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逻辑的发展,有着明晰的线索,窥基大师曾在他的《因明入正理论疏》中说:“劫初足目,创标真似;爰暨世亲,咸陈规式,虽纲纪已列而幽致未分,故使宾主对扬犹疑立破之则。有陈那菩萨,是称命世,……匿迹岩薮,栖虑等持,观述作之利害,审文义之繁约,……于是覃思研精,作《因明正理门论》。”①从窥基的话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如下三点:第一,佛教逻辑渊源于足目的逻辑;第二,古佛教逻辑的各种形式论在世亲手中得到完成,所谓咸陈规式;第三,陈那针对世亲完成的佛教逻辑之“幽致未分”而创立新佛教逻辑。其实,窥基的这个概括同佛教逻辑论式的发展也是一致的。
在古代印度,佛教内部诸派别之间,佛教与其他教派之间常常展开论辩,而论辩的结果之惨烈又确实令人难以置信。玄奘在《大唐西域》中是这样描述当时的论辩的情形的:“时集讲论”……其有商榷微言,抑扬妙理,雅辞赡美,妙辩敏捷,于是驰乘宝象,导从如林。至乃义门虚辞,辞锋挫锐,理寡而辞繁,义乖而言顺,遂即面涂赭垩,身岔尘土,斥于旷野,弃之沟壑。”论辩的失败者要么自杀谢论,要么降为奴仆。为了辩胜,为了维护教派尊严,论辩者必然要认真仔细地研究论辩的整个过程,必然要强调使用一些方法方式,因此,最初的佛教逻辑的论辩方式也就慢慢地得以成形。
早期的佛教典籍中记载了一些论辩过程中必须具有的一些组成部分。这些组成部分经过反复推敲、反复研究并不断完善,也就成为一种论式而逐渐定型。《长阿含经》在第八卷《众集经》中说道:“复有四法,谓四记论,决定记论、分别记论、诘问记论、止住记论。”《佛地经论》卷六对这一段话的解释是:“向记者(决定记论),如有问言:一切生言决定灭耶?佛法僧宝良福田耶?如是等问,应一向记:此义决定。分别记者,如有问言:一切灭者,定更生耶?佛法僧宝唯有一耶?如是等问,应分别记:此义不定。反问记者,如有问言:菩萨十地为上为下?佛法僧宝为胜为劣?如是等问,应反问记:汝望何问?默置记者,如有问言,实有性我为善为恶?石女儿色为黑为白?如是等问,应默置记,不应论故,长戏论故。”这一段话实际上是在传授一些论辩技巧,强调在论辩的过程中首先要把论辩的问题搞清楚,然后在论辩的具体过程中该回答的问题就去回答它,不该回答的问题要保持沉默或不理睬。不仅如此,有时候还要主动出来,采用反问的方式向论敌发起进攻。
《俱舍论》中也论及“五问四记答”的论辩术问题,五问即是指:不解故问,疑惑故问,试验故问,轻触故问,为欲利乐有情故问。四记答和《长阿含经》所讲的四记论内容相同。
需要指出的是,在《阿含经》中已经有关于佛教逻辑论式的萌芽的出现,在《阿含经》中有“知”、“处”、“喻”三支论式的描述。“处”约相当于结论,“知”约相当于小前提,“喻”则约相当于大前提。如《杂阿含经》中就有这样的论式:
(知):当观五阴无常,如是观者为正观,
(喻):正观者,则生厌离,
(喻):厌离者,喜贪尽,
(喻):喜贪尽者,说心解脱,
(处):如果比丘观五阴无常,心解脱者。②
相传为足目所著的《正理经》应该算是佛教逻辑的起点,足目也就应该是佛教逻辑的创始人。《正理经》共分五卷十章,在第一卷第一章就开宗明义提出了正理派的十六句义:
