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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主义

中共盐池县党史办公室


    一、坚持巩固与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全边区人民与党派,动员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智力,为保卫边区、保卫西北、保卫中国、收复一切失地而战。
    二、高度的发扬边区人民的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反对一切悲观失望、妥协投降的倾向。
    三、厉行锄奸工作,提高边区人民的警觉性,彻底消灭汉奸、敌探、土匪的活动,以巩固抗日后方。
    四、实现蒙、回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与汉族的平等权利,依据民族平等的原则,联合蒙、回民族共同抗日。
    五、尊重蒙、回民族之信仰、宗教、文化、风俗、习惯,并扶助其文化的发展。
    六、在不损害边区主权的原则下,保护一切同情中国抗战国家的人民、工商业者、教民,在边区生产、经营与文化事业方面的活动。

陕甘宁边区概述/中共盐池县党史办公室编.—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