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观点综述
杨学义
这次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关于“陕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征文”共收到108篇文章,经过有关单位、高校的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的评选小组认真评选,共评出45篇入选文章。其中,获一等奖的3篇,获二等奖的6篇,获三等奖的9篇,获入选奖的27篇。总的看,这次征文特点比较明显。一是主题鲜明。围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回顾历史、总结经验、分析观点、研究问题、探求规律,表现出了较强的理论性、适用性。二是针对性强。大部分文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意贴近名城实际,针对存在问题,从不同的角度研究我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问题,思想比较活跃,现实针对性强。三是参与热情高,社会影响大。征文通知发出之后,全省上下积极响应,社会各界踊跃参加,作者分布较广。四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征文成功。
从收到的文章内容看,取得了较为丰富的学术成果。
一、“三个代表”思想是统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工作的主线
陈晨、李凯同志认为,“三个代表”思想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的根本指导方针。“只有生产力发展了,城市建设有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才会为其繁荣和昌盛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后盾、动力和源泉。”“先进的文化则反映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并以其巨大的能动作用推动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最终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中,必须特别致力于凝聚精神力量,增强社会效益,使先进文化的弘扬与发展始终贯彻其中。”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必然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核心内容。”用“三个代表”思想统揽名城保护与建设的方方面面,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可偏废。“忽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则名城保护与建设将缺乏必要的经济支撑和物质依托,失去自我发展的活力;忽视先进文化的培育,则名城保护与建设将缺乏思想主导和精神内涵,失去自我存在的重要价值;而忽视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则更是失去了广大人民的支持,使得名城保护与建设的宏伟目标最终落空。”
碑林区政协办公室的文章认为,落实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名城的保护和建设中“应该有统一的领导,协调和安排,要有社会前进的远瞻和发展经济的现实筹划。”“循‘文’遵‘古’是古城保护和建设的基本准则”。保护与建设历史文化名城,“首先应以具有代表性的文物景点、名胜古迹为基点,向周边发展,而新建设的建筑物的形式、风格尽量与文物景点相适应、相协调,并融入地方特色,也就是突出历史特定的区域性古文化。”文章以西安市大庆路西端丝绸之路起点巨型石雕为例强调,“街头标识性的景点更应慎重”。
霍静廉同志以翔实资料引证党中央对延安历史文化名城十分关怀和支持。1953年到1959年,党中央和省委拨款60万元,先后将部分革命旧址修复开放;1964年7月7日,毛泽东同志在京接见了我省延安革命旧址陈列方案汇报团;1966年3月,邓小平、李富春同志到延安,对革命纪念地的保护和建设做出重要指示;1989年江总书记就任不到三个月就到延安,对革命旧址的保护工作给予较高评价;1992年5月,李铁映同志带领国家有关部委的同志专程到延安,研究延安名城保护等问题,并拨款对一些革命旧址、“四八”烈士陵园进行抢救性修复;1995年,吴阶平到延安视察,返京后致信江总书记,江总书记批示:要“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和保护古迹及革命纪念地的关系”。并派李岚清同志率领建设部、林业部、文物局的同志考察延安纪念地的保护与建设,提出了延安历史文化名城、革命纪念地保护与建设的初步方案。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也多次在延安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名城保护中的具体困难。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使延安市的领导和干部群众受到了极大地鼓舞和鞭策。
二、陕西历史文化名城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价值