1.量:即认识和知识本身。量又分为现量、比量、譬喻量、声量四种,大致相当于知觉、推理、例证和可以相信的一些话语(圣教量)。
2.所量:即认识的对象。包括自我(灵魂)、身、根(感官)、境(外部世界)、觉(广义的认识运动)、意(心)、业(行为)、失(贪瞋等烦恼)、转生(轮回再生)、果(果报)、苦(种种束缚)、出离(从苦中解脱)。
3.疑惑:由于疏略了事物的区别而产生的疑虑,如远看一物,无法断定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树桩。
4.用:即指人们的目的、动机。
5.譬喻:即指以人们共许(共同赞成)的事例来做例证。
6.宗义:即指立论者的主张。
7.论式:由宗、因、喻、合、结构成的五支式。
8.思择:使用归谬法进行间接论证。
9.决定:在两种对立论点中进行选择断定。
10.议论:按照逻辑要求,正确地进行论辩。
11.论诤:即指诡辩。
12.坏义:即指仅仅攻击敌论,而提不出自己的主张。
13.似因:即指有过失的因,又分为不确定因、相违因、相似因、过时因等五种。
14.曲解:故意歪曲对方的论点
15.误难:无中生有地指责敌论有错,其实是自身有错。
16.堕负:即指造成论辩失败的原因。
在足目及其传人所完成的《正理经》中,五支论式显然已经确立,具体表述为:
宗(论题):此山有火
因(论据):以有烟故,
喻(例证):凡有烟处皆有火,如灶,
合(运用):此山如此(有烟),
结(结论):故,此山有火。
《正理经》已经不仅仅是在具体运用五支论式进行论辩,而且还从理论上定义了“宗”、“因”、“喻”、“合”、“结”五支,例如它对“宗”的定义就是“是被什么证明的陈述”等。
其实,五支论式早在公元前6世纪就由梅达底·乔达摩(Med-hatithi Gautama)创立出来,他所创立的五支论式如下:
宗:灵魂是非不朽的,
因:因为它是被感官所感知的
喻:像罐是被感官所感知的是非不朽的,
合:灵魂类似于罐是被感官所感知的,
结:所以,灵魂是非不朽的。
由此可见,佛教逻辑的五支作法从萌芽到完形经历了漫长的时间,也就说明了为什么五支作法具有其强大的生命力。
五支作法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首先:五支作法(论式)是一个论辩的程式,体现了论辩双方对论题的一个论证过程。“也就是说,最初,因明是一门辩论术,这就是说,因明是耍嘴皮子的工夫,技巧,这样一搞呢,因明的名声就不大好,于是有人就把因明的内涵做了一下扩充,给加上了一个新知识的获得方法,这样一来,因明的范围就大了,成了:因明是立敌双方的论辩方法和对一个命题的论证技术,以及新知识获得的决窍。”③“后来佛家又把因明的界定作了扩充,扩成了系统的量论,主要代表著作有公元六世纪初陈那论师的《集量论》以及公元七世纪时法称论师的《量评释论》,这时候因明就不但要承担如何与对手论辩,对一个命题如何论证,如何使自己获得更多的新知识,而且要讲求如何使得别人领悟我自己的观点,所获得的新知识如何成就,如何分类,如何审核等,这实际上已经使因明变为了你如何认识世界的问题,也就是说成了现代哲学的知识论。”④究其实,五支论式为了做到能够“悟他”,它实际的论辩程式应该是如下的格式:
甲:声无常。
乙:为什么?
甲:因为它是所作的。
乙:是所作的又怎么样?
