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辉创办蒲城基督教自立会的经过
李若愚口述
李青辉(一八八三——一九五五)字旭东,蒲城县东乡翔鸾村人,清末廪生①。祖辈务农兼商,家道小康。他在青年时染上大烟嗜好,意志消沉。一九一三年(民国二年)的一天,他在县城街道上看见基督教会的人扛着“今日礼拜”的旗幡,摇着铜铃,劝人去参加礼拜,他出于好奇心,便跟着扛旗人,走进南观音庙巷的礼拜堂去听讲。不久,他就戒了大烟,成了一名基督教徒。
基督教会以后迁到西府巷,还办了一所私立崇正小学,有人介绍李青辉去当教员,因此常和瑞典国传教士胡林德牧师②发生关系。经过一段时间,他发现外国传教士趾高气扬,用卑视的眼光,把中国人看作“施舍”的对象,甚至不让学校挂中国国旗。在中国教职人员中,也有少数人对洋人卑躬屈节,低声下气,造成不好影响。当时正是日本帝国主义向袁世凯提出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的时候,李青辉激于爱国义愤,便与教徒友原振之③私下交谈,对洋人控制教权表示不满。原振之和李的认识相同,便说:“我正因为如此,现在不但不去参加礼拜,甚至连教会的人也怕见面!”原又把自己订阅的上海基督教自立总会编印的《圣报》拿给李青辉看。这虽然是一份教会办的刊物,但也有国内外时事政治的报道,如孙中山的革命活动等。李、原二人谈论的结果,一致认为:只有在本县也办一个基督教自立会,才能摆脱外国人的控制,逐步夺回教权。他们立即去信和上海总会会长俞国祯联系,不久收到总会寄来一份《基督教自立会宪章》。宪章上写的自立会的宗旨为“弥中外之交涉,增国家之体面,夺回教权,发扬教义,挽救中华民族之厄运。”依据这个宪章,他们又联络教友原逢春等共同发起,约在一九一六年成立了“蒲城县基督教自立会”,推举李青辉为自立会长老,原振之、屈载臣为执事,原逢春为管理。发起人等共捐了一百多亩地,以地租收入作为经费,会址设在大人巷王家祠堂内。教友很快发展到一百多人,还办了一所明德小学。在这前后,西安、三原也有了自立会,李青辉还被选为自立会陕西省代表,去上海参加基督教自立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在上海举行的大会上,李青辉作了充满爱国激情的发言。他说:“我从陕西来什么也没有带,只带了一身陕西的土布。希望全国在很短时期内,拿土布代替洋布,更希望不久能以中国的本色教会代替洋教,挽回教权……”李青辉的发言,引起很多代表的共鸣。这次会后,总会还发给他“陕西区基督教自立会董事”的证书。另外,他还参加了支持孙中山革命的组织“太平洋后援会”和自立会的“拒毒会” (戒烟运动组织)。李青辉回陕后,自立会有了进一步发展。
一九一九年发生了震动全国的“五四”运动,李青辉订阅了北京出版的宣传爱国思想的通俗周刊《新生活》④,封面上即印着“平等、自由、博爱、牺牲”八个大字。在“五四”运动的烈火狂飙冲击下,李青辉的爱国热情更加高涨。他为了使群众不忘国耻,奋发自强,编写了一本《外文惨史纪略》,记述了从葡萄牙租借澳门到日本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卖国条约的国耻史,写出了我国多年来被侵略被压迫的苦难经历。这本书封面上写着:“有中华民国公民资格者不可不读,有祖先父母坟墓者不可不读,有妻子儿女者不可不读,有教育之责者不可不读,有宰国治民之责者不可不读。”他用木板刻印,分发给各省、县政府、各地缙绅(按当日的缙绅名录)及海外华侨,上海《圣报》还全文发表。他又采取通俗浅显的说唱式,编了一本《外交惨史俚言》,开头几句为:“急忙把众同胞一声呼唤,再莫做黄梁梦把国耽延。且莫说国有伤为民不管,岂不知国与民一体相连。我也是效摩西⑤拯众志愿,我也是效保罗救犹太⑥一国人焉!”他还经常带着自立会的学生,到文庙前边宣传国事,宣传拒毒戒烟。