佟裕哲同志认为,“陕西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符号、文字文化、礼制文化的诞生地”,是“西部干旱、盆地气候地区城市、建筑、风水地景学等地方建筑文明沉积地”,“具有东西方文化、贸易与旅游发展的地位和价值”。
王朝辉同志指出,历史文化名城区别于一般性城市,在于它的“历史的延续性”、“空间的完整性”、“内涵的多样性”和“管理的艰巨性”。在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中,历史文化名城是“城市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储存城市发展历程的信息平台”,是“城市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也是“城市发展的巨大财富”。
马先登同志以咸阳为例说明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巨大价值。一是“文物资源价值”,“有极高的展示功能、研究功能和教育功能”;二是“文化资源价值”,秦文化带、汉文化带、唐文化带、泾河文化带、渭河文化带,“各具特色,覆盖全市范围,形成以市区为中心的名城资源经济体系”;三是“人才资源价值”,“体现在文物保护、文物考古、学术研究方面”,“已成为文博部门的中流砥柱”,这些资源价值,“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才能延续其使用年限,保持永恒的发展主题”。
王友怀同志在论文中写到,“尽管历史文化的天空,名城犹如众星罗列,可是,它们大都难有西安这一星座的光耀。”“西安历史文化名城有民族文化的深厚淀层,年深日久,它形成了自有特色的长安文化。”“作为长安文化,它又是地域性的,不仅有帝都文化的霸气,也有西秦文化的雄风,更有诗词文化的风情雅韵。”他建议:一是“开发辋川”;二是“注意对杜公祠的修葺”;三是“设置诗碑,用诗词文化与历史名城的人文景点、自然景点相对照应”;四是“在灞河大堤两岸种植柳树林带”。他提的四条建议,都涉及到民族文化的重大价值。
张铨英、李超同志在论文中指出,“丰富的文物古迹不仅是西安的特色所在,也是开发西安、发展西安的优势所在。”“文物不仅是历史文化遗产,同时也是重要的经济资源,文物事业不仅仅是文化活动,它也是既有投入又有产出的经济活动。”西安要“发展大旅游、建设大市场、形成大产业,”“就必须从思想到行动重视和保护西安的文物资源,合理利用和开发西安的文物资源。”
李丰、张胜利同志在论文中,深入总结分析了黄陵历史文化名城的显著特色:以黄帝文化、龙文化和传统文化为特征的“古”,以桥山古柏、塬天一色的自然环境为特征的“奇”,以黄帝崇高形象及其所代表的民族精神为特征的“特”,是黄陵赖以成名和发展的基础。他们认为,黄陵历史文化名城“从总体上构成了当前我国唯一一处反映中华民族元祖和中华民族文化肇始者精神的物质形态空间”,“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永远是中华民族的灵魂与象征,是中华民族根之所在,魂之所系。”“我们要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为保护好祖先留下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做出贡献。”
三、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建设,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体现
李星同志在《历史名城建设十议》中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建设,“应该有科学求实的态度,既不应妄自菲薄抹煞否定历史业绩,也不应妄自尊大浮夸扩大历史业绩,使名城的保护、建设,建立在坚实的科学的基础上。”17座名城中,“有的遗迹景点残破不堪,与名城的声望极不相符,有碍观瞻,也不利于旅游产业化系列化,使慕名来访者大失所望,兴味索然”。甚至出现了“毁了美的建丑的”、“废了真的建假的”现象。要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从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高度,深刻认识名城保护的意义。
赵旭升同志说,“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能有效地带动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因为,“当代社会价值观需要从历史文化中吸取营养,并能为全民爱国主义教育提供重要的基地”,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反过来,精神文明建设,“能为保护、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并对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进行提炼和升华,能够使历史文化名城成为过去文明与现代文明的统一体”,所以“精神文明建设是保护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助推器”。
刘和明同志指出,由于陕西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文化优势”,“展现了民族的文化精神,代表了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其巨大的诱惑力,吸引世界各地的游客商贾不断穿梭往来,或观光旅游,或寻找商机,推动了历史文化名城的经济发展,同时也加快了文化产业的培养与发展进程”。他认为,要“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保证历史文化和民族民间文化长期保持原始状态”,使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优势”,成为“争取市场、争取客源的旗帜”。他预测,“经济较落后地区的历史文化名城,其文化产业完全有可能成为其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较易成为其地方的主导型产业。”
