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藏传佛教的再兴及其向国内外的传播(11—18世纪)/第四节

作者:出处:
分享到:

 
    第四节  藏传佛教在国内外的传播

    西藏佛教形成教派之后,萨迦、噶举、宁玛、觉囊、格鲁诸派即先后向国内外传播。传播的范围,国内有川、滇、甘、青的藏族地区,内蒙古及新疆的蒙古族地区;国外有今蒙古共和国、前苏联的布里雅特自治共和国和图瓦自治共和国,以及锡金(今印度锡金邦)、不丹、尼泊尔等。

    一  藏传佛教在国内的传播

    (一)在蒙古族中的传播

    蒙古族与藏传佛教的接触最早是在成吉思汗时期。据《蒙古源流》记载,岁次丙寅(1206),成吉思汗征伐土伯特(吐蕃)之库鲁格多尔济合罕,曾致书仪于两喇嘛说:“我且于此奉汝(教),汝其在彼佑我乎!”由是收服格哩三部以下之三地八十万黑土伯特之众。窝阔台继位后,了解到当时萨迦派在西藏的重要地位,曾想邀请萨迦三世扎巴坚赞,因事耽延。

    最早皈依西藏佛教的蒙古族王室成员是阔端王子。窝阔台继位执政后,曾派他镇抚秦、蜀、吐蕃等地。1240年,吐蕃全境归元。翌年,率兵入藏的多达那布向在凉州的阔端报告说:“现今藏土唯噶当巴丛林最多,达隆巴法王(达隆噶举派)最有德行,止贡巴(止贡噶举)京俄大师具大法力,萨迦班智达学富五明,请我主设法迎致之。”①阔端由此确定了利用宗教统辖西藏的策略,并选中萨迦派作为联系的对象。

    1244年,阔端写信邀请萨迦四祖萨班·贡噶坚赞到凉州会晤,次年,萨班派八思巴等赴凉,他自己则于1247年与阔端会面。《蒙古源流笺证》卷四中说:“岁次丁未,(萨班)年六十六岁时谒见合罕(即阔端),遂塑狮吼观音菩萨像,收服龙君,并与合罕灌顶,合罕之病即时痊愈,众皆欢喜。此后,(阔端)即遵萨斯嘉·班第达之言,首兴宗教于边界蒙古地方。”《西藏王臣记》将阔端误为元帝,作了类似的记载。从此喇嘛教在西部蒙古开始传播,蒙藏关系发生了全新的变化。

    阔端信仰喇嘛教有强烈的政治意向。他对萨班说过:“现在我以世人之法为治,你以佛法护持,这样,佛法岂不广传天涯海角吗?”②萨班则写信给西藏地方僧俗首领说:“此蒙古王之军队,多至不可胜数,宇内当已悉附于彼。从彼者则祸福与共,非真诚归附,阳奉阴违者,则王不认其为臣属,且终必灭绝之。畏兀之境未遭涂炭,较前益为昌盛,人畜皆彼等所有。文官、税吏及伯克皆自任之。汉人、唐兀(指西厦)、索波及其他诸国未灭亡之前,虽来朝贡,然不听命,后皆穷促归降为臣属,今此各地既皆听命,其伯克、税吏、武官、文官亦多委派本土之贤者。”③萨班明确表示臣属于蒙古,阔端则承认萨迦派教主主持西藏政务。这样,蒙古贵族通过以教辅政的办法,更顺利地收服了西藏。

    阔端之后,蒙古王室大力扶植喇嘛教的是忽必烈。1253年,忽必烈西征入大理,班师途经六盘山,派使到凉州迎请萨班,表达了他对喇嘛教的敬意。此后接八思巴到上都与之会晤。据《历代佛祖通载》记,八思巴其时15岁,见忽必烈,“知真命有归,驰驿诣王府世祖宫闱,东宫皆秉受戒法,特加尊礼”。1258年,忽必烈主持佛道辩论,八思巴为佛教代表,一举获胜,表明忽必烈支持喇嘛教在蒙古地区传播的态度。1260年,忽必烈称汗于开平,封八思巴为国师,并“授以玉印,任中原法主,统天下教门”。忽必烈接受八思巴为之举行的灌顶仪式,并领受三次金刚乘密法甘露。至元六年(1269),遂升八思巴为“大宝法王”,“统领天下释教”。次年加封“帝师”。至元十七年(1280)八思巴逝世,诏赠“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自是,每帝师一人死,必自西域取一人为嗣,终元世无改焉。”④

