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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作宾-坚决贯彻新宪法<责任者>=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青海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我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此,我光荣的出席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在我谨作以下传达: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在首都北京隆重开幕,至9月28日胜利结束。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226人。这些代表中,包括了我国所有的民主阶级和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包括了工农业劳动模范,武装部队的英雄人物,著名的文学、艺术、科学、教育工作者,工商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包括了我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代表,华侨代表。代表中有177名少数民族代表,174名妇女代表。代表的年龄从18周岁到90岁以上的都有。这样广泛的代表性,就充分显示了我国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的真正民主的性质和全国人民在民主基础上高度的团结一致,这就使得我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一切国家机关,能够在更广泛更巩固地团结全国人民的基础上,胜利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事业。    
  会议代表着全国六亿人民的共同意志,胜利地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了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通过了周恩来《政府工作报告》;选出了国家新的领导人。
  这次会议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正如毛主席在开幕词中所指出的“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1949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因此,它得到了全国人民的积极拥护和殷切关怀。
  这次会议也得到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真挚地关怀和热诚的祝贺。各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和殖民地及附属国国家的人民,同样也会抱以极大的兴奋,这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它不仅是我国政治生活中一个具有重大历史的事件,而且在国际上也是具有历史意义的。
  毛主席在开幕词中不仅宣布了会议的任务,而且给我们指出了前进的方向,告诉我们要“老老实实,勤勤恳恳,互勉互助,力戒任何的虚夸和骄傲”,这样教导我们忠心耿耿地为各族人民服务,并且“准备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将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经济上文化上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化程度的伟大的国家”而奋斗。因此到会代表,均以感激的心情,不约而同的一次又一次地鼓掌表示衷心拥护。
  9月20日下午,到会的全体代表一致投票,通过了代表着六亿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共同愿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时,全体起立,掌声和欢呼声持续达5分钟之久。在这个时候,全北京市的工人、学生、机关干部、居民等为中国各族人民百余年来流血斗争所追求的理想的实现,而进行了空前热烈地庆祝。全国各地人民也同样地热烈庆祝贺。    
  9月27日,当执行主席宣布:“毛泽东由会议全体一致选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由会议全体一致选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之后,会场欢腾,全体起立,掌声和欢呼声响彻全场。当时通过会场实况广播也传遍了全国,全国人民都为自己最敬爱的领袖当选而欢欣鼓舞,这种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9月28日会议宣告结束。从每个代表面容上显露的愉快情绪可以看出,大家对这次大会所完成的光荣历史任务,是十分满意的。
  以上就是大会的概况。
  宪法序言中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刘少奇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说:“我国是否还可以走资本主义道路,发展资本主义,变成资本主义国家呢?或许还有一些落后分子作这种幻想,但这是一种很错误而且很危险的幻想。毛泽东同志说过?资产阶级的共和国,外国有过的,中国不能有”。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今天的我国人民,决不会容许资本主义在我国泛滥,更决不会容许把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世界资本主义已经没落,世界上所有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家都已走到了绝路,而社会主义的苏联和其他人民民主国家已经繁荣强大起来。我国人民在工人阶级领导下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面貌正在改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正在逐步提高。在这样的国际国内的局势下,中国人民难道会愿意抛弃自己社会主义的光明幸福的前途,而走到资本主义的苦痛的道路上去吗?当然是不会的。所以,凡有这种幻想的人必须迅速抛弃这种幻想。如果还有人不愿抛弃并且坚持这种幻想的话,那他们就有可能走到帝国主义所指引的危险的道路上去。因为他们既然坚持要使中国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就势必要同帝国主义国家联系起来,而帝国主义者却不会让中国成为独立的资本主义国家,只会使中国成为帝国主义和封建买办阶级统治的殖民地。这正是蒋介石卖国贼所走的道路。”他又说:“所以我国只有社会主义这条唯一的光明大道可走,而且不能不走,因为这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宪法序言指出:“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刘少奇同志在报告中指出,“宪法草案序言说:‘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这就表明,在我国过渡时期,工人阶级领导的包括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而又较工农联盟更为广泛的联盟,即劳动人民同可以合作的非劳动人民之间的一种联盟。有人以为既然建设社会主义,这种联盟就不可能存在,也没有存在的必要,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他又说:“在过渡时期,民族资产阶级在国民经济中还有重要的作用。”他又说:“在过渡时期,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有一定的地位。”他还说:“中国共产党早已指出,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全国人民的革命大团结,不只是对于我国人民民主革命是需要的,对于实现社会主义事业也同样是需要的。因为在我们面前还站着帝国主义。同时,在我国给人民选择的道路,实际上只有两条,或者是重新受帝国主义的奴役,或者是实现社会主义。中国要独立、民主和富强,只有走社会主义一条路。在这种情况下,凡是不愿意做殖民地奴隶的爱国的人们,就有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团结起来接受社会主义道路的可能。在继续巩固工人阶级领导和工农联盟的前提下,在可能的范围内,在人民中间的团结越广,对于社会主义事业就越有好处。所以,我们的宪法应当是一个全国人民大团结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宪法。”
