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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良与中东路事件

李云峰 王爱萍


  1929年下半年,中苏双方围绕中东路问题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和大规模的军事冲突。这一事件的发生、发展及和平解决,与张学良东北当局的内外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加以探讨。
  一
  “中东路”是沙皇俄国侵华的主要罪证之一。甲午中日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掀起了一场瓜分中国的狂潮。沙俄也不甘落后,通过攫取筑路权等渗透手段,极力染指中国东北,将其视为自己的势力范围。根据《中俄密约》和《旅大租地条约》这两个不平等条约的规定,沙俄从19世纪末开始修筑中东路,1903年建成通车。中东路呈“T”字形,贯穿我国辽、吉、黑三省,与俄国的西伯利亚大铁路相联,是沟通中俄陆上交通之要道,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日俄战争后,战败的沙俄将中东路长春至大连段及旅大港口让与日本。本文所说的“中东路”,是指以哈尔滨为中心,东到绥芬河(东线)、西到满洲里(西线)、南到长春(南线)的铁路线。
  在中东路问题上,东北当局与苏俄的矛盾冲突由来已久。俄国十月革命后,苏俄政府曾于1919年7月发表第一次对华宣言,声明废除沙俄时代的一切不平等条约,要求两国重开谈判,重建友好外交关系。该宣言还表示:“把中东铁路矿产林业等权利,及其他……所取得的特权,都返还给中国,不受何种报酬。”①由于那个时期的中东路尚是反对苏维埃政权的白俄分子盘踞的一个中心,而苏俄政府一时又无暇东顾,因而这个宣言的主要目的是想借中国的力量把白俄势力驱逐出中国国境。但是,当时中国的北洋政府拒不承认苏俄政府的合法性,这些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1920年9月,苏俄政府发表第二次对华宣言,其态度明显倒退。如在中东路问题上,由无偿归还变为中俄共管,并要求中国政府与其另行签订使用中东路办法的条约;签约时,除中俄双方外,远东共和国的代表亦可参加。②这里所谓的“远东共和国”,是苏俄为了抵御日本等列强的干涉和镇压西伯利亚一带的白卫军,而于1920年4月建立的一个名义上的独立国(首都设在赤塔),其实是一个缓冲地带(1922年1月重新并入苏俄)。在关于中东路的问题上,苏俄给予远东共和国以很大权力,曾以该共和国名义派出优林使团到北京进行谈判。远东共和国还包括了“划归中国铁路的地带”③。这就是说,中东路一带属于远东共和国的版图。苏俄之所以不愿放弃中东路,是因为此时远东的白匪势力已逐步被消灭,其国内政权已渐趋稳定。
  1922年8月越飞使团来华,其主要议题就是中苏建交和废除不平等条约。但据与越飞谈判的外交总长顾维钧回忆说,越飞关于废除中俄旧约有一个先决条件,即“中国政府能在国际事务方面同苏俄合作”,“正式宣布废除与其他西方国家缔结的条约”。④越飞还公开声称:“即使俄国把中东铁路的所有权交给中国人民,这也不会取消俄国在这条铁路上的利益”。⑤
  1923年9月加拉罕使团到达北京。在双方谈判中,该使团不仅故意不提苏俄与外蒙签订的条约和协议,企图使之不在废除之列⑥,而且以“中东路纯系商业性质”的承诺,诱使北洋政府认可了“中苏共管中东路”的原则。
  苏俄政府虽然于1924年5月与北洋政府签订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和《暂行管理中东路协定》,但在落实中东路管理的具体事项上,不可避免地遇到了来自中国东北当局的阻力。当时,奉系军阀张作霖正扩军备战,准备入关以武力问鼎中原,夺取北京政权。但得到苏俄支持和援助的冯玉祥,则是奉张军事行动的一大障碍。于是,张便借中东路谈判问题要挟苏俄,以不帮助冯玉祥为先决条件,并提出在中国境内不准宣传“赤化”,以及华商卢布赔偿、铁路用人中俄平等、中俄文并用等问题。在得到苏俄的解释和肯定答复后,同年9月20日,中国东北当局代表与苏俄代表签订了《奉俄协定》。接着,苏俄人员很快进占了中东路,但对张作霖的要求则一拖再拖,概不认帐,引起了张的强烈不满。
