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抗日战争初期陕甘宁边区的货币流通
一、统一战线下的法币流通情况
抗战初期,根据国共两党协议,边区不发货币,八路军的军饷由国民党政府发给。首次是由林伯渠代表中国共产党向国民党政府洽领军饷,即1937年8月6日林伯渠与红军驻西安联络处(后改为八路军办事处)的叶季壮、李涛等同蒋鼎文等各方面进行交涉,很快为红军筹集了8万元经费,但并非拨足一月的经费。8月1日,林伯渠还就部队军饷和红军改编后的遣散费,请党中央电告周恩来在南京与国民党谈判,将8月份经费,按照新编制一次拨发①。这样陕甘宁边区就一律流通法币。1937年10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改组成立陕甘宁边区银行后,停止了苏票发行,并用法币收回。市面上除少量未收回的苏票外,流通的主要是法币。在这一时期,边区全境成为法币流通区域。
二、光华商店代价券的发行
法币流通初期,币值较高,1元可兑换银元1元。后来,国民党拨给的军饷,面额较大,绝大多数是5元与10元币,搭配的辅币少,致使市场辅币短缺,交易找零十分困难,出现了有的群众被迫以邮票代辅币找零,有的“宁愿物物交换,不肯收受法币”,使法币主币比辅币价格低10%。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与国民党政府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曾多次进行交涉,而中央银行在一年半内仅兑换给边区辅币2000元,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根本满足不了市场需要。因此,为了解决市场交易的需要,经边区政府批准,边区银行于1938年6月以所属光华商店的名义发行了“光华商店代价券”。这是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发行时间较早的货币,起着开路先锋作用②。光华商店代价券发行初期面额有2分、5分、1角,后又增发2角、5角几种辅币,与法币等价使用③。对此,国民党政府曾提出异议,边区政府向国民党政府多方申述此事④。1939年4月8日,边区政府为发行光华商店代价券一事致函给国民党天水行营主任程潜说明:“查边区境内,法币信用甚高,流通亦畅,惟于开始推行之期,流通市面之法币,多系五、六、十元者,而零星辅币,万分缺乏……该光华商店为巩固法币流通,畅旺市场交易起见,业经呈请本府,准许发行二分、五分、一角之代价券,原系暂时权宜便民之计,而其流通范围只限于辅币缺乏之陕甘宁边区。”⑤边区政府在复电、函说明理由的同时,为了维护边区经济的相对自主权,根据市场需要,仍继续发行光华代价券。光华代价券信誉很高,“持券者随时可到光华商店如数兑换法币,商人自动使用”,“流通范围甚至扩展到边区以外”⑥。1939年底,国民党掀起第一次反共高潮,边区外援开始受阻,财政供给比较困难。为了战胜困难并求得边区经济的发展,以便坚持长期抗战,中共中央提出了“自力更生、自己动手、生产自给”的方针,开展了生产运动。为了支持生产,周转财政,边区银行适当地增加了光华代价券的发行。到1939年12月底光华代价券的发行额已达31.6万元。1940年下半年以后,国民党政府更是不断拖延、扣发八路军军饷。直到11月19日,国民党政府军需局面告八路军西安办事处,“谓奉军政部长何应钦之命令,从本日起,停止发给八路军经费,即十月份欠发之二十万元,亦一律停发。”⑦在这样经费中断的紧迫情况下,为了支持边区的生产和财政,更大地发挥抗日战争的力量,边区银行又增发了7角5分的光华代价券,截止1941年2月11日,上述六种票面额的光华代价券的各年发行额如下:
三、抗战初期的货币斗争
(一)光华代价券同法币的斗争
如前所述,边区政府为了支持生产,补充财政支出,1940年下半年增发了面值7角5分的光华代价券。7角5分面值的辅币券,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发行7角5分面额的光华代价券的主要目的是代替主币券使用,因为边区政府是国民党政府统辖下的一个特区政府,国民党政府是以“法币”为统一的本位货币,所以不会同意边区政府发行1元的主币,这样可以避免口实。7角5分辅币券的发行,实际上是抗日统一战线中又联合又斗争的一种反映,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国民党政府进行货币斗争的一种形式。
(二)光华代价券同陕北地方实业银行券的斗争
1940年春,边区银行即以光华商店的名义,在绥德发行流通光华代价券,并对光华代价券及法币以外的货币禁止流通。当时绥德设有陕北地方实业银行机构,并发行其银行券约120万元在绥德市面流通。据《绥德抗战报》报导:“该行口头上承认遵守法令使用边币(注边区货币的通称),希望能真正以事实兑现”⑧,从而在绥德地区引起了光华代价券占领市场与陕北地方实业银行券的斗争。
(三)维护法币,打击伪币的斗争
抗战初期,边区的货币斗争,主要是维护法币,利用法币,打击伪币的斗争。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政府军队南逃,沦陷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继续流通法币,特别是在沦陷区,它作为一种象征,阻碍着日伪币的流通。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由于法币有外汇基金作保证,其币值较为稳定,为此,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凭借武力和政权发行伪币,以实现其货币金融上的独占,同时妄图以无担保的伪币吸收法币,强迫人民交出法币换成伪币,以所得法币套取外汇,在国际市场上购买军火、战略物资,进而削弱法币外汇基金以动摇法币基础;另一方面也利用法币掠夺抗日根据地的财富,破坏边区经济。日寇“一箭双雕”的诡计,在国民党政府昏庸的金融措施下,曾得逞一时。陕甘宁边区政府一方面考虑到根据地需要进口物资,有赖于法币;另一方面是为了团结抗日,共同对敌,所以边区政府采取了打击伪币,维护法币的政策。边区政府还于1939年6月16日公布了《禁止仇货取缔伪币条例》⑨,条例中明令“凡属敌国或伪政府之货币,不得使用之”,“边区人民不得以任何物资供给敌人暨伪政府,并不得以硬币或法币向敌人或伪政府作一切交换”。凡违犯以上两条者,“得按情节之轻重处以有期徒刑或死刑或科以罚金。”这些措施,有力地打击了敌人利用法币套取外汇、物资的阴谋,给边区经济建设以有力的保障。
四、边区金融物价的动态
边区的物价波动一方面受法币贬值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边区物资供应情况的影响。
从1937—1940年物价指数比较表中可以看出,1937年上期到1938年底,边区物价是缓慢地上涨,主要原因是边区财政收入稳定,军需民用物资有保障。从1939年到1940年物价上涨速度较快,同1937年上期相比,1940年底边区物价上涨了6倍多。一方面由于国民党政府对八路军军饷的尅扣,延期拨付,直到停止拨付,使边区财政收入减少,进口物资带来困难;另一方面大量增发光华代价券以解决财政急需,无疑都是促使物价上涨的重要原因。此外,还由于在国民党统治区自1939年以后,通货加速膨胀,物价急剧上涨,对边区物价亦有影响。
①《林伯渠传》,红旗出版社1986年版,第209—210页。
②《中国革命根据地货币》上册,第186页。
③《史料摘编》第5编金融,第21页。
④1939年3月17日陕甘宁边区政府给陕西省政府复函;1939年4月7日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致电孔祥熙。
⑤《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一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231页。
⑥《史料摘编》第5编金融,第21页。
⑦《新中华报》,《社论:抗议停发八路军经费》(1940年12月8日)。
⑧《肖绥:绥德贸易金融动态》,《解放日报》1941年9月21日。
⑨《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一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282—2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