    据《辍耕录》记,自阔端至元亡的百余年中,“累朝皇帝,先受戒九次,方正大宝”。上自皇帝、宗室、后妃,下至王公、大臣、显宦、庶士,无不归敬喇嘛教。有元一代,京城广建寺庙,香火缭绕。这对当时的和以后的蒙古社会影响至深。

    蒙古统治者扶植的喇嘛教不限于萨迦派,对于噶玛噶举也是关照备至。从忽必烈和蒙哥分别接见噶玛拔希,并由此发展为黑帽系以来,直至元顺帝父子,这一系统也一直在皇室中传授密法。

    在入主中原的蒙古贵族普遍皈依喇嘛教的时候,蒙古族民间依然信奉传统的萨满教。萨满教是一种原始信仰,与西藏的苯教在形式上没有大的差别。虽有少数喇嘛活动,但影响不大。喇嘛教广传于蒙古族民间,是元亡以后的事了。

    元亡以后,蒙古各部在大漠南北裂土割据,各自为政,互相征伐,与明帝国也展开战端。连年的战争使脆弱的游牧经济受到摧残,人口锐减。广大牧民渴望和平与安定,一些部族首领则力图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有的还想重新恢复蒙古的统一。这种错综复杂的形势,使蒙古各部普遍注目于喇嘛教,其中,16世纪中叶兴起的漠南蒙古土默特俺答汗(1507—1581),在将喇嘛教推行到蒙古地区方面迈开了关键性的一步。

    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俺答汗的从孙彻辰台吉奉命进兵藏区时,向那里的地方首领和大喇嘛提出:“尔等若归附于我,我等共此经教。不然,我即加兵于尔。”结果,“收复三部落图伯特”,彻辰台吉本人为了军事上的需要,首先皈依了喇嘛教。此后,他就向俺答汗进言:“今汗寿已高,渐至于老,事之有益于今生以及来世者,唯在经教,先贤曾言之。今闻西方纯雪地方(指西藏),有大悲观世音菩萨出现,祈遣使请来。”⑤同时劝请俺答汗仿效忽必烈和八思巴的故事。隆庆五年(1571),格鲁派三世达赖索南嘉措派阿升喇嘛向俺答汗传教,“因而俺答汗、钟金哈屯(三娘子)以下,举国部属始皈佛教”⑥。从万历二年(1574)起,俺答汗多次派人赴藏邀请索南嘉措前来蒙古。据说青海湖畔的仰华寺就是俺答汗为迎请索南嘉措所建,并请万历赐名的。

    万历六年(1578),俺答汗与索南嘉措在仰华寺会面,并召开规模宏大的法会,聚众10万人,受戒的蒙族多达千人,仪土默特部就有108人出家为僧。以俺答汗为首的蒙古贵族接受灌顶,奉献驮马珠宝无算。索南嘉措则为蒙古喇嘛制定了若干条例。他强调戒杀行善,用以劝止蒙古大量宰杀牲畜和殉葬祭祀的习俗,同时商定舍弃萨满教,将供昂古特神改供佛像。在彻辰台吉的启发下,俺答汗宣称自己是忽必烈的化身,索南嘉措是八思巴的化身,并互赠尊号。此前一年,俺答汗曾发兵进攻西藏,中途败北;至此,他宣布皈依佛教,停止攻击。及至他回到土默特川,开始扶植喇嘛教在蒙古地方的传播,在今呼和浩特立庙,以八宝装饰佛像,博硕克图济农(卜失兔)将108函“甘珠尔”也饰以宝石金银供养。这就是内蒙古地区的第一座寺院甘珠尔寺。此后,格鲁派寺院接连建成,如今呼和浩特一带著名的大召(明廷赐名弘慈寺)、席力图召(延寿寺)、庆缘寺、美岱召(寿灵寺)等都是。

    万历十一年(1583),俺答汗卒,他的继承人僧格都棱汗邀请蒙古各部汗王及三世达赖为俺答汗会葬。索南嘉措来后,借机讲经说法,蒙古右翼各部先后皈依格鲁派。有的汗王还强制他的属民信仰格鲁派,违者“抄没其帐房和牲畜”。万历十四年(1586),索南嘉措在今呼和浩特为俺答汗举行了祈祷仪式和葬礼。次年,应蒙古左翼察哈尔部图门汗的重礼聘请,索南嘉措到蒙古东部讲经说法,格鲁派由此传入左翼蒙古各部。同年,漠北喀尔喀部阿巴岱汗,远道前来拜会索南嘉措,索南嘉措赠给他“诺门汗牙齐瓦齐尔可汗”的尊号。喀尔喀蒙古早有宁玛派传播,至此,阿巴岱汗改信格鲁派,领受佛教要旨,迎经典回去,在今乌兰巴托建立了喀尔喀第一座格鲁派寺院额尔德尼召(光显寺)。此后,阿巴岱汗曾派人赴藏延请喇嘛,也邀请土默特部的迈达里呼图克图到喀尔喀传教。