四、建设性的破坏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构成了
严重威胁,要刻不容缓地树立名城保护
与建设的正确意识
张光同志认为:二十多年来,中华民族数千年延续下来的、具有地域特色和浓郁民族风俗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在世纪末国人对现代舒适生活的追求中,迅速地消失了。中国的城市正变得越来越没有个性,没有魅力,到处是似曾相识的街道,“欧陆风格”的小区,千篇一律的建筑群。北京、西安也是如此。
咸阳市建委认为,在名城的保护工作上,存在“思想认识肤浅、管理模式粗放、技术手段落后、保护资金匮乏”四个问题,这些问题不尽快解决,势必影响名城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张敏生同志指出,建设性破坏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主要“杀手”,自然破坏是“在历经漫长的渐变过程达到质变、破坏”,而“建设性破坏则是势如破竹,大刀阔斧进行的”,“几年甚至几个月就会把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搞得面目全非,使原有的历史文明或支离破碎或荡然无存”。
刘兰芳同志在分析榆林历史文化名城现状时指出,一是古城墙毁坏严重;二是建设性破坏尚有蔓延之势;三是古城区人口密度较高,平均毛密度为230人,且不断增加。她强调,“榆林城市的发展要兼顾用地扩展方向、保护古城文物古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要“妥善处理榆林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古城文物古迹、提高古城区和历史街区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关系”;要“处理好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为城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文化氛围和美好的城市景观,达到经济、社会、环境三兼顾”,展现“塞上名珠”的娇人风采。
王景元同志认为,“由于职能部门的忽视和开发商对利益的追求”,汉中市“有一部分有价值而值得保护的储存着历史文化名城信息的历史建筑,在城市建设开发中从地面上永远消失了,这是值得反思的教训。”令人惋惜的是,河南会馆已列入了《汉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重点保护对象,“但最终不知何故未能落实,现河南会馆已不复存在”。
五、要突出保护各地的特色街区和富有民族特色的
民居住宅,以表现各个名城的独特形态
杨洪福、杨卫丽在《历史街区的保护利用模式研究》一文开头,尖锐地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历史街区内建筑个体的历史价值不一定很高,但整体价值却很高”,这关乎到历史地段建筑评价体系的构建,应该加以研究。二是“历史街区在保护前提下如何加以利用,充分发挥其文化价值、景观价值,促进经济发展”,也值得深入探讨。他们认为,要从情感价值、文化价值、使用价值三个方面共计16个因素中,得出历史价值评价。并依此对咸阳市中山街的保护与建设做出评估,“沿街的门面建筑中,有历史价值的建筑所占比重达75%”,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
尹博灵同志提出,“历史街区的保护,应珍视‘历史风貌’”。他认为,汉中市东关正街“除门店房具有明、清风格外,尚有一大特点,即门店后面由多进院落组成,有的多达五、六进,又同东关后街连成一体,反映出货栈业屯积货物、垄断经营、往来批发的特点。而这一特点,也正是东关正街独具特色的‘历史风貌’之一,在全国亦属少见,故应进行重点保护。”作者还对有关部门作出的规划原则失之宽泛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建议“要不失时机地以‘大手笔’将‘远景目标’准确定位,从而为汉中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杨建锡同志说,传统街区的保护,“认识是关键。韩城古城基本保留了传统的建筑风貌和格局,仍堪称典型的北方古老城镇”,得益于认识的提高。
卫国荣同志指出,韩城的各级领导认识到,“古城是名城发展中存留下来的真实的建筑群体,形象而真实的反映着一定历史时期的文化、经济、建筑艺术、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多方面的信息。在城市改造和建设中大拆大建,不注意保留遗存的作法,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将会大大降低城市的文化底蕴。”
