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佛教的起源与早期的发展(前6—前1世纪)/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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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早期佛教的分派

    一  佛教分派的时代

    公元前6世纪下半叶,在伊朗高原兴起了古波斯的阿赫门尼德王朝。大流士统治时期(前521—前486),古波斯帝国的势力逐步扩张到印度河流域。大流士铭刻中记载了帝国的23个州名,其中有犍陀罗(在今巴基斯坦白沙瓦)、马卡伊(在今巴基斯坦俾路支一带)、信度什(在今印度河流域)三州,一直维持到公元前330年。波斯帝国兴旺时期的领域从印度河延伸到地中海,给这片广袤土地上的各民族,提供了相互交往的便利条件,也促进了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印度河上游地区成了古代波斯文化、希腊文化和印度文化的交汇地。犍陀罗首府呾叉始罗(在今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是当时古印度文化教育的中心,曾出现过许多学校,恒河东部地区的上层子弟纷纷来此求学。古印度著名学者巴尼尼、政治家考底利耶,都曾到这里学习过。直到以后的孔雀王朝,还可以看到波斯政治制度的影响。在印度的文学中,也保留着大流士的称号。

    公元前327年,马其顿亚历山大的军队侵入次大陆西北部。由于当地诸小国的顽强抵抗,加上希腊士兵的厌战情绪和恒河流域难陀王朝十分强大的传闻,亚历山使大不得不在比阿斯河附近结束东征,于公元前325年撤兵。亚历山大对旁遮普地区的入侵虽然十分短暂,但为希腊文化进一步渗入这一地区,创造了更良好的条件。亚历山大崇拜希腊文化,在他的占领区努力推行希腊化。

    亚历山大撤走后,旁遮普地区政局动荡不宁。出身首陀罗种姓的旃陀罗笈多(月护王),利用人民起义的力量,顺利地清除了希腊的残余留守部队,于公元前324年自立为王。然后率军挺进恒河流域,推翻了当时最强大的难陀王朝,定都华氏城(今巴特那),建立了孔雀王朝(约前324—前187)。到他的孙子阿育王统治时期(约前269—前236),孔雀王朝的版图,北起喜马拉雅山麓,南迄迈索尔,东达阿萨姆西界,西抵兴都库什山,成为古代印度史上空前统一、幅员辽阔的大帝国,与叙利亚、埃及和其他希腊化国家建立了联系。阿育王对内实行“达磨”(意译“法”)治国,为各种宗教信仰提供自由传播的机会,晚年则皈依佛教,大力支持佛教的发展——广建寺塔,慷慨布施僧众。经过阿育王的积极提倡,佛教在印度境内得到了空前广泛的传播,同时开始走出本土,向世界宗教的大道迈进。佛教典籍记载了阿育王的许多传说,给予阿育王以“转轮王”的崇高称谓,把他看作是世间护法王的典范,使之受到历代佛徒的赞颂。

    孔雀王朝在阿育王死后开始衰微,公元前187年左右,为部将普士亚米多罗所灭。北印度从此处于分裂状态,直到公元320年笈多帝国的建立。普士亚米多罗建立了巽伽王朝(约前180—前75),其统治范围主要是恒河中下游地区。他本人信奉婆罗门教,曾大举毁佛,佛教寺院和经典受到破坏,僧侣遭受迫害,或避难西北,或潜逃南方。在自己的故乡备受苦难的佛教,反而在北方和南方兴盛起来。大约公元前75年,巽伽王朝为甘婆王朝(前75—前30)所取代。佛教在巽伽王朝时期分化成为南传和北传两大系统,影响十分深远。

    早在孔雀王朝衰落期间,在德干高原和半岛南端兴起了一些独立的国家,其中强大一时的有羯陵伽和案达罗两国。羯陵伽国据有哥达瓦里河以北地区,公元前1世纪曾经北征,使中印度摩揭陀一带的小国臣服。案达罗国统治哥达瓦里河以南的大片土地,海上贸易便利,商业发达,佛教在这里得到顺利的发展,成为产生新思潮的一个重要据点。在案达罗之南,还有朱罗人、潘地亚人和其罗人的三个小国,他们有可能受到佛教影响。

