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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权主义

中共盐池县党史办公室


    七、发扬民主政治,采用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政治机构,增强人民之自治能力。
    八、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与通信之自由,扶助人民抗日团体与民众武装之发展,提高人民抗战的积极性。
    九、充实抗日地方武装力量,发展与健全人民抗日自卫军,抗日少先队,加紧其政治、军事、文化上的教育与训练。
    十、以政治工作与组织力量的配合,实行兵役与参战的动员。
    十一、发扬艰苦作风,厉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腐化,铲除鸦片赌博。
    十二、实行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的地位,实行自愿的婚姻制度,禁止卖买婚姻与童养媳。
    十三、建立便利人民的司法制度,保障人民有检举与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的罪行之自由。
    十四、建立工作检查制度,发扬自我批评,以增进工作的效能。
    十五、实行普及免费的儿童教育,以民族精神与生活知识教育儿童,造成中华民国的优秀后代。
    十六、发展民众教育,消灭文盲,提高边区成年人民之民族意识与政治文化水平。
    十七、实行干部教育,培养抗战人才。

陕甘宁边区概述/中共盐池县党史办公室编.—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