由于自立会在群众中的影响扩大,信徒日增,胡林德主持的福音堂,参加礼拜的人越来越少。当时对胡流传有两句话:“说你教养的不好,领洗入教的人也不少;说你收养的好,一个一个都自立了!”胡林德看到自己的教权受到威胁,便设法来对付自立会,向县政府诬告李青辉是“排外党”、“暗杀党”、“洪秀全之余波”。一九二○年初,李青辉被捕入狱,书版被没收。在受审查时,知县问他是不是“排外党”、“暗杀党”等,他义正词严地说:“我是排外党,我就是为了挽回教权,誓雪国耻,把教权和政权都掌握在中国人手里。说我是暗杀党,我没杀过一个人,但希望把卖国贼和羊皮下的狼都杀掉!说我是洪秀全余波,洪秀全把树栽了没有浇活,我继续来浇这个树!”当时的县知事,最怕发生“教案”,对洋人俯首贴耳,以暗杀党罪名,对李青辉判了死刑。自立会的其它领导人原振之等,除到监狱慰问李青辉外,并把此案反映给上海自立会总会,总会一面向北京政府外交部交涉,一面将此案在《圣报》上公布,以引起舆论之同情。《圣报》上写着“李青辉为国被囚,破产绝食,大有中华保罗气概!”新加坡华侨彭照君看到消息后,写信在《圣报》上质问胡林德:“你,来我国传道的胡君,你既本基督教救黎民之旨,即就是李青辉得罪了你,应该以教义来处理,你为何把他送上法庭,判为死刑?俗曰:‘羊皮狼穿’,谁欤?”黑龙江,河南等地教友,还有兑款支援的。如河南确山县射桥邹兴让,给县慈善救济所兑来二十元,信中说:“请转交李青辉长老,如李被杀,救济家属,家中无人,随意救济。”李虽被判死刑,仍尽量以理智克服感情,原振之到狱中探望时,曾提议叫家属把其三岁儿子若愚抱来,见上一面,李却坚不同意。
由于各方面的营救,李青辉坐牢八个月后得到释放。人虽然出狱,但自立会已经解散,学校被迫停办,王家祠堂已租给邮政局和电报局,教会活动一时无法恢复。但他并未灰心丧气,应河南教友之请去信阳一带兴办自立会。到一九三一年,李青辉自己又在本县东街买了一院房子。一九三五年盖了一座庭房,蒲城自立会的牌子又挂了出来了。教会活动恢复后,全县教友很快发展到五百多人。有人曾对李青辉说:“胡牧师想和你当面谈一谈。”李拒绝和胡见面,并说:“我和胡林德谁是谁非,现在不谈,等来世在天父面前再评定是非!”
(政协蒲城县委员会供稿 原志军执笔 一九八三年五月)
①廪生:科举时代,凡生员受廪禄者,称“廪膳生员”,按期发给生活津贴,亦简称“廪生”。
②胡林德,瑞典国传教士,其妻系美国人。一九O九年(清,宣统元年)来蒲城传教。欧美各国凭借不平等条约,取得在中国的传教权,各国又划分了教区,瑞典的教区在陕西、山西、河南三省接壤地区的数十县。教会名称为“秦晋豫信义公会”,又叫“瑞华会”。
③原振之(1870-1930):一九○五年参加同盟会,一九○八年“蒲案”发生后,他在商界捐款,去监牢慰问蒙难者,编著有《俗话救国歌》。
④《新生活》:据人民出版社一九五八年出版的《五四时期期刊介绍》(第一集),《新生活》是“五四”时期著名的小型通俗周刊,创刊于一九一九年八月,北京大学出版部主任李辛白担任编辑,蔡元培、李大钊、陈独秀等,都曾为它撰稿。李大钊先后发表时评等六十多篇。
⑤摩西:圣经《出埃及记》载,摩西带领在埃及为奴的犹太人迁回迦南,并在西奈山上,接受上帝写在石板上的“十诫”。
⑥保罗:据《新约全书》记载,他起初迫害耶稣门徒,后又信仰耶稣,将基督教传到小亚细亚和希腊、罗马等地,最后被罗马皇帝杀害。
《陕西文史资料》(第十六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