    与此大致同时或稍晚,西北印度持续受到异族的入侵。大夏希腊人于公元前2世纪初进入旁遮普地区,其中一支弥兰陀王曾用兵恒河流域。希腊人统治者对佛教取积极支持态度,弥兰陀王本人就信仰佛教。继之安息人也进入印度西北部部分地区。他们建立的帕提亚王朝,到公元前1世纪,其势力已领有小亚细亚、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广大土地。他们信仰琐罗亚斯德教(祆教)。

    原居于伊犁河一带的塞人,在公元前2世纪受到月氏的逼迫,越过葱岭,征服罽宾(今克什米尔),进入印度西北部。原居敦煌、祈连山一带的月氏,遭受匈奴和乌孙的攻击,西走阿姆河,然后南下,占领大夏,史称大月氏。塞人和月氏都是游牧民族,月氏到大夏后开始定居业农。塞人崇拜太阳和火,也流行原始巫术。公元前128年,汉使张骞经疏勒、大宛、康居,抵达大月氏,他发现东南有邛产竹杖,身毒(印度)有蜀布输入。这样,在印度河以北,兴都库什山以南,形成了东西方多种民族的汇聚地区,印度的、波斯的、希腊的、中国的,还有其他古代民族的文化和宗教,在这里彼此冲撞和融合,使这里的佛教,带上新的特色。

    公元1世纪,贵霜王朝统一了北印度,佛教有了更新的变化。

    二  僧团的分裂和经典结集

    早在佛陀在世时,佛教内部就出现了分裂。传说佛陀堂弟调达(亦作“提婆达多”,意译“天授”)随佛出家,诵经六万法藏,身长一丈五,具三十相,智慧与异相仅次于佛。他公然提出异说,分裂僧团组织。他的异说有五,核心是“比丘尽寿在阿兰若①处住”,行“头陀法”②。据此,僧众只能持钵乞食,不得到施主家中就餐或自作餐;只能露天住宿,不得居住房舍;只能素食,不得茹荤;只能着粪扫衣③,不得接受布施的衣服。佛陀对此持“分别说”,认为是住阿兰若,还是住聚落,可以随心所乐,于道无障;肉亦非都不可食,不专为比丘屠杀者就可以吃;调达之说,是“破和合僧”行为,必堕地狱。这样,调达便率五百比丘另立僧团,与佛陀分庭抗礼。

    对这一传说的真实性可以质疑。但调达的“五法”教义实是后来“十二头陀行”的原本,则可以肯定。东晋法显西游于拘萨罗国舍卫城时,还见过提婆达多的追随者。他说:“调达亦有众在,供养过去三佛,唯不供养释迦文佛。”玄奘在《大唐西域记》里记“羯拏苏伐剌那国”时说道:“别有三伽蓝,不食乳酪,遵提婆达多遗训也。”

    关于调达自身的故事,大小乘经典有多种记载,有的说他曾多次阴谋杀害佛陀;有的把调达形容成与佛旨全面相悖,是诱胁众生不信从佛教的化身,是佛的永恒的破坏者。至《法华经》则将提婆达多提升为佛之师,佛之所以“成等正觉,广度众生,皆因提婆达多善知识故”。这说明调达一派在印度有相当的势力。

    随着佛陀的逝世,僧侣间的意见分歧愈益严重,这就产生了统一思想的要求。到阿育王时为止,相传佛教经过三次结集。所谓结集,意思是会诵经典,统一经、律、论,以维护团结,消弥分歧。

    佛陀一生的教诫,本无文字记录,哪些是由他直接口述的、属于他本人的思想,已经无法考证。但在他的弟子群中口耳相传、背诵记忆者,为数相当可观,其中也少不了后学者的自我创作。把这些各以佛陀名义流传的教诫汇集起来,经过各地比丘集会共同讨论协商,最终形成大家一致认可的经典,是团结的需要,也是团结的前提。

    关于结集的细节,南传和北传的说法稍有不同。据南传材料④,第一次结集是在佛灭后第一年的雨季,由佛陀弟子大迦叶召集主持,五百比丘参加,在王舍城的七叶窟举行,阿阇世王提供一切费用。这次结集,历时七个月,阿难受命诵出诸经(“修多罗”或“法藏”),优婆离诵出戒律。据说,“律”的基本结构,包括戒律的性质、条款、制律的缘起等,都已成型;“经”作为“阿含”⑤的形式,分作五种,也大体固定下来。但这次会诵的经、律,仍无文字记载。