    索南嘉措对格鲁派向内外蒙古的传播起了巨大作用。他回藏后,安排栋科尔呼图克图(又号“察汗诺们汗”)为代理人,常驻蒙古,继续将格鲁派向东西蒙古推广。西蒙古和硕特部首领拜巴噶斯曾迎栋科尔到西蒙传教,影响所及,各部领主纷纷皈依,32个首领各派一子出家,著名的咱雅班第达就是拜巴噶斯的义子。

    索南嘉措临终留下遗言,说他将转世在俺答汗的家族中,于是俺答汗的孙子、苏密尔代青洪台吉之子成了转世“灵童”,是为四世达赖。“达赖喇嘛的化身既降生于达延可汗的黄金氏族,而今才将宗喀巴的宗教在蒙古之国显扬得如太阳一般。”

    17世纪初,察哈尔部的林丹汗组织人力,将藏文大藏经中的“甘珠尔”译成蒙文,丰富和活跃了蒙古的思想文化。

    黄教在蒙古族地区如此迅速广泛地传播,反映了蒙古社会的重大变化。蒙古各部之间长期处在武装割据的状态,宗法的军事统治是主要的统治形式,原始的萨满教已经不能满足维系部族团结、稳定民心的需要,更不能成为联合各部统一的文化宗教纽带。在各部族的内部,疲惫不堪的战争使经济枯竭,人力下降,人民生活贫困饥饿,阶级对抗日趋尖锐。在这种形式下,曾经利用喇嘛教成功地控制过西藏的蒙古封建主,再次选择了喇嘛教来解决本民族的内外困境,满足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就有一定的必然性。这是因为两个民族的社会文化条件大致相近的缘故。

    崇祯十三年(1640),喀尔喀蒙古与西蒙古封建主集会,制定《蒙古·卫拉特法典》,明确规定了保护和扶植格鲁派的政策。封建主们争相把土地、牲畜、金银财宝等布施给喇嘛庙,同时免除寺庙喇嘛的兵役、赋税和其他封建差役。《蒙古·卫拉特法典》和《喀尔喀法典》则更详细地规定了各级喇嘛的种种政治特权,使寺庙和喇嘛形成一股新的社会政治势力,逐步参与和左右蒙古的政治局面。

    明、清两代在蒙藏地区继续推行扶植藏传佛教的政策,这对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明王朝为解除蒙古贵族的军事侵扰,希图用佛教建构双方的和谐关系,对“出塞传经颇效勤劳”的喇嘛一一封赏。另外,凡蒙古地区迎送达赖喇嘛,都给予各种便利和支持,在王朝中央直辖的蒙藏交通线上,开设临时市场,供应各种物资。还在北京印制金字藏经,制造各种法器,送往蒙古;又派去各种工匠,提供建筑材料,支援修建寺院。一般认为,从格鲁派传入蒙古到明亡的数十年中,双方没有发生大的战争,这也为有清一代沿袭前明国策,提供了一面镜子。清魏源在《圣武记》中说:蒙古自俺答汗敬信黄教,“中国大臣高拱、张居正、王崇古,张弛驾驭,因势推移,不独明塞息五十年之烽燧,且开本朝二百年之太平”。在客观上,这有利于蒙、汉、藏各族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联系。

    清朝中央进一步强化了对蒙藏地区的直接管辖,更特别看重喇嘛教对蒙古的作用。魏源所谓“以黄教柔驯蒙古”⑦,正是清帝国的基本国策。昭梿在《啸亭杂录》中说到清帝“宠幸黄僧,并非崇奉其教,以祈福祥也,只以蒙古诸部敬信黄教已久,故以神道设教,籍杖其徒,使其诚心归附,以障藩篱,正王制,所谓易其政不易其俗之道也”。乾隆说得更简练:“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⑧以此安定边陲,巩固中央集权。