甲:大凡所作的都是无常的,如瓶。而声正好如此(是所作的),所以,声无常。
第二,五支论式是一个论证式,而不是推理式。《正理经》关于“宗”的定义表明五支论式的整个过程都是为了证明宗的,而不是从已知前提推出宗的。《正理经》的宗义是这样的:“已经确立的观点、蕴涵或者假设的观点即是宗义。”宗义就是立论一方所坚持的观点。“而正理派的宗义呢,则包括自己成竹在胸的观点以及还处在假设中的观点,即,只要是在辩论的时候你举出的观点,就叫宗义。甚至说一个观点成立,则随之而成立的另一个观点,也可以称为宗义。比如说,只要成立了无常,则无我也就同时成立了。无我也可以称宗义。”⑤五支论式与三段论的论式具有本质上的不同。五支论式既包含有演绎性因素(这种演绎当然是指从论据推向论题,也就是从因喻到宗的思维进程。例如,凡有烟者有火,这山有烟,所以这山有火,因此,宗也就得到了证明),又有类比的因素(灶:有烟,有火;这山:有烟,所以这山有火,也就是说,灶和“此山”在有烟的属性上相同,灶有火,因此可以推得此山有火,也就可以证明此山有火),同时还具有归纳的成分(灶有烟有火,因此,凡有烟者皆有火)。
从事比较逻辑研究的学者习惯于把五支论式同三段论相比较,究其实是因为五支论式和三段论式具有一些相同的性质,如果不考虑论证和推理的区别,如果不考虑思维进程方向的差异,如果不去考虑有效推理和说服论证相异性的话,这种比较具有非常正确的合理性,但如果考虑以上诸因素,我们觉得,佛教逻辑的五支论式可以和中国逻辑史上曾经发展的一种论式——连珠体进行相关的比较。
“连珠者,盖谓辞句连续,互相发明,若珠之结排也。”沈约的这段话实际上点明了连珠体的性质和特征。“辞句连续”是指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一些话语的有机组成,“互相发明”则是点出了这种论式的逻辑性质,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启发,递相启迪的。德国著名的语言学家洪堡特曾指出过,在汉语的句子里,每个词摆在那儿,要你斟酌,要你从各种不同的关系去考察,然后才能往下读,由于思想的联系是由这些关系产生的,因此,这一纯粹的默想就代替了一部语法。汉语注重的是“互相发明”,连珠体也注重“互相发明”,体现了汉民族思维过程中浓烈的意会性。沈剑英曾把连珠体同三段论、佛教逻辑论式进行过比较研究,认为:“由此可以看到,这首连珠虽然只有前提与结论两段,但其前提具有归纳的性质,其结论则具有演绎的性质,前提与结论并不具有直接的推导关系,其间还隐含着一个类比的过程,类比的前提原来就是从归纳得出的结论,类比的结论则又作了演绎的前提。而且其类比又是异类相比,与一般类比推理的同类相比显然不同。”⑥
从都具有类比、归纳、演绎性的角度来看,连珠体与佛教逻辑的论式真的是“何其相似乃尔”,如果除去思维进程方向的差异,同是在说理的性质上,连珠体与佛教逻辑论式就是太相似了。
第三,五支论式带有明显的心理因素,是“实践的论证。”我们在前面指出过,佛教逻辑带有明显的宗教感情,这种宗教感情导致了五支论式在论辩过程中必然具有的心理痕迹。这种“实践的论证”既要依靠一定的符合逻辑的“技巧或技术”,又要依靠“俨然有序”的心理过程和浓烈的宗教情感。在为《正理经》进行注释的过程中,富差耶那就把宗、因、喻、合同四种认识方法进行了一一对应,体现了这种论式的心理因素。富差耶那把宗与圣言相对应,把因与推理相对应,把喻与感知相对应,把合与譬喻相对应,个中体现的心理因素实在是显然不过了。
① 沈剑英:《佛家逻辑》,开明出版社1992年10月版,第8页。
② 详见姚南强:《因明学说史纲要》,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8月版,第20页。
③ 刚晓:《汉传因明二论》,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3月版,第2~3页。
④ 刚晓:《汉传因明二论》,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3月版,第3页。
⑤ 释刚晓:《〈正理经〉解说》,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10月版,第22页。
⑥ 沈剑英:《论连珠体》,见《中国逻辑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1月版,第257~2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