    佛陀逝世100多年以后,由耶舍召集七百僧侣在吠舍离城举行第二次结集,再次统一经律,重心则是讨论戒律。据南传上座部传说,结集的结果,是以耶舍为首的摩偷罗西方僧侣确定“十非法事”,宣布接受金银布施、储存多余食品等违背旧律者为非法;东方的跋耆国比丘则公然主张向施主索取钱财,以便僧众购置衣物。支持耶舍的是少数,但是“上座”地位高,所以强行通过了“十非法事”。跋耆比丘是多数派,反对这一决议,遂另组织上万人的“大结集”,承认十事合法。早期佛教由此开始分裂为“上座”(长老)和“大众”(多数)两部。

    按汉译《摩诃僧祇律》(大众律)记载,此次结集不是讨论“十非法事”,而是“五净法事”。佛在结戒时,一方面按“少欲知足”的原则,严禁“邪命”求食蓄财,但在特殊条件下,不但允许僧侣接受金银财物,甚至可以进入市场贸易获利。是否允许僧侣储存剩余食品和财物,是佛陀与提婆达多分歧的继续,是制约佛教发展方向的内在原因,以此作为佛教根本分派的依据,是合乎逻辑的。此外,说一切有部的学者著《异部宗轮论》,认为佛教的这次分派,是出于“大天五事”。大天认为阿罗汉还有生理的本能欲望,对佛教不能完全信行,是否得道,还需要师长指教等,目的是贬低早期佛教最高果位的声誉,抬高佛菩萨的地位。大天一派构成“大众部”,反对大天的一派就是“上座部”。此说的真伪难辨,但这种褒贬,或者反映了大乘和小乘的最早分歧。

    南传佛史还记载,到阿育王时,又举行了第三次结集,地点在华氏城。以国师目犍连子帝须为首,有一千比丘参加。当时,阿育王确定了用汤药、饮食、衣服、卧具等四事供养比丘的原则,大力支持佛教的发展。“外道”梵志⑥为追求“利养”,则大量混入佛门,而继续“以外道法教化诸人”,致令佛法极大浊垢。其中或有事火者,或五热炙身,或大寒入水;在教义上,或言断,或言常,或言世间涅槃。结集的目的,就是为了剔除掺杂进佛教的这类外道教义,再次整理经、律、论三藏。传说《论事》一书就是目犍连子帝须为这次结集所作。关于这次结集,北传佛教没有记载,一般认为这只是上座部的结集。从《善见律毗婆沙》中可以看出,此次结集有许多重要内容,如国王要极大供养佛法;佛徒中多有刹帝利出家者,是佛法兴隆的标志;不论贫富,生子必须出家,始得入于佛法。这些内容,正是南传佛教具有的特点。传说此后派往师子国(今斯里兰卡)传教的法师,是阿育王的弟弟(一说是儿子)摩哂陀,即目犍连子帝须的徒弟。

    关于三次结集的传说,即使在佛教的文献中,记述也不尽相同,这表明,早期的佛教典籍决不是出自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僧团之手,而是在不断变迁中,汇集多种僧侣的思想凝结而成的。结集的过程,也就是佛教理论和神话编造与加工的过程。事实上,是否形成过统一的佛典,是可疑的。迄今发现的早期法藏,即《阿含经》,就不是同一个派别的。至于律藏,也是各派自制,中国就传有“五部”之多。论藏是更晚些时候出现的一种体裁,各派在教义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这一部分上。

    尽管如此,关于结集的传说,仍然勾画出了早期佛教发展的大趋势:多数僧侣要求在民众聚居的地方活动,少数坚持远离世间的方针;多数僧侣信奉的教义含有“外道”的成分,群众性越加广泛,而少数上座,则向帝王靠拢,力图在现实的社会政治中发挥作用。

    三  部派的形成及其地理分布

    一再结集,一再分裂,最后是分头多极发展,是早期佛教的一个特点。形成这一特点的原因,主要在佛教内部。一种专门宣讲厌生遁世而又言行一致的学说,对社会生活不可能发生重大影响,更不可能作为一个集团长期存在。佛教对人生的基本判断,也逻辑地要求对许多新的理论问题和宗教问题,不断作出新的解释,以满足社会多层次的需要。