    有清一代在北京、多伦诺尔、承德等地修建喇嘛寺40余座。蒙古地区兴建寺院更多,草原上出现许多华丽的寺院建筑群,例如漠南就是“旗旗有庙”,估计总数上千;有的大寺喇嘛人数多达数千人。正由于清廷对喇嘛教取“神道设教”的态度,所以头脑始终是清醒的,乾隆在《喇嘛说》中列举了元朝曲庇喇嘛的历史教训,告诫皇室子孙决不可无限崇拜喇嘛教,以致造成亡国灾乱。清廷对喇嘛教在蒙古地区的发展,限制在不造成对清廷的威胁范围之内,对利用喇嘛教进行反清活动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二)在西夏的传播

    西夏于宋景祐五年(1038)建国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这个地区早就有佛教流行,建国人李元昊命人创西夏文,用以翻译的佛典不少。藏传佛教传入的确切时间不明。西夏仁宗(1140—1193在位)时,在大度民寺举行的大法会上,同时诵读藏汉文藏经,说明西夏早已接触藏传佛教。仁宗很崇敬噶玛噶举的创始人都松钦巴,曾遣使入藏专程迎请。都松钦巴派其弟子藏索格西前来,被西夏王尊为上师,开始翻译佛经。后来当都松钦巴在著名的粗卜寺建白登哲蚌宝塔时,西夏王又献赤金缨络及幢盖诸种饰物。此后,萨迦派三祖扎巴坚赞的弟子琼巴瓦国师觉本,也被西夏王奉为上师。传说,成吉思汗征服西夏时,曾向西夏王的上师——后藏人通古娃·旺秋扎西请问佛法,这位上师属于蔡巴噶举。由此可见,至少在西夏后期,藏传佛教的噶玛噶举、蔡巴噶举和萨迦派已传入西夏。

    敦煌莫高窟晚期西夏洞窟中的佛教遗迹,带有浓厚的藏传佛教密宗色彩。在已发现的西夏文佛经中,有相当部分译自藏文,前苏联所藏西夏文佛经中,有的就明确标出“据藏本翻译”。在用西夏文的一些写经中,有的在每个西夏字旁,注以藏文读音。

    藏传佛教在西夏占有重要地位,对西夏西部的影响尤为强烈。

    (三)在青海的传播

    早在唐代吐蕃东进时,就有藏传佛教随之传入青海。达磨灭佛,西藏僧侣纷纷前来避居,藏传佛教在青海开始落脚扎根。元朝,中央设置专管喇嘛教和吐蕃地区的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由帝师负责,致使青藏高原“帝师之命与皇帝诏敕并行”,僧俗官员共管军务民政。西藏僧侣经青海而往来内地者络绎不绝,青海地区的喇嘛教空前繁盛起来。元顺帝至正年间(1341—1368),宁玛派和噶举派先后在青海化隆、玉树等地传播,建造了夏琼、拉秀等寺院。此后萨迦派在西藏失势,一部分僧侣流亡到青海,也建立一些萨迦派寺院,后均改归格鲁派。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藏族仁庆宗哲嘉措在宗喀巴的出生地——今湟中县鲁沙尔镇修建了衮本坚巴林寺,格鲁派在青海东部得到广泛流传。这时,蒙古俺答汗驻牧青海湖地区,皈依格鲁派,迎请三世达赖,使格鲁派在青海的势力大增,宁玛派退到了黄河以南及果洛地区,噶举派和萨迦派则被挤到了玉树地区。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格鲁派在衮本坚巴林原址上,建成了著名的塔尔寺。万历三十二年(1604),四世达赖派人在今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堡以东建成郭隆寺(今佑宁寺)。清顺治四年(1647),在今大通县桥头镇东北建郭莽寺(今广惠寺)。格鲁派在青海成了最有势力的派别。雍正元年(1723),和硕特部蒙古亲王罗布藏丹津发动反清叛乱,“青海寺院多蚁附”。叛乱平息后,清政府对青海寺院严加整饬,大批僧侣流落甘南一带,归附拉卜楞寺及其属寺。

    (四)在甘肃的传播

    今甘肃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天祝藏族自治县,以及肃南裕固族、肃北蒙古族聚居地,都曾经是藏传佛教的流行地区。