  尽管上述中苏协定、奉俄协定明确规定了双方共管中东路、中东路纯属商业性质,但苏俄却将中东路的控制权牢牢抓住不放。其主要表现是:苏方局长专权,苏方全权处理铁路所得利润,苏方管理人员优势,度量衡用俄制,财政收入以卢布为本位,以及俄文优势等等。从而在实际上否认了双方共管和纯属商业性质的规定。这就使东北当局与苏俄在中东路主权问题上存有深刻的矛盾。因此,从张作霖时代开始,东北当局就多次向苏方提出,要求缩减中东路苏方局长权限,平均委用路局职员,将经济财政权委托给董事会,试图收回一部分主权,但收效甚微。愤恨之中,张作霖便借苏俄驻华大使加拉罕干涉东北内政之机,迫使苏方于1926年秋撤换了加拉罕,甚至于1927年4月借故派军警搜查了苏俄驻北京大使馆。年轻气盛的张学良主政东北后,在遍及全国的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的鼓舞下,更是继承了其父的对苏政策。他先后采取行动,收回了直属于中东路理事会、由苏方人员负责管理的东省特别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气象站和中东路哈尔滨自动电话局等。因为这几次行动颇为顺利,没有遇到阻挠反对,所以“人们认为对苏联得动硬的”⑦。于是,1929年5月27日,东北当局以“宣传赤化”为由,派警察搜查了苏驻哈尔滨总领事馆,逮捕了总领事以下39人。对此,苏方提出严重抗议,要求从速释放被捕人员,发还公文、财物,并声明从即日起中国驻苏大使馆及人员亦不受国际公法拘束。而张学良则多次召开军政会议,讨论东三省军队改编、对苏态度、屯兵吉蒙边界及接收中东路等问题。就在这个时候,蒋介石和南京政府“坚持收回中东铁路全权,不得已可绝交”⑧的立场起了关键作用。7月7日,张学良应蒋电召到北平“商谈有关中东路对策”。蒋氏明确主张:“对苏取强硬态度,武力接管中东路,防止‘赤化’,甚至与苏断交,在所不惜”。并允诺“一旦中苏开战,中央可出兵10万,拨几百万元军费。”⑨会议“决定收回中东铁路,驱逐所有俄籍人员之共产主义者之方针,并迅即付诸实行。”⑩根据这个决定,东北当局于7月10日派军警武力接管了中东路,逮捕并驱逐苏方管理局长以下59人出境。这就是“中东路事件”。
  二
  中东路事件是一个极为错综复杂的历史事件。它既牵扯国际公法问题,又涉及中国主权问题;既牵扯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问题,又涉及张学良和蒋介石的不同意图和相互关系问题,因而不可遽下断语,一概而论。仅从张学良要求收回中东路主权的角度看,应该说他的作为是一种爱国主义的表现;但他不仅处事鲁莽,而且还对当时的远东形势下了一个错误的判断,即认为苏俄“决不能打”(11)。然而出乎张的预料,中东路事件一发生,苏方继强烈指责之后的是一连串的通牒、绝交、撤领,并从8月12日起陆续出动10余万陆军和大批飞机、坦克、军舰,从东、西、北三面对我东北北部发动军事袭击。中苏边界战争爆发。
  另一件让张学良意料不到的事,就是蒋介石的食言而肥,不讲信义。事实上,正是张蒋在北平的第一次会面、密谈、合影、欢宴以及蒋的怂恿和“慷慨”的援助承诺,使张学良下定了立即用武力接管中东路的决心。也正是因为吃了蒋给的“定心丸”,张才有余兴在北平招待新闻记者,在外交大楼宴请军政要人,应北平西人俱东部(俗名英国球房)之邀担任其名誉会长(该俱乐部向来不许华人加入),在天津颇为忙碌地与戚友周旋,出席当地要人和日本方面的宴会,并到北戴河休息(12),俨然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可是,当战争打起来后,面对苏俄的强力攻势,张学良所能依赖的,就只有自己的东北军了。南京方面既未派一卒一弹,而所谓接济东北军饷的200万元,还是编遣库券,并非现款。(13)相反,在中苏边界冲突最为激烈之时,正忙着讨伐冯玉祥的蒋介石,却致电张学良,要张“速借重炮若干营,由现有长官带来助攻潼关”,说什么“速用全力最速时期以解决西北是为要着”。(14)