    古印度的历史发展极不平衡,各地不仅政治、经济上的差异极大,而且在民族习俗、宗教文化上也有很大不同。固有的等级制度和变化着的阶级关系,加深了社会结构的复杂性。这样,凡是流向新的民族和地区的佛教,必然会带上该民族、该地区的新色彩,就成了一条规律。佛教传播得愈广,它的内容愈丰富,统一的佛教就愈不会是一个模式。

    佛教的分裂,从上座部和大众部分派开始,又经过300多年的发展,到大月氏贵霜王朝建立(1世纪中叶)时,形成了很多独立的派别,佛史一般称为部派时期。关于分派的次序、名称、时间、数目和原因,南北传佛教各有许多不同的说法。已知的部派名称有40多个,考古资料证明有25个左右。南北传的史料均记作18部,唐译《异部宗轮论》载有20部。实际上部派存在的时间很久,演变也很剧烈,至公元7世纪尚有大众、上座、说一切有和正量等四部流行,而与大乘佛教并存。

    大体情况是,上座和大众两派分离以后,从佛灭第二个百年,约公元前3世纪初开始,上座部内部发生分裂。据说,当时一位名叫犊子的比丘奉舍利弗、罗睺罗为祖师,声称得到一部《九分阿毗达磨》,据此提出了关于“人我”(补特伽罗)是“有”的新理论。遭到另一些人的反对,支持前者的僧侣称为犊子部,反对者叫化地部。与此同时,大众部中也分出两派,即鸡胤部和说假部。前者认为佛所说都是出世的,所以也称作“说出部”,后者认为。佛所说法有些是出世的,有些则否,只是假说。以上六派都是在阿育王即位之前出现的。

    在阿育王死后,从化地部中分化出说一切有部,它以“说一切有”的教义得名,主要在印度西北的迦湿弥罗和键陀罗一带活动,是传入中国内地论著最多、影响最大的派别。化地部的另一支由中印到达西印,形成法藏部;法藏部以阿跋兰多国为基地,后来传到伊朗、中亚,汉译《舍利弗毗昙》就是属于化地法藏系的论书,而《五分律》属化地部,《四分律》属法藏部。还有一支东到尼泊尔地区(雪山),叫雪山部。化地部更有一支南下,在南印摩偷罗一带,成立制多山部,传说部主就是提倡“五事”的大天。后来制多山部再分解为西山住和北山住两部,通称案达派。案达派以案达罗王朝的强大为背景,是大乘思潮的一个摇篮,与它对立的是法藏部。法藏部后来被南传上座部视为佛教正宗。与此同期,从犊子部中分化出四个派别来,即法上部、贤胄部、正量部和密林山部。它们分化的主要原因是对佛经中某些颂文的解释不同,大体活动在半岛的中西部,今马哈拉施特拉和古吉拉特一带。这四派中的正量部,以后发展起来,成了犊子部系的正宗代表。

    此后,佛教继续分化。大众部中的鸡胤部又分出多闻部。约公元前2世纪初到前1世纪,饮光部和经量部(亦名“说经部”)分别从有部中脱离出来。到公元1世纪,则形成了所谓“大乘”与“小乘”两大佛教体系,而后更分“小乘”为婆沙(有部)和经部,“大乘”为中观和瑜伽等四家佛学思潮。

    上述部派,既有比较稳定的活动中心,也有自己迁徙的历史。上座系的某些派别从阿槃底向南发展,后来渡海抵达斯里兰卡,在那里建立了牢固的基地,形成南传佛教的中心。说一切有部在舍卫城、江绕城和摩偷罗活动,逐渐转向西北,集中在犍陀罗和迦湿弥罗。最早在中亚立足的可能是法藏部,他们从阿跋兰多出发,循着贸易路线绕了一个圈子,经过伊朗,西至安息;继之,沿丝绸之路向东发展,进入中亚。当然各部派僧众杂处混居的情况也很多,如大众部有僧团在迦毕试,说出世部有僧团在巴支特里亚,犊子部有僧团在佛教发源地等。据文字资料和考古发现,各派主要势力在古印度境内的分布大致是:说一切有部、法藏部、化地部、饮光部和经量部集中在古印度西北,以迦湿弥罗和犍陀罗为基地。犊子、法上、贤胄、密林山、正量等部居留在印度西南和西部沿海地区。大众、一说、说出世、鸡胤诸部分散在中印度到西北印度一带。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等南方大众系流布在南印度;在这一地区和斯里兰卡,还有称作“方等”和“大空”的部派存在。