    甘南藏区是历史上安多藏区的组成部分。达磨灭佛时,有些吐蕃僧侣来到安多,此地开始受藏传佛教的影响。13世纪蒙古势力占据河西,萨迦派曾到过武威一带。明清对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扶植喇嘛教的政策,喇嘛教势力也因此进入甘肃藏区。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和硕特部蒙古固始汗的曾孙察汗丹津,派人赴藏物色高僧来甘南建寺;翌年,拉萨哲蚌寺的嘉木样应请前来选定寺址;又次年开始兴建,这就是著名的拉卜楞寺。察汗丹津布施了大量资财,寺成后,他奉献三个部落的属民、土地作为寺院的“香火户”,其他蒙古贵族如额尔德尼台吉等,也有属民、土地等供奉。这样,拉卜楞寺就拥有相当雄厚的政治和经济实力。康熙五十七年(1718),嘉木样受清帝封号“扶法禅师班智达额尔德尼诺门罕”,准着黄马褂。乾隆三十七年(1772),嘉木样二世活佛受乾隆敕封前后,又建起许多属寺,同时,加强和完善拉卜楞寺的组织机构,进一步扩大寺院集团政教合一的权力。此后,嘉木样三、四、五世历受清王朝的封赐,势力日增,辖地更广,属寺多达108座,广布甘、青藏区。嘉木样以下,有“四大法台”、“八大堪布”等一批大小活佛,常住僧侣2000余,多时达4000人。寺内有六大扎仓、十八昂欠(活佛大院)、辩经坛、藏经楼、印经院、金塔等许多大型建筑。

    拉卜楞寺以讲经持律、治学严谨而闻名,产生过许多有学识的名僧。嘉木样一世阐发佛教五部大论的著作,被很多寺院奉为必读课本。《青海塔尔寺志》(嘉木样二世著)、《水树格言》(贡塘仓二世著)、《安多政教史》(哲贡巴仓三世著)、《善说诸宗源流及教义晶镜史》(土观·却吉尼玛著)等著名诗集和重要宗教史籍,都出自这个系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裕固族地区共有10个喇嘛教寺院,分布在各个部落,几乎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寺院,故有“什么寺院属什么家(部落)”的说法。最早的是建于明末的黄番寺和建于清顺治年间的景耀寺,其他多建在雍正、光绪年间。其中康隆寺、红湾寺、夹道寺属青海大通县的郭莽寺管辖,其余受青海互助县的佑宁寺管辖。寺院的规模都不大,内部组织也不严密。寺院是部落活动的中心,寺院上层与部落头人关系密切,部落的重大事务都由他们商量决定。寺院中的喇嘛可以结婚生子,另立家庭,除宗教节日和法会期间在寺内诵经外,平时大多在家参加农牧业劳动。寺院占有少量牲畜、牧场、租给牧民,收入用于放会、念经开支。每个寺院都有定期的法会,如正月大会、四月大会等,每月十五还有一次小会。正月、六月的大会还举行跳“护法”(跳神),宗教负担向群众摊派。据1979年调查,这个民族只有8800余人,而喇嘛教的影响却如此深刻。

    (五)在四川的传播

    四川的藏传佛教主要分布在今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木里藏族自治县等藏族聚居区。当西藏佛教从11世纪中叶以后次第形成各种教派的时候,就陆续传进四川藏区,建成一批寺院。其中属宁玛派的噶陀寺,12世纪由伽当巴·德谢喜巴喜建于今白玉县北,受历代德格土司的支持,寺主由转世相承,以财产富足著称。另一宁玛派的佐钦寺,康熙二十三年(1684)由德格土司阿旺扎西建于德格东北,是该派在康区的最大寺院,属寺百余座,遍布阿坝、甘孜和青海玉树等地;佛教学术水平较高,国内以及不丹、尼泊尔等地的宁玛派僧人经常来此求学。属宁玛派的还有白玉寺,17世纪由仁增衮桑喜饶创建于今白玉县城附近,与八邦寺关系密切,属寺近百,分布在阿坝、甘孜、青海果泊、西藏昌都的江达等地。噶玛噶举的八邦寺,由司徒却吉琼乃建于雍正五年(1727)的德格,是康区最大的噶玛噶举派寺院,直到1957年还有僧人500多名,属寺七八十座,远达云南丽江。此外,18世纪40年代由第十二代德格土司曲吉·登巴泽仁出资兴建了德格印经院,出版的藏文典籍,除藏文“甘珠尔”外,尚有天文、地理、历史、哲学、医学、文学等各类书籍,共326部4500余种,对发展藏族文化起了很大作用。

    从13世纪到19世纪中叶,历经元、明、清三朝,四川藏区分别受中央王朝分封的土司统治。土司将大量土地、农奴赠给寺院,同时也控制了寺院实权。在自己的辖区内,以一两个较大的寺院为主,下辖若干小院,构成遍布各个角落的统治机构。这些寺院既是宗教活动场所,也是经济实体,同时拥有武装和监狱。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川藏区还有喇嘛寺院七八百座,共有僧尼10余万人。不少地区喇嘛占当地成年男性的半数以上,这是由于僧俗统治者强制推行“二男抽一”或“三男抽一”造成的。

