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吴旗县委县政府关于查禁偷种大烟的联合通知
(1948年5月28日)
查各区偏僻的山沟和拐沟历年发生偷种大烟的不良现象,而我区乡部分干部不但不能切实查禁,反而有个别思想不纯分子,与烟户同流合污,互相包庇,致使造成违犯法令,妨碍生产,助长烟鬼以及不务正业二流子的发展等恶果,虽经我党政历年严令禁止但迄今确未根绝。近查有些地方发现少数不法之徒,仍执迷不悟,又在继续偷种,如五区二乡三村州官拐沟韩生花等人种的很多,生苗旺盛,其他各区同样也有。为了彻底禁绝以利生产起见,所以责成区乡村一切干部,有计划的深入农村切实检查,发现者彻底根绝,如有个别干部发生偷种及包庇,或在群众中有贪财违法的不良之徒,经过积极宣传,还不从速铲除反而继续收割者,经查出不仅全部没收其东西,更应严惩治罪,绝不宽待,仰各区接此通知后切实讨论执行,并将查禁情况随时反映县委为荷。
此致
(陕西省档案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