    由于各个部派分布的地区不同,所以传教用的语言、编集经典用的文字也有不小差异。例如,西北最有势力的说一切有部,一般使用梵语或接近梵语的俗语法卢虱底语(驴唇文);以西部苏拉赛那为据点的正量等部,使用阿帕普兰沙语;以阿瓦底为据点的上座部使用派萨奇语;以印度中南部马哈拉施特拉为据点的大众部,使用马哈拉施特拉语。这些地区、民族和语言上的差别,固然造成了佛教组织上的宗派化倾向,但同时也促进了它在思想内容上的多元化,培植了它特殊的适应各种社会条件的能力。这是佛教能够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品格。

    四  上座系与大众系在教义上的主要分歧

    早期佛教的分裂,直接表现在戒律的宽严上,同时也反映在对教义的不同解释上。对教义的新解释,影响更加深远,往往由此发展成为独具特点的理论体系。这里据《异部宗轮论》等记述,着重从上座系统和大众系统争论的要点上。考察当时佛教在教理上的某些特点。

    (一)关于“法”及对“法”的争论

    “法”,音译“达磨”,是佛教中概括性最大、使用范围最广的一个范畴。凡有质的规定性,并能引生一定认识的事物和现象者,都可称之为“法”。它还有许多特殊用法,如“佛、法、僧”中的“法”,就仅限于佛的说教,是“佛法”的略称。

    前已说过,早期佛教最关心的是人生及其解脱问题,他们对这些问题的系统见解,主要是通过对“法”的分类,给分类诸法下定义,以及分析诸法间的关系表达出来。作为人生观和解脱观主体的是人(有情、众生),从人的构成上可分解为“五蕴”和“六处”;由人的主体对客体的关系上可分作“十二处”(眼等六根,色等六境);十二处加上主客观作用所引发的六识,扩大为“十八界”。蕴、处、界简称“三科”。“三科”中的每一“法”。都给以特定的解释,形成自身的概念,这样,每一概念都蕴含着佛教特定的义理,对诸法关系的分析,也就变成由概念自身组成的理论体系。

    但“三科”的范围,其实是包括了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一切现象的,固然可以用于对人的分析,也可用来对宇宙的解释。这样,人生观很容易扩大为宇宙观,人的解脱问题变成了对世界的解释问题。

    因此,关于“法”的问题,成了佛教各派必须讨论的基础问题,分类方法越来越多,概念也越来越复杂。此中引发佛教理论分派最大的问题,是“法”的真假有无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说,“法”的真假有无,是佛教哲学的基本问题。早期各派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大体有如下四种:

    (1)“我”“法”俱“有”论。这里的“有”,既泛指真实不变的存在,也特指佛所说各种道理的真实性。作为“五蕴”统一体和业报轮回的主体的“我”,是实在的,作为和合成“人”的各种组成因素和人的善恶等思想行为,如“五蕴”等,也是实在的。主张这种学说的有出自上座系的犊子部。出自犊子部的法上部、贤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等,也沿袭此说。

    (2)“法”有“我”无论。以出自上座系的说一切有部最有代表性,大众系的多闻部也持此论。他们认为,一切事物都可以包括在“色”与“名”的范围内,它们的本质属性(“法性”)是真实的永恒的存在(“法体”),不受时间的限制,所以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都是“实有”。但现实的具体事物,都不是单一的存在,而是由多种“法体”聚合而成,由“因缘”造成,没有自身独立的性质,因而被认为是虚假不实的。“人”就是“五蕴”的聚合体,受业报法则的支配,所以也不会有常一自在的“我”存在。这一派的思想,后来发展成小乘中论著最多、规模最大、以实在论为核心的哲学体系。

    (3)“法”无过去未来论。这种主张属大众部本宗义,也为上座中的化地等派别所赞同。他们承认,诸法中的“无为法”⑦,诚如有部所说,是超越时态的“实有”,但“有为法”则否,过去的已灭,没有实体;未来的未生,也没有实体;只有现在的一刹那,才有法体存在,所以说,“过去、未来非有实体”。

