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贯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
在边区政府的领导下,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公营经济(即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所说的国营经济,由于当时的边区不能说是一个国家,故称公营经济)逐步得到发展。边区完全没有大银行、大工业,甚至几乎没有近代工业、交通运输和商业。公营经济是在边区政府成立以后,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而不是在建立革命政权的过程中,从敌人手里夺过来的。
边区的公营经济,首先是以供给政府和军队的需要开始创办和发展起来的。例如,边区的被服厂,是由中央红军从南方迁来的小型军工被服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是缝制军服和军鞋等军用品,只少量生产民品。又如,中央印刷厂,可以说它是边区最早的公营工厂,创建于1936年,是在中央红军从南方带来的两部石印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承担边区的报刊和抗战书籍的印刷任务。其他如农具厂、八路军制药厂和延长石油厂等,都是在1938年前后创办的。边区的公营经济,规模小,据1939年对边区10个主要公营工厂企业的统计,仅有工人700多人。
公营经济的主要成分是1939年开始的机关、部队、学校生产运动所建立的自给经济,主要是农业经济,包括部分商业。八路军留守部队,为了克服暂时的经济困难,从1938年就开展生产运动,逐步地建立起革命“家务”。1939年,边区的机关、学校响应毛泽东的“自己动手”、“自力更生”的号召,开展了大规模的生产自救运动。部队、机关、学校在生产运动中发展起来的经济,都是公营经济。但是,公营经济在整个边区的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很小。
在边区,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是边区经济的主要成分。边区约有一半以上的地区进行了土地革命,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促进了农民个体经济的发展。但是仍有不足一半的地区,未经过土地革命,封建的土地剥削制度依然存在,这些地区的农民仍然遭受封建剥削。边区政府在这些地区实行了减租减息政策,限制封建剥削制度,改善了佃农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
边区政府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的发展。边区的集体经济,主要是手工业合作和各种劳动互助组织。延安工人合作社是边区最早建立的一个手工业合作社,成立于1937年。延安南区合作社则是边区的综合性的模范合作社。边区的合作事业有相当的发展,据1944年的统计,边区有合作社634个(不包括农业中的劳动互助组织)。
边区政府对私人资本主义采取保护政策,鼓励其发展。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我们共产党人根据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明确地知道,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及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广大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国家与人民,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①边区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主要是商业。边区的商业有相当的发展,以延安为例,1936年有私营商业136家,1937年增加36家,1938年和1939年又各增29家,到1940年延安的私营商店就达297家。
在边区还有另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即农村的新富农经济。经过土地革命地区的一部分农民,经过自己辛勤的劳动,日渐致富,并且开始雇佣一部分劳动力,发展为新富农。他们得到过革命的好处,又为革命作贡献(一般表现为踊跃交公粮和多交公粮),是边区农村中新出现的一种资本主义经济,促进了边区农村经济的发展。边区劳动英雄吴满有就是这样的新富农,被誉为“边区农民的方向”。
到了1942年,边区又出现了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公私合营经济。1940年,三边组织士绅参观团到延安参观,盐池商会会长靳体元是该参观团的成员之一。靳体元在参观延安以后,提出由公私合股开办工厂。后来,靳体元当选为边区参议员。在边区参议会上,联合几户商人署名提出开办工厂的提案,获得大会通过,并由边区政府建设厅承允投入1/3的股本作为办厂的资金。1942年3月,公私合资的元华工厂在盐池开业。此后,公私合资的工厂企业有一定的发展。
在边区政府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之下,到了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新民主主义的各种经济成分都有很大的发展。就边区的工业而论,据1945年的统计,公营工厂有101个,职工6354人;合作社经营的工业作坊235家(1944年的统计),工徒约500人;私营工厂作坊和个体手工业工场,仅据绥德、陇东、三边分区的统计,有1425家,工徒2875人。另外,全边区有手工业工人15000余人;家庭纺妇约15万人。由于大家动手,公私并进,分散经营,以及采取以手工业为主的形式,使边区基本上实现了工业品的自给。
商业,无论公营、合作社,还是私营,也有很大的发展。公营商业在边区市场中占了主导地位,公营商业的资本在边区商业资本中占绝对优势,如延安,据1944年的统计,67家公营商店的资本与473家私营商店所拥有的资本相等;在绥德则占65%。私营商业的发展也很快,如延安,1942年有私营商店70家,1944年就增加到473家,两年之间,增加了近6倍。合作社商业在“民办公助”的方针下,由纯商业性的合作社,转变为综合性的合作社,在边区的商业和生产的发展中起了重大作用。
边区的农业,也有公营经济的成分,主要是部队、机关、学校的自给生产,但个体经济占了绝对优势。由于部队、机关、学校自给生产的发展,自给程度逐年提高,大大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也改善了自身的生活。1943年,边区实现粮食自给,略有盈余;以后,粮食产量逐年提高,部分农户实现了“耕三余一”(即耕作三年,剩下的余粮够吃一年)。边区本来不产棉花,1943年实现了棉花半自给。牲畜也有大幅度的增长。边区的大部分农户实现了家有余粮,向着“自力更生”、“丰衣足食”的道路上迈进!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在边区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① 转引自1945年6月21日延安《解放日报》社论:《关于发展私人资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