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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吴旗县委关于各区铲除烟苗的通知

史志诚

   
    (1948年7月7日)
    各区委:
    县委为了铲除烟苗,曾给各区有过几次的通知与通令,各区一直到现在不仅未有铲除完毕,相反发现个别地方有偷割现象,甚至割作区发现个别较负责的干部家里同样违犯偷种大烟(许明瑞家历年种大烟)。这种习气,是与上级的指示相抵触的。因此,现已查出四区区长郭恒仁,五区营长许明瑞家中均种有大烟,所以县委会决定,除将烟苗铲除及其家庭之家长以法惩办外,并予郭、许二同志党内给以劝告处分,其工作免本职,由县另行分配。希各区委会接此通知后,应在区级机关干部中作研讨,另将各区所属的干部中(自林主任以上干部),应严格查清,处办,报告县委为盼。
    特此通知。
    吴旗县委
    (陕西省档案馆藏)

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史志诚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