    (4)“俗”妄“真”实和诸法俱“名”论。大众系的说出世部认为,世俗世界的一切存在都是不真实的,属于假名系统。与世俗世界相对的出世间,则是非颠倒,因而是真实的。

    传说大众系的一说部进一步认为,不但“有为法”(世俗世界)是不真实的,“无为法”(出世间)也是不真实的,它们都是人们给予的名称。

    这两派的主张,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有部的,发展到后来,就形成《成实论》所述的那样系统的宗教哲学;它们的唯名论倾向,是大乘空宗思想的重要来源。

    对“法”的有无之争,还有其他一些说法,如上座系的饮光部认为:“若法已断,已遍知则无,未断,未遍知则有;若业果熟则无,业果未熟则有。”这是完全从宗教实践的角度,由行者对“法”的主观感受来确定有无的。

    由这些争论看,各个部派对于原始佛理的抽象化和哲学化,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由此形成了两种基本倾向,这就是,上座系各派大多偏重说“有”,大众系各派大多侧重说“空”。说“空”道“有”,成了佛教表达哲学基本问题和人生观、宗教观的主要论题。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佛教的“有”,不等于客观物质的存在,说“有”者,不等于哲学唯物论;“空”不等于否定一切存在,更不等于哲学唯心论。佛教各派对“空”“有”含义的规定,往往有很大的差异,在以后的发展中,也多因为对“空”“有”的解释不同,而更新观念,形成新的宗教哲学体系。因此,“空”“有”究属什么性质,需要作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言。

    (二)关于“我”与“无我”之争

    “诸法无我”是佛教区别于印度其他教派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联系到“业报轮回”的宗教教义,便出现了矛盾。围绕解决这一矛盾,各派提出了各种调和的说法,也引起了相互争论。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制造新奇的名称,曲折地肯定有一个承担世间轮回和出世间修道的主体。首先是上座系的犊子部提出“补特伽罗”这一概念。“补特伽罗”,意译“数取趣”,指可以数数追求人生、数数轮回生死的主体,是全部生命活动的统一体,也是从前世转到后世、从世间转向出世间的联系者,实质上是指与“人”或“有情”形象类似的灵魂,也就是变相的“我”。佛教各派都承认“人”是“五蕴”的和合。犊子部的特别说法是,“补特伽罗”既不可说成即是五蕴,也不可说成是离开五蕴,“即蕴”、“离蕴”均不可定说。这一说法很玄妙,目的在掩饰对“我”的坦率承认。一切有部在理论上坚决批驳有我之说,认为“补特伽罗”只是一种假名,并不真实。但此派承认有“同随得”,其作用与“我”无本质的差别。经量部针对有部“假名补特伽罗”之说,提出“胜义补特伽罗”,“胜义”是真实的意思。

    此外,化地部立有“色”“心”功能的“穷生死蕴”,南传上座部立“有分识”,大众部立“根本识”等,都属“我”的异说。

    上述各派提出的各种名称,都是为了完善佛教的基本教义:既坚持“无我”的消极人生观,又肯定业报和修道有积极作用。“我”之由“五蕴”和“名色”的拟人化的规定,更向“心”、“识”的纯精神方向转化。这一转化,伴同“业力”说的更新,正在酝酿一种新的本体论哲学。

    (三)关于“心性”的净与不净之争

    佛教一般把“业”分为身、口、意三种。犊子等部认为,这三业是同等起作用的因素,有部则主张三业统一于“意”,“意”对身、口起支配作用。联系到各派陆续承认有行为的主宰者,而且逐步把这一主宰归结为精神实体,以致关于“心”的本性问题也成了讨论的一个热点。

    大众系提出:“心者,自性清净,客尘所污。”意思是说,“心性”本来是清净的,只是受外在于心性的“客尘”烦恼染污才不洁净的,这就是世间的原因;通过修道,断除烦恼,本净的心性显现出来,这就是解脱。持有这种观点的还有上座系的化地部,南方上座部也有类似观点。

