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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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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延属地委关于各县委下令禁止检查农民偷种大烟的通知
史志诚
(1948年4月1日)
各县委:
据西北局通报,葭县与绥德等地发现农民偷种大烟的现象,我延属子长某区亦有农民于去冬已播种大烟者,这是极其严重的问题。因为农民贪图小利偷种大烟,缩小了耕地面积,减少了粮食产量,对恢复边区生产与支援前线势必发生影响。因此特责成各县委派出专人亲赴各地宣布禁令,并确实检查,如下种者立即刨净。如有违犯,除严惩种者外,各地党政负责人亦应受到处分。希将检查结果报告地委。
此致
敬礼
延属地委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