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哲学,儒、释、道三家各有传承和统系。其中佛教哲学最为严密深刻,学者队伍庞大;道教次之;儒家仅以韩愈、李翱、柳宗元、刘禹锡等人为代表。在三教鼎立、佛教心性论发达的客观条件下,儒家哲学不可能固守门户,必然要旁及佛、道。韩愈的基本立场是反佛,提出要以《大学》“修齐治平”的积极入世理想取代佛教消极出世观念。李翱并不赞同佛教出世主义,但能深入佛家理窟,受天台止观影响,吸收佛教心性之学。柳、刘则与佛教有感情上的投合,主张接受佛教心性学说,提倡“统合儒释”之道,因而为教界视为典型的士大夫居士。刘禹锡多留意于禅宗学说,柳宗元则移情于天台信仰。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今山西永济)人。贞元二十一年(805),与刘禹锡等人参加王坯、王叔文为代表的政治革新运动。不久,革新失败,被贬为永州司马;十年后改贬为柳州刺史。
柳宗元曾自称:“吾自幼好佛,求其道积三十年。世之言者罕能通其说,于零陵,吾独有得焉。”(《柳宗元集》卷二五《送巽上人赴中丞叔父召序》)他一生中广泛与高僧交往,撰有大量与佛教有关的诗文,表现了对佛教的同情乃至推崇。在《送琛上人南游序》中,柳宗元对佛教哲学的核心范畴“般若”、“涅槃”表示高度赞赏。他说:“法之至莫尚乎般若,经之大莫极乎《涅槃》。世之上士,将欲由是以入者,非取乎经论则悖矣。”(《柳宗元集》卷二五)在当时众多佛教宗派中,他特别偏好天台宗,如在《岳州圣安寺无姓和尚碑》中说:“佛道愈远,异端竞起,唯天台大师为得其说。和尚绍承本统,以顺中道,凡受教者不失其宗。”(《柳宗元集》卷六)无姓和尚得天台中道之义、三观之理,受到柳宗元的特殊尊崇。他的诗文中有不少属于与禅宗和尚交往的记录,但他对禅宗内部“空有互斗,南北相残”颇表不满。
柳宗元在学佛过程中,以及在与高僧的交往之际,发现佛学确有许多与儒学相合之处,高僧的精神生活和思想情操也有俗人不及之处。如他在《送僧浩初序》中说:“浮图诚有不可斥者,往往与《易》、《论语》合,诚乐之,其于性情奭然,不与孔子异道。……吾之所取者与《易》、《论语》合。虽圣人复生,不可得而斥之也。”(《柳宗元集》卷二五)这就是说,佛教的长处在心性论,它可以补儒家的不足。又在《曹溪大鉴禅师碑》中认为,佛教教人“始以性善,终以性善,不假耘锄,本其静矣”(《柳宗元集》卷六),与儒家精神相合。佛教所谓“生而静者”即相当于《礼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
面对世俗和官场处处争名逐利的环境,柳宗元在感情上倾向于高僧的淡泊和超脱。他说:“凡为其道者,不爱官,不争能,乐山水而嗜闲安者为多。吾病世之逐逐然唯印组为务以倾轧也,则舍是其焉从?吾之好与浮图游以此。”(《送僧浩初序》)在《南岳云峰寺和尚碑》中,柳宗元记录了云峰和尚临终前的一段话,说:“吾自始学至去世,来尝有作焉,然后知其动无不虚,静无不为,生而未始来,殁而未始往也。”(《柳宗元集》卷七)这段话表达的是高僧闲其性、安其情,泊然无求、与世无争的思想,包含了佛教与道家共同的人生情趣,有必要予以弘传。是故柳宗元说:“其道备矣,愿刻山石,知教之所以大。”
