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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高海深 艾绍润

    
    1.编排
    本书共两编。第一编记述西北苏维埃时期的审判活动。第二编记述陕甘宁边区的审判史实。
    体例:采用横排竖写,以横竖结合的体例编写。全书设编、章、节、目等层次。采用述、志、记、传、图、表、录诸体。
    2.断限和范围
    上限20世纪20年代,下限止于1950年1月19日。
    以涉陕西、甘肃、宁夏为记述主要范围。1949年,青海、新疆先后解放,只作简单介绍,晋南晋北也提及数笔。
    3.记述方法
    述,有概述,总记事物演变发展简况。
    表,为便于查阅,每表以章或节为单位编序号,印在表左上角。
    录,有案例、人物、附录(文献)等。
    4.资料来源
    主要来源于西北苏区和陕甘宁边区历史档案资料和一些专家学者公开发表的论著及老革命老法官记述的资料。
    5.其他
    时间记述统一用阿拉伯数字。为了反映历史原貌,案例及附录等原件中以民国××年来记述,记年月日仍保持汉码。
    法律名词,官职名称均用当时的称谓。

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高海深 艾绍润编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