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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作宾-妇女是生产建设的生力军

刘杰

                                                    
  青海是个多民族地区,土地面积广,人口少,分农业区与牧业区,矿藏资源非常丰富,在工、农、牧业生产上都有很大发展前途。但是由于历史上反动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政策,造成民族隔阂很深,部落纠纷频繁,工、农、牧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经济、文化均比较其他地区更为落后,人民生活非常贫困,妇女所受的压迫和痛苦更为深重。
  解放后,由于党坚决贯彻执行了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并经过各次运动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尤其经过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各族妇女的觉悟提高了,团结更加巩固了,从各方面发挥了应有的和巨大的作用,因而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有了较为显著的提高。妇女参加生产、工作、学习的人数日益增多,在生产逐年发展的基础上各族人民的生活也有了很大的改善,购买力提高将近四倍,各族妇女深刻体会到旧中国给妇女带来的是灾难深重,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被奴役被压迫的惨痛生活。而在共产党领导下,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和家庭生活方面已经从根本上取得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所以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妇女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着忘我的劳动。
  几年来,农村各族妇女在互助合作的实际教育中,深切的体会到由于参加了集体劳动,贯彻了男女同工同酬,实行了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才显示了妇女的劳动成绩,提高了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的地位,扭转了妇女的历史命运。因而,在1955年冬,农业合作化高潮中,妇女骨干和积极分子,配合工作干部,宣传政策,带动群众入社、转社,出现了很多妻子动员丈夫、媳妇劝说公婆入社的模范事例,成千成万的妇女与男农民争先恐后要求加入农业合作社,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合作化运动。1956年虽然部分地区遭受自然灾害,但粮食产量仍较丰收的1955年增产了,社员也增加了收入,平均增产的社占75.3%,不增不减的占7.9%,增加收入的社员占65%以上,未受灾的地区增加收入的社员占75%以上,显示了合作化的优越性。妇女在集体劳动的锻炼中,以及我们在妇女群众中不断地坚持了社会主义劳动光荣和劳动创造财富的思想教育,各族妇女逐渐打破了相信命运的观念,认识到劳动光荣,认识到有了勤劳生产的习惯,还要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获得幸福生活。因为青海妇女一贯有着艰苦勤劳的光荣传统,但在旧社会极端贫困黑暗的生活条件下,劳动妇女过着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生产资料缺乏,劳动力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今天,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妇女的生活和参加劳动的条件,日益得到改善,农业合作社又为妇女参加生产开辟了广阔的门路,因而妇女劳动积极性就更加高涨,参加劳动的范围扩大了,出勤率提高了,越来越显著地显示出妇女是农业生产战线上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1956年,青海省劳动妇女全年劳动时间一般均达到180个工作日,出勤率高的达到256个工作日。据1956年湟源、民和、乐都等县的了解,妇女的劳动工分一般达到合作社劳动工分总数(包括副业收入在内)的35%到40%,有的还高达50%以上。如互助土族自治县蔡堡乡大庄农业社,每个妇女劳力1956年参加劳动为250个工作日,妇女劳动所得工分占到总工分的56.3%。通过集体劳动的锻炼,各族妇女中的积极分子,也提高了领导、管理生产和组织群众的能力,取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仅据四个县的统计,在1159个社中被选为社主任、副主任的有588人,社委、监委1209人,生产队、组长3222人,她们正和男社干一起领导男女农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生产技术也在不断提高,她们冲破了封建习俗的束缚,学会掌握了使用新式步犁、双轮双铧犁、马拉播种机、耧摆、条播等技术,改变了已往认为“妇女犁地苗不长”的旧思想。1956年仅互助一个县就有3863名妇女学会使用各种新式农具。至于学会手溜种、药剂拌种、除虫、改进拔草方法,饲养家畜、家禽则更为普遍。此外,妇女在兴修水利和植树造林方面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一般地区参加植树和修渠打井的妇女占到出工总人数的60%以上,个别地区还达到80%左右。妇女对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生产上的巨大贡献,不仅完成了农业增产的任务,而且还保证大批男劳力出外,支援了柴达木的资源勘察和城市建设工作。
  由于妇女在发展生产和增加家庭收入方面所起的作用,已大大改变了社会上对妇女的看法。很多人认识到没有妇女的力量,要完成农业增产任务是很困难的。现成已经听不到谁讲自己养活了妻子,他们从粮食的分配上,清楚的看到妻子或儿媳的劳动收入,对于家庭生活改善所起的作用。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家庭关系的改善,加强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分工,改变了以往男子“三不干”的旧习惯(不担水、不端饭、不拔草)。1956年以来,男子参加拔草和帮助妇女做家务活,已成为普遍的现象。我们在湟源县曙光社51户的重点调查,媳妇参加劳动,婆婆帮助做饭的27户,丈夫帮助妻子料理家务的22户,这一情况在过去是根本办不到、也想不到的。同时,由于个体劳动转变为集体劳动,为妇女解决孩子拖累创造了有利条件。去年合作化后,各社普遍建立了农忙托儿组织,解决了一万多名孩子的寄托问题。这些事实充分说明,妇女只有加入合作社,参加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才能发挥和显示出在生产战线上的重要作用,也才能获得男女平等和自身的解放。
  当然,几年来,我们在工作上也是有缺点的,我们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对客观实际情况掌握不够,向社会向妇女宣传妇女问题,和对妇女合理要求的必要支持作得不够。因此,表现在部分妇女在家庭中还缺乏应有的民主权利与经济权利,表现在有些社对女社干的职权尊重不够。
  在宣传工作中一般大道理讲的多,结合妇女思想实际不够,劳动光荣的教育不够,对个人、集体、国家利益的相互关系宣传不够,因之,妇女虽然积极劳动,认识别劳动光荣的伟大意义,但在政治生活中许多妇女却不愿参加社会和国家的政治活动,部分妇女社干,还产生了换班思想,害怕耽误生产,减少收入,害怕工作中得罪人,碰钉子。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方面,也反映了一些矛盾。如有的女社员做活不求质量,贪挣工分,对于社内公共财物不够关心,对于执行统购统销的粮食政策还不习惯。为此,我们必须结合农村妇女的思想情况,通过提问题、摆事实,回忆对比,使妇女认识到解放前后、合作化前后妇女在生活上、家庭和社会地位上所发生的变化,从而在思想上明确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界限,正确理解个人同集体、同国家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树立爱社如家的思想。同时,还必须贯彻勤俭建国、勤俭办社、勤俭持家的方针,使妇女在自觉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地挖掘生产潜力,发展生产,节约开支,特别要节约用粮,使妇女正确理解勤俭持家与建设祖国、改善家庭生活、培养良好习惯的关系。从各方面注意一点一滴的节约,杜绝浪费,树立勤俭持家的新风尚。
  在青海省这个多民族地区,几乎每一个农业社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参加。合作化后,在集体劳动的过程中,各族妇女之间的团结加强了,互相之间都能注意尊重风俗习惯,建立了团结互助的新关系。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说:“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因之,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更要不断加强民族政策的学习,加强与各族妇女的团结,在民族平等团结和建设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基础上,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前进。
  *这是刘杰在全国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上的发言。 (1957年8月)
  

孙作宾/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