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颁布《推恩令》产生了何种客观效果
惠焕章,贾鹏
要问《推恩令》实施后的结果,必先明白何为《推恩令》,它又是在何前提下提出来的。
汉初,高祖刘邦打下天下后,封有异侯王7个,多为军功集团,分别是:淮南王英布、韩王信、楚王韩信、赵王张耳、燕王臧荼、梁王彭越、长沙王吴芮。7个封侯占22郡,而汉中央24郡,后因“白马之盟”:“非刘氏而王者,则天下共击之”,异姓王由刘姓更替,共9个:吴王刘濞、燕王刘建、淮南王刘长、淮阳王刘友、代王刘恒、楚王刘交、赵王如意、齐王刘肥、梁王刘恢,九王38郡,汉中央则仅15郡,中央集权受到严重威胁,接着平反“七国之乱”后方才有所缓和。但仍问题重重,故汉武帝于公元前127年冬赐淮南王刘安不朝拜后,开始酝酿“推恩”之策。《史记·平津侯王父列传》记载说:“现如今有些诸侯王城池连接起来有数十座,疆土绵延达几千里,如果置之不理则骄奢淫乱,有辱国风民俗,如果加以压制,又恐诸侯联手危及京师安全。目前用法今强行割削各诸侯番地,则容易起变乱,景帝朝的晁错就是例子呀。皇上想想看,各诸侯子嗣众多,一旦亡去,则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诸子却无尺寸之地封土,那是有违仁孝之道的。还望陛下用推恩令使诸侯分封其子弟,这样,不但人人高兴,拍手叫好,还可以上以德施,实则分割各诸侯国,达到不削而弱的目的啦”。可见,当时已经有主父偃向汉武帝献如何处理各诸侯国的计策了。
其实,“推恩”的本质仍然是分封制,只不过是将中央封各诸侯王扩展为各诸侯国封其子弟,使汉中央集权与各封国之间的矛盾转化为封国内部各王子王孙对财产与权力的分配矛盾而已。采用了贾谊的“众建诸侯以少其力”的“分”字诀而达到了晁错的“削其支郡”的目的,真是“一箭双雕”呀。于是元朔二年春,即公元前127年,刘彻颁布实施《推恩令》。《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载:“诸侯王或欲推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年号。”《推恩令》采用适宜的时机,缓和平稳的过渡方式,使王国于不知不觉间面积、人口、经济实力、军事实力逐年缩小,不断弱化。而对于各诸侯王而言,则乐于实施,毕竟可以使自己的子孙均可享受封国封王之悦。《推恩令》可谓与“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如出一辙。当然,这样做的另一面则是侯国数量的不断增加。例如,仅从元朔二年至元朔六年,即公元前127年至公元前123年,封侯之数目就多达121人,元鼎至武帝末年又有44人封侯,甚至一日之内竟有24人同时封侯。《汉书·武帝纪》载:“(武帝元朔二年)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由此可见,之所以元朔年间封侯最甚,是因武帝此朝的大力推行所致也。
总之,《推恩令》一实行,将中央与封国的矛盾分散开来,减少了社会大动荡。其作为一种中央集权强化制度,完全适应了西汉政权的发展趋势,强化了皇权。而且其影响远非汉一代,而是影响了整个中国封建历史与文化的走势。
汉武帝刘彻百谜/惠焕章,贾鹏.—西安:陕西旅游出版社,2004.1