刘临安、王树声同志对韩城与平遥的保护模式进行了深入比较,适时而尖锐地提出“如果不采用‘新旧分离’的模式,韩城老城可能会遭到严重破坏”,出现衰落的迹象。平遥“也同样采用了‘新旧分离’的保护模式,但是却出现了与韩城截然不同的结果”。“新城兴盛,老城繁荣,正是平遥保护模式成功的写照”。他们认为,“‘新旧分离’不是‘新旧对立’而恰恰是‘新旧共生’。如何在‘新旧共生’中实现‘新旧分离’,才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目的。”他们建议,一是必须坚持“新旧分离”,否则,“就无法有效地保护老城内的历史文化遗产”;二是“必须为老城培育新的机能,保护老城作为城市应用的发展活力与经济能力”;三是“新旧分离,要坚持适时性原则”,“以保证老城在脱离城市机能主体以后具有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四是“新城与老城要形成有机的整体,共同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特点”,“共同构筑历史文化名城的精神风貌和物质精华”。
白宁同志在《保留与保护》一文中指出,“80年代,西安市尚有339处保存较好的传统民居,至1993年,尚存30处,而到了今天,保护较完好的传统民居只剩下了10处。”如果再不采取切实有效地保护措施,“这一历史遗存将不复存在”。在举出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和现象之后,他指出历史住区“具有一定的历史建筑”、“具有独特的有代表性的历史风貌”、“具有较完整或可整治的视角环境”三个鲜明特点,其保护“包含有保留、保护、改造、更新和创造的内容”,是“以逐步恢复住区历史风貌为目的、渐进式的保护”,是更丰富、更复杂、更具生命力的一种方式与行为,并且提出了历史街区、居民民宅的保留方法和保护途径建议。
郭冰庐同志认为,榆林市对四合院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他说,据能查到的房屋契约显示,挂面市巷3号王家院、胜利上巷5号任家院、田丰年巷1号等四合院,都属于明代的。到了清代,榆林“修建四合院蔚然成风,包括大四合院、小四合院、假四合院、准四合院的三合院,乃至窑洞四合院已发展到千余座。”形式多样的四合院,构成榆林城民居的主体。但是,“由于城市扩容”、“人口激增而城市规划滞后”、“房屋内部格局变化”,“四合院陆续遭到严重破坏”,“雕绘艺术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他提出,“应以政府出面,保护现有的四合院”,要分批确定榆林城四合院密集的街巷,一经确定,则不能把巷道改造成沥青或水泥路面。完全可以采取隐蔽手段,给四合院通水、通电、供气、供热,使四合院“既不‘破相’,又可以达到生活得舒适。”当前,还要“有计划地恢复四合院的建筑材料和工艺手段”,以保证四合院的历史风貌得以重显风采。
赵建国同志针对榆林市的实际提出,只要贯彻“先保护后修复的原则”,“古城保护与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古代建筑与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并重”、“古城保护和利用并重的原则”以及“古迹保护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原则”,才能保护好“榆林古城的特色”和“独特的明清风格建筑”,使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体现得更完美,使名城的使用价值和审美价值发挥得更充分。
六、加强领导,理顺关系,努力推进
名城的保护和建设工作
师荃荣同志在论文说,“历史文化名城并非只是惹人的桂冠,生活在其中的人们都应该对其格外珍惜、呵护,保护建设和开发才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营造浓烈的文化氛围亦是不可或缺的明智之举”。
叶增宽同志指出,“城在人类历史上往往是一种文化的象征,也是文化的综合载体。中国许多炳炳琅琅、灿烂辉煌的文化积淀,都荟萃于历史文化名城之中。”他建议,在名城的保护建设上,一要“加强领导,理顺管理体制”;二要“因地制宜,抓好规划”;三要“解决资金,多方筹措”;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名城意识”。特别要扩大宣传,否则要闹“身在名城中,不知是名城”的笑话。
佘凤娥同志认为,在三原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建设上,要“坚持以保护、整治为主的方针”,“顺应古城机理”、“保护传统建筑”、“遵循控制指标”、“古城区结点设计”。
刘小红同志的论文系统地概括了“陕西的历史文化及历史文化名城”,深入的分析了“陕西历史文化遗产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状”,鲜明地揭示了“国内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及发展趋势”,明确地提出了“陕西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镇建设的协调发展”,对全省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借鉴作用。
王志杰、陈晓红同志在论文中指出,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工作中,必须关注周边环境。他们说,“一切事物都不能脱离环境而存在,环境保护固然重在治理,而保护观念的普及与深入也十分重要。”
刘亮同志说:“遗址保护与基本建设之间的矛盾,是全国各地都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矛盾。需要下大力气认真加以研究”。“要贯彻‘两重两利’的方针,即重点文物重点保护,有利于文物保护,有利于城乡建设的方针。正确解决好遗址保护与基本建设之间的矛盾。”
七、人文旅游的首先目标是历史文化名城
吕静同志认为,“旅游表现为人们以寻求新的感受为主要目的离开常住地的一种综合性的物质文化活动”,榆林“要注意突出长城旅游中的文化主题,将榆林的历史、文化艺术、民情风俗等有机地结合到长城旅游中去,就会使榆林长城旅游的内容更加丰富鲜活、更具地方特色和吸引力。使旅游者在观赏中华民族古老艺术风貌的同时,自然地享受深层文化熏陶,获得一种特殊美感。”