  其实,蒋介石压根儿就没打算支援张学良。还在苏俄调动军队、积极筹备、向满洲里和绥芬河等处迫近时,张即急电蒋,认为苏俄“确有以武力压迫情势,决非局部之事故,亦非东省独立所能应付”,因此请求“中央预定方策,详为指示,俾中央与地方联贯一气”。(15)但蒋的多次回电都是不切实际、模棱两可的官话空言,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能徒增张的烦恼而已。如说“中央对苏俄作战及军队调遣事,已由参谋部负责调制全般计划……如有必要,全国军队可随时增援也。”(16)“对于关内总预备队之计划,及万一开战时各种之接济,亦均已计及。”(17)同时又要求“我军暂不与之接触为要”;“惟能多一时之忍耐,即增多无穷之国威”。(18)对此,张学良只好表示:“饬遵中央意旨,力求避战,以便在国际非战公约上我先占有地步”。(19)
  至于对苏交涉一事,蒋介石和南京政府更采取了一种极不负责的态度。“此事当初既由中央完全担任,已数月之久,彼外交当局对本案应付计划,自必筹之已熟,今虽有小波折,亦应别图良策,以善其后”,但是自9月19日开始,蒋介石却一再强调“俄事由东北直接交涉”,而此时“由于边境战祸发生以来,交通阻绝,不但对方原任谈判之人早已遄返,无由接洽,即使函电传达,亦苦无法可通。”(20)于是东北当局决定:“对俄交涉,仍完全服从中央,决不单独进行”。(21)
  对于蒋介石和南京政府的上述表现,张学良曾气愤地对部下说:“南京只叫我们打,什么也不管。打既然不行,就得和吧,可是南京又不叫我们管和的事,这简直是整我们呀。” (22)后来又说:“蒋介石系一阴谋的野心家,在他的阴谋里,想以外交手段解决东北。”(23)
  说到中东路事件和中苏军事冲突,当不可忽视张学良与日本、与欧美的关系。自东北易帜以来,张学良一贯采取排日政策。但在中东路事件发生后,为了集中力量对付苏俄,东北当局不得不采取避免纷争、消极防日的策略。7月22日,张学良致电蒋介石说,对于日本的处心积虑、坐收渔人之利的企图,“日来连得报告,昭然有据,倘不幸引起战争,牵涉甚大,诚有不可思议者”。“但有避免纷争之术,总以避免为宜”。强邻“协以谋我之局,亦恐权不在我”。“边防紧要,责在一身,自当兢兢布置,刻刻严防,使彼无隙可乘,我亦决不开衅。”(24)对此,日方的“币原外交”则采取了实用主义的两手策略。一是以“尊重中国的领土主权和绝不干涉中国内政”相标榜,并于7月19日发表通电,表示其“克制”和“中立”的态度;二是阻止中国军队经南满铁路取道长春北运,却让“日商在胶州等处买大批粮米运海参威接济俄方”(25)。而苏俄则投桃报李,表示“尊重日本在南满内蒙的特殊权利”(26)。与此同时,日军又乘机增兵长春、辽宁,接连举行实弹演习,并在铁岭、北陵支线等地制造事端。
  在消极防日的策略不能凑效后,东北当局又转而向欧美靠拢,希求借助欧美的力量在国际上孤立苏俄。8月16日,张学良对《芝加哥日报》记者发表谈话说:“赤俄不顾国际信义,蹂躏非战公约,贸然遣兵侵入我国境内。我为尊重非战公约,屡次退让以明开衅责任。俄方如有进逼,当全力决一死战。”此外,南京政府外交部也不断照会非战公约签字国,指斥苏俄的不宣而战违反了非战公约的精神。但是,由于苏俄不是非战公约签字国,非战公约对其不能发生效力;又由于1929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的沉重打击,欧美各国尚无余力卷入中苏军事冲突。
  显而易见,蒋介石既自食其言且不负责任,国际上又缺乏谅解和支持,东北当局在单独对苏无法取胜的情况下,就只能选择求和一途了。
  三
  中东路事件及中苏双方的军事冲突,大约持续了半年之久。结果,在苏军的飞机投弹、重炮轰击和地面陆军的强攻之下,东北军遭到了惨重损失。在西线,“苏军不断小规模犯我边境,至11月17日晨,苏军乃大规模向扎兰诺尔发起猛攻,韩光第率领全旅(按即步兵第17旅)拼死抵抗,激战两昼夜,阵地屡失复得,双方死伤惨重,最后因苏军陆空联合作战,韩旅长及林选青团长相继阵亡,张季英团长重伤后自杀,仅何双奇团长率众突围,全旅仅余1200余人,19日扎兰诺尔失陷。随后苏军集中力量围攻满洲里,22日防守该地的第15旅阵地被攻破,旅长梁忠甲及以下部队被俘,满洲里于当天被占领。苏军继续东进,27日攻占了海拉尔”。(27)在东线,苏军分路向我沿边的东宁、密山、汪清、绥芬河等地发动进攻,“8月28日攻占了吉林汪清和密山,9月8日占领了绥芬河。”