    (六)在云南的传播

    藏传佛教在云南主要流传在迪庆藏族自治州,以及有藏族散居的丽江、贡山等县。13世纪中叶左右,宁玛派和噶举派传入云南藏区。明末清初,格鲁派传入中甸,与前此传入的两派发生冲突,拆毁他们的13座寺院,建成黄教大寺。清雍正年间,该寺奉敕易名“归化寺”,喇嘛1200余人,由清廷发给度牒,每年供给每人青稞7斗和其他费用。到1949年,迪庆藏区尚有喇嘛寺院24座,格鲁派占一半;共有喇嘛4000余人,尼姑68人,活佛40人。

    云南另有少部分纳西族信奉藏传密教和汉地禅宗。宁玛派从藏区传来,汉地禅宗从内地传来,同时汇集到丽江为止,因此丽江既有喇嘛庙宇,又有禅宗寺院。

    二  藏传佛教在国外的传播

    (一)在蒙古共和国的传播

    蒙古共和国在历史上被称为“外蒙古”或“喀尔喀蒙古”。“喀尔喀”的称谓初见于明代,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共分为12部,其中内喀尔喀5部,在清初分布于兴安岭东南,外喀尔喀7部,即分布在今蒙古共和国境内。

    自阔端始,至有元一代,藏传佛教曾在蒙古上层中广泛流传,但在喀尔喀部社会,却影响极微。16世纪末,格鲁派为蒙古统治集团看重,西藏喇嘛应邀来蒙传法者不绝于途,寺院相继兴建。在俺答汗的影响下,喀尔喀的土谢图汗阿巴岱率先皈依格鲁派,漠北最古老的寺院额尔德尼召就是由他于1586年修建的,此后,佛教寺院纷纷兴建。

    17世纪初,喀尔喀部汗王派人赴藏迎请高僧到外蒙古传教,觉囊派僧人多罗那它到库伦(乌兰巴托)传法近20年,被尊称为“哲布尊丹巴”,1634年去世。翌年,喀尔喀部土谢图汗衮布多尔济之子扎那巴扎尔被认定为多罗那它转世,是为哲布尊丹巴一世,后在进藏学习中改信格鲁派,五世达赖给以“哲布尊丹呼图克图”的尊号,住乌尔根庙,被奉为“法王”,地位仅次于达赖和班禅,此后这一尊号成为喀尔喀喇嘛教中最神圣的称谓,由此形成喇嘛教在外蒙古的活佛转世系统。

    17世纪,清廷扶植喇嘛教在蒙古地区的持续发展,规定每个旗都要建造喇嘛庙,每户若有两子,必抽其一出家当喇嘛。各级大喇嘛也是集政教大权于一身。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沙俄乘机策动外蒙古“独立”,哲布尊丹巴活佛成了掌握政教大权的绝对统治者。到1920年,该地寺院已达2560余座,喇嘛10万余人,占男子总数的44%,其中喇嘛封建主拥有总人口半数以上的牧奴。

    1921年初,在白俄势力支持下外蒙古再次宣布“独立”。同年,蒙古人民革命军在苏俄的帮助下占领库伦,成立以哲布尊丹巴为首的“君主立宪”政府,1924年11月又被彻底废除,建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喇嘛教有了新的变化。

    (二)在前苏联境内的传播

    前苏联境内信奉藏传佛教的主要是布里亚特蒙古人、卡尔梅克人和图瓦人。

    布里亚特蒙古人聚居在贝加尔湖沿岸地区,分东西两大语支,原信奉萨满教。17世纪末,藏传佛教通过西藏和蒙古的喇嘛传入东布里亚特。那时布里亚特社会分为四个等级,即诺颜王公(氏族长或王公)、赛特贵族、兀鲁思居民(纳毛皮实物税的局民)和奴仆。诺颜是喇嘛教的主要倡导者和支持者,目的在于强化其在兀鲁思居民中的影响。1711年,建成第一座喇嘛庙楚戈尔庙,到19世纪,寺庙已增至34座,喇嘛数以千计。有些寺院巨大而豪华,1741年建的宗加尔和古西诺奥捷尔斯克两大寺相当著名。喇嘛们以僧侣身份兼任诺颜的文书、谋士,有些做医生,或为诺颜子女做蒙文教师,诺颜把喇嘛视为可靠的支柱和助手。