柳宗元认为,天台宗思想之所以在佛教各宗中最值得推尊,是因为它深得“中道”之义。他称颂弥陀和尚“凡化人,立中道而教之权”(《南岳弥陀和尚碑》);又称颂无姓和尚“绍承本统,以顺中道”(《无姓和尚碑》)。虽然佛教“中道”与儒家“中庸”不是相等的概念(佛教“中道”指最高真理,相当于真如、实相;儒家“中庸”指处世待人要无过无不及,言行保持中正),但在形式上也不无相似之处。柳宗元既遵循“圣人之为教,立中道以示于后”(《柳宗元集》卷三《时令论下》)的儒家思想,又肯定佛教中道学说,所以他认为,通过“统合儒释”可以佐世安民,达到理想的社会效果。
更重要的是,柳宗元还以为佛教的戒律可与儒家的礼乐相比拟,佛教也提倡与儒家一致的孝道。永贞革新失败后,柳宗元被贬永州,刘禹锡被贬鼎州。与刘禹锡交往密切的禅僧元暠自鼎州去永州,携刘氏诗见柳,柳颇为感触,云:
余观世之为释者,或不知其道,则去孝以为达,遗情以贵虚。今元暠衣粗而食菲,病心而墨貌。以其先人之葬未返其土,无族属以移其哀,行求仁者,以冀终其心。勤而为逸,远而为近,斯盖释之知道者欤?释之书有《大报恩》十篇,咸言由孝而极其业。世之荡诞慢者,虽为其道而好违其书,于元暠师,吾见其不违且与儒合也。(《送元暠师序》)
意思是说,佛教也十分重视孝道,一些人以为进入佛门就应该抛弃孝道,这是误解。元暠就非常孝敬父母,他的思想和行为与儒家要求是相符合的。“资其儒,故不敢忘孝;迹其高,故为释;承其侯,故能与达者游”,元暠是集儒、释于一身的“高士”。
柳宗元的这种看法是有根据的。为了适应宗法制度下的中国文化,中国佛教一向注意孝道伦理的宣传。早在东晋孙绰的《喻道论》、南朝刘勰的《灭惑论》以及北周释慧远《答武帝废佛诏》等文章中,就曾提出佛教不违背传统孝道的观点。东晋释慧远也曾认为,佛教“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沙门不敬王者论》,《弘明集》卷五)。
隋唐之前,儒、道两家往往把忠孝和夷夏问题作为攻击佛教的主要手段,因而佛教始终注意为自己的出家离俗寻找与儒家孝道一致的依据。至初唐,法琳的《破邪论》、李师政的《内德论》、善导的《观无量寿佛经疏》等著作,对佛教的忠孝观有了进一步论述。此外,道世在《法苑珠林》卷四九专设“忠孝篇”和“不孝篇”,在卷五○专设“报恩篇”和“背恩篇”。宗密和神清还根据《梵网经》所说“孝名为戒,亦名制止”的道理,进一步阐述佛教五戒与儒家孝道的统一性。宗密认为:“戒虽有万行,以孝为宗。”(《盂兰盆经疏》卷上)是把孝说成佛教戒行最根本的一条。又认为:“始于混沌,塞乎天地,通人神,贯贵贱,儒、释皆宗之,其为孝道矣。”(《盂兰盆经疏》序)神清也说:“孝者以敬慈为本,敬则严亲,慈则爱人;严亲则不侮于万物,爱人则不伤于生类。防患息违,莫大于此矣。其或不由于孝,而能持戒者,无之矣。”(《北山录》卷六)这些孝论有效地调和了佛教与儒家伦理观念方面的矛盾。柳宗元的有关观点,显示了居士佛教发展的方向,即从心性的会通入手,全面调和儒、释思想。这实际上也反映了当时思想界的总体趋势。
基于上述立场,柳宗元对好友韩愈的反佛态度表示不满。韩愈曾多次批评柳宗元的奉佛言论(“嗜浮图言”),反对他与僧侣的密切交往(“与浮图游”)。在柳宗元被贬柳州后,韩愈再次托人寄书,指责他的《送元十八山人南游序》“不斥浮图”。对此,柳宗元在《送僧浩初序》中作了较全面的反驳。他认为,韩愈看到的只是佛教有别于儒家的一些表面现象,而没有认识到佛教的精华所在:“退之所罪者,其迹也”;“退之忿其外而遗其中,是知石而不知韫玉也”。所谓“韫玉”,包括其思想“与《易》、《论语》合”,“不与孔子异道”,也包括其处世“不爱官,不争能,乐山水”。