    上座系的有部认为,贪、瞋、痴等根本烦恼,与“心”相应,随心而行,所以“心性”不能说是本净的;但解脱也需依心而行,所以心也有“离染”的一面。“杂染”与“离染”是心的二重性,修道的任务就是去掉杂染心,转成清净心。

    此外,有部等还认为“心性”和其他事物的自性一样,都是后天因缘形成的;没有离开因缘而永远不变的现实事物。

    以上这些不同的说法,对此后佛教义学的发展,影响都很大。

    (四)关于佛菩萨和阿罗汉的争论

    早期佛教文献中的佛陀认为,他的说教是终极真理,他本人是发现真理和传播真理的导师。他的学说应该信奉,他的行为值得效法。他有超人的神通,但他毕竟是人不是神。传说他在弥留之际告诫弟子辈:要依“法”不依“人”,人是有生灭的,“法”才是永恒的。佛教分派之后,围绕佛陀是人还是神这一问题,有过很不同的意见。

    相对而言,上座系倾向于把佛陀看作是历史人物,认为佛陀的肉体是有限的,寿命有边际。佛陀异于常人之处,主要在于他的思想伟大、精神纯洁高尚、智慧深湛。化地部认为,佛陀仍在僧数,供养现在的僧人比供养死去的佛陀功德还大。法藏部开始反对这种主张,认为佛虽属僧伽一员,但施佛所获福果大于施僧。据《异部宗轮论》,大众各部普遍地神化佛陀,认为佛陀完全是出世间的,他已经断尽漏失,根绝烦恼。他的话句句是真理,所化有情无不净信。他的肉体、寿命和威力都是无限的。佛陀没有睡梦,回答问题不待思维,一刹那心知一切法,等等。世人见到的佛只是佛身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世人以为佛用语言向他说法,事实上佛常在定中,并不言说。佛陀的长相也异于常人。所谓“三十二大人相”,“八十微妙种好”等。总之,从形体到精神,佛陀与一般常人已很少有共同之处,他被渲染成了神。

    与此有关,此时佛教徒对佛陀的生平也开始神化。他们认为,佛之所以成为佛,是他累世修习的结果。佛在前世的修行,称作“菩萨行”;实践菩萨行的人叫作“菩萨”。菩萨入胎作自象形,从母右胁出生。菩萨作为佛的准备阶段,也是神异的。

    “菩萨”是“菩提萨埵”的略称,意译“觉有情”。大众系推崇菩萨,对整个佛教的发展有重大意义,因为随着菩萨这个概念的出现,带来许多全新的教义。大众系认为,菩萨已不起欲想,亦无恚怒瞋害之心。“为欲饶益有情”,菩萨自愿生于地狱等恶趣,且“随意能往”。菩萨的这一基本品格,已经孕育着大乘学说的主要点。相反,上座系把佛陀作为历史人物看待,同时提高阿罗汉的地位:佛只有一个或可数的几个,常人修习佛教的最高果位是阿罗汉;阿罗汉标志着人的最后解脱。从最后的解脱说,阿罗汉与佛没有差别。但如前所述,以大天为代表的大众部认为,阿罗汉还有五种局限,不可以与佛相比。

    总观早期佛教各派的争论,反映了佛教内部为适应社会不同阶层和地区特点的不同需要,从各种“外道”中吸取营养,促使各自竞相发展的繁荣景象。这一发展,呈现出两种明显的趋势:其一是以大众系为主,向内容日益庞杂的大乘佛教转化;其二是以上座部为主,形成较多地保持早期佛教特色的所谓小乘佛教。这两大系统,在印度的南北,又都各有过不同的经历和风格。

    ①“阿兰若”,原意为树林,意译为“寂静处”、“远离处”、“无诤声”。

    ②“头陀法”,又称“头陀行”,佛教苦行之一,共有12种修行规定。

    ③“粪扫衣”,用被遗弃的破布缝制的僧衣。

    ④参见《善见律毗婆沙》。

    ⑤“阿含”,“容受聚集”佛说的意思,即佛教丛书。

    ⑥“梵志”,此处泛指出家者。

    ⑦佛教亦分一切法为“有为法”和“无为法”两大类。“有为法”指具“生、住、异、灭”变化的事物;不具“生、住、异、灭”,不依因缘条件而变化的现象,叫“无为法”。关于“无为法”的范围,佛教各派的解释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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