(28)在北线,苏军多次越黑龙江侵入或炮击我绥滨、萝北、乌江、瑗珲等县境,而尤以同江之战最为惨烈。”“10月12日,俄复以新式巨舰9艘,飞机18架、步骑3000人,开始猛烈攻击,自上午5时激战至下午4时,我军奋勇迎击,击沉俄旗舰、巨舰各一艘,击落俄机两架,歼敌数百人。而我江平、江安两舰亦被敌机炸毁,利捷、江通两舰,竟遭敌炮击沉。士兵伤亡达300人,舰长吴耀明力战殉国,陆战队长李泗亭自杀成仁,陆战队生还者8人而已,同江亦于当日晚陷入敌手。”(29)而对如此严重的事态和结果,以张学良为首的东北当局一改以前对南京的依赖而自作主张,派吉林外交特派员蔡运升以辽宁政府代表的身份,于11月30日到俄境双城子议和。所幸苏方也有结束军事行动之意,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12月7日,南京政府又电派蔡运升为对苏交涉代表。蔡于10日奉命赴伯力,22日与苏俄代表签订了《伯力议定书》,决定恢复中东路事件前的原状。值得一提的是,后来南京政府却以“东北当局自作主张,急于和苏联进行直接交涉,以致造成外交上的失策”(30)为由,给予蔡运升以撤职查办处分。对比前述蒋介石和南京政府在对苏交涉问题上极不负责的态度,此举实属嫁祸诿过,自打嘴巴,欲盖弥彰!
  中东路事件和中苏边境战争对中苏日三国关系、东北的综合实力和张学良的思想都带来了直接而重大的影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九一八事变和东北的沦陷。
  首先,中苏日三国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长期以来,日本对中国东北虎视眈眈,处心积虑地企图扩大其侵略权益并进而独吞东北。苏俄为了保护它在这块土地上的既得权益,必然会强烈地予以抵制。就苏俄和日本对东北的威胁程度来说,首要的自然是日本。因此,东北当局的正确对外策略应是联苏以制日,而不是抵苏以取悦于日本。然而,中东路事件的发生,却使中苏矛盾急趋尖锐,这就给日苏两国的接近提供了一个契机。随之,日苏这两个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家,围绕中东路问题上的利害得失,便相互“谅解”和“友好”起来。一方面,苏俄对东北的军事进攻得到了日本的协助和支持;另一方面,日本在苏俄的默许下加紧了对东北的侵略活动。如日本不断向南满铁路沿线增兵,在长春的军事操练和演习以沈阳城为目的物,接连向东北派遣间牒特务以搜集情报,挑起一系列事件和军事冲突等。凡此种种,实际上都是九一八事变的前奏。在一定意义上,正是苏俄的“宽容”使日本毫无顾忌地发动了九一八事变。
  其次,中东路事件和中苏边境战争给东北的人力、物力、财力造成了很大损失。在中苏交战中,不仅东北军伤亡官兵“大约总数一万数千余人”,而且暴露出东北军、东北当局以至南京政府的不少弱点,强化了日军的轻视、觊觎之心。特别是战争完全在东北境内进行,苏俄陆空军深入东北腹地,摧毁了许多城镇乡村和军事、民用设施,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东北的经济。所有这些,都大大削弱了东北与日本抗衡的综合实力。
  再次,东北军在中苏战争中的惨败给张学良以很大刺激和教训,使他深刻地感受到,仅靠东北一隅的力量单独对外是危险的,而争取中央政府的支持至关重要。虽然他对蒋介石的食言而肥和南京政府的多方掣肘十分不满,但为了应付远东的复杂事态,共同对外,他就不能不听命于南京,并竭诚拥蒋。此后,张把东北的海军和部分炮兵送给南京,并亲率重兵入关助蒋打内战。此举尽管换取了全国陆海空军副司令的头衔和主持华北军政的大权,但却进一步削弱了东北防务。因此,在面对九一八事变时,张学良就不愿重蹈中东路事件的覆辙,而贯彻执行蒋的对日不抵抗政策也就是自然而然、“顺理成章”的事了。诚如当时他在北平对重要将领所说:“日人图谋东北,由来已久,这次挑衅的举动,来势很大,可能要兴起大的战争。我们军人的天职,守土有责,本应和他们一拼,不过日军不仅一个联队,它全国的兵力可以源源而来,绝非我一人及我东北一隅之力所能应付。现在我们既已听命于中央,所有军事、外交均系全国整个的问题,我们只应速报中央,听候指示。我们是主张抗战的,但须全国抗战;如能全国抗战,东北军在最前线作战,是义不容辞的。”这一席话,如实地反映了张学良欲抵抗而又不能的极其复杂的矛盾心态。正是因为蒋介石和张学良的不抵抗政策,使日本在没有遇到什么阻力的情况下轻而易举地占领了东三省。
