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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延属专署关于加强在群众中宣传禁烟的通知

史志诚


    (1949年3月7日)
    各县长:
    查关于“今年官种大烟”的谣言,流传甚速,遍及各地,有的说:“因两年来的胡祸骚害,为了迅速恢复起见,政府今年官放种大烟一年”;有的说:“只许偏僻县份,如子长、安塞、志丹等地种”、“米脂等县,已准备好了烟子,不久发放群众”、“已有一石烟籽由山西运到绥德”;李家渠有人说:“延安县已把烟籽驮到县府了”等慌[谎]谬。故部分二流子、流氓趁风扬场,兴高采烈,不但坐等待种,且到处乱传,俾部分务实群众犹豫不定,要想将好地种了庄稼,又怕失去种烟机会,留下地专等种烟,又恐政府不准,失去农时,还有的把川水地留好,只等种烟,甚至有些干部,也被此种谣传所蒙蔽,痴[迟]疑不即揭穿制止。因此,若不立即予以揭穿,继续蔓延下去,不少群众必然将农业生产的资料、精力集中在种烟上,甚至致其他农作物不种,将全年生产希望完全寄托在种大烟上,势必影响四九年“生产长一寸”的任务,各级政府及每个工作人员,应随时随地向群众宣传此项禁令,广泛宣传揭露坏人的造谣,应具体深入偏僻山村检查,若发现烟苗,必须彻底全部铲除,务实[使]农民予以讲清道理。个别顽抗,坚持偷种者,应依法惩处,以儆效尤。能否彻底禁绝种烟,是考核你们对生产领导态度的标准之一,特此通知。
    李景林
    杨彩露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