    东布里亚特的喇嘛教吸收了传统萨满的某些仪式和教义,更容易为群众接受。

    沙皇政府对喇嘛教采取两面政策:一方面,在布里亚特人和西伯利亚其他部族中大力推行东正教,限制喇嘛人数和兴建喇嘛寺庙,削弱喇嘛教的影响;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正视喇嘛教在布里亚特人中风行这一事实,终于在1728年承认了喇嘛教的合法地位,企图通过承认喇嘛教来加强对布里亚特诺颜的控制和对外蒙古喀尔喀封建贵族的联系。这种自相矛盾的政策,促进了喇嘛教的发展。1741年,沙皇政府委派宗加尔寺的住持统一管理布里亚特的所有喇嘛,规定喇嘛必须向政府专门宣誓,表示效忠俄国政府。一些大喇嘛则宣称沙俄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为白度母神(即玛噶波,西藏佛教之女神)的化身;在扎仓寺庙中悬挂沙皇像,且必置在其他神像的中间。1764年,沙俄政府授予喇嘛教座主班智达堪布喇嘛的封号。此后,古西诺奥捷尔斯克进一步被建成为布里亚特喇嘛教的最高学府,从当地居民中培养喇嘛,以此作为俄国境内的喇嘛教中心,使当地佛教寺院脱离西藏和蒙古的影响。

    顺便说明,在西布里亚特地区,宗法氏族关系更为严重,萨满教依旧占统治地位,喇嘛教始终没有传进去。

    前苏联境内的卡尔梅克人,在历史上属于西部蒙古,原有萨满教流行。17世纪初叶,喇嘛教在西部蒙古诸部广为传播,游牧于伏尔加河下游的卡尔梅克人也在此时信奉了喇嘛教。热衷于喇嘛教传播的主要是王公、贵族,尤以扎雅·潘底塔(1599—1662)最著名,他也是西部蒙古文字的创造者。

    前苏联境内的图瓦人是突厥语诸族中唯一信奉喇嘛教的人。图瓦即历史上的唐努乌梁海,原属左翼蒙古的一部。1583年,左翼蒙古察哈尔部图门汗支持藏传佛教在左翼蒙古中发展,喇嘛教由此传入图瓦。到18世纪,藏蒙喇嘛们多入图瓦传教,致使喇嘛教十分盛隆。20世纪初,拥有喇嘛寺庙20余座,喇嘛3000余人。尽管如此,传统的萨满教依然流行,众多的萨满在民间相当活跃。

    (三)在不丹的传播

    不丹位于喜马拉雅山南坡,公元7世纪是吐蕃王朝的一部分。“不丹”一名源于梵文,意为“西藏的末端”;不丹人又称自己的国家是“主域”,意为“主巴噶举之乡”;自称为“主巴”,即“主巴噶举派人”;称国王为“主结波”,意为“主巴噶举之国王”。这反映了不丹与西藏的关系在历史上异常密切,不丹人民信奉藏传佛教主巴噶举派,影响深远。

    不丹人最早信奉原始宗教苯教。8世纪,莲华生从藏区来到不丹地区传教,从此,藏传佛教便成了不丹的国教。据说至今不丹已有29个莲华生的“转世”。12世纪中叶以后,许多西藏喇嘛来不丹定居,弘扬佛教,在中、西部建立寺院。属尼约世系的加瓦·拉南巴(简称“拉巴”)是第一个来自西藏的大喇嘛,时间在1153年。他的老师德里贡巴·吉格登·贡布创立了德里贡噶举派的一个支系拉巴噶举派。13世纪初,又有热凌的主巴噶举派帕卓·杜果姆·希格布等五喇嘛,从西藏前来寻求不丹首领的支持,并在不丹传教。西藏佛教宁玛派在不丹也有不少信徒。此派大法师隆钦巴·德里梅·欧泽(1308—1363)在不丹开始建造寺院;巴拉瓦·加尔增·帕桑(1310—1391)于1360年来不丹,修建了帕罗的丹吉寺,成为弘扬宁玛派阿巴学派教义的中心。1361年,南因巴喇嘛也从西藏来不丹,在廷布修建萨玛金卡寺,在普那卡造贾萨克宗寺。他是噶举派的法师,但他的门徒却宣扬格鲁派教义。1452年,又有位名叫廷勒·拉布吉的喇嘛前来,修建了兰卡尔寺、里乔克寺、西西纳寺和契希寺。西藏著名的杜托布·唐东结布在帕罗宗修建了詹卡尔寺和塔姆奇冈寺等,又在帕罗宗、达加那和塔希冈建造了几座有名的铁索桥。他阐扬的是噶举派尼古学派的教义,被奉为不丹现代噶举派洛主巴学派的先驱。凭借着他的影响,以及帕卓·杜果姆·希格布等喇嘛早先的努力,噶举派的主巴噶举在不丹占居了统治地位。

