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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子长县政府关于发现违法偷种大烟的呈文

史志诚


    (1949年6月14日)
    曹、李、崔主任:
    谨将本县察觉并发现群众中有违法偷种大烟情事,现将事实状况与处理经过谨呈于下:
    曾奉边府(原)专署文示禁令有次,均经过政务会议的详尽研讨,并于三月九日的区书区长动员春耕会议中讨论布置,同时在春耕开始以来给各区亦有过多次的指示但总未能求得禁绝,甚至于个别干部还在包庇,例有三区二乡赵家塬赵思善是乡支部干事还种二年,赵恩善种了三年,平时对支前负担等大小义服素不习参加,不生产,此次经查出后各罚苦役半月,还有二户是今年开始种的,该村四户共种不到一亩,二区一乡张生祥亦种了三年,同样是个二流子,在此三年内更不参加生产,以此为之专业,经告发后暂行关押,尤其一区经多次指示与各种干部会议的严禁动员,总不见效,二乡乡长乔光民**乡府在地张家渠子再次追查他说保证没有这回事,经此次本府四科张科长下区动员抢种时,亲自深入各农村中细密追查后才得出现。乔乡长这种包庇现象备于从严历批评,一乡白杨树渠村就种有七亩半,将种的最多并连年犯的一户,当召村民会议作了斗争,教育后全部换季翻,还有四六乡至**全区只出现了七十余户种约三十亩,全部基本上铲除补种了秋田,可是亦有一区四乡杜家沟村经过春耕宣传动员后即早日发动全部翻掉。
    关于这个问题的产生,总之在我们领导上还不够深入,干部的思想教育还未能贯彻,尤其区乡干部更加麻痹,对指示不研究,对责任表现疏忽大意,应付态度,这都值得我们今天进行检讨与警惕主视由。
    特此专呈
    敬礼!
    王治国
    郭志清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