曹振喜同志说,旅游者最基本的心理需求,是“观赏性”、“有看头”。如“苏州园林的漏窗,极大地美化了审美空间”。白云山墙壁中不属于文物范畴的,都可以搞漏窗,“而又不失和谐,不失美感,不失仙道之气”。北京的颐和园,以香山为借景丰富了审美视觉形象,白云山以黄河为借景,“倘能有楼船、帆船点缀,自可增色不少”。
樊光春同志指出,“所谓传统文化,一般是指在儒家和道家以及中国化佛教思想影响下所形成的各种文化现象,包括思想意识、文学艺术、风俗习惯和各种实物载体。”他认为,“道教文化既是在我国古代原始宗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本土宗教,又是在三教融和过程中不断完善的宗教。”“道教文化资源的载体,在陕西主要是道教宫观建筑、石窟、造像、壁画、金石文物、摩崖石刻等,在17座历史文化名城中有不同类型的分布。现存道教宫观共有45处,存有道教文物的场所6处。”他分析了道教文化资源“远未得到充分地利用和保护”的四个原因,并且提出了四条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对策建议,建议克服“笼统视道文化为迷信的偏见”,开展宗教文化旅游。
辛加龙、史宇阔同志在论文中写到,鉴于“在五陵塬塬面上现存周、察、汉、唐等历代帝王陵墓257座,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建议在咸阳五陵塬举办“中国陕西世界文物博览会”。整个展区分为“国际展区、国内展区、基本展区,以农业科技生态馆、七个帝王陵园博物馆为过渡,以观众参与性、娱乐性项目为陪衬,以大型雕塑为点缀。”展区建设,“要在对文物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并“进行高档次的绿化”。“整个展区建成后,将是世界各地建筑艺术的大展示,世界历史文物的大展示,现代科技的大展示,必将在世界上引起轰动,产生预想不到的巨大效益。”二位作者的这一构想,对我省保护名城、建设名城、发展旅游、带动经济发展来说,富有大战略、大思路、大手笔的意味。
八、创造条件,积极争取,跻身历史文化名城
在这次征文中,一些论文提出我省还有不少城市在演变的过程中,留下了丰厚的文化景观和遗存,并在城市内部形成了有代表性的历史地段,应该列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单。陈道久同志提出,“商州当跻身历史文化名城”,理由之一是“商州为中华文明发祥地之一”。在州城的北面,有“面积达50平方公里的旧石器地点群,它是人类的童年,是人猿揖别的身影。”在州城的南面,“有遗存丰富的新石器遗址”,在州城的东面,有夏商周遗址,“夏代早期器物地域特征明显”,“这些考古发现,像厚厚的一本书,记载着人类起源、国家起源和民族融合等文明进程。”理由之二是“商州还是恐龙之乡,城西出土的恐龙脚印和恐龙蛋化石,成为世界恐龙专家关注的热点”。理由之三是“商州的民间文化丰富多彩”,“既有北方之犷悍,又兼南方之灵秀”,应“视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一个构件”。理由之四是当地政府对历史文化名城地位及效应的认识愈来愈高,已经和正在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名城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复。
雷天启同志认为耀州古城是“一座亟待开发保护的历史文化名城”,这儿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13处、市级3处、县级7处,有大量的遗存历史。城东的药王山,“既是医史文物、石刻艺术的宝库,也是风光怡人的风景名胜,”保存有“众多的摩崖石刻,全国最早的《千金宝要碑》和全国罕见的《历代名医神碑》及金、元时代古建大殿,元代壁画”。耀县文庙,“以其大成殿、戟门、木牌坊等古建筑雄伟宏丽、结构奇特著称。”明代所建的钟楼及“城内段家、雷家、张家等近十处清代的典型民居建筑”,水磨青砖墙体,透花格子门窗,青石踏步台阶,都是清代民居、民俗的见证。他还指出“医圣”孙思邈、“四杰”傅玄、令狐德芬、柳公权和范宽这些在中华民族史上颇具影响的文化名人在耀县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化瑰宝。“象耀县这样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物丰富”的古城,应该列入名城范围。
乔雄波同志说,米脂老城轮廓及部分城门,十字街为中心的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基本保存完好,“塞上老城格局和历史风貌犹存”。老城三条主要城区“铺面林立,商旅云集”,元代窑洞以及“高家、杜家、常家、冯家等众多的明清窑洞四合院、套院,布局巧妙,工艺精湛,沧海桑田,保存完好。”“官庄战国墓、无定河西岸汉墓群、貂婵洞、常遇春墓、贺人龙墓、李自成行宫及杨家沟革命旧址、沙家店战役遗址、李鼎铭陵园与故居、杜斌承纪念馆等”,构成米脂深厚的文化积淀。米脂秧歌承传千年,“唢呐声声威震四海,剪纸维妙、维肖。正因为“米脂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文物古迹、历史街区以及古城格局与历史风貌的管理状况良好,创建历史文化名城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意愿,更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作者单位: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