他又指出:“退之好儒未能过扬子,扬子之书于庄、墨、申、韩皆有取焉。浮图者,反不及庄、墨、申、韩之怪僻险贼耶?”意思是说,即使儒家学者扬雄也能对“怪僻险贼”的先秦庄、墨、申、韩各家之说予以吸收,韩愈的好儒总不会超过杨雄吧,但在对待百家之学的态度上远不及扬雄的开放;况且,佛教学说总不至于像庄、墨、申、韩那样糟吧!至于韩愈认为佛教来自“夷”地,所以要排斥,柳宗元更指出:“果不信道而斥焉以夷,则将友恶来、盗跖,而贱季札、由余乎?非所谓去名求实者矣。”韩愈的夷夏观念早已被证明落后于时代。
柳宗元对韩愈的反驳,表达了一种进步的文化观。韩愈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政治,恢复民族自信,提倡复兴儒家之学,在当时也有一定进步意义。但他错误地把国家政治的衰落和儒家道统的中断一概归罪于佛教的流传,并以保存民族文化的纯洁性为借口,将佛教“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以达到“济天下之溺”的目的。他既无视佛教在哲学理论上的重大建树,对丰富民族哲学内容和提高民族理论思维所作出的贡献;也不承认作为异民族文化的佛教在各个领域对传统文化的广泛影响,并不断与传统文化接近、融合,逐渐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文化形态这一客观事实。若能历史地、辩证地认识韩愈反佛,可见其用意虽有积极的一面,即看到了佛教繁荣所带来的弊端,但他所持的文化观已落后于时代。相反,柳宗元在这方面表现出了居士佛教的优势。
在柳宗元看来,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并不以民族文化或外来文化为转移,既不能因佛教是外来文化而予以排斥,也不能因佛教文化含有错误成分而全然否认其价值。若如韩愈所说,佛教僧侣“髡而缁,无夫妇父子,不为耕农蚕桑而活乎人”,柳宗元对此也表示赞同:“若是,虽吾亦不乐也。”但他又指出,佛教总体上是韫玉其中,其“本于孝敬,而后积以众德,归于空无”(《送濬上人归淮南觐省序》,《柳宗元集》卷二五),有值得借鉴之处。所以,他主张吸收佛学中与儒学相通的内容,以改造和丰富儒学,并非全部盲目接受。
在这种文化观的指导下,柳宗元对道教也表示同情和认可。他认为,道教“亦孔氏之异流也”,与儒家名教不相矛盾,“皆有以佐世”(《送元十八山人南游序》)。儒、释、道尽管立教形式不同,内容有异,但如果善加利用,都有益于社会。这样,他就从“统合儒释”而进入到三教融合。在他看来,三教各有短长,故可以取长补短,会通融合:“悉取向之所以异者,通而同之,搜择融液,与道大适,咸伸其所长,而黜其奇邪,要之与孔子同道,皆有以会其趣。”(《送元十八山人南游序》)这是柳宗元见解高于韩愈之处。
柳宗元在本质上仍是儒者,所以他不可能脱离儒家基本立场。但是,作为士大夫居士,他以开放的姿态对待佛教,既非一概拒绝,也非全盘接受,在对待外来文化的态度方面是值得肯定的。这是上层居士佛教对中国文化贡献的重要方面。居士佛教的开展与文化交流的推进关系密切,居士中的知识阶层担负起了沟通中印文化、介绍和传播佛教文化,以及从传统文化角度吸收融会佛教文化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