  从更长远的视角看问题,中东路事件和中苏边境战争也使张蒋关系产生了相当的裂痕,为西安事变的发生埋下了潜在的种子。事实表明,中东路事件就是蒋介石外交解决东北的一个重大阴谋步骤。前已述及,蒋介石的“慷慨”承诺与自食其言,唆使、怂恿与不负责任的鲜明对照,在张学良的内心深处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创痛和不满。尽管此后张学良在军事、外交上不得不听命于南京,张蒋关系也因各自的需要进入了前所未有的“蜜月”期,但是一旦有了适宜的土壤和条件,这颗潜在的种子就会萌芽滋长。随着蒋介石的一次次欺骗和张学良的一次次上当,随着东北军实力在“剿共”内战中更加削弱和收复东北热望的破灭,张蒋之间的政见之争就无法调和。再加上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和群众抗日救亡运动的推动,张学良走上联共抗日道路、对蒋实行“兵谏”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本文原载《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1—2期) 
  ①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372页。
  ②漠笛编:《张学良生涯论集》,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年版,第50页。
  ③漠笛,前引书,第50页。
  ④《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17页。
  ⑤〔美〕马士、宓亨利著:《远东国际关系史》,上海书店1998年12月版,第643页。
  ⑥朱正:《解读一篇宣言》,《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5期。
  ⑦大风编:《张学良的东北岁月》,光明日报出版社1991年版,第196页。
  ⑧张友坤、钱进主编:《张学良年谱》(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76页。
  ⑨张友坤、钱进,前引书,第375页。
  ⑩张友坤、钱进,前引书,第375页。
  (11)方正等编:《张学良与东北军(1902—1936)》,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169页。
  (12)张友坤、钱进,前引书,第375页。
  (13)〔港〕司马桑敦著:《张学良评传》,星辉图书公司1986年版,第102页。
  (14)〔台〕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第249页。
  (15)〔台〕秦孝仪,前引书,第221页。
  (16)〔台〕秦孝仪,前引书,第222页。
  (17)〔台〕秦孝仪,前引书,第223页。
  (18)〔台〕秦孝仪,前引书,第222页。
  (19)〔台〕秦孝仪,前引书,第229页。
  (20)张友坤、钱进,前引书,第401页。
  (21)张友坤、钱进,前引书,第411页。
  (22)方正,前引书,第169页。
  (23)《松辽学刊》1997年第8期。
  (24)〔台〕秦孝仪,前引书,第238—239页。
  (25)王芸生,前引书第8卷,第201页。
  (26)王芸生,前引书第8卷,第201页。
  (27)张友坤、钱进,前引书,第387页。
  (28)张友坤、钱进,前引书,第387—388页。
  (29)〔台〕秦孝仪,前引书,第235页。
  (30)方正,前引书,第174—l75页。 

西安事变与中国抗战/李云峰等著.-香港:香港银河出版社,19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