    17世纪上半叶,不丹喇嘛教也发生教派斗争。1616年,从西藏来的阿旺·纳姆加尔喇嘛,在加尔萨的欧姆错家族为首的不丹统治集团支持下,迫使他的主要敌手拉巴派和南因巴派教徒改宗或者被流放,最后独揽国家大权,尽管他没能把宁玛派赶出不丹。这样,他确立了主巴噶举派在不丹的统治地位,并以“沙布隆”(指菩萨或即将修成的佛陀)称号自立为不丹最高的宗教和政治领袖,形成了沙布隆阿旺·纳姆加尔喇嘛的转世系统。到17世纪末,不丹的喇嘛僧团已经建成了完善的教阶制度,包括五种重要的僧官,即“基堪布”(大方丈,又称“肯钦”)、“多吉洛本”(主管密宗教授)、“达格皮洛本”(主管语言学习)、“扬皮洛本”(主管礼拜事宜)、“参尼洛本”(主管佛教哲学和因明的研究)。基堪布是寺院首领,地位几与国王相等,国王的绝对权力不能行之于基堪布和其他高僧,僧官的推选国王也无权过问。其余四个洛本隶属基堪布,教阶相等,地位高于不丹政府的二等官员。多吉洛本协助基堪布工作,是普那卡和廷布达仓的院长,这说明密教占有特殊地位。这些高级僧官大多由西藏人担任,直接参与国家政务。年轻喇嘛也需要到西藏,特别是康区的佐钦寺留学进修。寺院的经费主要由政府供给,部分靠寺院土地的收入。

    (四)在前锡金的传播

    锡金王国创建于17世纪,中国史称“哲孟雄”,后沦为英、印的“保护国”,今被印度宣布为它的一个邦。

    锡金早期的居民主要是雷布查族,信仰苯教,而后尼泊尔人居多。公元8世纪中期,印僧莲华生在西藏传播的佛教密宗也传入锡金。17世纪初,西藏喇嘛教高僧拉葱钦波率两弟子前来传宁玛派教法。1730年,噶举派也传进锡金,并建立了主寺。宁玛和噶举成为在锡金占统治地位的教派,具有在政治上左右局势的实力。活佛赠给锡金国王“却杰”(法王)的称号,使锡金也成为政教合一的王国。锡金信奉喇嘛教的民族主要是雷布查人、菩提亚人、尼泊尔移民、古隆人、马喜人和塔芒人。

    (五)在尼泊尔的传播

    尼泊尔本是佛教最早流行的地区,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诞生地迦毗罗卫,即处在印、尼交界的尼泊尔一方。相传公元前520年左右,佛陀曾率领弟子在尼泊尔谷地传播佛法。公元后的最初几个世纪,一直盛行小乘佛教说一切有部。传说公元4世纪,瑜伽行派的奠基人之一世亲曾到这里传播大乘教义。到5世纪梨东毗王朝摩纳提婆统治时期,婆罗门教又得到发展,形成与佛教并存的局面。7世纪以后,尼泊尔成为吐蕃王朝的属国,加强了同西藏与印度的联系,也愈益受到西藏的影响。9世纪以来,印度佛教自续中观派传人静命(寂护)、密教大师莲华生、寂护弟子莲华戒以及阿底峡等进藏之前,都曾在这里布教。11世纪中叶至15世纪初,藏传佛教的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中的噶玛噶举等相继传入尼泊尔。其中噶举派祖师玛尔巴和他的弟子米拉日巴、噶当派的著名译师俄·罗丹喜饶等都曾到尼泊尔留学并弘传西藏佛教。居住在北尼山区、中尼和东尼的塔芒人、马喜人、苏思瓦尔人、拉伊人、林布人、古隆人、菩提亚人、塔西卡人和谢尔巴人中,大部分信奉西藏佛教,一部分同时信仰印度教。

    ①《续藏史鉴》(成都版)。

    ②③《萨迦班智达全集》(德格版)。

    ④《元史纪事本来》卷一八。

    ⑤《蒙古源流笺证》卷六。

    ⑥《俺答汗传》。

    ⑦魏源:《圣武记》。

    ⑧乾隆:《喇嘛说》,见“雍和宫四体碑”。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