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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对课程改革的影响

栗洪武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高等学校课程改革同样体现着延安干部教育课程的基本精神,而且对新中国高等教育产生的影响最大,也可称之为中国“高等教育灵魂”的部分,就是有关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政治思想教育方面的内容。因为新中国建立之前“国统区”的大学根本没有开设这方面的学科内容,而这些正是延安干部教育内容的精髓。解放战争后期,新解放区高等学校的课程改革就已开始酝酿。首先是在大学文化接收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个别大学和个别专业课程改革进行探索,主要任务是实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教育,必须清除过去教育中反人民的内容,改革脱离人民的内容。但是,由于新政府对于课程改革的方针和原则还没有明确的成文规定,所以课程改革仅仅是个别的或处于讨论阶段。1949年6月1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成立后进行的高等学校课程改革,不仅对于解放后的华北区,而且对于全国的高校课程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次课程改革的成果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将政治思想教育课确定为学校的必修课。1949年10月,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华北专科以上学校一九四九年度公共必修课过渡时期实施暂行办法》(1949年10月8日高教秘字第1729号通令),其中规定,将“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和“新民主主义论”两门反映新政权本质特征的政治思想教育课作为公共必修课。二是更新和精简文学院、法学院各系的课程。同年10月,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又颁布了《各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1949年10月11日高教秘字第1282号通知),其中除提出“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新民主主义论”和“政治经济学”为公共必修课外,还规定:“各院系课程的实施原则是废除反动课程(如国民党党义、六法全书),添设马列主义的课程,逐步地改造其他课程。”这两个暂行办法和规定公布以后,北京各大学的课程改革得到进一步具体的落实。如北京大学停开课程达45门,新课程达77门。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不仅执行而且进一步贯彻了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有关课程改革的暂行规定,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重点仍然围绕着有关政治思想教育方面的课程进行。1949年11月,教育部先后召开了政治经济教育座谈会、第三次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座谈会、第一次部务会议和华北地区及京津19所高校负责人会议等,重点讨论了大学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教学问题,钱俊瑞副部长指出:“当前课程改革的中心点是强化政治课的学习。”①同时,制定了部分政治思想课程的教学大纲。如1950年2月24日,教育部召集北京市专科以上各高校担任政治课的教师和学生代表700余人,传达下学期“新民主主义论”的讲课纲要。到1950年,课程改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同年1月,教育部开始设置大学课程改革委员会。3月教育部邀请京津各大学理工学院的一部分教授举行座谈会,专门讨论课程改革的原则、步骤和具体办法,并就理工学院的主要科系成立了部分课程改革小组,在各高校组织教师讨论有关课程改革问题,并广泛征求意见。例如,北京师范大学在教育系课程设置的讨论中,把拟订课程的原则定为五项:(1)注重培养教育的通才;(2)培养自觉钻研的基础;(3)把握现实的需要;(4)理论与实践一致;(5)力求科目的精简。另外,在原则上提出了政治课与业务课的比例,前者占30%,后者为70%。这是在“老解放区试行过的正确的经验”②。
    在多次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1950年7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与此同时,教育部还颁布了《高等学校课程草案——文法理工各系》,明确规定了必修与选修科目、两者的开设时间以及学分数等。其中,公共必修课程中的政治课有社会发展史(3学分)、新民主主义论(3学分)、政治经济学(6学分),共计12学分;另外,每周讲演3小时,讨论及自学6小时,共学习9小时。可见,在重视政治思想教育是新中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主导思想。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会议通过的《课程改革的决定》和教育部颁布的《课程草案》,大部分高等学校深化课程改革,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了教学计划,开始实施新课程。1953年3月,高等教育部对解放初至1951年前半期的课程改革做了如下评价:“在废除反动的科目及教育内容、增加革命的政治教育内容、停办内容重复繁杂、不适合于建设需要科目和着手精选科目的同时,大力提倡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育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③从1952年秋开始,高等学校在“学习苏联教育经验”的方针指导下推进课程改革。从1953年到1954年,全国规模的会议相继召开,讨论如何在各专业学习与引进苏联的教学计划或教学大纲。这一阶段的课程改革就其特征而言,淘汰了一些旧的课程,形成了按专业设置课程、专业教育色彩浓厚的课程结构,即旧的通才教育开始转变为新的专业教育。这一点在理工科中表现的尤其明显。但是,有关政治思想教育方面的课程仍然以陕甘宁边区高等学校的经验为基础,体现边区高等教育的精神。
    总之,新中国成立后的课程改革,首先从政治思想教育各科目开始,其实质是有关政治思想教育方面的课程改革,改革的模式不是从国外引入的,这种模式的雏形早在陕甘宁边区的教育实践中就已基本形成,即以陕甘宁边区高等学校的教学思想和政治思想教育实践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作为基础。政治思想教育科目的课程改革之后,是对人文、社会科学各科目的改革,最后才是理工科各科目的改革。这种改革方式,说明当时对学校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视程度。但是,总结陕甘宁边区高等学校政治思想教育的经验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受其影响的高校政治思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学校政治思想教育的严重政治运动化,即把社会上的政治运动与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有时甚至把学校当作政治运动的主战场。这种做法,在非常时期或在短期内是可以的,但在和平时期或在长期内就很难行得通。二是学校政治思想教育中政治说教多,穷理悟性的内容少。政治思想教育需要讲大道理,更要讲小道理。战争年代,民族危机,国难当头,救亡图存,匹夫有责,这些大道理不可不讲;讲这些大道理,个人及其小道理也能够服从。但在和平年代,大道理讲得过多、过烂、太教条,甚至有些做法以压抑人性和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就会适得其反。三是学校政治思想教育中有关国家利益、集体主义方面的太原则要求多,人文关怀少。在和平年代,从政治思想教育的长效性来说,不仅要解决人们对于国家和民族的政治意识,解决个人对于社会和集体的思想态度;而且要培养人的信念、意志、人格、情感等人文精神,这些更需要人文关怀,即尊重人权和人格,关怀人的生存和发展,重视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四是学校政治思想教育的有效程序和步骤没有建立起来。在陕甘宁边区和新中国成立后的高、中等学校里,根据时代特点与具体情况,积累了许多好的政治思想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但缺少从人性和养成人的品德的角度探索政治思想教育的程序和步骤。这一点,在儒家的经典著作《大学》中总结的所谓“八条目”的程式值得借鉴。《大学》指出:“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儒家构建的这套以“修身”为本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学说,既强调在个人思想品德修养过程中“修身”的重要性,又强调“修养”是一个过程,是有程序、步骤和方法的。五是政治思想教育被简单化和教条化,有时与生产劳动特别是体力劳动联系在一起,如上山下乡、到工厂参加生产劳动,企图通过这些简单劳动转变学生的思想和立场,改造世界观。延安时期的学校里确实是这样做的,但对现在的学生就不一定奏效。因为现在条件有了很大变化,学生接受“教育”的渠道和内容是多方面的,所以政治思想教育需要用多种形式和方法、采用多种手段来进行,更要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程序、步骤和方法。
    ①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1949—1982),教育
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6页。
    ②  [日]大塚丰:《现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形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1页。
    ③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目前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的情况与问题的报告”——马叙伦部长在政务院第170次政务会议的报告,《高等教育文献法令汇编》(第一辑),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办公厅1954年编印,第104页。

延安干部教育模式研究/栗洪武著.—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