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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间美术研究(第一卷)》第五部分 比较与反思——论民间美术的创作思维方法及神秘主义审美观

卢新华
[提要]
    民间美术创作思维方法是一个历史范畴——几个不同的阶段——意义;
    原逻辑思维的神秘互渗因素在民间美术创作中的地位与作用——生命从自然、社会条件束缚中解放出来的唯一方法。
    民间艺人的创作思想准备和自圆其说的审美价值——形象的自然特征状态为感情的神秘想象的逻辑排列提供了依据——审美原则; 
    原逻辑思维方法支配的各种感情对位形式——感情亲疏的判定——主观属性带来的感情意义;
    神秘互渗的逻辑方法在形象、题材处理中的作用和知觉方法——化分、组整、抽引——知觉方法的差异;
    艺人的形象概括能力与知觉能力——象征、寓意——抽象概括力和知觉力;
    因果关系的逻辑思维与知觉的形象思维联系——形式美——知觉综合——补形——寻求神奇的本质;
    体现形式统一的特征通路在视觉上的三层含意和完成统一形式的方法——形式反馈于审美感情的作用。
    审美观念的集体意识倾向所构成的审美标准及其社会价值。
    一、民间美术创作思维方法是一个历史范畴
    正象鱼和水的关系一样,人类任何一种(社会的、集体的、个人的)认识活动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具体的现实生活空间的制约。民间美术创作也是如此,它的创作认识活动也只能建立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现实生活的条件的基础之上。在民间美术创作活动中,作者将个人生活和社会集体意识联系起来,充分调动生活感情的积极因素,将其作用于各种约定成俗的社会活动和个人活动中,使这些认识活动构成一种理性的逻辑方法。运用这种逻辑的排比,组合、推论、抽引理性等形式,为所有社会成员(不是某一个人),摆脱“不可知”的自然、社会和人的束缚打开一扇理想的窗户。
    任何一种艺术创作思维方法,都有它自己的审美观念和理想,并以此为出发点。我们纵览艺术发展史,创作思维方法的选择,在每一个不同历史时期都表现出不同的变异。这种传承中的变化受着审美思想上的历史制约;而在民间美术创作中又特别敏感地受到各个时代艺术材料、技艺发展的历史限制,从而在艺术形式上反映出各个民族、地域的经济、政治生活的显著特征;反映出这个民族历史形成的文化(生活方式、语言、风俗习惯、约定成俗的集体观念等),体现出那些社会成员的利益、思想、审美观点和理想。
    原始社会的一切社会成员既是物质的创造者,又是精神的创造者,从而又是统一的氏族部落意志的承受者,没有两种文化共存。新石器时代的彩陶造型与装饰形象:水、火、鱼、蛙、人面鱼……在神秘互渗活动中的各种场面的抽象表现,正是适应该社会和个人生活的不同表现形式。那时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低下和人们的蒙昧无知,人们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条件的奴役和束缚,他们渴望能够认识和理解种种自然现象并且征服它,摆脱这种束缚。这时对于社会成员有密切联系的自然的神秘始因,便成为人类认识活动的主要课题。氏族部落的集体意识倾向是他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一个强大思维堡垒和精神所在。他们的创作活动与形式受集体思维支配。
    人类划分为阶级以后,由于经济生活的发展,社会具体分工的进步,劳动群众与统治阶级两种不同的艺术——“生产者的艺术”与“统治者的艺术”分道扬镳。几千年来(主要是封建社会以来)这两种文化相互影响又并行发展。奴隶社会的工匠艺人,不但承受着本阶级的思想,且受到奴隶主阶级的“天命”,“天意”等思想的影响。与宫廷相对,劳动者不但要从自然中解脱出来,而且还要求从社会的阶级统治中解放出来,因而认识自然的原始逻辑思维方法便成了唯一的方法世代传承,用神秘始因来解释社会给于民间劳动者的不可抗拒的压制力量,这就是“天命”、“天意”、“上帝”之类。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社会地位,将原始逻辑思维方法进行改造、利用和发展,在祭祀、丧葬等社会活动中将其进一步“完善化”、“合理化”和“制度化”,神秘互渗的推理和排比,几千年来,成为确定无疑、不可更变的固定模式。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整个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了彻底的变更,相对宫廷而言的民间美术概念也因之囊括了新的含意和内容。除了传承的历史题材和形式,民间艺人的成份和作品的结构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劳动群众不但按照自己传承的思维方法体现审美情趣和使用的价值,又接受专业美术家的思想方法与技巧;同时专业美术工作者又努力学习和研究民间美术的各种形式和技巧,创作思维方法和审美观念开始走向“现代”。
    因此,按照人类社会形态的科学划分,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看,“民间美术”是一个历史范畴的概念。民间美术创作思维方法和审美观念的形成和发展,是一条从黑暗的远古深处走向生命之光,带有浓厚原始色彩和积极生活感情的泥泞道路。
    (出处:陕西民间美术研究(第一卷)/宁宇 荣华著.陕西:西安人民出版社,19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