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营救狱中革命难友
李志英
博古到南京以后,遇到另一项重大的任务就是要设法营救在国民党监狱中的难友。
大革命失败后,白区党组织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不少共产党员被逮捕,关押在南京、上海、苏州等地国民党监狱中,受到残酷的迫害和非人的虐待。国共谈判开始后,释放一切政治犯也成为国共谈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在多次的谈判中都遭到国民党百般刁难,甚至以等待“你们开出名单来”加以搪塞,因而一拖再拖,迟迟得不到解决。1937年6、7月在庐山的两次谈判,就释放政治犯问题达成协议,中共方面提出“释放中共在狱党员,中共有调查之权”(1)后,再加上抗日战争形势的发展,这一情况才略有改变。
当时在南京就有3个监狱关押着一大批政治犯,在江东门附近的中央军人监狱,绝大部分被判刑的男政治犯就被关在那里;模范监狱即老虎桥监狱关的大都是被判刑的女政治犯;在晓庄师范附近还有首都反省院,1936年国民党曾要把模范监狱的部分女政治犯转到这里,但由于模范监狱的女政治犯团结起来,进行斗争,反对部分转移,提出了要转就一起转,所以女政治犯就一起转到了首都反省院。(2)
1937年8月18日下午,周恩来、叶剑英在南京参加国防会议,为了营救在押的政治犯,去首都反省院探视,周恩来向全体政治犯作了报告,详细阐明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分析了当前形势的变化,最后说:“我曾经和蒋先生谈过,关在里面失去了自由的人怎样处理的问题,蒋先生说,只要里面和外面的同志一样,一定能恢复自由。我担保只要大家抱定牺牲决心,出去杀敌的机会是一定有的”,“我们不是说空话,我们都是受了多年的艰苦折磨,虽然诸位同志中有过去认识的,也有不相识的,但我想诸位一定能做最艰苦的事。”(3)表达了中共中央营救政治犯的决心。
接着叶剑英讲了话,他首先代表工农红军(当时的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向受难的战友致民族革命的敬礼,接着他提出:“在这民族危机极端严重的关头,凡是一个共产主义者,凡是一个革命的战斗员,都应该在民族决死的抗战中做一个英勇的战士!”最后叶剑英说:“我们非常切望你们急速恢复自由,期待着你们到前线上来参加抗战,我想不久我们会在前线上握手。”(4)周恩来与叶剑英的讲话给在座的政治犯以信心和力量,他们相信党组织会千方百计来营救出狱,自由和光明很快就要到来。
周恩来向反省院廖院长交涉要将张秋琴、王根英、夏之栩3个人先带出去。廖院长说张秋琴是顾祝同寄押在这里的,要取得顾祝同同意才能释放。夏之栩向周恩来建议,如果不能放张秋琴,就要用熊天荆来调换,因为是同意先放3个人的。经过交涉,廖院长答应了,这样王根英、夏之栩、熊天荆三人由童小鹏把他们接到傅厚岗南京办事处(5),以后王根英回陕西去了,夏之栩与熊天荆留在办事处参加营救工作。
八月下旬,经过不断交涉,中央军人监狱又陆续释放了黄文杰、刘顺元、王凯、王鹤寿、李世农、刘宁一等人。首都反省院释放了张越霞等人。
8月21日,被判13年徒刑的陈独秀减为有期徒刑3年后,也从老虎桥第一监狱被营救出来,一起出来的还有赤色工会国际驻太平洋职工会的代表牛兰、汪得利曾夫妇。(6)
博古来到南京后,立即着手抓营救政治犯的工作,他考虑到出狱的几个人对监狱的情况比较熟悉,就让黄文杰牵头,带领先出狱的几个人(以后又有所增加)负责营救,接待和审查政治犯的工作。
9月7日,国民党司法行政部批准了江苏高等法院关于《临时处置监犯办法》的意见,同意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人可以交保开释,但对判刑5年以上的政治犯仍准备编为输送队,送战区服役。但文中还规定,如果战事紧张,判刑10年以下的也可以考虑取保开释。(7)
博古与叶剑英研究后,以朱德、彭德怀的名义给军政部何应钦写信,指名要求将一些判刑较长的政治犯调往八路军“服役”。(8)
在博古、叶剑英等人的坚持斗争下,国民党考虑到抗战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压力,从9月份开始刑期不到15年的绝大部分政治犯都被营救出来。
9月中旬,国民党军政部以“疏散”为名,将关在江东门中央军人监狱的100多名刑期在15年以上的重要政治犯,集中解到安徽和县姥下镇,余下100多名政治犯全部关到“狱中之狱”的南监,企图将这部分政治犯解往武汉。由于狱中政治犯的不断斗争,南京八路军办事处的大力营救,特别是战局日趋严重,国民党当局也不得不将这200多名政治犯陆续释放。9月26日陶铸、曹瑛、顾玉良、肖桂昌等7人从中央军人监狱被解救出来。9月25日,首都反省院最后一批女政治犯钱瑛、肖明等17人也被营救出来。在这期间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等大批政治犯也被释放,前后被营救出狱的大约有1000多人。(9)
出狱的战友一天天的多了起来,傅厚岗的房子住不下,就在西流湾租了一处房子,以后又安排在鼓楼附近的一个小旅馆里。营救组的人员根据博古的指示,除了做好生活、学习的安排外,还要对出狱人员进行审查。通过深入了解,将出狱人员分成三类,第一类是从口供及监狱里其他人证明是坚定的,送去延安或留在白区工作。第二类是比较好,但有某些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的,送延安学习,以便继续审查。第三类是有问题表现不好的人,一般是发路费让他们回家。(10)留在白区工作的人员,以后大都成为南方各地恢复和重建党组织的骨干力量。博古在营救南方被押的政治犯工作中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注释:
(1)钱之光:《我所了解的八路军南京办事处成立前后国共合作的有关情况》,《抗战初期的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49页。
(2)刘顺元:《关于八路军驻京办事处的点滴回忆》,《抗战初期的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68页。
(3)阿乐:《一次终身难忘的报告》,《抗战初期的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109页。
(4)阿乐:《一次终身难忘的报告》,《抗战初期的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110页。
(5)夏之栩;《关于南京营救和接待监狱及反省院难友工作回忆》,《抗战初期的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66页。
(6)《抗战初期的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综述),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12页。
(7)《抗战初期的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综述),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11页。
(8)《抗战初期的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综述),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12页。
(9)《抗战初期的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综述),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13页。
(10)刘宁一:《1937年八路军办事处向国民党交涉释放政治犯的情况》,《抗战初期的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71页。
博古传/李志英著.—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