别俗人。他自己身体力行,严谨守戒。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宗喀巴作出了他一生中有决定意义的一个举动,他一改当时西藏僧人戴红色僧帽的习惯,戴上了黄色的桃形僧帽,以示自己严守戒律。这主要是由于在西藏佛教史上,曾有过两个著名的人物,一个是贡巴饶赛,一个是释迦室利。他们都是以严守戒律而著称的喇嘛,而且都戴黄色僧帽。宗喀巴改戴黄帽,就意味着他要严守戒律,重整戒规。公元1395年,宗喀巴又在精舍寺供弥勒菩萨像比丘衣具一套,用以说明不论大小显密一切僧众都要守戒。此外,他还利用一切讲经举行法会的机会,宣讲戒律细则,并要求自己的门徒严守戒律以作示范。
其次,修复旧寺,以示振兴佛法。由于当时宗教上层争权夺利,戒律弛废,教风败坏,致使一些寺院年久失修,颓败荒芜。宗喀巴于公元1393年率徒到十世纪时修建的精舍寺朝拜弥勒像,设供发愿。次年又令人重修寺宇,自己出资把殿堂彩绘一新,以此提高自己的宗教地位和威望。
再次,借举办法会,联络地方势力,争取支持,扩大影响。公元1397年,宗喀巴在聂地饶钟寺创办法会,调解了该地四个地方头人的纠纷,使法会成了调解各地方势力争端与和好会晤的场所。从此,聂地各头人都成了宗喀巴的施主,宗喀巴的声望也为之升高。
最后,著书立说。宗喀巴除参与宗教社会活动之外,还积极撰写构建其宗教体系的几部重要著作。其中最重要的有二部:《菩提道次第广论》代表了他在显教方面的整个思想体系,是他创立教派的根本典籍;《密宗道次第广论》则代表了他在密教方面的成就,系统阐发了他关于密教的见解和具体修法。这两部著作,既概括了当时人们对西藏所传佛典的理解,又渗透了他的见解,是宗喀巴全部佛学思想体系的代表。
3.7.4
创教立宗
公元1409年,宗喀巴在西藏帕竹封建地方政权的大力支持下,在拉萨大昭寺举办了规模巨大的祈愿法会(传昭会),这是一次全藏性的不分教派、不分地区的大法会,仅参加的僧众就达万余人。通过这次法会,宗喀巴成为西藏佛教的头号人物。
法会之后,宗喀巴依靠帕竹及其属下贵族仁钦贝、仁钦伦布父子为施主,在拉萨东50里的旺古尔山旁创建了相当于三个布达拉宫的甘丹寺,以甘丹寺为基础创建了一个新的佛教宗派。当时人们将宗喀巴创立的这一新宗派叫“甘丹寺派”,按藏文读音的变化规律,读为“格鲁”,因此,后人就将这一宗派称为格鲁派。另一种说法则认为格鲁是“善律”的意思。由于这一派的僧人都戴黄帽,所以格鲁派又称“黄教”。
为了扩大势力和影响,宗喀巴除了著书讲经外,又以隐语诗的形式,宣称自己是噶当派祖师阿底峡的传人。实际上,宗喀巴的著述和体系的确也是继承和发展了噶当派的思想体系,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格鲁派又被称为新噶当派。宗喀巴宣称自己是阿底峡的传人,也就是宣布自己是噶当派的最高领袖,从而使当时组织涣散、缺乏核心的噶当派各寺先后改宗格鲁派,壮大了格鲁派的势力,格鲁派顿时成为西藏最大、也是最有影响的一个教派。
由于传昭大会、建甘丹寺、宗喀巴造隐语诗吸融噶当派,都发生在1409年,于是后人就把这一年定为格鲁派正式创建的时间。
宗喀巴正式创立格鲁派后,继续讲经修法,勤于著述,培养弟子,发展势力。明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年),宗喀巴派其弟子释迦也失到京朝贡,明永乐皇帝封其为“西天佛子大国师”,宗喀巴遂成为大国师之师,从此格鲁派得到中央王朝的确认。公元1416年,宗喀巴的弟子扎希贝敦在西藏帕竹集团南喀桑波的支持下,在拉萨西修建哲蚌寺。公元1418年,释迦也失用明朝廷赐给的大量资财在拉萨北修建色拉寺。格鲁派三大寺的建立,奠定了它以后发展的基础。(图31)
明朝永乐十七年(公元1419年)十月廿三日,宗喀巴将衣钵授予大弟子嘉曹杰·达玛仁钦,让他继承自己在甘丹寺的寺主地位。二十五日,一代宗师宗喀巴圆寂,享年63岁。
大师虽然去世,但他开创的事业却法泽久长。到十六世纪,黄教已传遍西藏各地,几乎家家户户都崇信黄教。从十七世纪中叶开始,西藏走上了政教合一的道路,而宗喀巴创立的黄教始终在藏传佛教中居于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