  宪法序言指出:“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发扬各民族间的友爱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基础上,我国的民族团结将继续加强。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
  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宪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各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充分保障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并且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刘少奇同志在报告中说:“宪法草案反映了我国各民族利益的一致性。一百多年以来,我国各民族,包括汉族和各兄弟民族在内,共同遭受了外国帝国主义的压迫。帝国主义者曾经进行各种阴谋,破坏我国各民族间由于长远的的历史而形成的联系,企图实现他们的‘分而治之’的侵略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使中国各民族都从帝国主义压迫下得到了解放,但是帝国主义者仍旧在处心积虑,妄想分离我国各民族,藉以达到他们的重新奴役我国各民族的目的。而对着帝国主义者的这种侵略阴谋,我国各民族都必须提高警惕,不要给帝国主义者进行这种阴谋以任何机会。我国各民族都必须加强和巩固我们祖国的统一,必须紧紧的团结在一起,共同为建设伟大的祖国而努力。宪法草案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并宣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显然,这样的规定是完全必要的,是完全符合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利益的。”
  刘少奇同志在报告中说:“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这是我国国内各民族的共同目标。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保持每一个民族都能在经济和文化上有高度的发展。我们的国家是有责任帮助国内每一个民族逐步走上这条幸福的大道的。”他又说:“但是各民族有不同的历史条件,决不能认为国内各民族都会在同一时间、用同样的方式进入社会主义。宪法草案序言中说:‘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这就是说,在什么时候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如何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等等问题上,都将因为各民族发展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这一切问题上,应当容许各民族人民群众以及在各民族中同人民群众有联系的公众领袖们从容考虑,并按照他们的意愿去作决定。”他还说:“现在还没有完成民主改革的少数民族地区,今后也可以用某种和缓的方式完成民主改革,然后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在我们国家内,在各少数民族中,任何人只要拥护人民民主制度,团结在祖国大家庭里,就都有自己的光明前途,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都有自己的出路,这是一定的。”
  宪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我们的国家所以能够关心到每一个公民的这些自由与权利,这都是由于我国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优越性来决定的,它充分表明了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人地位。
  周恩来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我国五年来在经济建设、政权建设、文化建设,以及贯彻民族平等团结的各项政策,和对外执行和平外交政策等方面所获得的伟大成就,并指出国家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光明远景和今后的伟大任务,以及实现这些任务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克服的办法。在今后任务中,周总理严正提出解放台湾的问题,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屡次宣布:台湾是中国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决不容许美国侵占。我们在台湾的同胞,包括高山族在内,从来就是中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决不容许美国奴役。解放台湾是中国的主权和内政,决不容许他国干涉。美国参加签订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都肯定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这些壮严的国际协议,决不容许美国背信弃义地加以破坏。美国政府和盘踞台湾的蒋介石卖国集团,无论订立什么条约,都是非法的。在这里还必须指出,一切想把台湾交联合国托管,或者交中立国代管,以及中立化台湾和制造所谓‘台湾独立国’的主张,都是企图割裂中国的领土,奴役台湾的中国人民,使美国侵占台湾的行为合法化。这都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许的。”他又说:“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台湾一天不解放,我国的领土就一天不完整,我国的和平建设环境就一天得不到安宁,远东和世界的和平就一天得不到保障。1954年8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决议,号召全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从各方面加强工作,为解放台湾、消灭蒋介石卖国集团,以完成中国人民的神圣解放事业而奋斗。8月22日中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响应中央人民政府的号召发表了关于解放台湾的联合宣言。这表现了我国六亿人民的不可动摇的共同意志。”
  以上我这个传达,是我感觉到与我们关系较大的几个主要问题,引证毛主席的开幕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刘少奇同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和周恩来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加以说明,所以传达的很不全面。为了全面、深刻地领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精神,希望各位代表积极学习有关文件,特别要认真学习宪法。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人都必须知道的。我们各位代表不仅要自己领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精神,更重要的是,要利用一切机会向群众进行宣传。特别是要以我们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带动群众,影响群众,从而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精神,广泛深入地传达到各族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变成人人的实际行动:积极拥护宪法,遵守宪法,为实现宪法而努力;加强民族团结,提高警惕,和国内外一切阴谋破坏的敌人进行斗争;大力发展农牧业生产,争取多打粮食,增殖牲畜,支援国家工业建设,为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而努力;反对美蒋条约,坚决解放台湾,消灭蒋介石卖国集团,为我国的神圣领土完整而斗争!
  *这是孙作宾在青海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关于全国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 (1954年12月27日)
  

孙作宾/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